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全托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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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级
一级
一、园舍、场地,设备
1.主要用房齐备,使用功能齐全。
每班有幼儿活动室。活动室坚固、安全,适用,自然采光好,空
气流通。活动室与寝室共用的使用面积90m2以上。活动室与寝室分
设的活动室使用面积54m2以上。
园有多功能活动室、幼儿寝室、盥洗室,幼儿厕所、保健室、隔
离室、资料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物品保管室、教
玩具贮藏室、厨房、食品保管室等。寄宿制幼儿园有单设幼儿寝室(单
人床,不设上下铺)、浴室、衣帽问(柜)、教职工值班室、洗衣房。
2.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使用面积4m2以上,场地平整,无杂物,
无污染,;无危险,有20米跑道。为确保幼儿安全,凡用于幼儿奔
跑和放置大型户外活动器械的场地,以软场地为主。
3.绿化用地人均面积2m2以上。确因场地所限,能充分利用墙
面、屋顶、盆景等扩大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m2以上。有种植园、
动物饲养园(角)。有条件的应种植草坪。
4.保育教育设施设备配齐配足。
大型活动器械:符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及安全要求;造型新颖、质量可靠。每六班(含以下)、九班、十二班
(含以上)配备的大型活动器械分别不低于六件(类)、八件(类)和十件
(类)。有沙池、游泳池或戏水池(贮水深度不超过0.3m)。
活动室专用设备:园有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班有风琴、黑板、
磁性黑板、标准木质桌椅、幼儿书架,开放式玩具柜(架)、自然角等。
教玩具: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进行配
备。园、班有类多量足的教育教学挂图;数形、音乐、美工、科学启
蒙教育等教玩具;大型积木、游戏器具(材料)、常见动植物标本、劳
动工具;桌面、沙、水上教玩具,日常体育活动器材等。
卫生保健设备:园有诊查床、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杠杆式身高
体重计、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
压舌板以及幼儿常用药品、消毒药品。
班有消毒柜(高温型)、体温计、口盅架、毛巾架、茶水桶、流水
盥洗设施。
电教设备:园有录像机、影碟机(VCD)、彩色电视机、幻灯机(投
影仪)及银幕、双卡双声道录音机、喇叭、话筒、音箱、照相机,录
相带(班均10舍以上)、影碟(若干张)、录音带(班均20合以上)、幻
灯片(若干)等;班有录音机、录音带、幻灯片等;寄宿制幼儿班有电
视机。
图书资料:园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教行政法规、教育理论、教
育刊物、教材、教育教学参考书,儿童读物、工具书等书籍,其藏书
量至少500册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教师、幼儿有重庆市教委规
定使用的幼儿园、学前班教材;生均低幼读物5册以上。
炊事设备:设有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常用
餐;良、炊具、冰柜(箱)、绞肉机,打浆机、电烤箱。
办公设备:园有文件柜、资料柜、办公桌、程控等。
二、保教人员任职条件及配备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保教人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尊重、关心幼儿,教态、着装、言谈、举止符
合教育要求,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
儿的现象。
6.保教人员身体健康。无生理残疾和缺陷,无传染病、精神病。
7.按重庆市编委、重庆市教委《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人员编
制标准的意见》配备保教人员。
园长:三个班以下配备l人,四个班以上增配副园长或助理1人;
园长(副园长)具有幼儿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五年以
上幼教工作经历;取得全国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
的园长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管理、协
调能力,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指导教育研究的能力:能积极进
取,勇于开拓创新;能较全面地履行《规程》规定的园长职责。
教师:每班至少配备2人;具有幼师、职高幼教专业以上毕业程
度,能较好履行《规程》规定的教师职责。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斑配备2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
人,另配夜班人员1人;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县以上幼儿保
育培训;能较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育员职责。
保健员:全日制幼儿园一般配备1人,幼儿超过200名酌情增加;
寄宿制幼儿园配备2人.幼儿超过200名酌情增加;具有中等卫生
学校毕业学历或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市幼儿保健岗位培训证
书;有医士以土职称;定期接受县以上儿童保健、儿童营养及安全、
食品卫生方面的岗位培训;能较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健员职责。
电教(资料)员:全园配备1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市
级电教(资料)岗位培训证书;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炊事、财会、勤杂等其他工作人员接国家有关规定视幼儿园规模、
办园形式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其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
行。设有餐(点)的幼儿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受过县以上儿童营
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职业培训。
以上各类人员均应定期接受市级以上岗位职责及知识、技能培训。
三、领导管理
8.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教
育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家长参加工作、
