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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规

发布时间:2023-06-13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民航法规

民航法规

礼仪的起源-海藻功效

2023年3月19日发(作者:pcr反应)

1

课时教学教案

课程:无人机法律与法规知识任课教师:

授课题目第1章民用航空法概述

教学形式讲授共2课时,总第1—2课时

授课班级19级

授课日期2020年3月11日

1、能够准群描述民用航空法的形成。

2、能够深入了解我国无人机法律的形成。

3、能清晰我国无人机的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相关法律特点。

4、具有利用网络等资源,进一步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1、民航法的由来。

2、民航法的组成形式。

1、巴黎公约的意义。

2、我国民航法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一.课程回顾………………………………………………………………..……(5分钟)

二.教学内容

第1章民用航空法概述

(一)法律的属性、法律之渊源……………………………………………(15分钟)

(二)民航法的组成形式…………………………………………................(20分钟)

(三)我国民航法体系的构成………………………………………………(10分钟)

(四)民航法的发展历史……………………………….....………………...(20分钟)

(五)我国民航法制建设………………………………………………........(10分钟)

三.课堂小结………………………………………………………………….…(10分钟)

四.课后体会

2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课程引入]

引入:

1.法律的属性是什么?

(1)讲述法律属性的体现;(2)讲述法律的属性对于民航法发展的意义。

2.互动:你对法律有多少了解?你接触过吗?你能说说法律之渊源?

3.总结:所谓法律渊源,它本身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是指法律来源于什么。民用

航空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要讲清楚法律的渊源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现

在一般都将法律的渊源看做是法律的组成和具体表现形式。

4.那么民航法学的由来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带着这个疑问走进今天的课堂。

5.本节课的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

[教学内容]

民用航空法概述

思考:(1)民航法的由来是什么?

(2)民航法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1.民航法的渊源:

民用航空法的渊源是指民用航空法来源于哪里。航空法是国际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依

照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民航法学》的渊源主要包括《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协定》《国

内法及法院判例》《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法》《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国

际民间航空组织通过的决议》《国际间合同性协议》等法律文件。

2.发展阶段

民用航空法的发展经历萌芽时期、形成与完善时期以及现代民航法的发展时期三个阶

段。从民航空法在国外的发展与在国内的发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民航法的组成

民用航空法主要由国际条约、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国内法及法院判例等组成。

1.国际条约: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关系中

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国际书面协议,也是国际法主体间相互交往的一种最普遍的法律形

式。其名称包括:条约、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宣言等。

视频:国际条约是什么。

(2)国际条约介绍

①1929年10月13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

沙公约》,是一项有关航空运输规则的专题性公约,分5章41条,对国际航空运输的范围、

运输凭证、承运人的责任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公约在执行过程中曾经过多次国际会议

通过举例说明

法律的属性所

具有的重要意

义,进而推出

法律的渊源,

以及教学内容

等。

首先以回顾法

律的属性为开

端,引入法律

的渊源,为国

际条约的定义

做准备。

通过小视频勾

起同学们对国

际条约的理解

进而展开对相

关国际条约的

介绍。

解释航空运输

的含义和特

点,使同学们

了解航空运输

3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讨论修改,每次修改都有附加的议定书。中国于1958年7月19日加入了该公约。

视频:乌克兰总统感慨所有国际条约都是废纸。

②1944年12月7日在芝加哥签订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简称《芝加哥公约》,

是涉及国际民用航空在政治、经济、技术等领域各方面问题的综合性公约,分22章96

条,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民用航空的原则,在缔约国领空飞行的权利,便利国际航空的各

种技术措施、技术标准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宗旨、机构和活动等。与《芝加哥公约》

同时签订的还有两项协定,即《国际航空过境协定》和《国际航空运输协定》。中国于

1974年2月15日承认了该公约,同时参加了该组织的活动。

③1963年9月14日在东京签订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

简称《东京公约》,分7章26条。中国于1978年加入了《东京公约》。

④1970年12月16日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

牙公约》,共14条。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海牙公约》。

视频:非法劫持航空器罪是什么。

⑤1971年9月23日在蒙特利尔签订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

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共16条。中国于1980年加入了《蒙特利尔公约》。

2.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习惯

国际法虽然源于国际条约,但也不排除国际惯例作为国际民航法的渊源。当没有条约

规定的时候,惯例就成为了适用的规则。国际惯例形成适用的规则有一个过程,一旦惯例

被国际社会接受和承认,便成为国际习惯法规则,具有了普遍的约束力。

3.国内法以及法院判例

在有关航空活动中,如在航空刑事法、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民事责任、空中相撞责任、

