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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孙中山的进化思想及社会历史观

发布时间:2024-03-15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15日发(作者:)

论孙中山的进化思想及社会历史观

论孙中山的进化思想及社会历史观

中国近代思想家在向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过程中,找到了进化论这个武器,他们带着不同的政治目的,从不同的角度理解、选择、改造进化学说,并将进化论引入社会历史领域,形成自己的社会历史观,用于指导中国的实际斗争,孙中山也不例外。20世纪初,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批判改良,倡导革命,成为当时革命派反对封建主义的主导力量。

资产阶级革命派在与改良派的斗争中,发展了进化论关于“发展”的理论,并从民主革命的立场出发,对之进行改造,使之与民主革命的实践相结合,依据进化哲学的理论,论证民权革命是世界历史进化的必然规律。在中国近代哲学史上,邹容第一次喊出了“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革命者,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也”[1]的革命哲理。章太炎也畅谈“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2](P600),“人心之智慧,自竞争而后发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2](P599)。孙中山确信:世界处于不断进化发展的状态中,“世界万物皆由进化而成”,“进化者,自然之道也”[3](P155)。他指出改良派主张“各国皆由野蛮而专制,由专制而君主立宪,由君主立宪而始共和,次序井然,断难躐等”的爬行哲学,完全“是反乎进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真价也”[3](P73-74),主张只有以流血的革命手段,推翻君主专制,建立民主共和国,才符合进化之公理。革命派思想家肯定了维新派特别是严复传播进化论的历史功绩,但是,他们在同改良派的论战中,使进化论思想逐渐摆脱了庸俗进化论的羁绊而具备了“革命”、“突驾”等新的含义,为推翻封建君主专制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思想武器,成为指导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基础。这一时期,进化论与近代的自然科学以

及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在中国更加广泛地传播起来,进化的思想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所接受。孙中山吸收和改造了以自然科学形式出现在中国的进化论,将进化论作为观察和认识社会历史的一种思想,引入社会历史领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社会历史观。

一、孙中山进化思想的渊源

孙中山进化思想的渊源并非“一源”,而是“多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达尔文(Darwin)与赫胥黎(Hu某ley)的进化思想;二是中国古代变易思想;三是克鲁泡特金(Kropotkin)的“互助论”。

首先,达尔文与赫胥黎的进化思想是孙中山进化思想的主要渊源。

近代传入中国的西方进化学说,不仅包括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还包括与达尔文同时期的斯宾塞(Spencer)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赫胥黎的社会伦理进化学说、拉马克(Lamarek)的“用进废退说”及柏格森(Bergon)的创造进化论。其中达尔文与赫胥黎的进化学说是孙中山进化思想的主要渊源。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是自然选择。他认为物种的变异性是普遍存在的,生物繁殖很快,为了生存,需要争取空间、食物而进行斗争;同时在斗争中发生变异。适应生活环境的生物,得到发展,形成物种。不适应生活环境的生物,便被淘汰,遭到灭亡。在自然状态下,产生的各种变异,只要具有略微的优越,就将得到较多的机会生存繁殖;反之,任何有害的变异,虽为害程度较轻微,但在严酷无情的生存斗争中,必然会被淘汰。正是自然选择,造就和维持了生物界的平衡以及物种的正常生存。自然选择以漫长的时间作为代价,得到的回报是适应性状的形成和物种的进化。“自然选择的作用,必然在于选取在生存斗争中比其他类型更为有利的那些类型,因此,任何一个物种的改进了的后代,在每一个系统阶段内,总有排挤及消灭它们的前驱者和原先祖型的趋向。[4]一般说来,相同类型的物种或

同一物种内的个体,由于所需的生活条件相似,竞争也就更为激烈,在此情况下,极端的变异只要有益,更可能得到保存。而一切中间类型以及原始新种的本身,大致都有灭绝的趋向,这就是自然选择理论。

赫胥黎是英国博物学家,他竭力支持和宣传达尔文的进化论,与当时宗教势力作了坚决的斗争,对捍卫和发展达尔文学说做出了贡献。赫胥黎反对斯宾塞,认为伦理道德是进化的产物的观点,他极为怀疑斯宾塞能够找到建立在进化论上的一种新伦理学,赫胥黎在自然的进化与人类社会的进化之间作了严格的区分,前者是宇宙过程,通行的是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原理。“社会的文明越幼稚,宇宙过程对社会进化的影响就越大。”[5]而社会进化意味着对宇宙过程的抑制,并代之以另一种可以称为伦理的过程,这种伦理要求“用‘自我约束’来代替无情的‘自行其是’;它要求每个人不仅要尊重而且还要帮助他的伙伴以此来代替、推开或践踏所有竞争对手;它的影响所向与其说是在于使适者生存,不如说是在于使尽可能多的人适于生存。”[6]所以,在这种最文明的社会中,生存斗争是不起什么作用的。

1893年,赫胥黎在罗曼尼斯讲座上所作的“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讲演中,对斯宾塞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在这个讲演中,他发展了自然无目标的思想,提出自然是一个大的机械系统,这个系统的运行根本无需参照人类的价值。给自然赋予一种精神价值的企图是徒劳的,这种企图来自于人类自大的希望和将自然拟人化的观念。因为出席听讲的都是文化水平较高、富有学术素养的有识之士,赫胥黎的讲演相当深奥。1894年他的讲演稿作为书籍出版时,为了使普通读者能透彻理解所讲的内容,赫胥黎特地补写了一篇提供必要的基础的《导言》。他形象化地将1893年的讲稿比作古代庙宇的“内殿”,1894年补写的《导言》相当于进入庙宇必经的“前廊”。在赫胥黎的书中,《导言》与正文是两篇独立的文章。他分别

采用的标题是《进化论与伦理学·导言》(1894);《进化论与伦理学》(1893)。通常所说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是指二者之和,并非专指后者,它们虽是两篇文章,事实上已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赫胥黎整部著作的中心论题是“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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