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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3-06-04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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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最简洁)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是以个人为纳税主体,按分类所

得设置税率,实行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征税方法。随

着社会各阶层个人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源增长显

著,在沿海开放地区,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税收中已占据相

当大的比重。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工资、

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纳税人直接缴纳,也可

以由扣缴义务人扣缴。从2011年9月1日起,它以纳税人

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费用3500元(或4800元)后

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根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所

得税额。例:某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财务经理2014年3月

取得月薪收入5000元,取得2013年度一次性奖金30000元.

该经理3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1)3月份工

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x3%=45(元)(2)

3月份取得的2013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_0+12=

2500(元)先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30000

x10%-105=2895(元)(3)3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合计:45

+2895=2940(元)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劳

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

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

次收入额-800)x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

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1-

20%)x20%(3)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

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x(1-

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值得注意的是,对劳务报

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即个人一次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50000元部分,依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

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例:

2013年8月歌星刘某应邀参加C公司庆典活动的演出。按

照协议刘某演出四场,每场出场费为15000元。刘某演出

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税所得额=1500(^4父(1—20%)

=48000(元)应纳税额=48000x30%—2000=12400(元)

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未满一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

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

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如果

外籍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

数换算成月工资薪金后,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例:—

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总监,每月工

资由该企业支付150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6000美元(折

合人民币40000元),该个人2013年度1月至6月在我国

境内工作,其余时间在境外履行职务.根据税法规定,其2013

年度在我国的纳税义务确定为:(1)由于其系企业的高层

管理人员,因此,根据税法规定,该人员于2013年1月1日

起至6月30日止在华任职期间,由该企业支付的15000元工

资薪金所得,应按月依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

得税。(2)由于其2013年度来华工作时间未超过183天,

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其由外方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所

得,在我国可免于申报纳税(如果该个人属于与我国未签订税

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则其由境外公司按每月6000美元标准

支付的工资薪金,凡属于在我国境内180天工作期间取得的

部分,应与我国境内企业每月支付的15000元工资合并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2013年度该人员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

若该人员属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则月薪应纳

税所得额=15000-4800=10200(元)任职期间应纳税额=

(10200x25%—1005)xl2=18540(元)(2)若该人员

属于与我国未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境内工作期间月薪

应纳税所得额=(15000+40000)—4800=50200(元)境内

工作期间应纳税额=(50200x30%—2755)x6+(50200

x30%—2755)x[1—40000+(15000+40000)]x6

=93965.45(元)四、境外所得的已纳税款的扣除根据《个

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

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

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王某2013年1月至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

入66000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已按A

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则王某2013年应申

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1)月工薪收入=66000+12=

5500(元)(2)月应纳税额=(5500-3500)xlO%-105=95(元

(3)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扣限额)=

8000x(l—20%)x20%=1280(元)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的

税款超出了抵扣限额,只能在抵扣限额内抵扣1280元.剩余

部分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A国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

(4)应纳所得税额合计=95x12=1140(元)五、个人独

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自2000年1月1

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

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

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

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

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

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

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

纳税所得额。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

号)的规定确定。(1)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

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为4200元/年(3500元/月)。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个体

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

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

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

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

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

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

分,不得扣除。(3)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

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

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4)个体工商

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

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

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

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

本办法的规定扣除。(5)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

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6)个体工商户在货

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

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

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

(7)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

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

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

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数额。职工教育经费的

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

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

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为计算基数,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8)个

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

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

入的5%.。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

商户的开办费。(9)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

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

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

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0)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

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11)个体工商户按照规

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

额扣除。(12)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

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

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

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

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

扣除。(13)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

费,准予扣除.(14)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准予扣除.(15)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

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

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

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

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始生产经

营之日为个体工商户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人的日期。

(16)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全额

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

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认定,按

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有关规定执行。(17)个体

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

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

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

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

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则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

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

以查账的;(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

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实

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

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

率)x应税所得率。87。75%关心财税动态的年轻人,都在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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