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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性与身体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31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31日发(作者:)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性与身体研究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课程考试试卷

2010 ———— 2011 学年第 二 学期

院 (所): 政法学院

专 业: 社会学

年 级: 2010

学 号: 210117020

姓 名: 王国华

平时成绩

考试成绩

课程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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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性与身体研究文献综述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了解关于男性和女性的种种约定俗成的规定,每个人也都形成了自己想成为怎样的男人或怎样的女人的一些基本要求。这是人们对性别问题的深入认识,意识到它不仅是男女性别差异,而更多的是一种社会角色差异,以及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如何去塑造自己的形象。1972年女性主义学者安·奥克利认为性别是生物性的,而社会性别是文化性的。一些研究者普遍认同了用sex这个词来指生理范畴,而用gender这个词来指社会和文化范畴。人们普遍承认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同时也认为男女在社会性别差异上的平等性,并且一直努力实现平等。

一、 对社会性别的界定

社会性别是由美国人类学家格·如本在1976年首先提出的,这对西方的妇女研究有重大的促进和发展。其一,社会性别的提出是对生理性别的批判,提出了男(male)女(female)应从社会、文化的背景去理解的问题。其二,社会性别的提出,强调“后天”对“先天”影响,指出社会制度、法律、价值观对妇女的歧视而造成政治、文化、经济上的压迫。其三,实现男女平等的道路有待于建设一个平等的社会制度,创造一个平等的文化。社会性别理论认为,在社会发展中,女性与男性处于平等的主体地位。社会历史学家琼·斯科特认为,社会性别是组成以性别差异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成分,也是区分权力关系的基本方式。这也就是说,任何社会都会形成一种有关两性行为的期望和社会角色,也正是由于特定的文化背景构成了判断性别的社会标准。简言之,社会性别就是强加在人们身上的一种社会规范。

社会性别研究发端于女权运动,当代社会性别理论的诞生与女权主义运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女权运动最关注的就是男女的不平等现象。在中国,社会性别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西方女权主义运动中,之后不断发展。同时,随着女权运动把社会性别纳入联合国文件中,社会性别就成为了国际人文领域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分析范畴。

二、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身体与性研究

(一)从“有性的人”出发进行研究

李小江(2003)提出:从“有性的人”的角度出发,去审视人的全部。所谓

“有性的人”的视角,就是在人之存在(而非观念)的基本规定性上还原,重新审视人的全部存在。人的全部存在包括人是相对独立的生物个体、人是有性的、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这三种方面,缺一不可。人总是以具体的“性身份”见诸自然并参与社会,正是在人的具体的“性身份”中,浓缩着“自然”与“社会”两大范畴。

很多关于“有性的人”的分析,都通过解构不同性别身份的人,将概念中的、文本中的人放到性别视角下进行重新审视与反省。李清霞(2006)把当今文学中的欲望话语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理论阐释和文本细读的方法对新时期文学中欲望话语叙述发展的脉络进行梳理和批判。起初欲望话语之叙述含蓄内敛、节制唯美,客观的表达了女性内心的隐秘欲望,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女性解放。但发展到后来的“美女作家”对女性肉体欲望的疯狂释放和宣泄,以及其间商家牟利的目的,可能导致道德的沦丧和人们对世俗生活享乐主义的追求。欲望话语是正在发展中的文学现象,仅对个别文本进行分析有其局限性。但运用西方欲望理论阐释现代性视角下的中国新时期以来的欲望叙事实属首例。威斯纳·汉克斯(2003)所著的《历史中的性别》就权力话语中的性别进行了描述。例如:当法国中产阶级革命派用女性化的语言来描述工人阶级时,用了服从、软弱、妓女般地受到性剥削等词汇,而社会主义运动领导人即用男性化的描述予以回击,如创造者、强壮、妻小的保护者。这些性别化的“代号”明显的带有暗示:男女的社会性别不平等,女性化备受歧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市场化甚至导致了妇女身体的商品化倾向,还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例如一些妇女为了生存被迫从事卖淫,从而助长了地下性产业的繁荣,还有一些妇女被拐卖等。李晓莉(2006)研究了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妇女的商品化问题。商品化起源于女奴的买卖,几千年来它盛行不衰,并派生出了多种形式。如在婚姻买卖中,商品化的直接对象是女性;在人口买卖中,女性也是主要的商品。在将女性商品化的各种形式中,最典型的就是女性肉体的纯粹交易,也就是娼妓的出现并演变成为公开的卖淫。把女性的自然体物化、商品化,这是男性压抑女性自然存在的一种方式。

