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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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发(作者:出丑效应)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主讲:周建峰
内容提要: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
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
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
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
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
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
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
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
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
集》
·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
集》第一、二册;
(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
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
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
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防护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
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
(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
蔽部≤8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
配套工程≤2400m2。
2.抗爆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
分抗爆单元;
(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
蔽部≤4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
配套工程≤1200m2;
(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
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
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
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
单位;
(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
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图3.3.3)。钢筋混凝土墙
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
通长钢筋。
3.净面积标准和净高:
一等人员掩蔽所1.3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
2.0m;
二等人员掩蔽所1.0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
2.0m;
专业队员掩蔽所3.0m2/人,房间净高≥2.4m,梁底≥
2.0m;
专业装备掩蔽部小型车辆25-45m2/台,中型车辆
50-80m2/台,梁底管道底净高为车高+0.20。
4.防护单元之间的关系:
(1)各防护单元建筑设备自成体系,相邻防护单元之
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当相互之间连通时,应在两侧
设置防护密闭门。对防护单元而言,防护密闭门根据本
单元的抗力要求,设置在本单元的外侧,此处墙的厚度
根据门的构造形式而定,一般≥500(图3.3.4)。
(2)防护单元内部不应设缝,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缝
需要开连通口时,要增加一段小走道,以便设置防护密
闭门(图3.3.5)。
5.防护单元和地面的关系:
(1)人防顶板底层一般不高出室外地面;
(2)6级人防,当上部为砖混结构(上海规范或6层
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可高出≤1.0m;
(3)5级人防,当上部为砖混结构(上海规范或6层
以下不超过18m的框架结构)并有取土条件时,可高出
≤0.5m,并在临战时覆土(图3.3.7)。
6.防护单元与管道的关系:
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需
