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能计量
-
2023年2月27日发(作者:疲劳的近义词)电能计量装置分类及计量方式
电能表是电力企业中使用普遍的电测仪表。应用上分为:广大用
电户使用和电业部门自身使用。自全国主要城市(乡镇)推广普及“一
户一表”及大部分农村电网经过改造后,电能表的拥有量直线上升。
电能表(以下称电表)不同于其他电测仪表,是《计量法》规定的
强制检定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电业部门
本身的重要经济指标如发电量、供电量、售电量、线损等电能计量装
置(以下称计量装置),也日益增多。
装置分类
现行有关规程规定,运行中的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多少和计
量对象的重要性分为5类。
Ⅰ类: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及以上或受电变压器容量为10MVA
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发电量)、跨省(市)高
压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互馈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与市(县)供电
企业的供电关口计电量点的计量装置。
Ⅱ类: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及以上或受电变压器容量为2MVA
及以上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量)供电企业之间的
电量交换点的计量装置。
Ⅲ类: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及以上或受电变压器容量315kVA
及以上计费用户,100MW以上发电机(发电量)、发电厂(大型变电所)
厂用电、所用电和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
量平衡的10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计量装置。
Ⅳ类:用电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
部经济指标分析,考核用的计量装置。
Ⅴ类: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的计量装置(住宅小区照明用
电)。
计量方式
我国目前高压输电的电压等级分为500(330)、220和110kV。配
置给大用户的电压等级为110、35、10kV,配置给广大中小用户(居
民照明)的电压为三相四线380、220V,独户居民照明用电为单相
220V。
供电局对各种用户计量方式有3种:
(1)高压供电,高压侧计量(简称高供高计)
指我国城乡普遍使用的国家电压标准10kV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系
统,须经高压电压互感器(PT)、高压电流互感器(CT)计时。电表额定
电压:3×100V(三相三线三元件)或3×100/57.7V(三相四线三元件),
额定电流:1(2)、1.5(6)、3(6)A。计算用电量须乘高压PT、CT倍率。
10kV/630kVA受电变压器及以上的大用户为高供高计。
(2)高压供电,低压侧计量(简称高供低计)
指35、10kV及以上供电系统。有专用配电变压器的大用户,须
经低压电流互感器(CT)计量。电表额定电压3×380V(三相三线二元
件)或3×380/220V(三相四线三元件)。额定电流1.5(6)、3(6)、
2.5(10)A。计算用电量须乘以低压CT倍率。10kV受电变压器500kVA
及以下为高供低计。
(3)低压供电,低压计量(简称低供低计)
指城乡普遍使用,经10kV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用户。电表额定
电压:单相220V(居民用电),3×380V/220V(居民小区及中小动力和
较大照明用电),额定电流:5(20)、5(30)、10(40)、15(60)、20(80)
和30(100)A用电量直接从电表内读出。10kV受电变压器100kVA及
以下为低供低计。
低压三相四线制计量方式中,也可以用3只单相电表来计量,用
电量是3只单相电表之和。
为达到正确计量,高压计量装置要根据电力系统主接线的运行方
式配置。如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城乡普遍使用的10kV配电系统,
是采用中心点不接地运行方式,应配置三相三线二元件电表。为了节
约投资和金属材料,我国500、220kV的跨省(市)高压输电系统,目
前普遍使用自耦式降压变压器,是中心点直接接地运行方式,应配置
三相四线三元件电表。城乡普遍使用的低压电网是带有零线的三相四
线制供电,要供单相照明(220V)、三相动力(380V),同时用电,同时
计量的应配置的三相四线三元件电表以防止漏计。一般居民生活照明
用电配置单相电表。
功能介绍
电表除分单相、三相外,还有有功表、无功表之分。目前制作精
度分为:0.5、1.0和2.0级。
我国目前还普遍使用的感应式电表,已沿用百年历史以上。功能单一、
精度低、磨损件多,已不适应电力事业迅速发展的管理需要。
城市扩大,表数量多,再用人工抄表,显然落伍。因此,不论单相、
三相电表内要有专用接口的集抄功能。为了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源,
现在不但工矿企业实行峰谷电价,大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也已实行峰谷
电价,实践证明,优惠殷实。
浙江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高峰电价比平时电价高出3分(0.56元
/kW·h),而谷电价只是峰电价的50%(0.28元/kW·h),很受居民欢
迎。
市区大量居民申请装峰谷表,两年来,全省主要城市已发展13
万户,只能分处实施。因此表内要有分段记时功能。所有用电户,在
消耗有功功率同时也在消耗无功功率。而无功功率消耗多少和发供电
企业的设备利用率紧密相关,因此大用户在计量中必须实行功率因数
调整电费等。
近年来,由于微电子技术发展快,电子式(静止式)电表应运而生。
由于功能多、精度高、无磨损、寿命长、免维修等优点,受到供电局
欢迎,已大规模普遍使用。
国产高精度多功能三相电子式电表,已具有正确计量,反相有功、
无功电量(1只表可当4只表用)、还有最大需量、多费率、测量功率
因数等功能。辅助功能有年、月、日、时间,光电隔离数据传输接口
(RS485)和远方抄表脉冲输出接口,三相电压,相序指示等。
管理及其他
关于电表的制作、检测,国家有一套严格、详细的标准。但计量
装置的正确运行反映在现场。所以现场周期检定(轮换、抽检、现场
比对),就显得十分必要。根据有关规程,为保证计量装置现场正确
运行,新投运、改造后的Ⅰ、Ⅱ、Ⅲ、Ⅳ类高压计量装置应在1个月
内进行首次现场试验。Ⅰ类电表至少3个月,Ⅱ类电表至少6个月,
Ⅲ类电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比对)1次。Ⅰ、Ⅱ、Ⅲ、Ⅳ高电表三四
年,Ⅴ类电表4~6年要开展周期轮换。
Ⅴ类电表数量大,装置面广,以前规程规定每5年轮换1次,由
于工作量太大,绝大多数供电企业做不到,每年的电量不明损失可观。
现在电表骤增,按新规程,可以抽检。采取同一厂家,型号的单相电
子式电表,可按上述轮换周期,到期抽检10%,如达到技术要求,
则其他类型电表,允许再延长使用1年。待第2年再抽检,不满足技
术要求时,要全部轮换。
计量装置是由电表、CT和RT二次接线等组成,这些相关计量器
具也应正确安装按期检查。
