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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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9日发(作者:)第1页
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1〕职工购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
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
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
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置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
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状况的每
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
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拓展内容:
一、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
地解决住房问题供应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
房职工关心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
职工供应了关心,表达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与工作之日起至退休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需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
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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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收入凹凸、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需根据《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
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
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
行惩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
交纳肯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
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
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