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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平台 毕业生网签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17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网签合同平台 毕业生网签流程

网签合同平台 毕业生网签流程

熊猫资料-职场人际关系

2023年3月4日发(作者:飞向那远方)

一、网上签约

1、应约的功能是什么?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单位应约。毕业生只能对

一家用人单位应约。应约操作完成后,对其他用人的单位应约状态为锁定,即不

能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

2、毕业生如何“应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

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

对于已过期、已解约、已拒绝及审核、签证失败的签约邀请可以进行删除。

毕业生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点击“应约”按钮,则出现回复应

约的对话框。

毕业生输入设置的“操作码”后,点击“同意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

3、毕业生如何认识“应约”的重要性?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如果选

择“应约”,表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定的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

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只有与该用人单位

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它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

注意:毕业生务必谨慎使用“应约”功能。“应约”标示着毕业生与用人单

位的正式签约。

4、为什么毕业生收到的签约邀请中只有“拒绝”按钮?

省内毕业生收到省内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中,没有“应约”只有“拒绝”

按钮,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原因有:

(1)毕业生已应约其他用人单位。

(2)毕业生如果是定向生或委培生的话,系统初始状态是把这类毕业生的

签约状态锁定。

(3)毕业生已经申请省外就业。

(4)毕业生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栏目已录入协议书。

(5)毕业生在学校已经锁定就业方案。

5、毕业生如何与省内用人单位在信息网上签约?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

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2)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3)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

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4)毕业生送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到学院网上存档,同时系统自动发签约信

息到学校,学校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后,签约过程结束。

6、省内院校毕业生如何与省外单位签约?

(1)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注册用户,则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

的网上签约与省内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相同。

(2)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非注册用户,则按如下流程来办理:

第一,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院分管老师审核通过后发放全国统一

协议书;第二,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署全国统一协议书后,在“信息网”上

录入外省协议书内容;第三,学院分管老师在“信息网”上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外

省协议书(同时审核已签署的全国统一的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

7、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是否还需网上签约?

山东省自2006届毕业生开始,就业工作要整体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网上进行,无论何种就业情况,都需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与用

人单位的签约、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等就业手续,否则毕业生将无法获得报到证(派

遣证),无法正常办理就业手续。

二、网上解约

8、解约的功能是什么?

解约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解除已签订协议书的功能。

9、毕业生如何“解约”?

解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另一种是毕业生提出解约

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毕业生签约的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约申请,毕业生可以选择接受

或者拒绝。毕业生选择“同意解约”,则系统生成一份解约函;毕业生选择“不

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解约管理”栏目,

右侧显示解约界面。

毕业生输入自己的操作码,点击“同意解约”按钮完成解约操作。点击“不

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2)若毕业生首先提出解约,须向签约的用人单位发出解约申请,并等待

单位的反馈。用人单位同意则协商解约成功,用人单位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解约管理”栏目,

右侧显示解约界面。

毕业生输入操作码,点击“发送申请”按钮向用人单位发送解约申请。

10、学校锁定就业方案之后如何办理签约、解约?

(1)签约:

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继续签约(学校锁定方案到领取报到证期间无法签

约),但是人事部门暂时看不到签约信息,即不能办理鉴证手续,具体到当年的

7月15日(以当年公布的日期为准)之后才能按改派或二次派遣办理。

(2)解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网上解约之后,解约信息不再通过学校审核,毕

业生即可与新用人单位办理签约。

三、协议书管理

11、协议书管理的功能是什么?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

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

息。

12、毕业生如何查看已签协议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协议书管理”栏目,

右侧显示已签协议管理界面。点击“协议书号”或者“查看”按钮,可查看已签

协议书信息。

13、毕业生如何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

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毕业生本人信息自动显示出来,毕业生只需填写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就可

以,填写完整后,点击“完成”按钮。协议书发送到学院分管老师处审核,审核

过后进入当年派遣方案库。说明:签约京津沪深圳单位的毕业生具体要求按照当

地就收毕业生的政策办。

14、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的流程是什么?

