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发(作者:)

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 【公布日期】2022.03.31
• 【字 号】津科引智〔2022〕22号
• 【施行日期】2022.03.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域科普的决策部署,及时掌握我市科普工作实际情况,全面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7号)要求和《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启动实施2021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6大类139个指标。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4月初,市科技局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工作;
4月中旬,市科技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培训。
(二)数据填报
5月20日前,各单位按照天津市科普统计调查方案(见附件1)要求,登录中国科技情报网(/kp2/)完成在线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三)汇总审核
6月10日前,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对各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将系统导出的《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四)复核上报
6月30日前,市科技局对数据进行复核,并上报科技部。
三、工作要求
(一)科普统计是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
(二)市级各有关部门、区科技和教育部门、市级科普基地及其他相关机构在接到通知后,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于4月8日前将《2021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3)反馈至邮箱*****************.cn。
(三)对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市科技局、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沟通解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各相关单位在开展科普统计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处 刘瑞明 电话:58183617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王茂园 电话:23330583(传真)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A座307室(300074)
邮 箱:*****************.cn 附件:
1.2021年度天津市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3.2021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2021年度天津市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技部《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好我市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本市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市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等6个方面。
二、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工作范围涉及市、区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一)市级单位。市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含市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委(含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粮食和物资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院等。
(二)区级单位。各区宣传(含新闻出版)、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事务、公安、民政、人社、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含广播电视)、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含药监、知识产权)、国资、体育、气象、粮食和物资储备、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相关部门。
(三)其他单位。包括市级科普基地、大中小学及其他相关机构。
三、任务分工
全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市区分级、条块结合的方式实施。
(一)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普统计调查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统计工作。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市级科普基地及其他相关机构部署科普统计工作;会同市教委向区科技、教育部门部署科普统计工作;审核上报全市科普统计数据。
(二)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受市科技局委托,负责科普统计调查的组织工作。包括:对相关单位开展统计工作培训;对汇总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全市各级各单位《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三)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完成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在线填报、提交本单位数据;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在线填报数据并进行线上审核;汇总各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系统导出版本),连同本单位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邮寄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除本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外,市教委还需负责组织市属大中小学、协调区教育部门完成科普统计工作。