产品责任、机场人员的责任等问题时只能适用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同时《华沙公约》以

各国法院的判例,对公约的解释和阐明具有重大影响。

4.我国民航法律体系的构成

我国民用航空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

民航法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三个层次,法律效力依次减小。但是,鉴于民用

的重要意义。

解释国际法的

来源和习惯。

解释我国民航

法体系的三个

4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航空的特殊性,建立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所以除了特别行政区某些特殊具体事项

外,不需要制定地方性航空法律法规。所以,我国民航法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航空法》为核心,形成了一个内容齐全、层次分明、和谐协调的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

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涵盖了运

行管理、人员训练、适航管理、机场管理、人员管理、航空器维修等多方面的内容。

5.其它形式

民用航空法的来源除了国际公约、各国法院判例、国际惯例外,还有:

(1)国际组织的立法或准立法文件,如ICAO和IATA的立法或准立法活动;

(2)区域性多边条约、决议、条例,对国际航空法的发展也做出过有益的贡献;

(3)国际间合同性协议有时也是航空法的渊源,如国际航空公司之间的多边联运协

议等。

6.课堂小结

(1)民航法的组成和具体表现形式是什么?

(2)现在国际上影响力比较大的国际条约包括什么?

二、民航法的发展历史

1.发展阶段

民用航空法的发展经历萌芽时期、形成与完善时期以及现代民航法的发展时期三个阶

段。下面从民航空法在国外的发展与在国内的发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视频:在土耳其乘坐热气球旅行。

1)民航法的萌芽时期

1783年11月21日,人们使用蒙哥尔费气球首次载人飞行获得成功,这一成功象征

着人类开始征服空气空间,被载人了航空发展史册。1784年,法国巴黎便发布了治安法

令,规定未经警察当局批准,禁止气球升空,这一法令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

1889年,法国政府邀请欧洲19个国家在巴黎召开了第一次讨论航空法的国际会议,

但由于各国对航空法的一些基本问题意见分歧,这次会议及其后的几次会议均未产生任何

成果。

视频:七次热气球事故。

1902年,在国际法学会的布鲁塞尔年会上,法国著名法学家福希尔提出了人类第一

部航空法典的建议草案:《浮空器的法律制度》。

1903年,美国的莱特兄弟,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基蒂•霍克试验成功一种机动的重于空

气的飞行器械—现代飞机的雏形。三年后,在欧洲,布莱里奥驾驶第一架飞机飞越了英吉

利海峡,震惊了世界。

层次,对我国

航空法构成进

行具体说明。

进行课堂小

结、对上节课

内容进行总结

与回顾。

小互动:思考

人类迈向天空

的第一步,并

观看小视频。

通过视频内容

引出法律的滞

后性、必要性。

5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1910年,欧洲19国又在巴黎开会讨论制定国际航空立法问题,但因对空气空间的法

律地位,即航空自由还是领空主权的问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未有成果。

总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以前,人类的航空活动基本上还处于试验阶段。

热气球、飞船和简易飞机的各种性能还不够稳定成熟,除可执行若干军事使命外,还谈不

上作为运输工具运载旅客、货物和邮件。这个时期,各国尤其是英法两国虽在国内初步做

了一些立法工作,但还未形成成套规则。

2)民航法的形成和完善时期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航空技术被广泛用于战争。以英国为例,战争刚爆发时的1914

年,只有12架军用飞机,到战争结束时的1918年,已拥有22000架飞机。各国都从航

空技术的进步中认识到,航空飞机作为一种新型运输工具,具有无限的发展前途。战争刺

激了航空技术和航空制造业的发展,为战后和平时期大力发展民用航空准备了物质条件。

1916年,未参与大战的美洲大陆各国,在国际航空法的基本原则方面,取得了突破

性进展。并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的泛美航空会议上通过了一套原则,即空气空间被宣

布为国家财产;各国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拥有主权;飞机必须具有国籍,涂有本国标

记,但在美洲各国之间,各美洲国家的飞机可自由航行等。这些都为战后欧洲乃至世界的

国际航空立法准备了条件。

视频:没去过法国,看看巴黎到底有多美。

1919年10月13日,《空中航行管理公约》在巴黎诞生,简称1919年《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共9章43条,有8个附件,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建立了常设管理机构—“国