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9.实行园长负责制。领导班子结构合理,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充分发挥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二代表大会和党、团组织
及工会的作用,善于依靠保教人员和争取社区的支持办好幼儿园,全
园基本形成尽职尽责、开拓进取的园风,社会声誉好。
10.管理规范、科学。有正确的办园宗旨和体现本园特色的改革
与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各
类机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切实的考核措施;积极进行内部管理
体制改革,有完善,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和良好的激励机制,不断提
高办园效益。
保教质量管理落实。按照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颁发的《学前
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和《重庆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价》的要求定期
评价、分析本园保教工作,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总结,
指导保教人员提高保教工作质量,提高办园水平。
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立卷归档,查阅方便,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的
作用。
11.有切实可行的保教人员培养、培训计划,初步形成了一支教
育思想端正、教育研究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好,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的骨干教师队伍。
12.严格按规定班额招生。小班每班20-25人,中班每班26-30
人,大班每班30-35人,学前班每班36--40人。
13.多渠道筹措办园经费,有稳定的办园经费来源。按规定收取、
使用经费,代收费专款专用,定期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严格执行财
物管理制度,园产登记、清理、保护、维修工作落实,办园条件有显
著改善。
四、保教工作
14.认真贯彻《规程》,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对幼儿实施
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保证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园有符合《规程》要求和本园实际的保育教育目标和切实可行的
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班有学期、月、周、日保教工作计划。全面客
观地观察、了解幼儿四育发展状况,及时调整保教工作计划和教育、
指导幼儿的方法。
15.认真执行重庆市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学前班一日活动保教
工作规范》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
活动。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
于1小时。
合理综合组织教育内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采用多种教育
手段和灵活运用集中、分组、个别教育的形式,将保育教育目标、要
求落实到幼儿身上,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不断发展。
16.精心保育幼儿。严格执行《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
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必须的营养摄
取量知饮水,作好生活护理,照顾体弱幼儿,保障幼儿人身安全;严
格执行消毒制度,保持环境,用具、玩具的清洁卫生;杜绝传染病和
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幼儿入园体检率达到1000%;工作人员上岗
体检率达到100%;有保教人员、幼儿健康档案。
17.积极创设与幼儿发展相适应的良好教育环境。合理分配、使
用时间、空间、材料,设立各种活动区(角);用于幼儿游戏活动网的
图书、玩具、材料、。丰富多样,富于变化,全面向幼儿开放,能满
足幼儿的各种兴趣以及主动探索、发现、表现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一
个师生关系亲密、平等,伙伴关系友好、合作,安全、安定的人际环
境。
18.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研究活动,教研活动的质量高,
实效性强。有市、区县(市)级以上交流、评奖,对提高保教质量有一
定的推广价值。
19.幼儿园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配合一致地对幼儿实施教育。
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家长专栏、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
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措施具体。每学期向幼儿家长报
告幼儿四育发展状况。
20.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健康活泼,行为良好,兴趣广泛,
思维活跃,乐于交往,主动活动。
二级
一、园舍、场地、设备
1.主要用房齐备,使用功能较齐全。
每班有幼儿活动宝。活动室坚固、安全、适用、自然采光好、
空气流通;活动室与幼儿寝室共用,使用面积90m2以上,活动室与
寝室分设的活动室使.用面积54m2以上。
园有多功能活动室、幼儿寝室、盥洗室、幼儿厕所、保健室、物
品保管室、教玩具贮藏室,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厨房,食品保
管室等。寄宿制幼儿园有单设幼儿寝室(单人床,不没上下铺)、浴室、
衣帽间(柜)、教职工值班室、洗衣房。
2.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2m2以上,能保证幼儿早操、活动需
要;场地平整、无杂物、无污染、无危险。
3.绿化用地人均1m2以上,并能充分利用墙面、屋顶、等扩大
绿化覆盖面积。有种植园、饲养园(角)。
4.保育教育设施设备较齐全。
大型活动器械:符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和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及
安全要求,每六班(含以下)、九班、十二班(含以上)配备的大型活动
器械分别不低于四件(类)、六件(类)、八件(类)。有玩水、玩沙设
施。
活动室专用设备:园有手风琴或电子琴,班有风琴、黑板、标准
木质桌椅、开放式玩具柜(架)、幼儿书架、自然角等。
教玩具: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进行配