当今社会“包二奶”和婚外情现象日益成为威胁家庭稳定的社会问题。谭少薇(2004)审视了“包二奶”这一现象。对于“包二奶”问题,不论男性还是女

性都会以熟识的男性中心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为基础,将丈夫的婚外情诠释为与婚姻关系等同的行为。她以女性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审视婚姻与家庭中的性别意识和权力关系。分析了造成妻子和“二奶”的困境,是因为男性中心主义的社会结构和性别不平等的文化观念。谭琳、陈卫民(2001)指出,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的社会文化规范都对男性的婚外性行为予以宽容的态度,而对女性的婚外性行为则会给予严厉的道德惩罚。社会公众也在不断放松对男性婚外性行为的道德约束,对女性仍持批判态度。女性的出轨常常与其对家庭和子女的背叛联系在一起。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社会文化对夫妻性权利的不平等约束。

从社会性别视角下分析性与身体,重要的是从“有性的人”的这个视角下引导出作者对性别的分析,进而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社会性别把两性关系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认为它是社会关系的本质反映,从分析两性关系入手可以发现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的根源和本质。当然,从“有性的人”这个方面出发,不能简单的把它等同于“女人的”或“男人的”一方面,而是一种涵盖两性的一种比较视角,这样的话,一方面可以实现对传统文明的反驳,并且批判男性为中心的文化;另一方面则可以反映对女性解放的反省,同时校正女权主义的性别偏见。

(二)从“性别关系”出发进行阐释

性别关系既是合作、联系与相互支持的关系,同时也是冲突、分离与竞争的关系,以及差异和不平等关系。这些关系共同决定了男性和女性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的地位差异,并且规定了男性和女性之间在责任和权力上的不同分配等。

程秋君(2008)《技术的性别维度审视》基于男女两性相即相生的交流对话的性别意识,易导向谋求维持和改善人的生存生活的技术。由于两种不同的性别模式,引发不同的世界观,进而引发不同的技术实践和技术后果。因此,只有充分思考性别问题,才能深刻的理解技术,使技术渗透到生命的发生机制当中。文章阐释了一种基于性别或性本质语境的技术实践,为应对现代技术引发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思考。

正如盖尔·卢宾在《女人交易》一文中所言:“男人和女人当然是不同的。但他们并不像昼夜、天地、阴阳、生死那么不同。”由于受到社会文化和人们的已有观念的影响,性别差异就在无形中被建构。他认为,“女人的交换”的观点是将妇女受压迫的原因置于社会制度中,而不是生物性之中,也不是经济制度之

中。刘海(2011)在《女性与礼物:广告中的性别消费》中提出:在现代传媒的广告策划中,存在一个潜在的逻辑: 女性即礼物。或者说,现代传媒中的时尚女性就是以“礼物”的方式被馈赠给那些购买此类商品的顾客。在传统的男权制文化中,女性及其女性形象是一个被文化建构的性别“他者”形象,这将女性置于一种被男性审视或观赏的从属地位,从而使女性被赋予了“物性”的一面。而男人就是这一特殊“物品”的争夺者。“女性”,更确切地说,是那些青春、性感、妩媚、妖艳的“女性身体”,成为广告策划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商业元素。这样就将男性潜意识里对女性的“性别消费”公开化,在非压抑性的文化消费中,进一步将传统男权文化中的性别秩序合法化、并牢牢地禁锢在女性的行为中。

