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发(作者:)

附件1
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一、科研活动
序号 项目 条件 标准 学分 备注
1
3
参与教师
实际的课
实物成果或工作记录等 课题组教师认定
题
审核结题后,该项目指导
创新性实
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
老师依据项目申请排名
验项目研
与项目实际贡献度推荐
目
究
(同一项目中所有成员该
项学分总和<=6)
创新创业
在学校登记注册,每学
团队负责人,团队指导教
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的
师推荐
实践
创新团队、创业团队
项目研发、技术创新、成
假期或课余企业实践
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大
校企合作
(教学计划实习以外)
成绩,提供企业证明材料
0-3
每学期提供参与
项目研究的证明
0-3
最高3学分
4 0-2
最高2学分
5 0-2
最高2学分
7
其他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
创造、创新、研究成果
参照 以上各 标准
学院教学委员会
审议
二、发表学术论文
序号
1
2
3
4
5
6
6
7
8
项目及标准
被SCI收录
被EI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
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全国性报刊
省级报刊
校级报刊
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
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
学分/篇
8
6
4
2
3
2
备注
1 .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
2 .属多人合作完成者,按系数分配学
分,具体系数见七;
3 .校级报刊最多不超过2学分。
0.5
3
2
9
省部级学术会议论文
1
注:全国性报刊、中文核心期刊等按照学校科技处最近文件规定执行;学术会议级别由
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学术成果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学分 备注
1
2
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
主讲者记0.2学
提供学术讲座稿(2000字
(上限0.2学分)
分/次
以上)、活动照片、宣传
海报、主办单位证明等材
主讲者记0.2学
创新实验室的各种成果汇报会
料
分/次
四、各级各类教学科技竞赛
级别IJ
获奖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国际级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参加者
特等奖
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参加者
特等奖
省部级
一等奖
学分
9
8
6
5
2
6
5
4
3
1
4
3
备注
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参加者
特等奖
一等奖
校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院级
二等奖
2
1
0.5
2
1.5
1
0.5
1
0.5
注:1.若组队参赛,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
学分
2 .对于一些竞赛项目按人数比例推出的名次,最高只能获得2个学分。如全国大学 生英语竞赛一等奖。
3 .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
分。
五、知识产权
序号 项目 标准
第一专利权人
1
学分
10
备注
发明专利
一般成员
第一专利权人
6
8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2
实用新型专利
一般成员
第一专利权人
4
8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3
外观设计专利
一般成员
第一专利权人
4
8
提交专利授权证书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般成员
4
8
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
5
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 第一专利权人 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成员
第一专利
有创新价
权人
值或实用
价值
一般成员
4
2
1
6
制作或设计
学校两名(含两名)以上
(教授)专家推荐
注:1.
一般成员(限4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2.排序中,老师第一且本科学生第二的情况,视同该学生排名第一,为第一专 利权人。
六、社会实践活动
序号
1
2
3
项目及标准
获得全国“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获得省级“三下乡”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参加学院以上“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撰写较 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参加社会实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产生显著 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30个小时
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工作 一年,经考核合格
学分
2
1.5
1
备注
提供获奖证书
提供获奖证书
提供调查报告与团队总结
4
5
6
1
1
1
提供当地的相关证明
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卡
提供考核意见
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
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七、文体活动
级另IJ 获奖等级
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
学分
6
5
4
4
备注
1、第一名等同 一等奖
2、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校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院级
二等奖
3
2
2
1
0.5
1
0.5
注: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
学分。
八、相关论文、成果等分值分配系数
排位 合作人Qf、一
1
2
3
4
5
1
2
3
4
5
6
1
0.6
0.5
0.4
0.4
0.4
0.4
0.3
0.3
0.3
0.2
0.2
0.2
0.2
0.1
0.1
0.1
0.1
0.1
0.1 0.1 6
九、各级各类认证项目途径
序号
1
2
3
4
5
证书名称
托福考试(TOEFL)
雅思考试(IELTS)
GRE考试
发证机构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英国文化委员
会和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日本国际教育协会
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学分
2
2
2
2
1
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二级)
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
六级考试
6
7
8
9
10
11
国家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
全国信息技术等级应用培训证书
程序员
网络工程师
软件工程师
其他
教育部考试中心
国家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相关管理部门
相关管理部门
相关管理部门
1
1
2
2
2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认证项目,由学院教学委员
会审核认定。
注:认证项目若为分数制,获取分数应达到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线,方可获得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