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工业大学是几本
-肩关节外展
2023年2月15日发(作者:成像规律)辽宁工业大学2013年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更好地满足实现
学校“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教
育部及辽宁省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我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基本条件。
第二条教师岗位按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其中,
教授和副教授为高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助教为初级职务;根据
教师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同,高级职务教师岗位又分为科研为主型、
教学科研型和教学为主型三类。
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是指承担公共、技术基础课的岗位,该岗位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突出,授课门数
及年均学时满足学校要求,且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聘任条件适用于我校各学科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
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为人
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
担教学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创新,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聘任教师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者;
2.违反学校规定、制度或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
响者;
2
3.无故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
者;
4.有违背学术规范,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5.其他按上级或学校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聘任者。
第六条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高等学校教师资
格证书。
第七条身体健康,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第八条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级
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
条件。
第九条专业教师能力提升要求
专业教师需根据学校关于教师企业实践和专业能力提升的有关规
定,按要求参加过相应专业的企业实践和学校举办的专业综合能力竞
赛。
第十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
相应岗位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不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
教学科研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第三章助教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具有硕士学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书,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可聘为助教。
第十二条具有学士学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书,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为助教。
第四章讲师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3
1.具有博士学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考
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聘为讲师。
2.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可申报讲师职务评聘。
3.具有学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可申报讲师职务评聘。
第十四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本学
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十五条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对于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根据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及博士毕业后
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并履行讲师职责者可聘任讲
师职务。
对于其他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已全面履行助教的各项职责,有完整参加过各主要教学环节(如
辅导课、习题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的经
历。
2.在担任助教职务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3.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经学生评教、专家评教和同行评教考核
合格。
4.参与过市厅级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1
篇以上学术或教改论文。
5.担任过辅导员(含兼职)或承担过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工作。
第五章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第十六条根据教师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同,分为科研为主型
副教授、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和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原则上教学为主型
副教授岗位数占学校同岗位数的20%。
第十七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4
3.具有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6年以上。
第十八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
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十九条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1.教学科研型
(1)教学工作量要求
系统讲授过2门课程(公共课除外),指导过实验、课程设计、
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经学生评教、专家评教和同行评教考核良好。
两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学
时以上(以课表为准,含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工作量)。
(2)科研业绩要求
破格参评条件:符合辽宁省职称晋升破格条件,或为国家基金项
目主持人。
正常参评条件:同时满足下列相应的条件一及条件二要求。
条件一:论文条件二:项目或成果(完成下列条件之一)
副
教
授
工科
第一作者发表论
文5篇,其中核心及以
上论文不少于3篇。
(其中核心2篇可适用
等同条件,另1篇可适
用替代条件,见附则)
1、主持市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2、参与市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及主持获
市级三等奖1项,或参与完成省级奖励(我校为获
奖单位之一)。
3、主持完成横向课题累计进款30万元或专利成果
转化进款15万元,或工程类项目需一次性进款100
万元以上。以上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见附则第二
十八条)。
其它
学科
第一作者发表论
文5篇,其中核心及以
上论文不少于3篇。
(其中核心2篇可适用
等同条件,另1篇可适
用替代条件,见附则)。
艺术类专业至少有2
篇文字性论文。体育专
业发表一般论文(相当
于)7篇。
1、主持市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校基金项
目(限艺术、外语、文传、社科、体育等学科)。
2、主持获市级奖1项或参与获省部级奖励(理科
获奖参照工科执行)。
3、主持完成横向课题累计进款20万元,或专利成
果转化进款15万元,或工程类项目需一次性进款
100万元以上。以上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见附则
第二十八条)。
4、发表期刊检索论文5篇以上。
5
2.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要求
系统讲授过2门课程(公共课除外),经学生评教、专家评教和
同行评教考核良好。两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
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以课表为准)。
(2)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应同时满足下列相应的条件一及条件二要求
条件一:论文条件二:项目或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
副
教
授
第一作
者发表教研
或科研论文5
篇,其中核心
及以上论文3
篇。
