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华大学是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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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4日发(作者:)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修订201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征求意见稿20101027)
人才培养方案是在学院办学思想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的总体构想,也是制定教学计划、
组织人才培养过程和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为了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
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8号)文件和湖南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独立学院教学工作切实保障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04〗61号)
文件的精神,落实南华政〖2008〗22号文件精神,满足船山学院培养人才适应社会市场的实际
需要,我院决定组织修订2010年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原则性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突出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特色,实现与母体学校“错位”发展,落实船山学院“基础扎实、专长
突出、实践能力强、创业技能足、面向基层、勤勉务实、甘于奉献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技术人
才”的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业技能和较强
实践能力、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体现培养目标的定位,形成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依托南华大学的办学优势和
办学资源,培养方案以南华大学相应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基础和参照,根据船山学院的特
点,适当增加应用性、实践性教学内容的比例,培养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强化
为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突出医疗卫生、核技术、安全与环保等行业的优势。
(二)落实为学先为人的教育理念,激发学生自主发展意识,帮助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学
习,学会做事,学会做人,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
(三)贯彻整体优化、少而精的原则,优化课程体系。妥善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
业)基础课程、专业(专业方向)课程的关系,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与相邻学科、课内
与课外、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注重知识内容的针对性,加大课程整合力度,提高课程的综
合化程度。根据专业需要,精选基础理论课程;根据社会需求,增加培养实践能力的课程。
(四)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加大实践和应用环节在总课时中的比例,
强化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注重职业技能的培养和锻炼。总体上增加应用性内容和实践性环
节,强化学生的实践和岗位适应能力,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以外的实践性环节不低于
20%。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优化实践教学环节与内容,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实
践教学的可控性和实效性,做到实践教学活动的四年不断线。各专业可根据专业和社会的需
要,适当增加学科竞赛、社会(工程)实践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创业项目培训等实践教学环
节。
三、总体框架要求
(一)总体框架保留母体学校原有培养方案中有益于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的优秀
成果。南华大学在培养本科层次人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人才培养方案是长期探索、提
炼的结晶。所以,在修订船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充分吸收原有培养方案中适应船山学院
本科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容,保持学制与年限、总学分要求及计算办法、课
程模块划分、课程编码等基本不变(参照《南华大学2009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
见》执行)。
(二)为充分体现船山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在课程体系结构与学分分配上作适当
调整。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对学科基础课模块、专业必修课模块做适当优选与整合,适当
增加应用性、实践性教学内容和自选课程的比例;工科增加应不少于15%,其他学科10%左
右。
(三)依托校本部各专业学院(部)实施修订工作。船山学院是南华大学按新机制、新模
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属于南华大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10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由各相关专业学院(部)按本原则性指导意见,组织相关专
业教师按期完成;同时,根据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学校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系统地构建符
合独立学院学生群体特征的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实践)
大纲、教材、课程简介等教学文件。
四、课程体系设置
(一)课程结构
1、构建公共基础、学科基础、专业三个课程平台和专业提高、专业岗位和精选任选课三
个模块。
2、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理论课程占总学分比例约为:①理工类:必修课60%,选