际空中航行委员会”。在战后的巴黎和会上,顺利地制定了第一个国际航空法典─《航空

管理公约》。公约第一条规定,各国对其领土之上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这一规定,为国际航空法奠定了基石。由于处于早期立法,公约引人了海洋法中的一些规

则,其中最明显的是第二条,即“无害通过权”,其他还有适航证、驾驶人员合格证乃

至飞机的国籍原则。这些规则经过后来的实践检验,有些并不适合于航空的性质,如“无

害通过权”;有些则逐渐被改造使之适应航空活动的实际。但是,这并不妨碍1919年《巴

黎公约》在航空法发展史的开拓性重要地位,它所确定的基本内容,今天依然适用。

《巴黎公约》在航空法发展史上具有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国际航空法的第一个多边

国际公约,确立了领空主权原则,为国际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被誉

为“航空法的出生证”,标志着航空法的正式形成,表明了“航空法是20世纪的产物”。

总结民航法萌

芽时期的意

义。

由一个视频引

出巴黎这座城

市,勾起同学

们的学习兴

趣,由此引出

巴黎公约。

总结巴黎公约

的重要意义,

介绍巴黎公约

的内容以及相

6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巴黎公约》本应是世界性的公约,但由于公约规定有歧视性的条款和政治的原因,

致使公约于1922年7月11日才开始生效。到1939年第二次大战前,只有32个国家批准

或加入。而在这一期间,1926年11月1日,以西班牙和葡萄牙为首,集合20个欧洲和

美洲国家,在马德里签订了《伊比利亚–美洲空中航行公约》(通称1926年《马德里公

约》);1928年2月20日,以美国为首,在哈瓦那签订了《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通

称1928年《哈瓦那公约》)。因此,《巴黎公约》要作为世界性的国际条约的目标并未

能完全实现。

尽管存在三个公约,但后两个公约关于空中航行的规定,基本上是与《巴黎公约》一

致的,因此,关于空中航行的规定,《巴黎公约》在很大程度促进了法律制度的统一。此

外,该公约按第三十四条设立了“国际空中航行委员会”(ICAN),作为常设性国际机构。

它是今天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前身。

随着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私法”方面产生的法律冲突逐渐增多,因而开展了统—

“私法”的国际活动。1925年10月27日,在法国政府的倡导下,在巴黎召开了第一届

“国际航空私法”会议,为统一国际航空运输的责任制度提出了一个公约草案,并成立“国

际航空法律专家技术委员会”。此后,经“国际航空法律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努力,先后

制定了1929年《华沙公约》、1933年《罗马公约》及1938年《布鲁塞尔保险议定书》、

1933年《航空器预防性扣留公约》等法律文件。这些文件的全称,一般都被冠以“统一

某些规则”的字样,可见这些文件的制作者们的用意。这些努力的确在统一国际航空私法

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这一时期,随着国际航空法的形成和发展,一些国家的国内航空

法也在逐步完善。

从以上情况不难看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民用航空发展前景的逐渐明朗,出现

了国际航空立法的第一次高潮。这个时期形成的国际文件,为后来的国际航空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

3)现代民航法的发展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把人类的航空科技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战前,相对于欧洲来说,美

国的航空企业和航空科学比较落后,但在战争中它的航空科学和制造远程飞机的能力不论

数量和质量都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一跃而成为航空超级大国,改变了战前以欧洲为中心的

局面。

视频:一战时期飞机只是用来巡逻。

关成果。

简单介巴黎公

约被滞后的原

因,从而引出

马德里公约和

哈瓦那公约。

对统一私法活

动的作用进行

举例。

将一战与二战

时期的飞机作

对比,从而引

出现在民航法

的发展。

7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1)芝加哥会仪

芝加哥会议在1944年召开,战争虽未结束,但已胜利在望。为规划战后必然会大发

展的国际民用航空事业,美国总统罗斯福出面邀请同盟国和中立国出席芝加哥“国际民用

航空会议”。这是航空法发展史上规模空前而且影响最为深远的盛会,除德意日等“轴心

国”没有资格派代表出席,苏联因不满某些中立国而没有派代表出席外,实际与会的共

52国家。

芝加哥会议在国际航空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上进行了激烈争论,会上提出的基本方案

主要有三个:

第一,美国的“航空自由”论,主张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不受主权限制,由各国进行自