在中国的家庭中,两性关系的模式历来是很明确的,一直都以“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进行分工。因此,每个家庭都以“男外女内”的原则进行分工,并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两性关系。郑丹丹(2003)通过对四个下岗女性的分析,得出中国城市女性家庭地位和职业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女性要参与竞争,争取相应的社会地位,实现在家庭中的平等关系。

(三)从客观看待男女性别的态度出发分析

社会中所谓的“男性”和“女性”是人们普遍认为且接受的“理想类型”,它同时也在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模式。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男男女女各具特色、千差万别。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性观念、性认同、性态度、性期待和性价值取向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胡颖峰(2009)的《论吉登斯的生活政治观》中,试图对吉登斯生活政治的内涵、构想及其关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析,以展现在全球化与现代性背景下生活政治的无穷魅力。生活政治是对“我们怎样生活”的问题进行反思的政治,是在高度现代性条件下重建人类自由和有道德的生活的政治, 把生态、身体、性、自我、自我认同、生活方式的选择等微观政治问题与国家权力、制度、阶级等宏观政治问题结合起来,最终将人从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压抑下解放出来。

与之相反的是熊哲宏(2008)的《论性、爱情与婚姻的功能独立性》,作者基于“模块心理学”的基本框架,对柏拉图《会饮》中的”爱欲” 进行功能主义式的解读。这种解读表明, 性、爱情和婚姻可分解为三个功能独立的模块。性的功能是快感;爱情的功能是幸福;婚姻的功能是繁衍。从功能独立或特殊的角

度看, 性、爱情与婚姻都具有可分离性。如果无视这三者的功能区分, 或将三者的功能加以混淆或替代, 那么两性的情感关系将会出现问题或危机。性与爱情的可分离性,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但性并不意味着爱情。爱情与婚姻的可分离性,婚姻是人们被动接受的契约制度,不是爱情的必然结果,但婚姻使爱情平庸,这就避免不了人们性取向的多样性。婚姻与性的可分离性,导致出现无性婚姻和婚外性关系。在柏拉图看来,为了城邦的延续,异性间的性爱关系是必要的,在家庭和男女的性别角色外,所以方向的性爱取向皆是可能的。但是,在当今社会,某些更高的“道德原则”会谴责某种性取向,并且认为无性婚姻和婚外性关系是不健全的和不道德的。

20世纪90年代以后,同性恋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普遍,同性恋家庭也逐步增多。陈秀远(2008)对1986-2006年之间中国同性恋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和展望。文章概括了这段时期同性恋研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分析了不同的调查结果,结果中显示不同群体对同性恋的态度,还有通过生理、心理、社会因素共同作用治疗同性恋患者,同性恋艾滋病感染的问题,以及同性恋的婚姻问题。其中陶林、周红的调查显示,大学生比医务人员对同性恋的态度更加开放,更能接受同性恋并且对他们表示友好;而汪亮、余翠萍的调查显示,粤、港、澳三地大学生均认为社会对于同性恋应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宽容。

上述研究都为笔者的文章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从建构主义理论来看,两性行为的差异以及性别差异导致的不平等都是人为建构的。人们身处的社会环境是一个有性的社会,这就要求一方必须从属于另一方,也就是说隶属于某一性别,并按照这一性别规范来约束自身。一直以来人们对男性和女性存在基本差异的这种观念从来没有改变。因此,要从这个角度分析问题,有可能会陷入人们的预设观念,并且被一些人们普遍的认同所淹没。从性别角色理论来看,性别角色表明了男性或女性的性别期望,男女两性都通过这样期望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实现性别认同。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变化,人们关于男性和女性的社会性别规范在不断发生改变。这就表明,男女之间约束自身的界限逐渐淡化。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很难把握其界限和定位。本文从社会性别视角下整体把握,分析文本资料和传媒影像,把人的性与身体特征介于自然和社会之间的属性进行关注和研究。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性与身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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