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灰太狼的故事-导师英文
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工作量计算公式)XXXX有限公司
客户信息采集、使用及处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客户信息采集、使用和处理的安全保护
工作,履行客户信息保护义务,确保客户信息安全,根据《网络借贷信
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客户信息采集与使用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息,是指公司在开展业务时,通过厦农
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
加工和保存的以下个人信息:
(一)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号码、
联系方式、银行卡卡号等;
(二)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
额等;
(三)个人账户交易情况,包括充值、提现、借款、投资、还款等
资金流水情况;
(四)衍生信息,包括个人出借能力、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
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五)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第三条在收集、保存、使用客户信息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遵循合法、合理原则,不得收集
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第三章禁止违规使用客户信息
第四条不得篡改、违法使用客户信息。使用客户信息时,应当符
合收集该信息的目的,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一)删除、篡改、传播、买卖客户信息;
(二)向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客户信息,但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三)未有法律法规依据,向境外提供境内客户信息;
第五条不得将客户授权或同意其将个人信息用于营销、对外提供
等作为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先决条件,但该业务关系的性质决定需要
预先做出相关授权或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通过接入厦农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
信系统获取的客户信息,严格按照系统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反规定
查询和滥用。
第四章其他
第七条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互相监督,如若发现非法使用、泄露、
出售客户信息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八条对违反公司客户信息保护工作制度非法使用、泄露、出售
客户信息的员工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后果。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客户信息,给客户
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运营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
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印发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