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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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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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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依据《全国平安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退危

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

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把握体系,扎实推动前进危险化学品

平安治理体系和治理力气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

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平安监管责任进一步完

善落实,消退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平安预

防把握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

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

大危险源企业平安预防把握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

工平安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阅历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

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

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平安水

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

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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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平安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平安风险管控力气。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结实树立平安进展

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前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

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

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

和平安监管力气等状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

善化工产业进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

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

控”名目,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

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

《危险化学品名目》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

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把握,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

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技术改造

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平安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

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据《化工园区平安风险排查

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平安

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

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

开展平安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平安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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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

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平安风

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

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

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到到开展企业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

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隐患排

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平安风险隐患自

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

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

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

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

年底前要对平安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比平安

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

业的平安保障力气。大力推动前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

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穿,2022年底前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平安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平安预防

把握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平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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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平安监管,严格行业准入,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

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平安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

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示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

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名目

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平安管理方法,严格特大型大路桥梁、

特长大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

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

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平安监管,对不符合

平安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舞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

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

品车辆聚集较大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

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

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

平安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任凭倾倒、

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

平安。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平安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平安防

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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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

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

平安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

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需在

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

的,在选择实行尽可能消减平安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

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

迁改造方案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

划和土地规划,爱惜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平安防

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平安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

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

足够的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削

减储存量,防止平安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把握水平。连续

推动前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

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迫断装置、自动化把握系

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

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需达到100%,未

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

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把握,2022年底前全部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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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装置必需实现自动化把握,最大限度削减作业场所人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把握室、交接班室不得布

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需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

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把握室、交接班室原则上

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依据《石油化工把握

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

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

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

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需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

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

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需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

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同时依据《关

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看法》(安监总

管三〔20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

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

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

开展反应平安风险评估的企业要依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

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平安设施,补充完善平安管控措施,准时

审查和修订平安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平安要求,

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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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主动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

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

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争论生产

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

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

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

技术改造,主动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平安

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

企业依据《氯乙烯气柜平安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平安

爱惜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平安管理措施,

提升本质平安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法规标准。推动前进制定

危险化学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争论制定危险化学品平安生

产标准管理指导看法,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

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筑、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

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全都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

平安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

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力气。

1.强化从业人员训练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

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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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教训的警示训练,依据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平安生产管理学问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

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

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高危行业领域平

安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实施看法,开展在岗员工平安技能提升

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依据新上岗人员培训

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支配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

括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

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

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

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

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4月起,对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

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平安的负责人及平安生

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化学、化工、平安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

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

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需具备

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训练水平,新入职

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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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必需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

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

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平安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企业执法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

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

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把握人和有关责任人员,

准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

需建立企业平安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需做出平安承诺并定期

报告平安生产履职及企业平安风险管控状况,不按规定作出

平安承诺和定期报告平安生产履职及企业平安风险管控状

况,或平安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

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受到刑

事惩处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

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平安许可证的有

关规定。

2.全面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主动培植平安

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

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赐予优先考虑并削减执法

检查频次。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

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平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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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

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峻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

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

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消逝的依法从重惩

处,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平安生产许可证。

深入到到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全都,对于发觉的问题企业,

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

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平安监管力气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队伍监管力气。依据本地

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状况,配齐配强满足

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和执法力气,2022年底前具

有化工平安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阅历的执法人员数量

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人

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

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舞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和执法

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

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支配检查,

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队伍监管力气和水平,提升平

安监管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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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水

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前进

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

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

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

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平

安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平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

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平安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

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力气。制定危险化学品平安技

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力气信誉好的

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气参预

平安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平安管理供应技术服务,

提升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

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平安评价报告等行为,要

依法严峻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峻

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力气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

工园区、辐射周边、掩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

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力气建设。加强

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

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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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支配

从20xx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

关中央企业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方法,并进

行广泛宣布传达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依据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平安

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

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动前进实施,确保专

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

推动前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动前进问题整改。对

于问题严峻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平安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

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管控力气得到明

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

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状况准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

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阅历做法,准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

作方案完成状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并准时报xxx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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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

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准时争论专

项整治行动中消逝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状况汇报,加强专

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公安、进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

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

推动前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

平安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待扶持政

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

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主动开展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平安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把握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

平提升、先进平安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

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依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

进展,准时宣布传达推广好阅历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

到到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舞和引导宽阔群众特别是企业职

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预支

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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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进度支配,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

检查,确保按方案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

用,组织专家深入到到基层一线,关怀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

工过程平安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

控等重点任务推动前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

学品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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