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岗煤炭资源枯竭了吗 2022年世界煤炭储量
国庆手抄报内容-炮兵团
2023年3月3日发(作者:水落打一字)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煤矿整顿关闭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2.05
•【字号】鹤政办发[2007]86号
•【施行日期】2007.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7〕8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鹤岗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工作
目标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
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82号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6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
家、省有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从实际出发、依法行政,深化煤矿整顿、打击非法生产、淘汰落后能力、规
范资源整合、促进结构调整。坚决遏止煤矿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全
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整顿关闭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政府确定的煤矿整顿关闭标准,坚决依法关闭不合格矿井,通过
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减少矿井数量、提高矿井规模、增强矿井安全防范能力,从
根本上解决煤矿事故多发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我市煤矿到2008年底减
少10处,使煤矿数量控制在100处左右。
三、整顿关闭工作任务
(一)确定煤矿整顿关闭的重点
根据国家确定的关闭类型和省政府确定的关闭重点,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确定
以下整顿关闭重点: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
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而擅自从事生产的矿井。
2.在国有重点煤矿矿区范围内开采影响和威胁大矿安全的矿井。
3.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
4.年度内发生2起一般死亡事故或发生1起重特大事故的矿井。
5.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继续生产的矿
井。
6.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生产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
7.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矿井。
8.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9.资源枯竭且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井。
10.擅自进行“三下”(建筑物下、水体下、铁道下)开采的矿井。
(二)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
实施矿井资源整合,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减少矿井数量,提高矿
井规模。
不同采矿权人,其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生产的,
只保留一个矿井,其他关闭。
批准列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被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整合
后形成的矿井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矿井的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关闭矿井补偿办法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53号)要求,结合我
市实际,关闭矿井补偿办法为:
(一)补偿的范围
1.列入2007年和2008年关闭的证照齐全的矿井。
2.非法生产的矿井、资源枯竭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发生重大事
故矿井和可进行资源整合的矿井(其中不同法人的煤矿进行资源整合由整顿关闭领
导小组认定后给予补偿)均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二)补偿标准
按矿井设计每万吨生产能力补偿2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补偿方法
符合补偿条件的煤矿企业先向所在区提出申请,经区审核,报市煤矿整顿关闭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拨发补偿金。
(四)补偿资金来源:
在上级未明确下拨资金来源之前,暂由市煤炭工业协会与煤炭行业部门采取集
资办法,按各煤矿年设计能力1元/吨收取集中管理,连续征收两年(2007-2008
年)统筹为矿井关闭补偿。
五、整顿关闭工作方法及责任部门
(一)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煤炭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采矿许可证
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滥采乱掘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组织认定煤炭资源枯竭
矿井,采取末位淘汰制,清理采矿许可证范围相互重叠的矿井,提出有关关闭矿井
建议名单。
(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照小煤矿整顿关闭验收标准和国家、省、市等上级
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的,向煤矿主管部门提出关闭意见;负责煤矿安全隐患的查处,建立煤
矿重大隐患、擅自组织违法生产的不良记录档案,提出关闭矿井建议名单。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发生事故的煤矿
死亡起数、死亡人数建立不良档案,提出因发生事故煤矿关闭矿井建议名单。
(四)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各区煤炭主管部门要加强煤矿生产的监督管理,
负责提出煤矿数量控制规划目标,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矿井实施关
闭。
六、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组织机构责任部门
组长:王瑞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小波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分局局长
高云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沈鹤滨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队长
成员:姚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建军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李学春工农区副区长
李忠辉南山区副区长
蔺心富东山区副区长
王成刚兴安区副区长
张荣超兴山区副区长
杜军向阳区副区长
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主任:高云(兼),成员由各有
关部门抽调。
七、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的煤矿
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成立专项工作组织机构,保证
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领
导,抽调强有力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落实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抓住重
点,全力推进煤矿的整顿关闭。
(三)提高认识,把握政策。要进一步提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把握好政策,规范有序地开展煤矿整顿
关闭工作。
(四)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煤矿整顿关闭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全市煤矿整顿关闭
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