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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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发(作者:)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
税申请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2.04.28
•【字号】京地税个[2002]182号
•【施行日期】2002.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个人
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2]182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我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审批程序,市局
制定了通用的《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现印发给你们。该申请书除残
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外(以上人员减免税仍按京财税[2000]782号文件办
理),均使用此申请书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宜。
附件:《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专用)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
____地方税务局(年)减免个所
号
申请减免税所属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元
┌──────┬─┬─────┬─┬─┬─┬─┬─┬─┬─┬─┬─┬─┬─┬─┬─┬─┬─┬─┬─┬┐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
│申请人类别││工作单位│
│
├──────┼─┴─────┴───┬──────────┬───────────────────┤
│家庭住址││有效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
├──┬───┴───────────┴──────────┴───────────────────┤
│申│
│
│请│
│
│减│
│
│免│
│
│税│申请人签章
│
│理│
│
│由│
年月日│
├──┼────────────┬─────────────────────┬───────────┤
│行次│项目│批准税款减免起止时间│
税款减免比例│
├──┼────────────┼─────────────────────┼───────────┤
│1│工资薪金│
││
├──┼────────────┼─────────────────────┼───────────┤
│2│劳务报酬│
││
├──┼────────────┼─────────────────────┼───────────┤
│3│稿酬所得│
││
├──┼────────────┼─────────────────────┼───────────┤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5│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
│6│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
│7│其他│
││
├──┴────────────┼─────────────────────┼───────────┤
│主管税务所审核意见│主管科室审核意见
│区县局审核意见│
││
││
││
││
││
││
││
││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
└───────────────┴─────────────────────┴───────────┘
填表说明:
1.申请人类别是指申请人以什么身份申请减免税,如下岗职工、自主择业军
人等。
2.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
记证号码。
3.此表一式三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主管业务科室各留存一份。
局年减免个所号
附件: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
(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专用)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
年月日
┌────┬───────┬────┬─────┬─────┬────────────┐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
├────┼────────────┼─────┼──────────────────┤
│开业时间││电话│
│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
│号码││证号码│
│
├────┴────────────┴─────┴──────────────────┤
│类别
│
├────┬──────┬────┬─────┬─────┬─────────────┤
││││││
│
├────┼──────┼────┼─────┼─────┼─────────────┤
│残疾人│伤残军人│孤老│烈属││
│
├────┴──────┴────┴─────┴─────┴─────────────┤
│收入项目(打勾)
│
├────┬──────┬────┬─────┬─────┬─────────────┤
││││││
│
├────┼──────┼────┼─────┼─────┼─────────────┤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个体工商生│承包、承租经营所
得│
││││费所得│产经营所得│
│
├────┼──────┼────┼─────┼─────┼────┬────────┤
│上年度个│1—12月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减征额│雇佣人数│
│
│人收入及├──────┼────┼─────┼─────┼────┼────────┤
│纳税情况││││││
│
├────┼──────┴────┼─────┴─────┼────┴────────┤
│申请│起止时间│减免税比例%│减免税
数额│
│减免税├───────────┴───────────┴─────────────┤
││
│
├────┴─────────────────────────────────────┤
│申请减免税理由
│
├──────────────────────────────────────────┤
│街道、乡镇残联\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
│经办
人│
│审
核单位公章│
│年
月日│
├──────────────────────────────────────────┤
│地方税务局审核意见
│
├─────────────┬─────────────┬──────────────┤
│税务所审核意见│主管业务科室审核意见│区县局审核意见
│
│││
│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
└─────────────┴─────────────┴──────────────┘
填写需知
1、对取得收人的个人,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需填报本申请
书。
2、“类别”请把残疾、孤老、烈属等有效证件的号码分别填写相对应的空格
中。
3、“收人项目”根据个人取得收人的性质,分别在相对应的有关项目上方划
“√”。
4、“申请减免税起止时间”申请与核定减免税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年需
继续减免税的,重新申请。
5、“减免税比例”、“减免税数额”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填报。
6、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并由街、乡、镇残联、民政部
门签署意见后,连同残疾.伤残军人、孤老、烈属等有效证件及由街道或民政部门
开具的烈属与烈士关系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统一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7、本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复印。
8、本申请书可视为减免税批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