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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居民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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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发(作者:)

居民医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居民医保办理流程参保对象:四类⼈员,各类中⼩学阶段的在校学⽣(包括职业⾼中、中专和技校学⽣)、少年⼉

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18周岁及以上的⾮从业居民;未按⽉享受养⽼⾦或退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简称低

收⼊家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居民医保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参保对象:四类⼈员

1、各类中⼩学阶段的在校学⽣(包括职业⾼中、中专和技校学⽣)、少年⼉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18周岁及以上的⾮从业居民;

3、未按⽉享受养⽼⾦或退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简称低收⼊家庭⽼⼈);

4、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

参保登记:三类⼈需证明

1、参保资料:参保居民需出⽰户⼝簿和⾝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张⼀⼨近期彩⾊登记照(持有第⼆代⾝份证

的居民不提供彩⾊登记照),⾃⾏确定并携带⼀张⽤于缴费的银⾏卡。以下三类⼈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低保

对象需出⽰《市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级、⼆级的重度残疾⼈,需出⽰《中华⼈民共

和国残疾⼈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低收⼊家庭⽼⼈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享受养⽼⾦或退休⾦待遇的

证明。

2、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其中各类中⼩学阶段的在校学⽣在学校领表)。

办理时间:登记缴费过渡期从07年12⽉起⾄08年10⽉31⽇

⾸次参保从2007年12⽉1⽇开始,到2008年10⽉31⽇之前,居民可以随时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

办理新增参保登记,⼀次性缴纳2008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从2008年起,居民参保登记每年⼀次,时间为11⽉1⽇⾄12⽉20⽇。缴费标准:低保、重度残疾者不缴费可享医

1、参保居民的家庭(个⼈)缴费标准分别为

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不缴费;

各类中⼩学阶段的在校学⽣、少年⼉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家庭(个⼈)每⼈每年缴纳20元;

低收⼊家庭⽼⼈,家庭(个⼈)每⼈每年缴纳50元;

其他⾮从业居民,家庭(个⼈)每⼈每年缴纳340元。

2、缴费⽅式:

参保居民⾃⾏确定⼀张⽤于缴费的银⾏卡,并预存不低于应缴费⽤的⾦额,在征收期内,由地税部门指定的⾦融

机构⼀次性⾜额划扣应缴的居民医保费。

3、新⽣⼉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办理参保登记⼿续,缴纳当年的居民医保费。

征收:居民医保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参保60⽇后领卡

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完成参保登记⼿续60⽇后,其他参保居民完成参保登记缴费⼿续60⽇后,凭户⼝簿或⾝份

证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信息单》,到参保登记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卡。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居民,从缴费次年的1⽉1⽇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从缴费的次⽉起,开始享受当年居民

医保待遇

武汉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承办机构】:居住地社保机构

【参保时间】:每年9⽉1⽇⾄12⽉31⽇

【咨询电话】:027-12333

参保条件:

1、武汉户籍;

2、没有参加武汉职⼯医疗保险。

参保资料:

1、⾝份证/户⼝簿;

2、电⼦相⽚;

3、《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领取证》(低保⼈员);

4、《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残疾⼈员)。

参保流程:

申请⼈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续即可。完成参保登记后,参保居民到邮政储银⾏办理医保

缴费⼿续即可。

【补充说明】:

1、普通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按⾃然年度计算,时间为每年的1⽉1⽇起⾄当年12⽉31⽇⽌。

2、⼤学⽣医疗保险待遇期按学年计算,时间为每年的9⽉1⽇起⾄次年8⽉31⽇⽌。

3、普通居民和⼤学⽣医保就医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住院治疗。

4、学⽣医保统⼀由学校办理缴费。

居民医疗保险咨询专区

⼀、今年武汉居民医保缴费⼯作什么时候开始?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1⽇⾄12⽉31⽇。今年的参保登记

⼯作还未开始,具体办理时间请关注社区公告。详情咨询027-12333。

⼆、⼉⼦即将上幼⼉园,不知如何参加武汉居民医保?有学校统⼀缴费还是⾃⼰缴费?

【回复】:各类中⼩学的在校学⽣(包括职业⾼中、中专和技校学⽣)和已上幼⼉园的⼉童,统⼀到就读学校及幼

⼉园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续,由就读学校及幼⼉园代收代缴个⼈居民医保费。

三、打算帮妈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怎么办理参保⼿续?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申请⼈携带⾝份证、户⼝薄等资料前往居住地社保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即可。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主要⽤于⽀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病、门诊抢救医疗费,⽀付范围和标准按

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诊疗项⽬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

2、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样,即三级980元、⼆级720元,⼀级540元。

3、就医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就医实⾏定点⾸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将社区卫⽣服务中⼼、专科

医院、院店合作和⼆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确定为⾸诊医疗机构,将部分三级综合和转科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转诊医疗

机构,参保居民就医时应⾸先在定点⾸诊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由定点⾸诊医疗机构出具转院

证明,⽅可转⼊定点转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后,应转回定点⾸诊医院。(换句话说就是⼀但得病必

须在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医院,或是指定的⼩医院看病,要这些⼩医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医院出证明转到⼤医院

看,等病情稍好,⽴马要转回来住。)

4、⽀付⽐例:基⾦⽀付⽐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级(含社区卫⽣服务中⼼)、⼆级、三级医疗机构基⾦⽀

付⽐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越

⼩的医院,报得越多些)

5、基本保额:⼀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的⽀付限额为每⼈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

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障碍性贫⾎(简称“门诊

⼤病”)患者,年统筹基⾦⽀付限额可提⾼到每⼈2万元。

医保报销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

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纳⼊基本医疗保险基⾦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付费⽤。

⼄类药物⽬录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付⼀定⽐例的费⽤后,再纳⼊基

本医疗保险基⾦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付费⽤。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的药品;

(2)部分可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果类;

(3)⽤中药材和中药饮⽚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服泡腾剂;

(5)⾎液制品、蛋⽩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不予⽀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付部分费⽤的诊疗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

保险⽀付部分费⽤诊疗项⽬⽬录以内的,先由参保⼈员按规定⽐例⾃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付。属于职⼯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付费⽤诊疗项⽬⽬录以内的,职⼯基本医疗保险基⾦不予⽀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

必须的⽣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不予⽀付的⽣活服务项⽬和服务设施费⽤,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保温箱费、⾷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费;

(5)⽂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活服务费⽤。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的知识。希望⼩编的这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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