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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发(作者:)吉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
导读:五、考试24、我省高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并由其制定答案及评分参考,确定各科目分值。25、普通高校招生考
试时间为6月7日开始,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设置为“3+综合”。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
综合。外语分为英、日、俄、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
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今年考试科目中的语文
五、考试
24、我省高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制定答案
及评分参考,确定各科目分值。
2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7日开始,各科考试的具体时
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设置为“3+综合”。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
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
理科综合。外语分为英、日、俄、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
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今年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设置选考内
容,外语和文科综合中的政治不设选考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满分为300分,四
科满分为750分。
26、报考外语及涉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
分为A、B、C、D四个等级。口试于6月9日开始,由各县(市、区)
招生办公室组织,并做好外语口试成绩信息的采集,按规定时间报送
省招生办公室。
27、民族中学毕业生,高考用朝文答卷的考生,语文科考朝鲜语
文;高考用蒙文答卷(含加试蒙语文)的考生(以下简称蒙生),语
文科考蒙古语文。朝鲜语文(或蒙古语文)成绩按50%计入总分。
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将汉语水平等级考
试成绩转换成汉语文成绩后,按50%计入总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在
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教民函
[2002]7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从2011年起用民族文字答卷少数
民族职业高中高考生全部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
的通知》(吉教民字[2010]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中国少数
民族汉语水平等级(三级)考试的通知》(吉招办[2011]69号)文件
精神,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
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蒙文授课考生,高考用蒙语文答卷考生除外语科外,其他各科均
翻译成蒙文,用蒙文答卷。
加试蒙语文的考生除蒙古语文试卷用蒙文答卷外,其它科均用汉
文答卷。
凡用朝文答卷的考生发给汉文对照卷。
28、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分为文化基础和专业综合两类。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限英、日语),满分各
为150分;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和专业技能。专业综合满分为
100分,专业技能满分为200分,专业技能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
核。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由指定
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章
程》。
文化基础、专业综合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范围按省教育厅颁发
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2008年版)执行,招生专业及考
试科目按《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部分专业和考试
科目的通知》(吉教职成字[2008]11号)执行。
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朝鲜族考生,应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
水平等级(三级)和朝鲜语文考试,语文科目各按50%计入总分。数
学、外语科目翻译成朝鲜族文字,考生用朝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不允
许用朝、汉两种文字作答。专业综合卷和专业技能卷,不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用汉文作答。
29、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本省的全国
统一考试和全省统一考试;各级招生办公室在当地政府和招生委员会
领导下,组织与管理本地区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统一考试。
考区应设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区下设考点,考
点下设考场。
每个考场安排28人。按4行×7排(需按5行×6排方式摆放桌椅
的考场,由县级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
施。)摆放桌椅,必须单人、单桌、单列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并要
占用教室最大面积,剩余桌椅全部搬出考场。考生座位采用随机编排
方式确定,座位图一科一换,同一考试时间内所有科目的座位图相同,
不分文史、理工科和语言文字答卷。
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工
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委员会负总责。各
级招生委员会要从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公室指定3名以上人员,根
据本考区考试需要,共同负责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工作。选聘时应兼顾
整体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及男女比例,并考虑有关岗位的特殊要求。
各考区(县、市、区)根据本地考场数,按每个考场选聘2名监
考员,并按不少于20:1的比例选聘备用监考员。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于5月25日前,将选派(选聘)的监
考员和副主考名单报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由市
(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按高考考试时间统一确定各考区、
考点和考场的当地和异地监考员、副主考名单。监考员名单必须密封
和保密,并存放在保密室,在每科考试前移交给各考点。
各考点要严格按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确定的监考
员名单安排各考场监考员。在当天每科考试前,由教育行政部门、考
点主考和招生办公室人员(3名以上)共同拆启监考员密封袋,宣布各
考场监考员名单,依据监考员名单安排所监考场,不准擅自调换。
选聘的监考员必须是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熟悉
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未发生过
考试工作事故或过失行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非应届高三年
级教师。
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
生办公室要在考试前的一、两天内共同负责做好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
员的考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校招
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布的
“六个严禁”和“五个一律”等相关政策规定、职业操守、纪律要求、
安全保密规定、考试实施程序及操作规范、高科技作弊识别与防范、
应急处置等。专业或技术性强的培训,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继续实行各市(州)在本地区内异地派监考员,保证每个考场有1
名外县(市、区)的监考员。各考点不设流动监考员,由副主考直接
包管楼层或考场。各考点要做到每考一科一轮换监考员和分管副主考。
今年对部分考风考纪和考务管理薄弱考区增派外地区监考人员。
在考试中发现有不作为、渎职等违规情况的监考员要取消其监考
资格,并及时从备用监考员中抽签补充上岗。被取消监考资格的监考
员不准离开原考场,在考场前右侧坐等本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试的实施程序按《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
手册》执行。
30、外语听力考试。2012年普通高考外语科考试的笔试和听力考
试在同一张答题卡上作答,听力考试在笔试后进行。
高考外语听力考试由国家统一命题,其指导语部分不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
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评卷,2012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
成绩按卷面听力成绩乘以20/30记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按卷面笔试
成绩乘以130/120记入总分;2013年及以后高考外语听力成绩按卷
面听力成绩记入总分。
外语听力考试的考务要求另文通知。
31、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和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卫、
保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招生统一考试
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教育、
公安、保密等部门要按高校招生保密材料的密级加强管理,责任到人,
确保安全。
试卷印刷的安全保密由承担高考试题的印刷厂所在地人民政府负
责;试题、试卷的寄(送)和安全保密由省公安厅、省邮政局负责;
高考评卷点的试卷管理及其安全保密由承担评阅试卷的高校负责,各
评卷点必须设立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高考试卷保管室。承担网上阅卷
任务的高校计算机主控机房要昼夜值班。加强评阅试卷期间的试卷保
管、传送,做到交接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加强对评卷教师和承担高
考答题卡扫描任务工作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严
格评卷场地的安全保密管理。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有关高校要加强保密室建设,安装安全保密监
控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各县(市、区)保密室的监控探
头应监控到保密室及试卷分发场所,不留死角。试题(卷)存放期间
要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4人(2名公安人员、2
名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要会同公
安、保密管理部门对本地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两
级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的高考存放试题的保密室进行检查。由市
(州)、长白山管委会汇总后在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省招生办公
室。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高考前必须达标。
高考期间,各考点必须设有主考室、考务室、保密室(保密室与
考务室可设于符合条件的同一房间)、高考指挥平台(高考指挥平台
与主考室设于同一房间)、医务室、施铃室、违规考生休息室。考务
室要能容纳所有监考、考务人员,并编排与考场编号相对应的监考员
坐位编号,保证试卷的复查、封装和验收万无一失;看守试题(卷)
人员要始终保证2人以上。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按试卷
管理规定进行规范装订和密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
拆封试卷及答题卡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
要确保高考试卷的运送安全。每科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机要部门的
要求,立即对高考试卷进行整理封包,并在当日内经机要部门寄出或
直接送交省评卷点。试卷必须由专车运送,并由招生考试机构、公安
部门3人以上押运,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不得中途随意停车。
制定安全保密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影响高考的突发事件,必
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报告省招生委员会
和省教育厅,同时报告教育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进一
步扩大,把风险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