备。园有各种教育教学挂图;大型积木、常见动植物标本、小实验器
皿、劳动工具;班有贴绒(磁性)教具、桌面教具、各种游戏器具(材
料),沙、水上教玩具,音乐、美工教具,日常体育活动器材。
学前班有各种教学挂图、小实验器皿、劳动I具、贴绒(材性)教具、
桌面教具、各种游戏教具(材料)、音乐和美工教具、日常体育活动器
材。
卫生保健设备:园有诊查床、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杠杆式身高
体重计、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手电筒,消毒器皿,幼
儿常用药品、消毒药品;班有体温计、毛巾架、口盅架、茶水桶、流
水盥洗设施。
学前班有常用药品柜、保健资料柜、身高体重测量器、体温计、
压舌板、手电筒、毛巾架、口盅架、茶水桶、常用药品和消毒器皿、
流水盥洗设施。
电教设备:园有电视机、影碟机(VCD)、照相机、,幻灯机(投影
仪)及银幕、双卡双声道录音机,喇叭、话筒、音箱,影碟(若干张)、
录音带(班均5合以上)、幻灯片(若干)等;班有录音机、录音带、幻
灯片等。寄宿制幼儿园逐步在各班配备电视机。
图书资料:园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教行政法规、教育理论、教
育刊物、教材、教育教学参考书、儿童读物、工具书等方面的书籍。
其藏书量300册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教师、幼儿有重庆市教委
规定使用的幼儿园、学前班教材;生均低幼读物5册以上。
炊事设备:设有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常用
餐具、炊具、冰柜(箱)、绞肉机,打浆机。
办公设备:园有文件柜、资料柜,办公桌、程控等。
二、保教人员任职条件及配备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保教人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尊重、关心幼儿,教态、着装、言谈、举止符
合教育要求,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
儿的现象。
6.保教人员身体健康。无生理残疾和缺陷,无传染病、精神病。
7.按重庆市编委、重庆市教委《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人员
编制标准的意见》配备保教人员。
园长:三个班配备l人。四个班以土增配副园长或助理1人;学
前班四个班(含四个班)以上配备一名专职园长(负责人)。园长(含副
园长)具有幼师、职高幼教专业毕业或中师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全国
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的园长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
职称,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熟悉幼教业务,有
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履行《规程》规定的园长职责。
教师:幼儿园每班配备2人,学前班每班配备专任教师1.5-2人,
并相对稳定。具有幼师或职高幼教专业毕业或取得幼教专业合格证
书;能履行《规程》规定的教师职责。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书1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
人,另配夜班员1人。学前班每二个班配备1人;具有初中以上文
化程度,受过县以上幼儿保育培训;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育员职
责。
保健员:全日制幼儿园配备1人,,寄宿制幼儿园配备2人,学
前班三个班(含三个班)以上配备专职l人;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县以上儿童保健、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
的岗位;培训;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健员职责。
电教(资料)员:全园配备专(兼)职1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受过电教(资料)岗位培训;能履行岗位职责。
炊事、财会、勤杂等其他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幼儿园规
模、办园形式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其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
定执行。设有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受过县
以上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职业培训。
三、领导管理
8.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教
育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家长参加工作、
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9.逐步实行园长负责制。领导班子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深入实
际;发挥园务委兄会、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团组织以
及工会的作用,善于团结依靠保教人员和争取社区的支持办好幼儿
园,全园基本形成尽职尽责的园风,社会声誉较好。
10.管理规范、到位入格。有正确的办园宗旨和切合本园实际的
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各类机构、
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考核措施和较完善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办园
效益。
保教质量管理落实。按照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预发的《学前
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和《重庆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价》的要求定
期评价、分析本园保教工作,对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有检查、总结,
指导保教人员加强保教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档案资料齐全,立卷归档,装订规范,查阅方便。
11.有符合本园实际的培养、培训、提高保教人员的计划、措施,
初步形成了一支教育思想端正、有一定教育研究能力,教学效果较好,
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教师队伍。
12.按规定班额招生。小班每班20-25人,中班每班26-30人、
大班每班31-35人。,学前班每班36-40人。