(四)区科技局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同级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并会同区教育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科普统计工作。区科技局任务包括:在线填报本单位数据;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同级单位在线填报数据并进行线上审核;回收本行政区域内每家同级单位《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系统导出版本),连同本单位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统一邮寄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区教育部门除在线填报本单位科普数据外,还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在线填报数据并进行线上审核,回收各中小学《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连同本单位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报区科技局汇总。
(五)市级科普基地及其他相关机构负责完成本单位科普统计工作。具体包括:在线填写并提交本单位数据;按要求将《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盖章纸质版(系统导出版本)邮寄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四、数据填报
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在线填报数据,各填报单位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网(/kp2/)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在线填报、提交及复核结束后,报送单位在接到上级管理员通知后,进入账号导出《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纸质版报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提交。
五、报送时间
(一)2022年5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各市级委办局;
工作任务:完成本单位数据的在线提交以及直属事业单位数据的在线审核。
(二)2022年5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各区科技局;
工作任务:完成本单位数据的在线提交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同级单位数据的在线审核。
(三)2022年6月10日前
责任单位:所有统计单位;
工作任务:由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进行所有线上数据审核,审核完成后通知各填报单位进行纸质统计报表报送。各填报单位接到通知后进入系统导出报表,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份数要求报送至相应管理员。
(四)2022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工作任务:完成全市统计数据复核,按要求上报科技部。
六、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全市科普统计数据填报完成后,市科技局将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对数据进行核实和修正。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下属各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层层把关,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
七、注意事项
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科普场地”报表中“科普场馆”的统计工作,由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单独通知。各市级委办局、各区科技局2021年度如有新增科普场馆,均需确保此项数据单位单独在线填报。
附件2
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2年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填 报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掌握国家科普资源基本状况,了解国家科普工作运行质量;切实履行科技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组织。
(三)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上述对象的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
科普活动、科学教育六个方面。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调查制度为年报。报告期为1月1日—12月31日。
(五)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六)组织实施
由科技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部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具体统计实施工作。
(七)填报和报送要求
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解释进行填报。
本调查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八)质量控制
本调查制度针对统计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九)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本调查制度综合统计数据每年12月向社会公布。
(十)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本调查制度综合统计数据可与其他政府部门及本系统内共享使用,按照协定方式共享,在最终审定数据10个工作日后可以共享,共享责任单位为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共享责任人为人才与科普司工作负责人。
(十一)使用名录库情况
与国家统计局建立衔接联动机制,本制度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补充完善调查单位基本信息,加强名录库信息互惠共享。
报 表 目 录
序号
表1
表2
表3
表4
表5
表6
合计
表名
科普人员
科普场地
科普经费
科普传媒
科普活动
科学教育
调 查 表 式
(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号:
制 科学技术定机部
关:
批 国家统计
准机局
表 KP-000
指标个数
14
32
13
26
35
19
139
关:
批 准文号:
有 2025年1 20 年 效期月
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101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 □□□□□□□□-□
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代码码(见说明) □
103 104 (见说明) □
□
机构属性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
102
国统制〔2022〕11号
企业 其他
□国家机 □科研院 □中央机构 □全民所 □其
105
关 所 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类
□高等教 □民政部门 □非全民育机构
□其他
登记类
所有制企业
有制企业 他
单位级别 中央级 □ 省级 □ 市级 □ 区县