1、主持完成校级教改立项1项。
2、获省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主持获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1项。
3、省级精品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讲教师(前
3人)。
4、参编(前2人)教材一部(经学校教材立项)。
5、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竞赛获省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不
包括数学竞赛、外语竞赛)。
6、获校教师讲课大赛或专业综合能力竞赛一等奖1项。
3.科研为主型
以科研工作为主的教师,满足教学科研型副教授要求的可按教学
科研型晋升职称。对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以
在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上破格晋升副教授。
正常参评条件:应同时满足下列相应的条件一、条件二要求。
条件一:论文条件二:科技成果(完成其中之二)
副
教
授
第一作者发
表论文5篇,其
中核心及以上论
文不少于3篇。
(其中核心2篇
可适用等同条
件,另1篇可适
用替代条件,见
附则)
1.以我校自有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连续2年销售收入达到
1000万或纳税超过100万。
2.科技成果或专利转化成果为企业新增效益达到500万(经校
企双方认定),或技术转让到款达到50万。
3.承接国家重大项目:包括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973计划项目;辽宁省、国家各部委
重点建设委托项目和工信部、总装备部下达的军工科研项目,项
目到校经费达到50万元。
4.第一单位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前2名)。
6
第六章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第二十条根据教师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同,分为科研为主型
教授、教学科研型教授和教学为主型教授。原则上教学为主型教授岗
位数占学校同岗位数的15%。
第二十一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满5年,同时担任副教授职务
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4.作为指导教师招收过1届以上研究生(无硕士点的学科除外)。
第二十二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
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1.教学科研型
(1)教学工作量要求
系统讲授过2门及以上本科课程且其中有1门主干课(公共课除
外),指导过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经学生评教、
专家评教和同行评教考核良好。在两年内没有出现教学事故。任现职
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学时以上(以课表为准,含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工作量),其中研究生授课工作量不超过40%。
(2)科研业绩要求
破格参评条件:符合辽宁省职称晋升破格条件,或主持完成省部
级三大科技奖二等奖(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重
大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科技三大奖主要完成人。
正常参评条件:应同时满足下列相应的条件一、条件二要求。
7
条件一:论文条件二:项目或成果(完成1.2.3条件之一)
教
授
工科
第一作者发表
核心及以上论文5
篇。(其中4篇适用
等同条件,另1篇
可适用替代条件,
见附则)。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教育厅项目2项。
2、我校为第一单位获奖的:主持获市级一等奖1项;或
参与获省级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
名。我校为第二单位获奖的:省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
2名。
3、主持完成横向课题累计进款6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项
课题不少于30万元并完成成果会议鉴定),或专利成果转
化进款30万元。工程类项目需一次性进款200万元以上,
以上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见附则第二十八条)。
其它
学科
第一作者发表
核心及以上论文5
篇。(其中4篇适用
等同条件,另1篇
可适用替代条件,
见附则)。艺术类专
业至少有2篇核心
以上文字性论文。
体育专业核心论文
一篇,加一般(相
当于)论文6篇。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教育厅项目2项。
2、主持获省三等奖1项,或参与获省一等奖前3名、二
等奖前2名(理科获奖参照工科执行)。我校为第二单位
获奖的:省一等奖前2名。
3、主持完成横向课题进款4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项课题
不少于20万元并完成成果会议鉴定)。或专利成果转化进
款20万元。工程类项目需一次性进款150万元以上,以
上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见附则第二十八条)。
2.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要求
系统讲授过2门及以上本科课程且其中有1门主干课(公共课
除外),经学生评教、专家评教和同行评教考核良好。在三年内没有
出现教学事故。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以
课表为准)。
(2)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应同时满足下列相应的条件一及条件二要求
条件一:论文条件二:项目或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
教
授
第一作者
发表教研或科
研核心及以上
论文5篇。
1、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1项。
2、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
名或主持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执行负责人)。
4、主编(第1人)教材一部(经学校教材立项)。
5、指导大学生参加创新竞赛获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不
包括数学竞赛、外语竞赛)。
8
3.科研为主型
以科研工作为主的教师,满足教学科研型教授要求的可按教学科
研型晋升职称。对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以在
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上破格晋升教授。
正常参评条件:应同时满足下列相应的条件一、条件二要求。
条件一:论文条件二:科技成果(完成其中之二)
教
授
第一作者发
表核心及以上
论文5篇。(其
中4篇适用等
同条件,另1
篇可适用替代
条件,见附
则)。
1.以我校自有技术创办科技型企业,连续2年销售收入达到
2000万或纳税超过200万。
2.科技成果或专利转化成果为企业新增效益达到1000万(经校
企双方认定),或技术转让到款达到100万。
3.承接国家重大项目:包括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973计划项目;辽宁省、国家各部委
重点建设委托项目和工信部、总装备部下达的军工科研项目,项
目到校经费达到100万元。
4.第一单位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前3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是指公开发表在有“CN”、
“ISSN”刊号上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或教材为有“ISBN”书号的正
式出版物;收录的论文必须有检索机关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各类检
索扩展版仍按检索收录对待。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
辑”上发表的论文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
第二十六条科研条件中所要求的获奖是指政府奖;参与获奖的,
我校应为完成单位之一;纵向科研项目必须有进款;检索论文是指被
SCI、SSCI、EI、A&HCI及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不包括
单页短文)。
第二十七条可等同于核心论文的条件:1篇正刊SCI、SSCI检
索论文等同于3篇核心论文,1篇正刊EI、A&HCI检索论文等同于2
篇核心论文,A类专著前两名作者分别计等同于2篇、1篇正刊SCI检
索论文,B类专著第一名作者计等同于1篇正刊EI检索论文。
9
可替代核心论文的条件:国际会议收录论文包括CPCI-S、
CPCI-SSH、EI、ISSHP收录检索的论文可代替1篇核心论文;或编著
(限第一名主编)可代替1篇核心论文;职务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可代
替2篇核心论文,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第一发明人可代替1篇
核心论文;校报核心可代替1篇核心论文。
外观专利可代替1篇普通论文。
第二十八条主持横向课题以合同为准,同一合同不能分为多人
主持,但可以按进款额分别计分。以横向课题作为评职条件的,须在
评职前6个月签订合同、完成进款,并在评职前提供结题报告和经费
使用报告(财务处提供)。
第二十九条纵向课题主持人因调出或退休未完成,由其他人接
替结题的,接替人按主持低一级别项目对待。
第三十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导师排名前面
无其他人的,等同导师作品。
第三十一条艺术类获奖、作品按《教师职务评聘艺术类获奖、
作品认定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条件由教务处、科技处、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工业大学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