13.按规定收取,使用经费,有稳定的办园经费来源。代收费专
款专用,无克扣;挪用现象,定期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严格财物管
理制度,园产登记、清理、保护、维修工作落实,办园条件有较大改
善。
四、保教工作
14.认真贯彻《规程》,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对幼儿实施
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保证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园有符合《规程》要求和本园实际的保育教育目标和学年、学期
工作计划,班有期、月、周、日保教工作计划。采用多种途径客观地
观察、了解幼儿四育发展状况,及时调整保教工作计划和教育、指导
幼儿的方法。
15.执行重庆市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学前班一日活动保教工作
规范》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幼儿每
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合理组织教育内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采用多种教育手段,采
用多种教育手段,恰当采用集中、分组、个别教育的形式,有效地促
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16·精心保育幼儿。认真执行《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
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必须的营养摄取
量和饮水,作好生活护理,照顾好体弱幼儿,保障幼儿人身安全。严
格执行消毒制度,保持环境、用具、玩具清洁、卫生,预防传染病和
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幼儿入园体检率达到100%,工作人员上岗体
检率达到100%,有保教人员、幼儿健康档案。
17·创设与幼儿发展相适应的良好教育环境,合理利用时间、空间,
设立各种活动区(角);用于幼儿游戏、活动的玩具、材料、半成品、
图书种类和数量较多,全面向幼儿开放。为幼儿提供一个师生关系亲
密、平等,伙伴关系友好、合作的人际环境。
18.积极参加县(市)、片区的教研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
教育研究活动。教研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落实,实效性强。有县(市)、
园教改科研课题和教改成果。
19.幼儿园与家庭配合一致地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建立家园
联系制度,举办家长专栏、家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
意见和建议,报告幼儿四育发展状况。
20.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健康活泼,行为良好,兴趣广泛,
思维活跃,乐于交往,主动活动。
三级
一、园舍、场地、设备
1.主要用房较齐备。
每班有幼儿活动室。活动室坚固、安全、适用,自然采光好,
空气流通;活动室使用面积至少48m2,园有幼儿厕所、保健室、保
管室、办公室。
2.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能保证幼儿早操、户外活动需要;场
地平整、无杂物、无污染;无危险。
3.有一定面积的绿化用地,并能因地制宜扩大绿化面积;有种植
园、饲养园(角)。
4.有一定的保育教育设施设备。
大型活动器械:符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及安全要求。每六班(含以下)、九班、十二班(含以上)配备的大型活
动器械:分别不低于三件(类),五件(类)、七件(类)。
活动室专用设备:班有风琴、黑板、标准木质桌椅、开放式玩具
柜(架),幼儿书架、自然角。
教玩具:幼儿园有各种教学挂图、大型积木、劳动工具;班有贴
绒(磁性)教具、桌面教具,各种游戏器具(材料),音乐、美工教具,
日常体育活动器材。
学前班有各种教学挂图,贴绒(磁性)教具、桌面教具,劳动工具、
游戏器具、材料、音乐、美工教具,日常体育活动器材。
卫生保健设备:幼儿园有药品柜(箱)、保健资料柜,体温计、压
舌板、手电筒、茶水桶、消毒器皿,幼儿常用药品;班有毛巾架,口
盅架、流水盥洗设施。
学前班有保健资料柜、药品柜(箱)、幼儿常用药、消毒药品、体
温计、压舌板、毛巾架、口盅架、茶水桶、流水盥洗设施。
电教设备:园有电视机、录音机、幻灯机(投影仪)及银幕、幻灯
片(若干套)、录音带(班均5合以上)。
图书资料:园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教行政法规、教育理论、教
育刊物、教材、教育教学参考书、儿童读物、工具书等方面的书籍
100册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教师、幼儿有重庆市教委规定使用的
幼儿园、学前班教材。生均低幼读物3册以上。
炊事设备:设有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常用
的餐具、炊具、冰柜(箱)等。
办公设备:园有资料(文件)柜、办公桌、专(共)用等。
二、保教人员任职条件及配备
5.保教人员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爱护、尊重、关心幼儿,
教态、着装、言谈、举止基本符合教育要求,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
6.保教人员身体健康。无生理残疾和缺陷,无传染病,精神病。
7.基本能按重庆市编委、重庆市教委《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
园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配备保教人员。
园长:幼儿园三个班配备1人,四个班以上增配副园长或助理1
人;学前班四个班以上配备一名专职园长(负责人)。园长(含副园长)
具有幼师,职高幼教专业毕业或中师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全国幼儿园
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的园长(负责人):有一定的组织管
理、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幼教业务;基本能履行《规程》
规定的园长职责。
教师:幼儿园每班配备2人.学前班每班配备专任教师l-2人,
并相对稳定,具有幼师、职高幼教专业或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毕
业文化程度,取得专业合格或教材教法合格或受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
门的培训;基本能履行《规程》规定的教师职责。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1人,未没餐(点)的幼儿园、学
前班每二个班配备1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县以上幼儿保
育培训;基本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育员职责。
