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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电子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浙江省国家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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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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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抵扣数据进

行电子信息采集的通知

【标 签】电子信息采集

【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浙国税流﹝2006﹞76号

【发文日期】2006-12-26

【实施时间】2007-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水平,堵塞征管漏洞,省局已于2006

年9月下发了《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浙国税

流〔2006〕61号,以下简称《规程》),目前《规程》中有关农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

一窗式”票表比对的配套软件已修改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农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抵扣数据进行电子信

息采集。2007年2月1日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报送《农产品收购发票(

普通发票)抵扣清单》的电子数据,并进行“一窗式”票表比对。

二、《农产品收购发票(普通发票)抵扣清单》的采集软件,可直接从省局的“网上申报

平台”中下载。

三、各地应做好对一般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及宣传工作,密切部门配合,确保此项工作

的顺利实施。发现的业务或技术问题请直接向省局流转税管理处或信息中心反映。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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