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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思想感悟-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2023年2月16日发(作者:离职面谈记录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发商)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保修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在合同规

定的保修期内的房屋保修,甲方全权委托后期选聘的物业公司进行相关工程保修

事宜的协调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该物业公司的管理。现甲、乙双方就相

关工程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保修范围及期限

1.1.保修范围:

1.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

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1.2.质量保修范围

1.1.2.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详见合同协议书承包范围。

1.1.2.2.下列情况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

(2)不可抗力造成。

1.2.保修期限:

1.2.1.项目保修期如下:自基坑支护监测结束之日起两年。

1.2.2.除1.2.1至1.2.8所列工程外,质量保修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均

为2年。

1.2.3.以上保修期限,均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保修期起始日期计算。

在保修期限起算日之前,乙方对上述全部工程仍承担保修责任。

1.2.4.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维修后的时间点距离保修期满小于1年时,维

修处的保修期调整为从修复之日起1年。

2.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

2.1.合同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前1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模板详见附

件1)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的维修小组成员。维修负责人全

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

合甲方处理重大投诉、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乙方的现场

所有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

兼任其他工程项目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有

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完成乙方责任内的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

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应无条件认可并全部承担。维修负责人或其联系方式一旦

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

无法及时联系到乙方现场维修负责人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负责相关维修

事宜的确定。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予答复的、在约定时间内不

能赶到现场维修的、或乙方的维修质量及服务不能满足甲方或业主要求的,

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及相关赔偿从乙方保

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予以无条件接受。

2.2.一般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如业主户内墙面局部裂缝、墙地面局

部轻微渗漏、全装修局部部品部件非使用功能障碍的、公共区域局部墙面材

料修复等)发生后,对业主户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观感质量缺陷在较长时间

内暂时可以固定,无明显扩大损失趋势的维修;或公共区域经济损失、观感

质量缺陷、局部使用功能缺陷的在较长时间内暂时可以固定,无明显扩大损

失趋势的维修等。甲方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挂号邮寄或当面递交签收

等方式通知乙方保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或甲方指定时间内到场

落实维修方案、维修进度、工期,并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同时组织维修人员。

在集中返修期内,乙方须驻场维修,驻场主管人员应视为已获得乙方的授权

(有决策权),驻场时间为3个月(视整改的完成情况适当增减),并在退场

后做季度回访;在集中返修期外,乙方可退场,但保修期内乙方仍需履行维

修责任,并做季度回访。如遇重大质量事故,需乙方再次返场并驻场维修。

驻场维修的完结率达到95%才能退场。

2.3.应急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线

路,燃气等紧急故障(如上水管爆裂,层漏,门窗渗漏,屋面漏水,漏、断

电等))一旦发生后,对业主户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较短时间内可能会较快

扩大的、直接影响使用功能,从而对业主正常生活造成一定障碍的;公共区

域经济损失较大(金额大于5000元)且存在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造成使

用功能缺陷直接影响业主生活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

可当场维修的在6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当场完成维修的由甲、乙双方视实

际情况协商确定全面完成维修的时间并填写应急维修确认单。

2.4.应急抢修: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如上水管爆裂,屋面漏水,漏、断电

等)一旦发生后,对业主户内或公共区域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较短时间内可能

会迅速扩大的、直接关联业主生活正常化或财产安全性的相关维修等。乙方

有驻场人员的,接到甲方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险止损,可当场维修的

在6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当场完成维修的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

定全面完成维修的时间并填写应急维修确认单;乙方无驻场人员的,甲方有

权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抢险止损,费用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全

部并承担,同时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可当场维修的在6

小时内完成维修,不能当场完成维修的由甲、乙双方视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全

面完成维修的时间并填写应急维修确认单。

2.5.未判定责任的维修项目:一时不能判定责任归属的维修项目,乙方应服从

甲方的安排,先行组织维修,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专

业施工单位维修,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该

维修项目经甲方、乙方、第三方维修单位最终确认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费

用由责任方承担,物业和地产客服部应积极协调。

2.6.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业主、甲方验收签字;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