特别提示:
(1)正确理解电表容量
现广泛使用宽容量电表,目的是为了改善电表超过铭牌标定电流
数倍仍能正确计量,提高电表过载能力。但在实际配置中忽略标定电
流和最大电流的概念(括号内为最大电流)。以前用无宽容量电表时,
在设计中允许电表短时过载1.5倍电流。虽然现在有2倍、4倍甚至
6倍宽容量电表,但在配置电表时,按最大电流配表是不妥的。如用
户申请用电容量为三相10kW,配置三相20A非宽容量电表,在实际
使用中,短时超过50%负荷时,电表还在设计允许范围内运行。而
配置三相5(20)A宽容量电表时,其最大负载电流只允许20A。如再
过载或电动机经常起动时就有可能烧表。现各地已发生多起配表不当
而发生烧表事件。正确配置应按最大电流的50%配表,以防烧表。用
户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低压CT接入式的接线方式配表。
(2)电子式电表不允许过载运行
用脉冲转换机械计度器计量的各种电子式电表,绝不能允许严重
过载运行。否则即使不发生烧表,也会发生少计电量。因为经光电输
出的脉冲是一个占空为50%的方波,按步进方式推动计度器齿轮计度。
严重过载时会造成“脉冲重叠,步进乱套”而造成少计电量,且一时
很难发现。
运行中I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三年;
运行中Ⅱ二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四年;
运行中Ⅲ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四年;
运行中Ⅳ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五年;
同一厂家的同一型号的静止式电能表可按规定的轮换周期,以运行前的检定日期计算,到周
期抽检10%,做修调前的试验,若检定合格率满足DL4T88--2000规程规定,允许该批电
能表延长一年使用,待第二年再抽检,直到不满足DL/T488L-2000规程规定时要求全部
轮换.
运行中V类电能表的轮换周期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执行。以运行前的检定日期计算,设计寿
命为10年的86系列电能表从运行第六年起、设计寿命为15年的感应式电能表从运行十年
起、设计寿命为20年及以上的感应式电能表从十五年起,每年进行分批抽样,做调前误差
检验,以确定整批电能表是否继续运行
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规定现场检验: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
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I类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
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
次。
注: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
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
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
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
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
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
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一、电能计量器具检定与检验
1.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是电力企业为了保证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可靠运行,在电能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内增加的一项现场监督与检验工作。
(1)现场检验执行标准。
(2)现场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
1)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
场检验。
2)I类电能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验一次,
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3)高压互感器每十年现场检验一次,当现场检验互感器误差超差时,应查明原因,
制订更换或改造计划,尽快解决,时间不得超过最近一次主设备的检修完成日期。
4)运行中的35kV及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负荷或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
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
5)运行中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可在电能表轮换时检查其变比、二次回路及其负载。
(3)现场检验设备。
(4)现场检验有关规定。
(5)检验结果的处理。
(6)减小二次压降。
2.周期检定(轮换)
(1)确定检定周期的主要依据。
(2)周期检定执行标准。
(3)电能表检定周期及检定要求。
(4)互感器检定周期及检定要求。
(5)周期检定用标准装置。
二、修调前检验
为了考核所用电能表的实际运行状况,评价电能表产品质量,指导电能表的选型与订购,
对轮换或抽样拆回的电能表进行修调前检验,是保证电能表准确、可靠计量的重要措施。
1.校验分类及要求
2.误差判定
三、抽样检定
主要是对运行中的V类单相电能表,在周期检定(轮换)的基础上增加的抽样检验工序,
以此来保证此类电能表的准确可靠运行,在选用优质电能表的前提下,即可减少工作量,提
高工作效率。
1.检定对象及要求
2.抽样方案及批量的确定
3.抽样检定结果及误差判定
四、临时检定
临时检定是当用户对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时,或当电能计量装置故障需要检
定以便计算退补电量时所进行的检定工作。一般情况下这都是临时提出的非计划性工作,而
非按规定周期进行的检定,所以称为“临时检定”。
1.检定对象及工作程序
2.基本要求
3.电能表误差的确定
a.Ⅰ类电能表:每3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b.Ⅱ类电能表:每6个月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c.Ⅲ类电能表:每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每2~3年轮换1次;
d.Ⅳ类电能表:三相电能表每2~3年轮换1次,单相电能表每5年轮换1次;
e.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5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
f.用于量值传递的携带型精密电能表。供现场检验用的,每3~4个月检验1次,经常使用
的每6个月检验1次,其它的1年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