划出人防防护单元,当条件限制需穿过其顶板时,只允
许水、暖、空调冷媒等,直径不大于75mm的管道穿过,
且应予取防护密闭措施(管道封堵图)。
三、人防口部设计
1.人防口部是指防空地下室主体与地表面连接部分,
包括人员出入口、物资出入口、进排风口。
2.清洁区和染毒区
有防毒要求的人防防护单元最内侧的一道密闭门以内,
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为清洁区,此密闭门以外能抵御
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的区域为染毒区。染毒区应包括
下列房间或通道:
(1)扩散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除尘室、滤毒室、
简易洗消间或洗消间。
(2)医疗救护工程的分类可及所属的急救室、厕所、
染毒衣物间。
(3)柴油发电机室及其进排风机室、贮油室。
(4)汽车库停车部分。
(5)战时无需防毒的房间或通道。
3.出入口的数量和要求
(1)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连通
口),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不应采用竖
井式。
(2)人员掩蔽部中相邻两个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
外共设一个室外出入口,两者防地面超压不同时,其设
的室外出入口应按抗力高的等级设计。
(3)消防车库、大型物资库应分别设置两个室外出入
口,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宜分别设置两个室外出入口,并
宜设置在不同的方向并保持最大距离。
(4)室外出入口敞开段宜布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
外。
(5)地面建筑倒塌范围
4、4B级人防上部建筑为砖混或钢筋混凝土时,倒塌范
围为建筑高度;5、6级人防上部砖混倒塌范围0.5建
筑高度;5、6级人防上部为钢筋混凝土不考虑倒塌范
围。
(6)倒塌范围以外的室外出入口宜采用单层轻型结构,
倒塌范围以内的室外出入口应采用防倒塌栅架。
(7)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宜与通风竖井合并设
置,竖井平面净尺寸不宜小于1.0¡1.0m,如有倒塌范
围内时,应设防倒塌栅架。
4.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满足平时和战时的
需要,并和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尺寸有关。
(1)门洞最小尺寸,人员掩蔽所门洞宽0.8,门洞高
1.8,走道宽1.2,走道高2.2,楼梯宽1.0;医疗工程
和专业队员掩蔽所门洞宽1.0,门洞高2.0,走道宽1.5,
走道高2.2,楼梯宽1.2。
(2)人员掩蔽所战时出入口门洞宽度之和按每100人
0.375m计算,每入樘门通过人数不超过500人。
(3)常用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门前通道尺寸(图
3.4.11)。
5.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毒通道和洗消间的设置
(1)医疗工程、专业队员、一等人员掩蔽所设主要出
入口,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二个防毒通道和洗消间、二
道密闭门。次要出入口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一个防毒通
道,一道密闭门(图3.4.14)。
(2)二等人员掩蔽所、有防毒要求的配套工程设一道
防护密闭门、一个防毒通道和简易洗消间、一道密闭门
(图3.4.15)。
(3)汽车库等不需要防毒的配套工程只设一道防护密
闭门。
(4)防毒通道应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密闭门与密
闭门的通道组成,并应在通道内设置能满足换气次数要
求的通风换气设备,在满足使用前提下缩小通道容积。
(5)人防门设置由外向内的顺序为:防护密闭门、密
闭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6)洗消间设置位于防毒通道一侧,由脱衣、淋浴、
检查、穿衣室组成。从室外至内部的顺序为防护密闭门、
第一防毒通道、脱衣室、淋浴室、检查穿衣室、第二防
毒通道、第二道密闭门。医疗救护工程:脱衣室、淋浴
室、穿衣室,每一淋浴器6m2。其他工程:脱衣室、检
查穿衣室、每一淋浴器3m2,淋浴室每一淋浴器2m2。
(7)简易洗消间设置宜在防毒通道一侧单独设置,其
使用面积宜为5~10m2,亦可与适当加宽的防毒通道合
并设置。
6.进、排风口、防爆波活门、扩散室、扩散箱、滤毒
室和进风机房
(1)进排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
(2)设有洗消间或者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其战
时排风口应设置在室外主要出入口。只有一个室外出入
口时,进风口宜在室外单独设置。5、6级人防室外确
无进风条件时,可结合室内出入口设置进风口,但防爆
波活门外侧等采取防堵塞措施(图3.4.19)。
(3)不设洗消间和简易洗消间的防空地下室,当只有
一个室外出入口时,战时进风口宜结合室外出入口设
置,战时排风宜通过厕所排出。
(4)进、排风口、活门、扩散室和扩散箱等消波设施
(表3.4.21)
(5)门式悬板活门的嵌入深度(图3.4.22)
