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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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1/1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依据《全国平安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退危
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
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把握体系,扎实推动前进危险化学品
平安治理体系和治理力气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
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平安监管责任进一步完
善落实,消退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平安预
防把握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
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
大危险源企业平安预防把握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
工平安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阅历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
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
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平安水
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
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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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平安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平安风险管控力气。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结实树立平安进展
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前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
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
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
和平安监管力气等状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
善化工产业进展规划,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
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
控”名目,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
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
《危险化学品名目》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
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把握,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
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技术改造
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平安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
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据《化工园区平安风险排查
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平安
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
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
开展平安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平安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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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
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平安风
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
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
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到到开展企业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
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隐患排
查治理导则》,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平安风险隐患自
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
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
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
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许可“回头看”,20xx
年底前要对平安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比平安
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
业的平安保障力气。大力推动前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
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穿,2022年底前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平安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平安预防
把握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平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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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平安监管,严格行业准入,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
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平安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
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示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
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名目
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平安管理方法,严格特大型大路桥梁、
特长大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
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
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平安监管,对不符合
平安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舞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
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
品车辆聚集较大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
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
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
平安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任凭倾倒、
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
平安。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平安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平安防
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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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
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x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
平安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
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需在
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
的,在选择实行尽可能消减平安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
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
迁改造方案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
划和土地规划,爱惜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平安防
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平安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
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
足够的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削
减储存量,防止平安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把握水平。连续
推动前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
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迫断装置、自动化把握系
统的建设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
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需达到100%,未
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
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把握,2022年底前全部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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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装置必需实现自动化把握,最大限度削减作业场所人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把握室、交接班室不得布
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需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
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把握室、交接班室原则上
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依据《石油化工把握
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
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
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
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需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
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
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需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
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同时依据《关
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看法》(安监总
管三〔20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
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
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
开展反应平安风险评估的企业要依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
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平安设施,补充完善平安管控措施,准时
审查和修订平安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平安要求,
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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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主动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
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
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争论生产
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
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
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
技术改造,主动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平安
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
企业依据《氯乙烯气柜平安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平安
爱惜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平安管理措施,
提升本质平安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法规标准。推动前进制定
危险化学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争论制定危险化学品平安生
产标准管理指导看法,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
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筑、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
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全都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
平安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
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力气。
1.强化从业人员训练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
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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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教训的警示训练,依据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平安生产管理学问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
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
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高危行业领域平
安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实施看法,开展在岗员工平安技能提升
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依据新上岗人员培训
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支配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
括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
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
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
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
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4月起,对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
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平安的负责人及平安生
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化学、化工、平安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
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
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需具备
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训练水平,新入职
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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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必需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
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
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平安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企业执法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
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
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把握人和有关责任人员,
准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
需建立企业平安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需做出平安承诺并定期
报告平安生产履职及企业平安风险管控状况,不按规定作出
平安承诺和定期报告平安生产履职及企业平安风险管控状
况,或平安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
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受到刑
事惩处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
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平安许可证的有
关规定。
2.全面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主动培植平安
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
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赐予优先考虑并削减执法
检查频次。推动前进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
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平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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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
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峻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
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
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消逝的依法从重惩
处,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平安生产许可证。
深入到到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全都,对于发觉的问题企业,
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
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平安监管力气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队伍监管力气。依据本地
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状况,配齐配强满足
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和执法力气,2022年底前具
有化工平安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阅历的执法人员数量
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人
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
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舞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和执法
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
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支配检查,
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队伍监管力气和水平,提升平
安监管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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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水
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前进
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
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
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
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平
安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平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
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平安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
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力气。制定危险化学品平安技
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力气信誉好的
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气参预
平安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平安管理供应技术服务,
提升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
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平安评价报告等行为,要
依法严峻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峻
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力气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
工园区、辐射周边、掩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
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力气建设。加强
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
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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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支配
从20xx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
关中央企业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方法,并进
行广泛宣布传达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依据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平安
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
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动前进实施,确保专
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
推动前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动前进问题整改。对
于问题严峻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平安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
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平安风险管控力气得到明
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
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状况准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
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阅历做法,准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
作方案完成状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并准时报xxx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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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
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准时争论专
项整治行动中消逝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状况汇报,加强专
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公安、进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
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
推动前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
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
平安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待扶持政
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
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主动开展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平安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把握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
平提升、先进平安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
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依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
进展,准时宣布传达推广好阅历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
到到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舞和引导宽阔群众特别是企业职
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预支
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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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进度支配,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
检查,确保按方案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
用,组织专家深入到到基层一线,关怀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
工过程平安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
控等重点任务推动前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
学品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