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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28日发(作者:)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13.03.13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3.03.1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在建设一流省会城市中的作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市卫生局将组建省城市、县(区)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直及驻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组建“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来抓,认真组织申报。

二、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直及驻并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评选推荐方案(附件1),采取单位推荐、民主推荐或自荐等形式,严格进行评选和考核。

三、各单位将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推荐表(附件)及参选多媒体课件、文字资料于3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市健康教育中心)。

四、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由市卫生局和市创卫办统一组织试讲、评选、认定和管理,颁发聘任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培训巡讲活动所需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联 系 人:郭爱萍、许洁茹

联系电话:7239471,传真:7245710

邮 箱:******************* 附件:1、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评选方案

2、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推荐表(略)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

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评选推荐方案

一、评选推荐范围

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推选在市、县(市、区)医疗、公共卫生机构、学校;驻并解放军264医院和武警山西总队医院,省直医疗、公共卫生机构及管理人员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讲演及组织管理能力,愿意为群众健康服务,有无偿奉献精神,不求回报。

(二)熟练掌握健康科普知识,曾多次进行健康讲座,讲座内容贯穿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副高或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医学卫生教育、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康复、精神医学等专业。

(四)身体健康。

三、巡讲内容

1、省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简称《健康素养66条》)。

3、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核心知识,如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识。

4、艾滋病、肝炎、结核、菌痢等传染病的预防。

5、肥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的预防。

6、冠心病、脑卒中、肾脏疾病预防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内容。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

8、其他影响健康因素的预防与控制。

四、评选推荐名额

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组首次选聘30-50名专家;10县(市、区)级健康教育宣讲专家组在县(市、区)属各级医疗卫生、教育机构中择优评选,宣讲团专家名额由县(市、区)自定。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申请者签写《太原市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要求填写内容详实、具体。

(二)经申请者单位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所县(市、区)、市卫生局。

(三)由县(市、区)、市卫生局组织进行评审。每个申请者使用多媒体课件试讲20分钟,由评委打分,按分数确认专家人选。

(四)由市、县(市、区)卫生局同本级评选出的巡讲专家签署工作合同,颁发聘书。

(五)各市专家材料上报太原市卫生局(太原市健康教育中心),经审核后确

定为太原市级宣讲团专家候选人。

(六)市直及驻并各医学院校(含附属医院)、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太原市级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申请材料报太原市卫生局(太原市健康教育中心),县(市、区)属及驻地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县(市、区)级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申请材料报县(市、区)卫生局。

(七)由市、县(市、区)卫生局分别组织评审。每个申请者使用多媒体课件试讲15分钟,由评委打分,按分数确认自治区级健康教育巡讲专家人选。

(八)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由市卫生局、市创卫办签定工作合同,并颁发聘书。县(市、区)级健康教育宣讲团专家由县(市、区)卫生局、创卫办签定工作合同,并颁发聘书。

六、专家管理

(一)宣讲团专家按聘任级别分成市级和县(市、区)级。

(二)所聘专家由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分级管理,应聘期间每年要到社区和基层免费开展知识讲座,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三)所聘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按规定开展讲座活动,或讲座效果群众满意度低的,将定期进行调整,确保整体水平和工作成效。

七、其他事项

(一)参选人员必须承诺多媒体课件可在省城范围内无偿使用。

(二)参选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回执,逾期不予办理。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省城创卫健康教育宣讲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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