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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协对口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4-03-09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3月9日发(作者:)

关于做好政协对口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政协对口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人民政协的对口协商,顾名思义就是政协专委会与对口联系的党政部门就有关工作和问题开展的协商活动。这个协商活动,在政协开展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活动中,可以说形式较灵活、密度最大。因此,搞好政协专委会与对口联系的党政部门的对口协商,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重点。

一、对口协商在政协协商活动中是重要的协商层次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政协的协商形式,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专题会议、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等。其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协商会议,就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商,也就是对口协商。

我国的政治架构是党委领导、人大决策、政府实施、政协协商,人大、政府、政协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人民政协的工作机构(专委会)与党委、政府的工作机构,都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工作载体。由于职能分工的不同,各自履责的方式也有所区别。在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重要发展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工作表现形式大多是具

体的、有形的,而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是党的中心工作的参与者,即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工作表现形式大多是抽象的、是无形的。两者之间开展对口协商,通过沟通交流,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一)对口协商有利于政协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宗旨。开展对口协商,有利于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对口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人民政协知情明政的渠道,有利于专委会把握党委、政府工作动态,了解本领域的工作状况,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责。

(二)对口协商有利于促进党政部门工作开展。政协工作部门与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对口协商,可以发挥政协组织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及政协委员人才荟萃的优势,为部门工作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三)对口协商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政协委员产生于各界别,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开展对口协商,可以通过委员之口,把群众意愿和呼声反映给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有助于架起部门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缩短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保持部门工作经常性地与党的群众路线接轨。

二、对口协商的前提是搞好政协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经常性的联系

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同级党政工作部门开展对口联系和协商,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自上而下的制度性规定。因此,开展对口协商,必须搞好经常性的对口联系。

(一)建立联系制度。由政协党组草拟、党委下发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明确政协各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对象、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有章可循。政协专委会处于对口联系工作的主体地位,要根据对口联系制度要求,主动会同所联系的对口单位制定具体的联系实施细则,明确联系工作责任,确定联系工作内容。联系内容应当包括:信息联系。通过双方文件、简报、资料交流,增进相互间的日常工作了解;沟通联系。通过互相邀请参加情况通报会、座谈研讨会、工作会议等形式,对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如有关改革措施、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等,共同研讨论证,沟通交流,凝聚共识;协作配合联系。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调研,政府部门开展重大调研活动,可邀请政协专委会参加,政协专委会组织调研、考察等活动时,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给予支持配合。

(二)确保联系实效。政协专委会和党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工作,确保对口联系工作的经常性。在联系中,党政部门对政协专委会的相关调研、考察报告、视察报告、建议案、提案等,要认真研究,并及时给予答复和反馈。政协专委会在对口联系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和采纳对口部门的合理化意见、建议,确定调研课题时,应主动向部门征求意见,尽可能地为部门工作鼓与呼。

三、对口协商要注重形式与内容相统一

人民政协的对口协商,基本上是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讨论等形式进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要保证对口协商有质量、有效果,应当注意几点。

(一)协商选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政协对口协商必须遵循这个要求,因此在选题上要注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针对具体事项,做到有的放矢,能推动工作,有助于解决问题。

(二)精心准备。一个政协专委会联系多个党政工作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有自身行业的政策法律、技术术语、操作规范,要协商就须先入行、懂行,说话才能靠谱。政协专委会在组织活动前,应给委员预告协商内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便于委员早知道、早安排、早准备。政协素有“人才库、智囊团”之称,要引导委员开拓视野,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做到参与协商时听了能懂、发言能讲、建议能写,切实增强履职能力。要鼓励委员大胆议政建言,敢于直面现实讲真话、实话,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切实起到“言之有效”的作用。

(三)集思广益。在开展对口协商的过程中,要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使委员在围绕部门工作和社会重点、热点问题协商时能做到“人才出库、智囊解囊”。在安排参与协商人员的

结构上,除了本专委会相关成员外,可以跨专委会邀请有相关专长的委员、知名专家学者和民主党派人士参加,以广集民智、择优而取。

(四)成果运用。要及时将协商意见归纳整理,根据内容情况以提案、建议案或社情民意等形式报送有关领导,促成协商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 五)跟踪反馈。对社会影响面较大、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协商内容,政协专委会要跟踪所涉事项的情况变化,并沟通部门定期反馈意见,力促相关问题解决。

四、建立完善对口协商机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的对口协商,作为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层面,需要用机制保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 一)营造对口协商氛围。近些年来,通过中央五号文件的学习贯彻,地方各级党政的政协意识不断增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氛围不断优化,但在协商民主的具体操作上,一些地方和部门随意性还比较大,缺乏自觉和主动。应当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知识教育,使广大干部真正认识到,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我国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在思想上树立协商民主的观念,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二)优化对口协商环境。首先是构建协商信息的共享机制,畅通公共信息共享渠道,使双方都能经常了解本领域工作动态、工作

状况,为协商选题作好铺垫。其次要构建开展协商的保障机制,做到政协专委会在组织开展对口协商活动时,党政部门要从工作人员、政策文件、工作材料等方面给予支持,相关负责人要自觉到场参与协商。三是要构建协商成果的报送和办理机制,即协商成果整理、报送后,党委、政府方面必须明确领导负责,明确部门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政协。党委、政府和政协可将对口协商开展情况纳入政协专委会及党政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以推进政协对口协商工作规范、务实开展。

关于做好政协对口协商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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