正面冲击波嵌入200;侧面冲击波嵌入300。
(6)扩散室横截面净面积≥9倍悬板活门通风面积,
当有困难时横截面净面积≥7倍悬板活门通风面积,净
宽与净高0.4≤bs/hs≤2.5,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口
在侧墙上时应设在后三分之一,通风管与扩散室的连接
口在后墙上时应设有弯头中心距离后墙后三分之一(图
3.4.23)。常用扩散室的内部空间最小尺寸,表3.4.23。
(7)扩散箱宜采用不小于3mm的钢板制作(图表
3.4.24)。
(8)滤毒室设置在染毒区,滤毒室门宜为密闭门,设
置在密闭通道或防毒通道内。进风机室应设置在清洁
区。150人以下的二等人员掩蔽所,滤毒室和进风机室
可合并布置为滤毒风机房,滤毒风机房宜设在清洁区,
并应设密闭门(图3.4.25)。
7.洗消污水集水坑
防护密闭门外,防爆波活门外应设洗消污水集水坑。
四、早期核辐射的防护
包括顶板厚度(包括覆土)、外墙顶部防护角、室外出
入口通道最小长度、室内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室外出
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室内出入口临空墙最小厚度。
1.防空地下室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的设计限值(戈瑞)
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0.1GY;人员掩
蔽所、配套工程中有人员停留的部位0.2GY;防空专业
队装备掩蔽部、配套工程中存放电子设备、医药物资的
房间5.0GY。
2.4以及4级以下室内剂量为5.0GY的房间或通道可
不进行防旱期核辐射验算。
3.防空地下室覆土厚度
防空地下室上部为地面建筑时,hf≥hs-ξ2d1(hf-覆
土最小厚度;hs-土体最小防护厚度(m)(表3.2.3);
ξ2-材料换算系混凝土和石砌体1.4/砖砌体1.0;d1-
顶板混凝土厚度和上部地面面层厚度)。
4.防空地下室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时,满足
下列要求时可不覆土。
(1)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战时没有门窗等孔口。
(2)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顶板满足dg=(hs-ξ21d1)
/ξ2g(dg-顶板或外墙最小厚度;ξ21-地下室顶板材
料转换系数;ξ2g-管道层顶板材料转换系数)。
(3)高出室外地面的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外墙厚度算
法相同。
5.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墙顶部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
最小防护厚度ts应满足(图表3.2.5)。
6.非全埋式6级防空地下室,室外地面以上钢筋混凝
土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7.室外出入口的90°转弯数量和最小长度
(1)6级防空地下室其通道长度或拐弯数可按建筑需
要。
(2)5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室外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
室。
(3)5级防空地下室,当具有一个90°拐弯时,通道
长度可按建筑需要。
(4)4级和4B级防空地下室,当通道具有一个90°拐
弯、净宽不大于2m时,应满足(表3.2.7)规定,如
通道宽度大于2m时,按表3.2.7规定的长度乘以(0.8
¡通道宽度-0.6)。
8.室内出入口的90°转弯数量和最小长度
(1)5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室内出入口不宜采用无90°
拐弯形式。
(2)当室内出入口具有一个90°拐弯时,其内通道(防
护密闭门至最后一道密闭门之间的通道)最小长度应满
足(图表3.2.8)。
9.室外出入口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
3.2.9)规定。
10.附壁式室外出入口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图
(表3.2.11)。
11.室内出入口临空墙的最小防护厚度应满足(表
3.2.10)。
12.当临空墙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加大钢筋混凝土
墙厚度或采用增加砖砌复合墙体,砖墙复合墙体折算厚
度乘0.7系数。
13.临空墙内侧的房间,战时不得作为人员工作或掩蔽
使用。
五、平战转换
1.平战转换的要求应根据人防使用性质和当时人防部
门的要求决定。
2.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设计包括平时功能设计,战时功
能设计和平战转换设计。
3.平战转换设计包括使用功能转换设计、防护功能转
换设计和内部设备系统的平战转换设计。
4.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孔口的防护设备必须
按防护要求在工程施工时一次安装到位。
5.上海地区转换要求
(1)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设备安装口、采光窗等
临战时的封堵措施,应保证战时的抗力、密闭、防早期