106 级 □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
州、盟) 县(区、市、旗) 区划代码
107
□□□□□□□□□□□□
单位经费来源情况: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
108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109
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传真
110 □□□□□□□□-□□□□□□
邮政编码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 机构主管部门类别代码: 宣传部门(含新闻出版部门)(40)、发展改革部门(含粮食和储备系统(23))(25)、教育部门(03)、科技管理部门(01)、工业和信息化部门(19)、民族事务部门(21)、公安部门(20)、民政部门(2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7)、自然资源部门(含林业和草原系统(11))(04)、生态环境部门(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34)、交通运输部门(含民用航空系统、铁路系统、邮政系统)(33)、水利部门(35)、农业农村号码 □□□□□□□□-□□□□□□
填表人
自收自支
部门(05)、文化和旅游部门(06)(旅游部门(12)合并到文化部门(06))、卫生健康部门(07)(计生部门(08)合并到卫生部门(07))、应急管理部门(含地震系统(14)、矿山安全监察系统)(22)、中国人民银行(3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3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9)、知识产权系统(37))(24)、广电部门(10)、体育部门(28)、中科院所属部门(13)、社科院所属部门(31)、气象部门(15)、国防科技工业部门(39)、共青团组织(16)、工会组织(18)、妇联组织(17)、科协组织(02)、其他部门(30)
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代码(GB/4754-2017): A 农、林、牧、渔业;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
3. 为减轻基层填报负担,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维护到联网直报系统中,已获取的调查单位名录信息加载到调查系统中,企业无需重复填报,如有变更可更新相关信息。
(二)科普人员
表 KP-001
号:
制 科学技术定机部
关:
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准机□□□□□□□□□□□□□□□□□□
关:
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准文号□□□□□□□□-□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22〕11号
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有 2025年1效期月
至:
指标名称
计量单 代码
位
乙 丙
数量
甲
一、科普专职人员
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女性
农村科普人员
管理人员
1
人 KR100
人
KR110
人 KR120
人 KR130
人 KR140
科普创作(研发)人员
科普讲解(辅导)人员
二、科普兼职人员
其中:中级职称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女性
农村科普人员
科普讲解(辅导)人员
当年实际投入工作量
三、注册科普(技)志愿者
人 KR150
人 KR160
人 KR200
人
KR210
人 KR220
人 KR230
人 KR240
人天 KR250
人 KR30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主要平衡关系
KR110≤KR100,KR120≤KR100,KR130≤KR100,KR140≤KR100,KR150≤KR100,KR160≤KR100。
KR210≤KR200,KR220≤KR200,KR230≤KR200,KR240≤KR200。
(三)科普场地
号:
表 KP-002
制 科学技术定机部
关:
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关:
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号□□□□□□□□-□
准文准机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22〕11号
号:
20
单位详细名称:
年
有 2025年1效期月
至:
指标名称
甲
一、科普场馆
1.科技馆
建筑面积
展厅面积
当年参观人次
常设展品
门票收入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乙
—
个
丙
—
KC110
1
—
平方米 KC111
平方米 KC112
人次
件套
万元
KC113
KC114
KC116
2.科学技术类博物馆
建筑面积
展厅面积
当年参观人次
常设展品
门票收入
3.青少年科技馆站
建筑面积
展厅面积
当年参观人次
常设展品
二、非场馆类科普场地
1.个数
2.科普展厅面积
3.当年参观人次
三、公共场所科普宣传设施
1.城市社区科普(技)活动场所
当年服务人次
2.农村科普(技)活动场所
当年服务人次
个 KC120
平方米 KC121
平方米 KC122
人次
件套
万元
个
KC123
KC124
KC126
KC130
平方米 KC131
平方米 KC132
人次
件套
—
个
KC133
KC134
—
KC210
—
平方米 KC220
人次
—
个
人次
个
人次
KC230
—
KC310
KC311
KC320
KC321
—
3.流动科普宣传设施
科普宣传专用车
当年服务人次
流动科技馆站
当年服务人次
4.科普宣传专栏
当年内容更新次数
四、科普基地
1.国家级科普基地
2.省级科普基地
—
辆
人次
个
人次
个
次
—
个
个
—
KC330
—
KC331
KC332
KC333
KC340
KC341
—
KC410
KC420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 主要平衡关系:KC112<KC111;KC122<KC121;KC132<KC131
2. 科普场馆必须是以上列举的三类。青少年科技馆站必须专门用于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教育。
3. 建筑面积(KC111、KC121、KC131):建筑面积在500平米以下的,出租用于他用(商业经营等)或已丧失科普功能的,均不在此项统计范围内。
4. 展厅面积(KC112、KC122、KC132):指用于各类展览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含公共设施、办公室和用于其他用途的使用面积。
5. 当年参观人次(KC113、KC123、KC133):如果有参观票据,以票根上的
年度内数字为准。如果没有参观票据,则以馆内统计的人数为准。馆内没有过任何统计,则填报零。不可随意填报。
6. 场馆数量不能出现大于1的情况,每个场馆要单独填报。
7. 场馆常设展品的件套数,以完整呈现一个展出物品为一件套。
(四)科普经费
表 KP-003
号:
制 科学技术定机部
关:
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准机□□□□□□□□□□□□□□□□□□
关:
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准文号□□□□□□□□□ 〔2022〕11号
号:
有 单位详细名 20 年
称:
至:
计 指标名称 代码
量单位
金额
效期月
2025年1 国统制局
国家统计
甲 乙 丙
1
一、当年科普经费筹集额 万元
KJ100
万元
KJ110
万元
KJ111
万元
KJ120
万元
KJ130
万元
KJ200
万元
KJ210