由竞争。

第二,英国的协调论,主张“航空秩序”,建立一定的国际机构以协调国际航空运输,

负责分配世界各条航路,确定运力和运费。加拿大方案基本与英国相同,但希望详细定出

条文。

第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方案,主张建立一个超国家性质的国际机构,统一经营国际

航空运输,实现航空运输的国际化。

我们知道,到1945年6月才正式签署的联合国宪章当时也处于酝酿阶段,因此,1944

年召开芝加哥会议的时候,人们对战后国际格局的认识尚十分朦胧,抱有许多幻想。英国

方案,尤其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方案,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的这种相当朦胧的幻想,是不切

实际的。

芝加哥会议的焦点集中在美国的“航空自由”论与英国的“航空秩序”论上。会上支

持“航空自由”论的只有荷兰和个别北欧国家,而英国的“航空秩序”论获得绝大多数国

家的赞同,它最终反映在表述芝加哥公约宗旨的“序言”中,“使国际民用航空得以按照

安全和有秩序的方式发展”;更反映在该公约的第一条,它重申了1919年巴黎公约关于各

国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权利的原则。当然,这次会议“航空自

由”的概念以及由此次会议形成的所谓“五种航空自由”的说法,与20世纪初的“航空

自由”论,在内容上有很大不同。

这次会议的主要成就是制定了被称作国际民航宪章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通称

1944年《芝加哥公约》)。据公约第八十条规定,该公约取代了1919年《巴黎公约》和

1928年《哈瓦那公约》,并废止一切与该公约相抵触的协议(第八十二条)。因此,《芝

加哥公约》是现行国际航空法的基础文件。公约于1947年4月4日生效,迄今已有150

多个国家批准或加人。我国也于1974年加入。

按照芝加哥会议的临时协议,在《芝加哥公约》未生效前先设立“临时国际民用航空

组织”(PICAO)作为1947年正式的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前身。根据公约第六十四条的

规定,该国际民航组织于1947年5月13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

(2)航空私法规则的完善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航空私法规则有了较大的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1948年《日内瓦公约》的制定

1948年《日内瓦公约》全称《关于国际承认对飞机权利的公约》,1957年9月17

日起生效。它是在国际民航组织成立后,根据各国要求,在原航空法专家国际委员会

(CITEJA)第一小组研究文件草案的基础上,对已依据登记国法律登记的飞机产权以及购

买、租赁、抵押等权利的国际承认问题,做出了统一规定。这是国际航空私法方面的一个

重要国际公约。我国未加人。

②1952年《罗马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制定

1952年《罗马公约》,全称《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公约》,

是经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委员会第5次和第17次会议讨论,国际民航组织在罗马召开外交

会议重新制定的一个新的条约文本,是为了取代1933年《罗马公约》而制定的。后来又

介绍芝加哥会

议的发展及基

本方案。

介绍芝加哥会

议的主要内容

和关键性作

用。

举例介绍民航

法完善时期所

制定的相关公

约以及公约的

主要内容。

8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根据各国对这个公约的意见,于1978年9月在蒙特利尔制定了修订议定书,即《修订1952

年在罗马签订的外国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方造成损害公约的议定书》。该议定书主要

在损害赔偿责任限额和航空保险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改进与补充。但这个罗马公约系列的批

准和加人国一直比较少,1978年的议定书至今尚未生效。

③对1929年《华沙公约》的修订

从1953年起,为了适应国际航空运输的迅猛发展,解决对承运人赔偿限额问题上存

在的尖锐分歧,在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中,对1919年《华沙公约》的修

订一直占有重要位置。当时分歧的一方是美国,另一方是世界其他各国尤其是新兴第三世

界国家。

1955年的《海牙议定书》是战后对华沙公约的第一个修订文件,该议定书在使华沙

责任体制更加完善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它把原华沙责任限额125000普安卡雷法郎

(每位旅客约8300美元)提高了一倍,美国对此很不满意。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应运

而生。这两个公约除犯罪定义不同外,其他规则基本相同。这两个公约不仅为航空刑法制

定了一套相当完备的规则,而且对传统国际刑法若干禁域有了突破,形成了“或引渡或起

诉”的独特体制,推动了国际刑法的发展。

2.国内民航法的发展

国内民用航空法的发展是随着航空业的发展而发展,我国航空业的发展经历了建国前

与建国后两个阶段;民用航空法的发展主要介绍建国后的发展,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视频:宫崎骏的飞行梦想、阿拉丁神灯。

1)我国民用航空的发展历程

(1)1949年前的发展历程

1909冯如研制试飞成功了一架飞机;