核辐射等要求,在施工时应做好将预留预埋构件。
(2)平时不使用的内部设备、设施和除尘滤毒装置应
做到设计到位,可暂不安装,做好隐蔽工程和预埋预留。
(3)二等人掩蔽所、物资库和汽车库内的贮水间(箱)
平时不使用时,可采用装配式水箱在战时构筑,但需事
先做好预留预埋。
通风防火审查要点交流
常用防火规范:
《高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
版)GB50045-95
《建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16-8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98-98
整理的审查要点如下:
1、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在建筑物内部时,应设风机房
(上海《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3.3.1-2条),如
吊装设置应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材料做防火保护。
通风机、新风机组、吊柜式空调机均在建筑物内部时,
是否设机房问题:应据防火、防爆、风机噪声、维修管
理、更换空气过滤器、冷凝水泄漏等因素考虑,一般应
设机房。
2、高规8.5.7条建规9.3.13条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
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保温材料一般都有说明的,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大家比较
容易忽视,可在设计说明中写上。
3、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其裙房部分(不
超过24M)靠外墙楼梯间排烟问题:按《高规》6.2.2
条处理,如裙房部分封闭楼梯间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
然通风,据6.2.2.1条规定,应设防烟楼梯间,设机械
加压送风系统。
4、高规5.2.4条“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
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不燃材料”-强条。大
家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管道穿
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2.7
条设置机械排烟的汽车库,最好尽量设机械补风系统,
还是因为防火卷帘要关闭的问题。江苏省对此要求很
严,不知其他各地的审图、消防部门的意见是如何的了。
排烟口可利用平时排风口,但作为排烟口的排风口距室
内最远点不能超过30M-《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
计防火规范》第8.2.3条。
6、建规9.3.11条规定防火阀须设单独支架、易熔片
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强条。设计时可在设
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防火阀应注意安装方向,
设单独支架。”
7、高层建筑大于30M走道只有单侧可开启外窗,应采
取机械排烟措施,并应满足《高规》8.4.5条、8.4.2
条及8.4.2条条文说明的要求。
8、厂房排烟:依据工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生产
工艺要求及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9、吊装新风机组风管不穿过防火分隔物,在一个防火
分区内可不设防火阀。(如穿过普通隔墙时)
10、高规8.4.9条规定了防热变形,就必须采用隔热
措施,隔热层也应采用不燃材料,所以安装在吊顶内的
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11、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平时排风是否要遵循下排2/3,
上排1/3的问题:不一定了,目前汽车库停放汽油车多,
燃料为无铅汽油,废气较空气轻,排风口的布置可据具
体情况处理。
12、《建规》9.3.12条《高规》8.5.6条:风管软接
头应注明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成。
13、人防工程通风强条:
(1)、清洁式、滤毒式通风共用风机时设增压管。
(2)、《人防防化规范》规定测压管必须设在进风口部
一侧,并且必须设置在防化值班室内。
(3)、各类人防口部各防毒通道密闭隔墙上均应设置气
密测量管,内径50mm,并且两端应有密闭措施。
(注:有些规范中的原话我就不打了,就把应该怎么做
整理了下)
打字打累了,歇歇先:)先整理这些,以上有些是江苏
地区审图、消防部门看得比较严的地方,也有的是共性,
大家容易忽视的地方,供大家参考。
希望大家能多发表意见,多补充补充,有不同看法的欢
迎大家一起讨论。。。。。
防空地下室口部设计中一些问题的探讨
防空地下室建设是人防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地下室必须贯彻
“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