万元
KJ220
1.政府拨款
其中:科普专项经费
2.捐赠
3.自筹资金
二、当年科普经费使用额
1.行政支出
2.科普活动支出
其中:科技活动周经费支出 万元
KJ221
万元
KJ230
3.科普场馆基建支出
万元
其中:政府拨款支出
KJ231
万元
4.科普展品、设施支出
KJ233
万元
5.其他支出
KJ24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 主要平衡关系:
KJ100=KJ110+KJ120+KJ130;
KJ200=KJ210+KJ220+KJ230+KJ233+KJ240;
KJ110≥KJ111;KJ220≥KJ221;KJ230≥KJ231
2. 经费部分,所有单位均为万元。
(五)科普传媒
表
KP-004
号:
制 科学技 定机术部
关:
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关:
批 国统制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
□□□□□□□□-□
号:
有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至:
指标名称
甲
一、科普图书
1.当年出版种数
2.当年出版总册数
二、科普期刊
1.当年出版种数
2.当年出版总册数
三、科技类报纸当年发行总份数
四、科普电影
1. 当年放映片源数量
其中:国产数量
计量单位
乙
—
种
册
—
种
册
份
部
部
代码 数量
丙
—
KM110
KM120
—
KM210
KM220
KM400
KM040
1
—
—
效期1月
2025年
号
准文〔2022〕11
准机计局
国家统
KM0401
进口数量 部
KM0402
2. 当年观众数量
五、电视台当年播出科普(技) 小时
节目时长
六、电台当年播出科普(技)节 小时
目时长
七、科普网站
1.建设数量
2.当年访问数量
3.当年发文数量
八、当年发放科普读物和资料
九、科普类微博
1.建设数量
2.当年发文数量
3.当年阅读数量
4.粉丝数量
十、科普类微信公众号
1.建设数量
个
次
篇
份
个
篇
次
个
个
KM700
KM710
KM720
KM800
KM010
KM011
KM012
KM013
KM020
KM600
KM500
人次 KM041
2.当年发文数量
3.当年阅读数量
4.关注数量
十一、网络科普视频
1.当年发布数量
2.当年发布时长
3.当年播放数量
篇
次
个
个
小时
次
KM021
KM022
KM023
KM030
KM031
KM03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 主要平衡关系:KM040= KM0401+ KM0402
2.科普传媒是指各填报单位产出的科普作品,而不是填报单位订阅的资料。
3.科普图书需要取得ISBN编号,科普期刊和科技类报纸需要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科普电影需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4. KM500和KM600由广播电视部门和宣传部门填报。
(六)科普活动
表
号:
制
定机部
科学技术 KP-005
关:
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关:
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号□□□□□□□□-□
号:
有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至:
计量单 指标名称
位
甲
一、科普(技)讲座
1.当年线下举办次数
当年线下参加人次
2.当年线上举办次数
当年线上参加人次
二、科普(技)展览
1.当年专题展览线下举办次数
当年线下参加人次
乙
—
次
丙
—
KH110
1
—
代码 数量
效期月
2025年1准文〔2022〕11号
国统制准机局
国家统计 人次 KH120
次 KH130
人次 KH140
—
次
—
KH210
—
人次 KH220
2.当年专题展览线上举办次数
当年线上参加人次
三、科普(技)竞赛
1.当年线下举办次数
当年线下参加人次
2.当年线上举办次数
当年线上参加人次
四、科普国际交流
1.当年线下举办次数
当年线下参加人次
2.当年线上举办次数
当年线上参加人次
五、青少年科普
1.青少年科技兴趣小组
当年成立个数
当年参加人次
2.科技夏(冬)令营
当年举办次数
当年参加人次
3.青少年主题科普活动
次 KH230
人次 KH240
—
次
—
KH310
—
人次 KH320
次 KH330
人次 KH340
—
次
—
KH410
—
人次 KH420
次 KH430
人次 KH440
—
—
个
—
—
KH511
—
—
人次 KH512
—
次
—
KH521
—
人次 KH522
— —
当年举办次数
当年参加人次
六、老年人科普
1.当年科普主题活动举办次数
2.当年参加人次
七、科技活动周
1.科普专题活动线下举办次数
线下参加人次
2.科普专题活动线上举办次数
线上参加人次
八、大学、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
1.当年开放单位个数
2.当年参观人次
九、当年举办实用技术培训次数
当年参加人次
十、当年重大科普活动次数
十一、科普研发
当年获批市级及以上科普项目数量
其中:当年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普项 次 KH531
人次 KH532
次
KH010
人次 KH020
—
次
—
KH610
—
人次 KH620
次 KH630
人次 KH640
—
个
—
KH710
—
人次 KH720
次 KH810
人次 KH820
次
—
项
KH900
—
KH030
—
项 KH0301
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 主要平衡关系:KH030≥KH0301
2. 填报单位组织的科普活动,参加的活动不在统计范围内。
3. 多主办单位的活动由第一主办单位填报。如果第一填报单位不在调查统计范围内的,可以由第二主办单位填报,以此类推。
(七)科学教育
号:
制 科学技术定机部
关:
批 国家统计 组织机构代码□□□□□□□□-□ 准机局
关:
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号:
单位详细名称:
号
准文〔2022〕11 国统制 表 KP-006
有 2025年1
20 年 效期至:
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 代码 数量
位
乙
—
—
丙 1 甲
一、师资队伍
1.义务教育
— —
— —
本校全职科学教师数量 人
KX111
本校兼职科学教师数量 人
KX112
当年科学教育外聘专家数量 人
KX113
2.高中阶段教育 — — —
本校全职科学教育教师数量 人
KX121
本校兼职科学教育教师数量 人
KX122
当年科学教育外聘专家数量 人
KX123
3.高等教育 — — —
本校全职科学教育教师数量 人
KX131
本校兼职科学教育教师数量 人
KX132
当年科学教育外聘专家数量 人
KX133
二、教学情况
1.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育
—
—
— —
— —
当年课程课时 节
KX211
其中:当年校外课时 节
KX2111
当年学生数量 人
KX212
2.高中阶段科学教育 — — —
当年课程课时 节
KX221
其中:当年校外课时 节
KX2211
当年学生数量 人
KX222
3.高等科学教育人才培养 — — —
当年本科专业学生数量 人
KX231
当年研究生专业学生数量 人
KX232
三、中小学科普(技)活动场所 — — —
1.场所数量 个
KX310
2.当年服务学生数量 人
KX32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主要平衡关系:KX211≥ KX2111;KX221≥KX2211
附件3
2021年度科普统计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联络人姓名
座机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职 务
手机号码
注:电子邮箱将用于发放相关资料及统计账号,请务必填写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