1910北京南苑也研制成功了一架飞机;

1920年北洋政府开通了北京-天津航线;

1928-29开通了上海-南京航线;

1930年成立了中国航空公司;

1931年成立了欧亚航空公司;

1933年成立了西南航空公司;

1936年开通了广州-河内的第一条国际航线;

抗战时期的发展。

(2)1949年后的发展历程

1949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成立。

1980年3月后,中国民航脱离军队建制,实行政企分开,走企业化道路。至此我国

的民航逐步与国际民用航空进行接轨,参加了一系列的国际民航组织,购买了大量的飞机,

建立了数量庞大的航空机队(3154架飞机,含港澳台491架)和数量众多的航空公司(52

家),目前已成为影响巨大的航空市场。同时,有人通用航空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目前

通过小视频,

引出人类的飞

天梦想,进而

解释我国明航

发展历程。

9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截至到2015年底有各类通航公司298家,飞机2127架。与此同时,我国的无人机产业快

速发展,尤其是消费级无人机更是出口的主力,无人机企业、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在开拓国外市场的同时,国内市场也在快速培育快速发展。

2)国内航空立法发展

为适应我国民用航空的发展,民用航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来描述: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49-1960年)

新中国建立之期在民航方面处于探索阶段,民航主要由军方领导,实行的是政企合一

的管理模式。并在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民航飞行条令》

《民用航空通信规则》《民航电信工作制度》《中国民航通信条令》等法规规章。

第二阶段:萧条阶段(1960-1978年)

中国60年代以后,民用航空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发展都处于萧条状态。这时期主要

修改完成了《中国民航飞行条例》《中国民航飞行指挥工作细则(草案)》,编写完成了

《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及草拟完的国内和国际客货运输规则、客运、货运、服

务和事故处理等。

第三阶段:民航立法恢复阶段(1979-1989年)

1978年之后,我国民航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自1980年3月15日起,民航

局不再由空军代管,归属国务院,民航局作为国家民航事业的行政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民

航的机构、人员和业务,逐步实行政企合一的企业化管理。主要是对现有法规规章进行修

订,包括《通信业务规程》《通信导航设备运行、维修规程》《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规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遣派细则》《中国民用航空专机

工作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中国民航通信导航雷达工作规

则》和《中国民航无线电管理规定》等。

第四阶段:规范发展阶段(1990-2002年)

2002年3月,国务院对中国民航再次重新重组。民航总局直属的航空公司和相关保

障企业和人员移交给国资委管理。重组后变为六大集团公司: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

航空、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燃油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同时中国民用航空立法开始向系统、规范化发展。1996年施行民航业基本法—《民

用航空法》,1997年颁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总

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航空人员、机场、航空器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立

法逐渐加强,《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民用航空器权利

登记条例》和《飞行基本规则》等民航行政法规相继实施。1997年开始对早期民航规章

进行清理,修订20部、废止2部。这10年期间的民航立法初步形成了以《民用航空法》

为龙头,由行政法规、民航规章以及其他民航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民航法规体系的雏形,为

民航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初步奠定了基础。

第五阶段:民航法规体系建构、完善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以来,民航实施全面深刻改革,开始启动第二次政企分离,实行机场属地化

管理。为实现中国“入世”时对有关航空运输服务的承诺,开始清理、修改和调整涉外民

航经济立法和政策,依据新修订的三资企业法和相关规定,颁行《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

简述国内航空

发展的五个阶

段,对五个极

端的成果进行

举例说明。

10

教学过程及教学内容教学说明

定》,取消民航行政审批项目64项、设定民航行政许可项目23项和非行政许可项目10

项、设定行政许可项目44项。民航规章建设步伐加快,民航行政执法方面的立法成果显

著,在修订《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同时,

起草完成九个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并编制《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

[课堂小结]

(1)民航法的组成形式是什么?

(2)巴黎公约的意义是什么?

(3)我国民航法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

[课后体会]

航空法规以后发展方向可以向服务、安全、节能、环保、高效率方面来规范同时现在

中国的富人也在私人飞机消费上也有很大市场,关于低空飞行器的驾驶资格认定法规和低

空管理法规这一方面是一个趋势,目前航空业多出一项新起之秀—无人机。无人机从军用

发展到民用的快速增长,需要对无人机的飞行进行相应的规范,我国无人机的各种法律法

规的制定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进行课堂小

结,总结小结

授课内容和授

课重点。

简单分析课程

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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