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
设相结合的原则;达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
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从以上指导思想出发,在设计人防地下室时就要全面考
虑平战的转换。为了做好平时和战时的结合、以及平战
的转换,处理好平战结合防空地下室口部设计的问题越
来越显得重要,现结合实际工程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
讨。
平战结合防空地下室的口部具有双重性,
它要同时满足平战两用功能。口部处理是否合理,这直
接影响平战功能的发挥。口部设计的主要问题是口部的
位置、形式、大小、防护门及消波、滤毒洗消设施等。
一、口部的位置
为了确保战时出入口的可靠性,防空地下
室的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防护单
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阶梯式或坡道式室
外出入口;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出入口。
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个炸弹同时破坏两个出入口,故出
入口设置在不同方向,并在可能的条件下,保持最大距
离。
设计中通常是将平时和战时口部一并考
虑,即将地面建筑的楼梯通至地下室而平战合用,这样
可节约面积,降低造价,但是会出现口部之间距离较近、
朝向相同、不利战时使用的现象。我们认为实际情况应
具体对待:当地下室平时使用与地面建筑物的使用无法
而不需要密切联系时,以单独设置地下室楼梯作为出入
口较好。单独设置地下室口部能更合理地布置战时口
部,保证地下室平时使用不受地面建筑内人员的干扰,
还可根据地下室平时使用功能灵活选择口部的位置。
防空地下室所有口部位置及处理方式,不
仅要考虑战时与平时的要求,同时也要与地面建筑四周
环境的协调,以及对城市景观的影响等。当地下室为商
业用途或作为对外营业的娱乐场所时,可以面向主要街
道或庭院小区的街心花园,设置专用出入口,将口部的
主体形式与地面建筑物相协调,为平时使用创造方便的
条件。当地下室平时用作车库时,则宜沿建筑物的山墙
布置口部,这样做的优点是受地面建筑出口的干扰小,
使用方便,平战转换容易;当地面建筑有可能由于倒塌
而堵塞地下室出入口时,应在建筑物倒塌范围以外设置
出入口,口部管理房以建筑小品形式处理,有利于美化
环境。桐乡丰润国际花园、瑞丰翔龙大厦的地下车库,
都是沿建筑物的山墙布置口部,与地面商业文化融为一
体,效果很好。
二、口部的大小
1、人防地下室口部的大小应根据战时与
平时的功能而定。一般说,平时使用要求口部宽度较宽,
安装防密门和密闭门是不经济的,且会影响平时的装修
和使用。设计时可采用“一梯二用,平战分流”的方法。
在同一梯间、通道内设大门为平时使用,临战时封堵,
设小门专为战时使用,平战功能转换迅速。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94,2003版)中规定人员掩蔽所战时出入口
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375m
计算确定。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500人,出入口
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邻防护
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满足两个掩蔽
入口通过人数之和的每100人不小于0.375m的要求(门
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连通口和防护单元之
间的连通口)。一个防护单元一般掩蔽800人出入口宽
度就要求3m,而战时出入口往往采用住宅的楼梯,住
宅楼梯段净宽一般为1.1m,两个口部相加仅为2.2m,
显然不能满足要求。所以设计时要么调整口部位置、要
么增加密闭通道、要么防护隔墙上开设一框两门。
3、人防地下室的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楼
梯踏步的有效宽度。有的人防地下室出入口利用地面建
筑的楼梯作为出入通道,设计时只考虑到人防地下室所
需的出入口门洞宽度,忽视了楼梯的有效宽度,出现梯
段有效宽度小于防护门的宽度。由于战时使用的宽度只
能按两者之中较窄的计算,人防地下室出入口就不能满
足战时掩蔽人员及时进入地下室的要求。因此设计人员
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出入口与楼梯的宽度关系,使出人
口防护门的宽度与楼梯的可利用宽度协调一致,合理设
计出入口,满足战时掩蔽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人防地
下室的需求。
4、防毒通道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缩小通道容积。
但要留出人员停留区。人防停留区宜按门扇外端至通道
内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三、口部的形式
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一般以阶梯式为多见。
当地下室为汽车库或自行车库时,应设计成坡道式。这
两种形式,平战都可用,利用率较高,使用方便。除此
之外,地面建筑为高层建筑,地下室平时使用与上部建