(1)毕业生操作:

录入:毕业生按照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自己的专区,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

议书”功能项,将拟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认真、正确的填写,填写完毕进行

提交。

修改: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再次打开“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选择修

改进行修改即可。

删除:在等待鉴证过程中,可删除录入省内协议书。

打印: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通常一式四份。毕业生本

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

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审核:将进行鉴证通过的协议书送存学院,学院审核通过留存一份备案。

(2)人事部门操作: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送来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后,对其进行网上审核鉴证。

(3)学校操作:

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方案库。

15、如何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省内就业协议

书”。

毕业生的信息系统自动提取,只需要录入用人单位的信息后,点击“完成”

按钮即可。

《报到证》、毕业生档案及户籍关系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山东省人事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签发的报到凭证,其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

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

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

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一律作废。

2、《报到证》在报到期限内丢失,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接收单位证明及时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日报登

报挂失,并持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学位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并办理录简表和就业方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招办、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然

后由学校或毕业生本人自行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3、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1)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

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

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全称为《普通高等

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该页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报到证》由毕业生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

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6)《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其中的姓名必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

姓名一致,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必须准确。

4、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

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

定妥善处理。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

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不能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

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

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校

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毕业生待报到时才被发现

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5、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关系如何转递?

毕业生档案由其高考档案和在校学习期间的材料两部分组成。在校材料包括

学业成绩、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情况及毕业论文等,由所在院系整理、学校就业

指导中心组织院部直接与机要局转递。?

档案转递一般采用机要的形式送达。档案转递地址由毕业生(或所在院系)

填写,必须填写清楚,以免无法投递或遗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档案转递原则: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就业方案地址邮寄。升学

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至录取学校提供档案接收地址(研招办或录取院系总支);

未落实单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到省(市)

直机关事业单位、部队或驻地单位就业的,直接转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各类

企业就业的,根据协议要求,转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到

省外就业的,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转递。

6、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

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无特殊情况,按上述原则查询,8月份用人单位仍未收

到档案的,毕业生可到到学院负责老师处查询。毕业生档案查询时间一般不能超

过一年,逾期学校将可能无法协助查询。

7、毕业生离校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离校前,应办理好如下手续:

(1)领取《报到证》。由所在院系统一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后,在毕业生离

校当日发放。

(2)《户口迁移证》。学校保卫处户籍科负责按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户口迁移证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报到后,师范类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

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同时持有就业协议书。请注

意核对户口迁移证的各项信息,并在有效期内办好落户手续。

(3)体检。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4)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务处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发放。

(5)清理各类款项。如书费、欠交学费等。

(6)注销各种学生证件。如学生证、借书证等。

(7)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贷款的,要在离校或合同到期前按期清贷。

二、派遣、二次派遣与改派问答

8、学校如何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学校毕

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省级毕业生就业主

管部门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发放报到证。

9、毕业生派遣遵循什么原则?

学校依据毕业生提供的毕业去向有效证明(就业协议书、录取通知书或调档

函)以及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的注册信息(注册办法另行通知)形成

就业方案,报经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核发就业报到证。升学、缓派的毕业生

不发放报到证;签约后不确定能否升学被录取的,根据个人意愿直接派至用人单

位或录取学校;未签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地为山东省内的派至生源地地市

人事局,省外生源的派至省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分外省派遣至地市)

10、上报就业方案时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何派遣?

向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就业方案时,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其就

业单位列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后,

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就业并在派遣期内二次派遣。

11、什以是派遣?什么是二次派遣?

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之后落实具体单位,由生

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再进行派遣的过程,称为二次派遣。(一般两年)

12、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已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因身体不能适应某项工作或其它原

因,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原接收单位或市地、县(市)同意,报经毕业生就

业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工作单位的一种派遣方式。

13、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申请办理改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提供以下材料:

(1)解约函(退函)。原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毕业生另行择业

的函(说明辞退原因);

(2)接收函。新接收单位出具的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函

(就业协议书);

(3)原报到证。

凭材料按下列原则办理:

(1)不跨地市调整改派的,直接到地市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跨地市改派的,由两地市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办理,不再报省就业主管

部门审批;

(3)由市地改派至省、部队、中央驻鲁单位或省外单位的,持上述材料至

省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14、改派毕业生的户籍关系如何办理?

未在原接收单位所在地落户的,由毕业生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原户口迁

移证到原就读学校主管部门办理户口改迁;已在原接收单位所在地落户的,由毕

业生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5、升学与就业问题

未确定能否被录取的:在学校报送就业方案前(一般在6月下旬),毕业生

因特殊原因不能确定能否被录取的,自行选择按就业或升学派遣。派遣后申请变

更的,不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约,均按改派办理,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必须及

时交回原就读学校,由学校按规定报省就业主管部门注销。

升学后提出就业的:统一派遣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放弃升学重新就业的,需

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原毕业学校同意,在毕业后3个月内,由原毕业学校办

理就业手续,过期不再办理。申请办理派遣手续时需提交毕业生书面申请、录取

通知书和录取院校出具不转户档的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可将毕业生派回生

源地,由毕业生在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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