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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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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日发(作者:司仪台词)

哈尔滨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方税务

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

滨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9.02.24

•【字号】哈价联发[2009]2号

•【施行日期】2009.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哈尔滨市物价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

滨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哈价联发〔2009〕2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地税局,市区各幼儿园: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哈尔滨市物价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教育局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核定收费标准的基本原则

根据幼儿园的培养成本、办园条件、经费投入和家长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参照

外省市的收费标准,按照分类管理、按级定价、优质优价、兼顾各方的原则合理制

定。

二、收费标准及审批

(一)财政拨款类的公办幼儿园

享受财政拨款的各级幼儿园,其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

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黑龙江省非税收费一般缴款书》,收入全额上缴同级

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费的有关规定:

1、整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见附表1)。

2、寄宿制幼儿园可在整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3、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收3周岁以下的幼儿,每降低一个年龄段可在整日

制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上述收费的具体标准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市物价部

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4、因家长原因需要幼儿园提供延时(17时30分-19时30分)服务的,每月

加收30元延时服务费。

(二)非财政拨款类的公办幼儿园

使用国有资产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各级幼儿园,其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

理,实行政府指导价,使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的《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经

营性收费统一发票》,收入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收费的有关规定:

1、整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见附表2)。

2、寄宿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整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3、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收3周岁以下的幼儿,每降低一个年龄段可在整日

制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上述整日制、寄宿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收费标准均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

准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市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4、因家长原因需要幼儿园提供延时(17时30分-19时30分)服务的,每月

加收30元延时服务费。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时使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制的《黑龙江

省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统一发票》,并严格执行按月收费的规定,收入纳入单

位财务核算管理。

1、幼儿园应按照办园水平、培养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报属地价

格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备案。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

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以下简称八区)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幼儿园到市

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级以下(含二级)幼儿园到所在区物价部门、教

育行政部门备案(见附表3)。

2、对少数规模较大、收费较高的幼儿园,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踏察后,实

行备案管理。

三、服务性代收费

各级公办幼儿园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幼儿英语口语训练等必要的服务性代收

费,要本着自愿、公开、透明、公示的原则,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按管理权

限,八区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幼儿园到市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级以

下(含二级)幼儿园到所在区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见附表4)。

四、延伸服务收费

各级公办幼儿园开展的向家长和幼儿的延伸服务,必须执行教育部门有关规

定,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按价格管理权限,八区的一级

以上(含一级)幼儿园到市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二级以下(含二级)幼

儿园到所在区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见附表5)。

五、伙食费管理

各级各类幼儿园伙食费收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即幼儿园伙食费标准由幼儿园

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出勤天数计费,按管理权限

备案。八区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幼儿园到市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级

以下(含二级)幼儿园到所在区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见附表6)。

六、幼儿园退费

(一)公办幼儿园退费规定

1、各级公办幼儿园幼儿退园前,由家长提出申请,其管理费、保教费、杂费

以家长提出申请日期为准,不足半个月(含半个月)退半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

费。

2、因幼儿或家长的原因,幼儿不能正常来园满一个月的,退当月管理费

50%;超过半个月的退管理费30%;半个月以下的管理费不退;保教费、杂费按实

际缺勤天数计算退费。

3、因幼儿园的原因,幼儿不能来园的,当月管理费、保教费、杂费按实际缺

勤天数计算退费。

4、延时服务费,幼儿在园不足半个月的(含半个月)退半费,超过半个月不

退费。

(二)民办幼儿园退费规定

民办幼儿园的退园、退费实行备案管理,退费时按照已在物价部门、教育行政

部门备案的办法执行。

七、优惠政策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酌情减免有关费用。

2、幼儿园使用的煤、煤气、水、电、供热、房租等公用事业费用按中小学标

准收取。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按照中小学建设减免相关规定执行。任何部门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幼儿园收费。

八、相关规定

1、禁止公办幼儿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另行

收取费用。今后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园费、赞助费、支教费等。

2、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按天计费、按月收取的规定。除省教育部门指定的

一种幼儿图书费用外,其它书籍幼儿园不得另收费用。

3、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即0-3岁托班、小小班10-20人,最

多不能超过20人,3-6岁小班最多不能超过25人、中班最多不能超过30人、大

班最多不能超过35人。超过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降级。

4、享受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要在接到收费标准的批复后20日内到价格主

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持证收费。

5、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

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幼

儿园的收费公示板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见附表7)。

6、各级物价、财政、教育、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检查,对不执行政策规定或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7、各县(市)可参照此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物价、财政、教育、地

税四部门制定当地幼儿园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九、其它

1、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幼儿园收(退)费的规定与本

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方税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解释。

附件:

1、哈尔滨市财政拨款类整日制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2、哈尔滨市非财政拨款类整日制幼儿园指导性收费项目标准表

3、哈尔滨市民办幼儿园收(退)费备案表

4、哈尔滨市公办幼儿园服务性代收费备案表

5、哈尔滨市公办幼儿园延伸服务收费申请表

6、哈尔滨市幼儿园伙食费备案表

7、哈尔滨市幼儿园价格与收(退)费公示板

附件1:哈尔滨市财政拨款类整日制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表

单位:元/月.人

项目

金额

级别

整日制

一年制

(学前班)

管理费保教费杂费管理费

保教费

杂费

示范幼儿园18015020

一级幼儿园12010020

二级幼儿园8060204030

三级幼儿园4030203020

附件2:哈尔滨市非财政拨款类整日制幼儿园指导性收费项目标准表

单位:元/月.人

项目

金额

级别

整日制

一年制

(学前班)

管理费保教费杂费管理费

保教费

杂费

示范幼儿园23519520

一级幼儿园16013020

二级幼儿园1

三级幼儿园5540204025

附件3:哈尔滨市民办幼儿园收(退)费备案表

幼儿园名称地址

办园资质

及证书号

级别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在园幼儿人数办园投资额房屋产权归属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效期限

退费办法:

本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物价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①此表一式五份,执行收费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有关处室各一

份;

②如备案表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需要调整,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

提出申请。

附件4:哈尔滨市公办幼儿园服务性代收费备案表

幼儿园

名称

地址

办园资质

及证书号

级别

法定

代表人

联系

电话

在园人

收费

项目

收费标准有效期限

本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物价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①此表一式五份,执收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有关处室各一份。

②如备案表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需要调整,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

提出申请。

附件5:哈尔滨市公办幼儿园延伸服务收费申请表

幼儿园

名称

地址

办园资质

及证书号

级别

法定

代表人

联系

电话

在园人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有效期限

本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物价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①此表一式五份,执收单位、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室各一份。

②如申请表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需要调整,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

提出申请。

附件6:哈尔滨市幼儿园伙食费备案表

幼儿园

名称

地址

办园资质

及证书号

级别

法定

代表人

联系

电话

在园人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效期限

本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物价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①此表一式五份,执收单位、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室各一份。

②如备案表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需要调整,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

提出申请。

附件7:哈尔滨市幼儿园价格与收(退)费公示板

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退园退费办法:

(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监督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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