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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价格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经济适用房价格

经济适用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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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发(作者:)

经济适用房成本问题分析

一、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习性分析

经济适用房的成本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

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和不超过3%

的利润等八项因素构成。

1.经济适用房总成本习性分析

(1)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根据具体地块的实际情况发生的

各项支出组成,在所征地面积确定的情况下,建筑总面积越多,分摊到单方成本

中的此项费用则越低。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在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中,部分费用与工程

总造价有规定的比例关系。此项费用中部分与建筑总面积的变动有比例关系,部

分费用与建筑总面积的变动无固定比例关系。

(3)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与建筑总面积成正比例变动关系,建筑面积越

多,该项成本越大。

(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的高低,

取决于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配套总建筑面积一般占总建筑面积的一

定比例。

2.经济适用房单方成本习性分析

经济适用房的单方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类,直接成本指可以以

直接经济合理地方式追溯到每平方米的耗费;间接成本指不能以经济合理的方式

直接归入每平方米的耗费,间接成本需要先将不能归入直接成本的耗费归集,然

后以一定的数量标准分配到每平方米面积。以上各成本中,直接成本项目有:征

地和拆迁补偿费单方成本、每平方米建安工程定额费。余下的成本项目均为间接

成本项目,间接成本的分配标准有:建筑总面积、可经营面积、经济适用房总面

积、经营性配套面积。

二、经济适用房成本的有关问题

1.部分经济适用房价格仍然偏高

目前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高”。由于经

济适用住房单价高,再加上面积大,不仅提高了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门槛,

而且使居民支出了不必要的费用,违背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初衷。

2.居住面积偏大,总价高

少数开发企业为了迎合少数购买者心理,将房间面积设计的过大。加之单价

高,房屋总价则更高,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更难以承受。

3.经济适用房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经济适用房成本核算在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交纳与工程费用的承担、

公共配套的成本分摊、费用归集和分配等方面处理存在问题。

4.经济适用房位置偏差

少数开发企业为了减少房屋建造成本、降低售价,将经济适用房选在通达性

差,工作、生活不方便地带,出现了工作与生活不方便的负面效应。

5.缺乏有效的收入监测机制

目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只要由购买者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即可,而我国现阶段

个人资金管理、信用管理等宏观条件还不完备,在配给经济适用住房的实际操作

中,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高收入家庭通过所谓“合法途径”获得经济适用住房。

三、经济适用房成本的有关问题分析

1.从政府角度来看

(1)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实施行政划拨的扶持优惠政策,但仅免收

的是土地出让金。有关的土地税费、征地费、拆迁安置费并未减免,这直接增加

了经济适用房的建造成本。

(2)政府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是“政府限价”,而政府限价又须以各项措施保

证,没有这些前提,政府也就没有限价的理由。

2.从开发企业角度来看

(1)经济适用房的核算不准确。有的地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企业,将建造

经济适用房与开发商品房混在一起核算;有的将不应打入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的

各种费用也挤入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中,从而导致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成本核算

失真。

(2)经济适用房的基础设施和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建设存在问题。在经济适

用房的基础设施和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建设上,地方政府希望由开发企业自行解

决,而开发企业则认为这些投资应由政府承担。于是这些投入都被打入开发建设

成本,分摊到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中。

(3)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装修标准等方面执行难。在经济适用房的面

积标准、装修标准等方面,政府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开发企业为住房建成后能尽

快收回资金,迎合高收入阶层的品位,追求大面积、高标准,人为造成了经济适

用房的面积和总价失控,偏离了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承受水平。

(4)成本划分不合理。目前的小区基本上都有很齐全的配套设施,由于这

部分投入是带有收益性的,因此不能计入成本打进房价。但在真正申报价格时,

有些开发企业不但将营业性用房一起算入成本,甚至将经营企业自留的办公用房

也打入了成本中。物价部门稍不留神,这部分成本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房价的一部

分,交给购房人“分摊”去了。在公共配套项目中,虚夸小区草坪的级别、谎称引

入了进口的果树等都是变相提高成本的做法。此外,在小區用地规划红线外的基

础设施建设费也经常违规地出现在成本费用中。

(5)利润超标。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利润不超过3%,可是有

的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在开发经济适用房时可获得15%以上的利润,高的

达到30%以上的利润,因此经济适用房也不经济。

(6)建安成本尽量最大化。建安成本是经济适用房价格组成的“大头”之一,

基数稍微往上“提一提”,就能把成本成倍地扩大。开发企业在建材价格不稳定时

申报的售价,这对于用钢量极大的房屋建筑来说,成本差距十分可观。

(7)假合同报出虚假成本。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与建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

本身就有可能有问题。少数开发企业会与建筑商签订两份金额相差很大的合同,

金额少的合同是真合同,留作与建筑商结算时用;金额大的是假合同,作为向主

管部门申报用。各种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集资、赞助、捐款,各种赔偿金、违

约金、滞纳金和罚款,在经济适用房开发过程中往往名目众多,数额不菲。虽然

这部分费用分摊到每平方米售价中比例不是太大,但其对提升房价成本的影响却

不可忽略。

(8)成本管理混乱。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成本管理混乱的问题。有些

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在报价中虚列成本,有意抬高报价。通过对比工程招标合同、

规划图表和施工合同,可以发现在经济适用房各项成本中,都有做手脚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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