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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热门7篇)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admin 来源:美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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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热门7篇)
2023年11月11日发(作者:)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热门7篇)

(经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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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热门7篇)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1

出卖人:

买受人: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 20_ 4 9 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

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

准。

第一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 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20_ 4 16 日之前)

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 1155360

(大写: 元整,含已付

认购定金 )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

首付款人·民币: × × × × × × × 元整

(含已付认购定金 × ),余款: × × × × 仟元,买

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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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 20_ 4 12 日前)

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

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

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

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

之日起 15 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

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

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

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

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

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

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

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

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

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

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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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 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

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

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

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

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

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

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

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

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

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

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

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

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

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

4 53

人承担。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

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

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

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

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

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

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

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

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

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

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

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

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

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

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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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

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

(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

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

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 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

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

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

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

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

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

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

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

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

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

6 53

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

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

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

偿。

第五条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

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

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

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

料。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

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

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

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

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

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 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

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

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 1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

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

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 5 日内买受人应协助

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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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

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

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住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

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

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

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

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

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

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

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

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

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

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

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

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 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

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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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2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1)SC6350水箱换向器22_16_8;

(2)20W换向器203_16_10;

(3)摇机换向器15、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按部颁标准执行;

③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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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__________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

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

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

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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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

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

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

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

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

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

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

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

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

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

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

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

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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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

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

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

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

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

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

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

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

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

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

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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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罚款。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

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

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

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

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

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

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

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

存一份。

13 53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盖章)

住址: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3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

出租面积:_____________

具体结构图: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

写:)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从____________________

14 53

签下季度房租。房租交定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__________内,甲方拿出五天给乙

方作为装修期。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

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

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

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

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

15 53

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

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20%50%做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

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

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

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

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注册住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16 53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

注册住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

出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7 53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

/()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

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

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

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

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

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2;该房屋建筑结构、装

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3;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

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4;该房屋《前期物业

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5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18 53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

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3中装修、设备价格)

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

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

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

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

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

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

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

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

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帐户名称

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1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19 53

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

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

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

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

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

2_________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

附件2),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

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

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

_________%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

4),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

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

金。

第十条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0 53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

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

施,并在_________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

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

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

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

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

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

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

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

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

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

21 53

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

式处理:

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

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

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

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违约

金。

2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

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

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

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3_________

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

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若乙

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

22 53

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

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

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

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

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

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

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

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

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

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

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

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

)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

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

_________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

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

23 53

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

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

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

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

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

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

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

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使用公

约》(见附件5)

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

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订的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

(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24 53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

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

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

达方式送达,直接送达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国外的可采用挂号

邮寄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住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

通知更改后的住址。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

为已送达;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__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若邮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国

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

第二十四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

章的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正文、补充条款、附件以及补充

协议中的填空部分,手写体与铅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图章条款)不相一

致的,以手写体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

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

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

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25 53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

续。

若甲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

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

划除)

1、向_________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

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各执壹份。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5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26 53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

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

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

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

则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

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购房协议书范本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

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

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

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

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

27 53

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

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购房协议书范本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

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

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

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

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

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

共·和国法律。

八、本购房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购房协议书范本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

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28 53

十、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6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

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

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

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

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

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

29 53

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

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

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

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

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

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

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

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

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

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

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

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

30 53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

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

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

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

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买卖合同的范文 7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31 53

出卖人:

通讯住址:

注册住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注册住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本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32 53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性别:

通讯住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性别:

通讯住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

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

33 53

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日,终止

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 单元 号。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

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商品

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

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

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注销】

抵押类型: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抵

34 53

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类型: ,抵押人: ,抵押

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

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

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

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

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元,

总价款为 (币种)(大写 元整)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元,总价

35 53

款为 (币种)(大写 元整)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大写 元整)

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大写 元整)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大写

元整)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 【抵作】

商品房价款。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该

商品房全部价款。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分 期支

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大写: 元整),应当于

___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 (大写 元整),【商业贷款】

(大写 元整) 】。买受人应当于__________________日前支

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 (

)(大写 元整)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其他方式:

()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36 53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

列第 种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

分之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

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

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

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

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

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

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

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7 53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

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基础设施设备

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

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

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

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

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 ;

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4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

;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如果在约定期限内

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

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

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5项未按时

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6

38 53

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

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

交付使用条件。

(2)

()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小区内绿地率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物业服务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医疗卫生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社区组织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达到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39 53

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

该商品房。

()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

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 (不少于10)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

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邮政快递、

邮寄挂号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

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

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

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

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

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

处理。

()查验房屋

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

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

手续的前提条件。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

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

次日起_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40 53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6)

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

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2)

()买受人应在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将首期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

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

),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

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 (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

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

(含已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41 53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

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

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

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

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

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3%)的,据实结算房

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

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本

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

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

差比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

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

42 53

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3%)部分

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

双倍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

内建筑面积)除以预测套内建筑面积×100%

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

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3%)

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

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

(含已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

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

误差比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

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

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3%)部分的房价款由

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

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除以预测建筑

面积×100%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

充协议。

43 53

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

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

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双方自行约定: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 规划变更

()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

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

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

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

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合同单价

应保持不变据实结算。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

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

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

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

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

44 53

()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

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供热、采暖方式;

;

;

()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

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

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

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

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

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章 商品房修责任质量及保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

业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

45 53

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

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

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

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

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

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

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

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

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

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

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

()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

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

46 53

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4)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

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

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

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

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

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

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

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

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

交付责任。

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

47 53

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

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

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

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七。

()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

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

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八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担连带责任。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八。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

(不动产)登记

第十九条 预售合同备案

()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日内】(

超过30)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

告知买受人。

()有关预售合同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48 53

第二十条 房屋(不动产)登记

()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受人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日内】(

超过90)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

日内取得该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

房款(含已付贷款本金及利息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期限

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

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

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

()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49 53

()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

___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物业服务费为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

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

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

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

业。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

()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

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

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

(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

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50 53

()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规划的车位、车库: ;

会所: ;

第二十三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

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

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 承担。

第二十四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

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

工商品房。

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

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

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

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体内容见附件十。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

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51 53

第二十五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住址、联系电话均真

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

快递】【邮寄挂号信】【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

变更通讯住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

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

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

他用途。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

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52 53

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一)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

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

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完成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

手续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3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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