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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宿舍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韶关学院宿舍

韶关学院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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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发(作者:)

大学生应该懂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一、国家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

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

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作为一名大学生,首先应该

懂得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明白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

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

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作为

大学生,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十分必要的,一旦触犯了刑法,必然遭

到严惩。

案例:

作案嫌疑人:梁某,女,198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籍贯:广东翁源。家

庭住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建设北路。2001级本科学生,该生在2002

年3月至2002年12月间,采用配匙入室、爬窗入室的方式共作案10余起,盗

窃的财物总价值约3万余元。梁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构成了盗窃罪,受到了法律和校规的严厉惩处。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应该懂得刑法知识,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

在日常生活中依照法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这样才能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外,当大学生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的时候,也应该懂得运用法律来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江泽民说过:“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责任

重大,我们每一位大学生都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消防法,

积极学习消防知识。

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了《韶关学院〈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办法》。学院配置了消防器材,各部门都设有消防安

全责任人。

火灾是无情的,它吞噬人们的宝贵生命,使大量的物资财富化为灰烬,给社会生

产和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

案例:

2003年11月21日19:30许,我校北区丹桂苑23栋704女生宿舍因饮水机电

源开关出现了保险丝熔断现象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宿舍6位同学的物品及一台

电脑被烧毁,房子被熏黑,直接经济损失达4万多元。

此次火灾幸无人员伤亡,但教训是深刻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

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学生当然也不能

例外。在交通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一出门就涉及到交通安全的问题,如果不懂

得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证,所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大学生必须懂得的基本法律之一。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所制定的。而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将受到处罚。大学生应该懂得此条例的规定,在大学生日常

生活行为中涉及较多,如 ,故意殴打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等,都与该条例有

关。

案例:

2002年6月25日晚24时许,我院2000级学生曾某在校外商业街因赌球输后不

给钱一事,被校外人员陈某(男,广州人,无业)打伤。赌球的中间人是徐某,

下注500元。此事,大塘路派出所干警立案侦查后,对曾,徐二同学给予治安处

罚。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到,曾、徐二同学的 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所以最终受到了处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大学生应该懂得哪些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该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

益的行为。特别是在邪教法轮功的问题上,立场要坚定,要同邪教法轮功做斗争,

千万不能参与法轮功组织,不要以身试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大学生思想活跃,激情洋溢,集会、游行这些形式的活动可能会比较多,所

以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明白怎样的集会、游行活动是合法

的,依法进行活动也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不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

法》,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制裁。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目前,计算机、互联网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大学生对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接触

是非常普遍的。所以,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

规定实施办法》,知道哪些网络行为是违法的,也是必须的。

(九)《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前,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学生

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是事关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受

教育者生命安全及家庭幸福的大事。大学生在学校期间,也可能会受到意外,所

以懂得《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维护自身的

权利,提高预防意识。

案例:

2002年11月5日下午16:30徐,我院罗某翻越足球场栏杆去训练时,被2001

级黄某同学投出的标枪意外击中,造成右手肱骨中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学校经

过调查,责任认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作出了处理意见。根据罗某同学意外受伤事故第一次住院医疗费、家人陪床费、

家人往返车费、住宿费共10298.4元。按《关于罗超意外受伤医疗费负担请示》

和《会议记要》林院长、李书记的批示,罗某、学校、黄某应负责任比率按

4.5∶5∶0.5来承担,罗某应付4634元,学校应付5149元,黄某同学应付514

元。

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一)《韶关学院安全工作实施细则》

作为韶关学院的学生,必须关心、了解、参与我们学院的安全工作,所以学

习《韶关学院安全工作实施细则》,懂得《韶关学院安全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

内容是十分必要的。

(二)《韶关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

校园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需要每一位同学的支持,所以懂得《韶关学院

校园秩序管理规定》,明白哪些行为是违反学校规定,影响校园秩序的,也是大

学生必须学习的。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就要受到学校的处理。

(三)《韶关学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

员工人身、公私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韶关学院〈机

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办法》。此办法在学校实行后,

使学校的消防工作有章可循。我院学生应该积极参与火灾预防工作,提高消防意

识。

(四)《韶关学院学生考试规则与考核违纪处理办法》

作为我院的学生,懂得《韶关学院学生考试规则与考核违纪处理办法》是十

分重要的,一旦考试违纪,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理。

案例:

2004年5月9日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2000级学生王某雇请校外人员代考。

根据《韶关学院学生考试规则与考核违纪处理办法》学校给予王某退学的处理。

(五)《韶关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处罚规定》

《韶关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处罚规定》是为了加强管理工作,维护

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优化育

人环境,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所制定的。也是我院学生必

须懂得的最基本的规定,与每一位同学的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如果不了

解这一规定,做出违反校规的行为,就要受到学校的处理。

案例:

1、2003年2月25日上午10∶20左右,2002级学生叶某趁同学都去上体育课

之机,采用开锁入室的方式进入104宿舍,偷走3台手机及120元现金等,总价

值4000余元。其行为触犯了《韶关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处罚规定》,

学校给予叶某勒令退学的处理。

2、2002年3月15日凌晨2:30分,徐某、曾某在宿舍开着台灯看书,被一伙

以“关灯睡觉”为名的男青年无故殴打,徐某被打得较伤,打完后往24栋方向

逃跑。经查,参与打人的男青年是罗某、陈某、刘某等人,当天凌晨2点从校外

喝完酒回到宿舍后,罗某提议去20栋叫尚未熄灯的同学熄灯,其余6人均表示

愿一同前往。罗某等人先后到20栋二单元一楼至三楼的宿舍及20栋一单元211

房、213房、214房、216房敲门,对不熄灯的同学进行殴打,其中,徐某同学

伤势较重。学校根据《韶关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处罚规定》给予罗

某、陈某开除学籍的处分、刘某勒令退学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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