期满,也应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维修完成一年后支付。相同部位在业

主一次报修期间连续维修两次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

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7.维修总时长超过合理工期的:维修总时长超过合理工期的(合理工期参考

附件2《报事处理时长参考表》),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

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8.业主对乙方维修不满意,并产生投诉的:业主对乙方维修不满意(含成品

保护、服务综合质量等)并产生投诉或二次损坏、物品损失等连带赔偿的,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

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9.相同部位一年内再次发生报修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

2.10.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乙方清洁工作达不到

业主、甲方的要求,则由甲方安排保洁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11.乙方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

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

否则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500元。

3.保修处理约定条款

3.1.一旦维修条件具备且责任确属乙方的,乙方应立即维修。如果乙方拒绝维

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直接聘请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

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维修费用的15%

作为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

3.2.如乙方维修后的项目在保修期内发生返修,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拒绝维修

后1年保修期和保修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

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从保修金中扣除。

3.3.未出售房屋在保修期截止前,由甲方会同乙方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且确属乙方责任的,其保修内容、保修期按本协议第1

条、第2条执行。

3.4.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授权甲

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甲方对谈判结果拥有决定权,谈判结果经

甲方代表和业主签字后即生效,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乙方拒

绝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5.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乙方除按协

议约定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还需按每次每项维修费用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3.6.一个月度内发生4次以上(含第4次)维修不及时的现象时,每次乙方需向

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

3.7.因房屋质量问题或乙方保修不及时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楼盘在电视、网络

等媒体上被曝光,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的违约金。

3.8.维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以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原设计

要求为准。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甲方、业主共同签字确认。

3.9.对保修责任归属有争议的,以甲方认定为准。若乙方对此有疑义,则乙方

可自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鉴定,鉴定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3.10.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保修资格,强制乙方退场,质保

期内所发生的问题将全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无

条件认可并承担,并从保修金中扣除。

3.10.1.连续两个月维修及时完结率低于90%;

3.10.2.连续两个月维修投诉率高于10%;

3.10.3.重复维修率高于5%。

3.11.甲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施工单位维修的费用,乙方同意按

照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执行,由甲方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包括违约金、

业主赔偿款等),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12.乙方同意因乙方责任导致的一切费用(包括维修费用、违约金、业主赔偿

等)由甲方直接从保修金扣除,当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

行追偿。

3.13.维修标准要求见附件3《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附件4《维修施工安全

注意事项》、附件5《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3.14.现场维修人员必须做到为业主服务4条基本要求(简称1234)

1双鞋套:进门穿一双鞋套;

2句问候:进门“您好,我是旭辉维修人员×××”,出门“您还有什么问题,请

与我们联系”;

3块布:一块垫工具,一块擦拭维修操作面,一块擦手;

4不:不抽业主的烟、不吃业主的东西、不用业主的厕所、维修后不留垃圾。

4.安全文明管理

4.1.合同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前1个月,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总体《工程维修预案》

和《维修人员构架》。

4.2.乙方成品保护用品及维修人员服装在项目交付前一个月运抵项目转存甲方,

待项目交付后,由乙方至甲方处领取使用。

4.3.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确定维修方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维

修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4.4.施工过程中,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执行,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4.5.乙方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

200--1000元/次。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由乙方承担。

4.6.乙方必须做好维修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

“劳动安全法规”,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力而导致乙方人员、甲方人员及

第三方受到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7.乙方在为业主进行维修作业时,如涉及影响业主装潢、家具以至人身安全

等,乙方需事先和甲方及业主商定,否则,造成业主损失等一切责任及费用

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政府部门、物业公司有关卫生、噪音、交通、绿化、

安全、文明等规定,如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保修金返还方式

5.1.甲方全权委托经选聘确定的物业公司负责工程保修金的支付工作。

5.2.保修金的返还时间和返还金额按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5.3.保修期内报修的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乙方方可申请返还保修金。

6.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旭辉宝山U天地项目桩基及基坑围

护工程合同》为准或协商解决。

7.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8.附件:附件a:授权委托书

附件b:报事处理时长参考表

附件c:房屋维修成品保护方案

附件d:维修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附件e:房屋维修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附件f:备品备件使用须知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负责人:负责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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