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成功!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贸促会

发布时间:2024-03-24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贸促会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贸促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海岸新区贸促会主要职责及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根据《西海岸新区贸促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西海岸新区贸促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贸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经贸组织的联络工作;与国外半官方贸易机构签订有关经贸及技术交流、合作的协议、协定。

(二)以中国国际商会黄岛商会名义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金融及企业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访,组织经贸、金融、技术代表团及企业家代表团出国(境)考察和访问,开展经贸洽谈及经贸交流与合作。

(三)开展招商引资,为外商来区投资牵线搭桥,促进我区利用外资工作; 协调处理外资企业的纠纷,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考察、洽谈、审批、筹建和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配套服务工作。

(四)编制全区国际展览业发展规划,拟订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国际展览业发展,培育国际展览市场及行业协会;规范全区国际展览活动,组织、管理、指导、协调重大国际展览活动。

(五)组织参加或同外国相应机构联合举办有关经济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国际性会议和地区性会议。

(六)组织承办有关经贸出国(境)展览和国(境)外来区展览业务,在国(境)外举办经贸展览(展销)会、洽谈会或组织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承办国(境)外有关机构和企业来区举办的经贸展览会、经贸洽谈会、技术交流会及各种类型的讲座。

(七)开展国内外经济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

和发布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及国内外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

(八)参与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评估,参与调解涉外经贸商事和海事纠纷调解,接受委托代理仲裁事务,承办有关出证认证工作。

(九)代理区内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承办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十)按有关章程规定在全区企业中发展会员并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举办国际贸易培训班,为会员企业培训外经外贸人才。

(十一)联络在区的海外商会、协会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全区各类协会、商会的对外经贸活动。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工委)、区政府(管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海岸新区贸促会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西海岸新区贸促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贸促会。

三、部门人员情况

西海岸新区贸促会共有行政编制2人,机关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35人;实有在职 27 人。离退休 1 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 人。长期聘用人员 3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西海岸新区贸促会部门预算编制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贸促会2018年度收入预算848.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5.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848.96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增加285.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预算一致;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上年预算一致;上年结转0万元,占0 %。

注:我单位无非税收入来源

二、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贸促会2018年度支出预算848.96万元,比上年增加285.6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5.84万元,占支出预算72.54%,比上年预算增加66.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5.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5.4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的是:工资福利等提高,精神文明奖和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列入2018年预算。

2、专项资金233.12万元,占支出预算27.46%,比上年预算增加219.62万元。增加的主要项目及原因是:

(1)招商经费增加原因:预算体制调整,2017年只做基本预算,不做项目预算,招商单位招商经费项目预算根据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从区预留资金中拨付,2018年不仅做基本预算,也做项目预算。

(2)编外人员经费为46.95万元,增加原因:专业招商人员首次列入编外人员系统,由各单位做预算。

(3)法律专项业务经费7.01万元,比2017年减少1.99万元,减少原因:节约开支。

(4)商会建设专项经费为4.5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三、2018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区贸促会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75万元,比上年增加70.9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参加招商引资活动 。比上年度增加10万元,因预算体制调整,之前只做基本预算,只在基本支出中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018年基本预算和项目预算都要做,项目支出中也做了因公出国(境)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3.35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3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接待用车、原产地证明认证企业现场勘查、法律援助业务调查取证、单位在编车辆日常办辆燃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比上年度增加2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体制调整,之前只做基本预算,只在基本支出中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2018年基本预算和项目预算都要做,项目支出中也做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50.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洽谈及接待;聘请培训人员接待费。比上年度增加38.42万元,主要原因预算体制调整,之前只做基本预算,只在基本支出中列公务接待经费预算,2018年基本预算和项目预算都要做,项目支出中也做了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另外,2018年安排培训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认证企业培训、法律业务每月一讲、商会成员培训。与2017年预算一致。会议费预算2

万元,主要用于:越洋桥梁—走进黄岛活动、商会成员交流活动。与2017年预算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办公设备购置费:11.93万元

2、办公用品费:19.92万元

3、印刷品费:10万元

4、装修费:6万元

5、办公家具费:8万元

6、差旅费:7万元

7.咨询费:10万元

8、其他交通费(含公车租赁):2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青岛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青黄财字[2018]153号),按照我单位2018年工作任务,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货物类:共计49.85万元。

1、台式计算机6万元;

2、便携式计算机0.9万元;

3、家具8万元;

4、通讯设备软件2.03万元:

5、硒鼓、墨粉8.4万元;

6、数码相机1.5万元:

7、图书0.5万元:

8、办公消耗品9.6万元:

9、复印纸1.92万元:

10、印刷品11万元

(二)服务类:共计62.55万元。

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9.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1.05万元;

2、车辆租赁服务20万元;

3、联网信息服务4万元;

4、装修服务6万元:

5、管理咨询服务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资产情况表

项 目

2017年度

行次 数量

金额单位:元

价值

年初数

栏 次

资产总额

一、流动资产

二、固定资产

(一)房屋(平方米)

(二)车辆(台、辆)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其他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长期投资

四、在建工程

五、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六、其他资产

1

2

3

4

5

6

1

3

年末数

2

3

年初数

3

1277501.37

73379.07

1204122.30

717550.00

年末数

4

1103252.99

174462.99

928790.00

442217.70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486572.30

486572.30

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2018年度无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四、

部门出台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西海岸新区贸促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一、 出差报销标准

1、市内出差报销标准

1.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本区内(不含隐珠街道、胶南街道、珠海街道、临港经济开发区、灵山卫街道、积米崖港区(灵山岛除外)、长江路街道、薛家岛街道(竹岔岛除外)、黄岛街道、辛安街道)出差每人每天60元包干使用;青岛市内(不含黄岛区)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青岛市外出差按照区财政部门发布的区直机关工作人员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1.2、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青岛市内(不含隐珠街道、胶南街道、珠海街道、临港经济开发区、灵山卫街道、积米崖港区(灵山岛除外)、长江路街道、薛家岛街道(竹岔岛除外)、黄岛街道、辛安街道)出差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青岛市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2、市外出差。

2.1、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2.2、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2.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

2.4、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2.5、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2.6、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7、如果是住在自己、亲友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等,确实无法取得住宿

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不予报销差旅费。

2.8、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2.9、本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二、公务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活动用餐,每人每次80元,每次不超过1000元,超出向主要领导请示。严禁个人现金支付。

三、非出差严格禁止报销交通费。

外出公务活动如需使用车辆,需提前向会办公室申请派车。非出差严格禁止报销交通费,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主要领导请示。

四、出差审批。

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出行。因公出国人员应填写因公临时出国费用报销审批单,并按程序报批。

五、严格出国费用报销管理

参照青岛市财政局下发的青财行【2014】15号文件

六、严格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管理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定点加油站加油,定点维修厂维修,加油维修费用列入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贸促会

👁️ 阅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