保健员:全日制幼儿园配备1人,未设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
配备专(兼)职1人;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
过县以上儿童保健、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岗位培训;基本能履
行《规程》规定的保健员职责。
电教(资料)员:全园配备专(兼)职1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受过电教(资料)岗位培训;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
炊事、财会、勤杂等其他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幼儿园规模、
办园形式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其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
行。设有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受过儿童营
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职业培训。
三、领导管理
8.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教
育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家长参加工作、
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9.逐步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作风正派,深入实际;注意发挥园
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党、团组织以及工会的作用。能团结依靠保
教人员和争取社区的支持办好幼儿园,全园基本形成尽职尽责的园
风,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10.管理较规范。有正确的办园宗旨和明确的办园规划及年度实
施计划,有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各种规章制度,各类机构人员岗位
职责明确,有较完善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办园效益。
保教质量管理较落实。按照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颁发的《学
前班工作评估指导要点》和《重庆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价》的要求定
期评价、分析本园保教工作,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有检查、总结,
指导教师不断加强保教工作的针对性,努力提高办园水平。
档案资料较齐全,立卷归档,查阅较方便。
11.有培养、培训、提高保教人员的计划及措施,有骨干教师。
12.按规定班额招生。小班每班20-25人,中班每班26-30人、
大班(混合班)每班31-35人,学前班每班36-40人。
13.按规定收取、使用经费,有稳定的办园经费来源。代收费专
款专用,无克扣、挪用现象,定期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严格财物管
理制度,园产登记、清理、保护、维修工作落实,办园条件有一定改
善。
四、保教工作
14.认真贯彻《规程》,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对幼儿实施
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保证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园有符合《规程》要求和本园实际的保育教育目标和学年、学期
工作计划,班有学期、月、周、日保教工作计划。定期观察、了解幼
儿四育发展状况,及时调整保教工作计划。
15.执行重庆市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学前班一日活动保教工作
规范》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幼儿每
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l小时。
较为合理地组织教育内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一日活动的组织
动静交替,采用多种教育手段和集中、分组、个别的活动形式,促进
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16.细心保育幼儿。执行《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
施细》。建立各种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必须的营养摄取量和饮水,
照顾好幼儿生活和体弱幼儿,保障幼儿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保持环境、用具清洁,卫生,预防传染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幼
儿入园体检率达到100%,工作人员上岗体检率达到100%。有保教
人员、幼儿健康档案。
17.努力创设良好教育环境,合理利用时间、场地,设立了活动
区(角);各种玩具、材料、半成品、图书等向幼儿开放,基本能适应
幼儿游戏、活动的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安全、友好、合作的人际环境。
18.参加区县(市),片区的教研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
育研究活动,教研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落实、实效性较强。有切
合本园实际的教改课题,教改成果、经验总结等定期在园内交流。
19.幼儿园与家庭配合对幼儿实施保育教育。举办家长专栏、家
长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幼儿四育发
展状况。
20.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健康活泼,行为良好,兴趣广泛,
思维活跃,乐于交往,主动活动。
四级
一、园舍、场地、设备
1.有主要用房。
每班有幼.儿活动室。活动室坚固、安全、适用,空气流通,门
窗玻璃完好。
有适宜幼儿使用的厕所、保管室、办公室。
2.有户外活动场地,基本能保证幼儿早操、户外活动需要;场地
平整、无杂物、无污染、无危险。
3.有绿化用地;有饲养种植园(角)。
4.有保育教育设施设备。
大型活动器械:符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和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及
安全要求,全园至少2件(类)以上。
活动室专用设备:班有风琴、黑板、适合幼儿使用的木质桌椅、
玩具柜(架)。
教玩具:有各种教学挂图,贴绒(磁性)教具、桌面教具,各种游
戏器具;积木、材料,音乐、美工教具,日常体育活动器材。