筑联系密切时可将电梯井延伸至地下室,为平时创造垂
直运输条件,以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效益。但通向地下
室的电梯必须设置在防护密闭区以外,这种电梯井式出
入口仅供平时使用。
另外,垂直式出入口是一种比较经济的出
入口形式。以往一些地下室的进、排风设计大多是利用
平战两用的梯间和坡道式出入口作进、排风口,不论是
战时还是平时,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从梯间进入的空
气不清新,将室内的污浊空气排至梯间,人员出入时吸
收的是污浊的空气。最好是另设进排风竖井,既可作平
时垂直运输口,还可兼作战时安全出入口,一举多得,
它的优点是占地面积小,比较经济。
出入口楼梯从地下到地上一定要按照防
倒塌设计。出入口楼梯(楼板)的防倒塌设计是从地下一
层直至地面一层标高处。这样才能保证战时出入口的可
靠性,满足战备要求。规范规定防空地下室的室外出入
口(地面建筑为砖混结构)的敞开段应放在倒塌范围之
外,不少设计不满足此项要求;对于框架结构有些工事
不设室外出入口。对于前者,强调设防倒塌棚架;对于
后者,应强调出口处必须直接对外。
四、口部的人防门
1、口部分为进风口部和排风口部。进风
口部由进风竖井、活门室、密闭通道、滤毒室、进风机
房组成;排风口部由排风竖井、扩散室、防毒通道、洗
消间或简易洗消间、排风机房组成。除机房外,上述房
间的门要求设置人防门,人防门应向外开启。选择人防
门要注意每种人防门的各种尺寸及门前的净距要求,并
按规范及结合暖通专业要求合理布置。
2、设计当中常常遇到防火分区的问题。
经常用的处理是平时将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处于开启
状态,将防火门设置在洞口之中,临战时把防火门拆除,
同时恢复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正常启闭。由于人防门
高度一般为2M,所以防火门宜按2M高设置。这样设计
既满足平时防火疏散要求,战时转换也很方便。
3、人防地下室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活
门位置设置不合理。有些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活门设
置在易遭受炸弹弹片直接作用的范围内;有的人防地下
室出入口有条件设置单向式出入口却设置成直通式,从
而不能有效削弱战时冲击波荷载,人为提高了口部防护
设备的抗力级别,也增加了造价。应尽量将人防地下室
的出入口设计成至少有一个
90度拐弯的单向式出入口,同时使防护
门、活门设置在负荷较小部位。
4、设计中常有人防门错位、方向搞反的
问题。规范规定在脱衣室与淋浴间之间应安装密闭门,
而在淋浴室与穿衣间之间应安装普通门,不少设计单位
则相反,在应安装密闭门的地方安普通门,在应安装普
通门的地方安密闭门,与防化规范要求不一致。设简易
洗消间的出入口,洗消间的密闭门应开在出口处,并开
向洗消间,而不少工事将洗消间的密闭门开向清洁区,
与防化规范要求也不一致。
五、口部的消波、滤毒洗消设施
1、不少人防工程消波系统设计不合理。
胶管活门因消波率较高在其后一般不需另加扩散室,只
在其后设钢制扩散箱即可,该活门一般只用于6级或5
级;而悬摆式活门则相反,其消波率相对较低,对6级
工事根据余压要求,一般其后必须设扩散室。对防护等
级较高的工程,还要设活门室或活门+活门室+扩散室,
应由设计计算确定。有的设计在胶管活门后设有扩散
室,并且容积过大,造成浪费。对悬摆式活门+扩散室
消波系统的进排风口还存在有位置安装不正确之毛病,
都有待于改进。
2、简易洗消间宜在防毒通道的一侧单独
设置,其使用面积宜为5-lOm2。亦可与适当加宽的防
毒通道合并设置。一些防空地下室设计中将防毒通道、
简易洗消间面积设计过大,有些可达20-30m2与标准的
相比扩大了3-6倍,造成工事达不到超压换气的要求。
3、防毒通道和密闭通道附近的积水无法
排除。防护门密闭门一般设有150mm的门槛,而有的工
程却没设计集水井或地漏,使得积水无法及时排除。应
在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门的内外分别设置集
水井,并设潜水泵及时排除积水。扩散室、防毒通道与
污水井连接应设水封地漏;防护密闭门外或缓冲通道与
污水井的连接应设抗爆清扫口,污水井应设密闭盖板。
六、临战封堵问题
人防地下室设计时应时刻意识到平时与
战时怎样能尽快尽好地转换,立足于战备效益。通过以
上的分析,笔者总结管理过的几个工程感到以下两点应
该引起注意:
1、临战封堵的高度宽度是受限制的。宽
度最好小于6m,高度不宜大于3m。但要注意的是地下
室空间较大,风管往往跨越分区。因此封堵的高度要适
当提高。
2、留洞及预埋件应准确无误地在施工时
预留或预埋。否则会给战时安装设备带来很大的困难,
甚至不能安装。因此各专业应进行综合审校,以免将来
工作被动。
平战结合防空地下室应纳入总体规划。目
前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多为独立体系,建设单位投入一定
量的资金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得较多的是自身的需要
和平时的使用,往往忽略地下室的战时功能,根本谈不
上规划。人防主管部门应提前统计各建设单位的建设计
划,根据建设项日的规模、地点、统一进行规划,合理
安排防空地下室的战时功能和抗力等级。设计时应将所
有的人防出入口、预留连通口合理的设计好,以便把全
市防空地下室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整体的人防网络体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