修课40%;②经管文法类:必修课55%,选修课45%;③医学类:必修课85%,选修课
15%。
3、设立理论、实践、第二课堂三个教学环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含第二课堂)的学分
比例为:①工科类: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35%,理科类可适当降低;②经管文法
类: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30%;③医学类:实践教学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45%。
表一:课程体系表
环节
平台+模块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第二课堂
公共基础课程平台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学科基础(大类)课
程平台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必
修
课
专业课程平台专业必修课
专业提高限选模块专业考研选修课
专业岗位限选模块专业技术选修课程
选
修
课
精选任选课模块
公共基础(通识)选修
课程
实验、实习、实训、毕业
设计(论文)、社会调查
等
学科竞赛
社会实践
就业与创业教育
创新实践
就业能力实践
(二)公共基础课程平台
公共基础课程是向学生传授自然和社会领域的带有基本规律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是
对学生进行通识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体育、计算机
基础、军事理论和训练等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教育部和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的意见》要求,分课内、课外执行。课内教学9.5学分,课外社会实践4.5学分。课外教学采取
学生社会实践、撰写读书报告等方式执行。
2、“形势与政策”共计32学时(2学分),单独开课或开设讲座。
3、体育课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计144学时,包括课内教学
(4学分)、第二课堂,执行《南华大学体育课程考核暂行办法》。
4、外语和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四年(五年)不断线。一、二年级开设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
础课,高年级安排双语教学课程、专业英语、计算机专业应用,及包含外语和计算机教学内
容和要求的选修课程。积极推行双语教学,在专业课教学中提倡使用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
原版教材,每个专业至少开设一门双语教学课程。
(三)学科基础课程平台
依照基础性、公共性和学术性原则设置学科基础课(大类)平台,要求具有完整规范的
知识体系,能够使学生获得严格的学科基础知识训练。该平台中主要课程须达到教育部
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相应专业主要课程的80%以上。
大类课程以学科基础课程为主,属于同一大类的专业设置统一的大类课程。
数学、物理、化学类等学科基础课程采取分类、分层次教学,开设不同层次的各级各类
课程。
(四)专业课程平台
专业课程平台强调专业的前沿信息和专业发展的前瞻性,按照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
置专业方向相结合的原则,课程设置要突出专业特色,以增强学生就业的针对性。
(五)对选修课的调整
限定选修课包括:专业提高和专业应用等两个模块,各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需要,
选择本专业学生修读课程类型的档次。专业提高和应用模块课程应尽量模块化、小型化和多
样化,以便学生自由灵活地选择。
1、将限选课程设定为限选课程模块
限选课设置两个课程模块,如“专业提高模块”、“专业岗位模块”等,其课程一般安排在
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开设。“专业提高模块”是针对考研学生设计的,这组课程要求既对专业
知识有所提升,又要有考研的针对性;“专业岗位模块”是针对学生拓展专业知识的应用而设
计的一组课程;设计这两个模块的目的在于:一是避免学生学科的盲目性,提高学生选修课
程的整体质量,让“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尊重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需要;三是
为学生就业打好基础。
2、精选任选课
任选课修读学分控制在8学分左右(五年制医学专业除外),要求实际开出的任选课总
学分大于应修读任选课的学分,以便学生有选择的进行修读。任选课中应有一至二门面向其
他专业的课程,以提高其学生综合素质。
精选任选课程选修包括4类:文史艺术类、国防与科技类、能源与环保类、生命与健康
类。每个学生至少选修8学分,其中:形势与政策(2学分)、大学语文(1学分)、大学生心理
健康教育(1学分)和公共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2学分)为必选。每个学生要求修读其它学科
门类的课程至少2学分,且非医学类专业限选1门“卫生与健康类”课程,非核类专业限选1
门“核类”课程。
(六)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2周)、实习(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认识实习、生产
实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等)、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项目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
(独立生产实习)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要求:①理工类专业为40周左右(五年制专业为
40~46周),经管文法类专业为35周左右;②毕业设计的时间由传统的第八学期提前至第
七学期后阶段开始,理工类专业为14周,经管文法类专业毕业论文为12周,医科类专业临
床实习为48周,项目实训等实地实践时间适当增加,建议有条件的专业学院试点一学期或
一年,试行3年理论+实践1年实践即“3+1”教学模式,一般放在6-7学期。
(七)实施第二课堂计划
第二课堂主要为学生营造多维的学习环境,采取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
实验和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大学生科研计划和创业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科技创作、社会实践、创业活动和相关素质文化教育活动,扩充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和
素质养成的渠道。第二课堂要实施学分制,组织和管理要按《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科生第二
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执行,学生至少获得5个学分方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