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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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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5日发(作者:渠道下沉)

中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全景解读

张穗

【期刊名称】《国际融资》

【年(卷),期】2016(000)010

【总页数】5页(P19-23)

【作者】张穗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截至2016年8月,中国共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38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为广大处于初创期和发展期的、

尚未进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板块的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区域性股权市场(名称一般为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是

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主要服务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证

券市场。是区别于沪深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市场之外的资本市场板块,具有区域性、

私募性、证券性、灵活性等四大特征。

政策环境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

次明确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

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

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重申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8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文件,规定省级人

民政府依法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实施监管,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制定区域性股权市场的

监管细则,并对跨区域市场实行备案管理。

2015年6月,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区域性股权市

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监管底线、

市场规则和支持措施等作出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这一办法将

在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批准(详见表1)。

设立概况

2008年以来,为了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地陆续成立了一批区域性股权

交易市场。2012年以后获得加速发展,成为多个地方金融改革的重点,呈现出地

方政府大力推动、证券公司深度参与、中小企业踊跃挂牌的局面。

截至2016年8月,中国共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38家,绝大多数为省级股权

交易中心。除了云南省未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外,中国其他省份和直辖市均已

设立。其中,部分省份超过一家。如广东省有三家,分别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

易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及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西、福建、黑龙江、江苏、辽

宁、山东、浙江各有两家。而四川和西藏两个省份共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

这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如图1所示,纵观这几年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设立时间,其中2013年设立的最

多,全年达到11家,其次依次为2015年的七家和2012年的六家。最近设立的

是成立于2016年3月的苏州股权交易中心,由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

发起人,联合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

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五家股东

单位共同发起设立。

地方政府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资本运作服务,是大势所趋。以

2016年8月25日统计数据为例,中国38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共有挂牌股

份公司54412家(含展示企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企

业为8860家,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2924家。可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本质上

将为更大范围的、更多数量的广大中小企业服务。

注册资本

据统计,这38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资本在五亿元以上有一家,达到近12

亿元,是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这

四家公司出资额均在一亿元及以上。大部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资本在一亿元

至五亿元的区间。事实上,有些省市的监管办法中,要求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注

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如青海省、吉林省、大连市等。仍有16家注册资本在一亿

元以下,其中5000万元以下的共有五家。

挂牌数量

中国时任证监会主席肖钢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新的组

织形式和业态,将成为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的园地,成为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更

是地方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各种政策和资金综合运用的平台,是资本市场中介服务功

能的延伸。

以2016年8月25日全国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官网数据为例,如图2所示,

绝大多数市场上挂牌企业的数量在1000家以下,占比达到65.79%。前海股权交

易中心仍为当之无愧的第一,挂牌企业数量达到117740家。上海股权托管交易

中心以9380家挂牌企业紧随其后,该交易中心是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设

立的。位列第三的是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为4919家,该交易中心的股东是广东粤

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融资总额

对8月25日各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官网数据进行统计,披露了融资总额的约

为18家,占比47.37%。对这18家企业的融资总额分布进一步统计发现,融资

总额达到500亿元的有三家,在100亿元到500亿元这一区间的最多,达到七家

(见图4)。

市场定位

表2对中国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的市场性质、服务对象、交易方式、准入要求、

监管机构和股东限制进行了对比。可以看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其运营机构所在

地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

场所,是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并无非常明确的财务要求,监管权也主要交给

了地方政府,挂牌的公司并不要求一定要进行股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发现,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总体尚可,但小型微型企业

比较困难;高成本和市场需求相对不足同时并存,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中小企业面

临的主要矛盾。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的区域性股权交易

市场均在探索与更高层次资本市场板块建立有机衔接机制。

股东数量

对38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的股东结构进行梳理,发现股东数量在五到10家之

前的最多,达到17家,占比44.74%;其次为一至五家,共11家。股东数量只

有一家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共有两家,分别是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人民币一亿元设立的南宁股权交易中心和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作

为股东设立的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股东数量最多的是前海股权交易中心,高达

34家(见图5)。

基本模式

目前中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主要的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产权交易机构主导,即

由产权交易机构联合区域内大型国有投融资平台、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等共同设立,

这一类共有七家,占比为18%;第二种是地方国资下属企业主导,即由地方国有

企业控股的公司制平台,这类股权交易市场有15家,占比40%;第三种是证券公

司主导并参与直接管理,这一类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最多的,达到16家(见

图6)。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券商主导在这三类模式中只是微弱优势,但如果涵盖券商

参与控股的话,有26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有券商的身影,占比高达68.42%。

总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基本上处于行政主导与券商主导这两种状态,这本质上

跟其设立的高门槛有重要关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基本为省/市金融办直接管理,

在设立审批上,多采用“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基本上都需要

由市(区)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业务监管部门初审,逐级报批到省(市)级人民

政府;以“交易所”命名的,还需征求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

的书面反馈意见方可设立。参考各地公布的审批和监管办法,绝大多数均明确要求

设立单位在经济条件和资质上具备开业能力,同时明确规定了发起人的注册资本、

盈利能力等以及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016年1月16日,2016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证监会机关召开。时任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肖钢发表讲话指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建

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的合作机制,引导登记备案、运作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要坚持私募市场定位,以

提高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服务能力为中心,开展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这无

疑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下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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