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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管辖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离婚案件管辖

离婚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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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发(作者: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离婚起诉状范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都在一定的地域管辖,今天,就给大家讲

讲关于离婚范本: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

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分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夫妻双方分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

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

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

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

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

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

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

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成认的,

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诉讼。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西安市

XX区XX路XX号,:XXXX,:XXXX。

被告: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西安市

XX区XX路XX号,:XXXX。:XXXX。

诉讼恳求:

1、恳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2、恳求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

付抚养费1000元;

3、恳求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20XX年XX月

XX日生有一女取名XXX。婚后,原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在外地出差,

双方很少联络致使双方家庭生活矛盾加深。且由于双方没有共同语

言及被告脾气很差等原因,导致每次原告出差后短暂回家双方也为

诸多琐事争吵不休,致使原告根本无法安心工作。自200xx年5月

年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各自租房居住。xx年年初,在双方

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情况下,且原告提出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

原告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判令双方离婚。20xx年6月,人民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之后,双方也无任何接触,且继续处于各自生

活的分居状态,分居时间已达2年多。

另,婚后被告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与原告父母争吵且不孝顺原告

父母,双方父母之间也存在较大的矛盾。原告对于被告对自己父母

不谅解、不孝顺的行为极为愤怒,更加觉得双方无任何生活在一起

的必要,也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

综上,原被告双方起初感情本质一般,婚后矛盾日积月累,目

前亦无任何和好可能。分居长达两年之久已经显示双方根本无任何

婚姻可持续的根底,也说明了双方婚姻已名存实亡。在夫妻感情已

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下,继续名义上的婚姻关系实际上是对双方更大

的伤害,也是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基于上述原因,为使原被

告双方都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同时也为使孩子可以不要再生活

在双方的吵闹之中,减少伤害,现原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在此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恳求贵院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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