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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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2022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20229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

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

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

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

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

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

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

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

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

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

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

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

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

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首先,这个实施条例的颁行,开创了我国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新模式,

拓展了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内涵。应该说,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一

项法律的实施条例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样动用如此多的社会力量,

法律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而且体现了劳动关系的平衡和协调。实施条例

准确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调。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规避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范文写作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

六个条文细化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第28条规定,用

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

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

劳务派遣单位;29条进一步强调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62

规定应当的义务;3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

被派遣劳动者;31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

条、第47条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偿;32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被违法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

赔偿金;35条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连带责任。

为了解决《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能否重复适用的分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劳

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

补偿,同时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赔偿金后,是否

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有很大分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25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

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

算”。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还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以

增强《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1)针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支付

二倍工资,以及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如

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条、第7条明确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起

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

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

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

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针对劳动者故意拖延或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

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范文参考网经用人单位

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

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劳

动报酬,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3)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故意曲解“连续工作满意十年”意思,规避与

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9

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针对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培训费的认定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第16条细化了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范围,即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

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

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增加

专业技术培训费用,借以提高劳动者的违约金数额。

(5)针对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

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劳动者在劳动合

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范文参

考网手机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

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尽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结合《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作出了大量的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对《劳动合同法》的贯

监督检查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合同法》必将得到更好

的贯彻落实。

一、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

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三种合同

各自具有特点,彼此之间有所区别,签订的条件也不尽相同。法律中也进

出现后无需当事人的终止合同之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依不同标

准进行分类。按照合同解除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

照合同解除条件的依据是法规还是合同,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照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中是否含有对方当事人过错,可分为有过错解除和

无过错解除。本条规定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

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种情形,其实就是对《劳动

合同法》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的简单罗列,其实,本条的立法目的是

由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因此,本条宣传

意义远大于其现实意义,目的就是宣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

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样,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同样可以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条

件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

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满足四个条件之一的劳动者都可以与用人单

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第十四条中()()()项的劳动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会被自动视为双

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劳动者提出。注意到本条中关于可以签

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都是强调“连续”工作,即是“不间断”工作,满足

“连续性”工作是前提条件。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含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

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

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的时间以及完成时间就是劳动

合同的开始和终止时间。这个时间段有时是可以预计的,而有时是不可预

计的,但是因为这种合同是以一定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终止

的时间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种合同属于“有期限劳动合同”。

即使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具体终止时间不好确定,但

还是有终止时间的,不同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质上是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是要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享受工资福利,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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