卫生保健设备:园有药品(资料)柜(箱)、幼儿,常用药品、流水盥
洗设施;班有毛巾架、口盅架、茶水壶。
电教设备:有录音机、录音带。
图书资料:园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教行政法规、教育理论、教
材、教育教学参考:儿童读物、工具书等方面的书籍至少30册以上,
并逐年有所增加。教师、幼儿有重庆市教委规定使用的幼儿园、学前
班教材。生均低幼读物2册以上。
炊事设备:设有餐(点)的幼儿园、学前班有常用的餐具、炊具等。
办公设备:园有资料(文件)柜、办公桌等。
二、保教人员任职条件及配备
5.保教人员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爱护、尊重、关心士幼儿,
教态、着装、言谈、举止基本符合教育要求,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
6.保教人员身体健康。无生理残疾和缺陷,无传染病、精神病。
7.基本能按重庆市编委、重庆市教委《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
园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配备保教人员。
园长:幼儿园三个班配备l人;学前班四个班以上配备一名专职
园长(负责人)。园长(含副园长)具有幼师、职高幼教专业毕业或中师
及以上学历,取得全国幼儿园院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的院
长(负责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牙口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幼
教业务;基本能履行《规程》规定的园长职责。
教师:幼儿园每班配备专任教师1-1.5人,并相对稳定,具有幼
师、职高幼教专业或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毕业文化程度,取得专
业合格或教材教法合格或受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分的培训,基本能履
行《规程》规定的教师职责。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1人,未没餐(点)的幼儿园、学
前班每二个班配备1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县以上幼儿保
育培训;基本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育员职责。
保健员:配备专(兼)职1人;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高中以上
文化程度,受过县以上儿童保健、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岗位培
训;基本能履行《规程》规定的保健员职责。
炊事、财会、勤杂等其他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视幼儿园规模、
办园形合理配备,其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设有餐(点)
的幼儿园、学前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受过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
面的职业培训。
三、领导管理
8.办园指导思想明确,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有关政
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9.园长作风正派,注意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党、团组织以及工会的
作用。能团结依靠保教人员和争取社区的支持办好幼儿园。
10.有明确的办园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有各种规章制度和各类
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对计划的完成情况有检查、总结。
定期进行办园水平评价,努力改进保教工作,逐步提高办园水平。
有档案资料,立卷归档。
11.有培养、培训、提高保教人员的计划及措施。
12.按规定班额招生。小班每班20-25人,中班每班26—30人,
大班(混合班)每班31-35人,学前班每班36-40人。
13.按规定收取、使用经费。代收费专款专用,无克扣、挪用现
象,定期向家长公开收支情况。严格财物管理制度,园产登记、清理、
保护、维修工作较落实,办园条件逐年改善。
四、保教工作
14.认真贯彻《规程》,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对幼儿实施
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保证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园有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班有学期、月、周、日保教工作计划。
15.执行重庆市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幼儿学前班一日活动保
教工作规范》和《一日生活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
时。
较为合理地组织教育内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一日活动的组织
动静交替,采用直观形象的教育手段,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
到发展。
16.执行《重庆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建立
各种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营养摄取量和饮水;保障幼儿人身安全。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保持环境、用具清洁、卫生,预防传染病和安全
责任事故的发生。幼儿入园体检率达到100%,工作人员上岗体检率
达到100%,有健康档案。
17.努力创设良好教育环境,较为合理地利用时间、场地,教具、
玩具、图书向幼儿开放,基本能适应幼儿游戏、活动需要。并为幼儿
提供安全、友好、合作的人际环境。
18.参加区县(市)、片区的教研活动,园内教研活动的时间、地
点、内容落实,经验总结在园内交流,不断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
19.举办家长专栏,家长开放日,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和
建议。
20.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健康活泼,行为良好,兴趣广泛,
思维活跃,乐于交往,主动活动。
说明:1.县(市)在审核学前班的等级时,凡各条款中未对学前班有
另行要求的,均按有关条款执行。
2.三峡库区、边远山区和国贫县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二、三、四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