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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7.01.05
• 【字 号】锦政办发[2007]1号
• 【施行日期】2007.01.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由省政府会同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我市政府会同辽宁省科技厅、省农经委和辽西蒙东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以下简称农展会)定于2007年3月14日至3月16日在我市举行。为使本次大会圆满成功,并取得预期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由市长刘志强为组长的第十一届农展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电话:2910977),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第十一届农展会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本部门第十届农展会的组织工作,并及时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涉外部门要在会前积极开展招展工作,会议期间组织好交易洽谈,力争多引进一些好的项目。
三、各县(市)区和市科技、农口部门要充分利用第十一届农展会的机会,认真组织本县(市)区、本部门的科研单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参展,同时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踊跃参会。
四、各县(市)区要在会后一周内,将会议组织和交易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报市第十一届农展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把第十一届农展会的参与情况和成果作为2007年度对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
1.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实施方案
二○○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1:
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志强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XXX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广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金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XXX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成吉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陈学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白魁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福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秀锦 市科技局副局长
梁春生 市农经委主任
王德群 郭志远 谈云鹏 吴玉林 何爱生 刘国志 胡文彦 董树君 王继忠 李锦徐 张树平 金锡奎 马 辛 李小平 孙海滨 马玉慧 苗 宇 李昭刚 刘大勇市经协办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外事办主任
市文化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农机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供销社主任
市消防局局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对外贸易局副局长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市松山新区副主任
市科技局副局长
高宏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安 市安全局副局长
汪俊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翠玲 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宝山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孙连芙 市政府政绩考核办公室主任
秦 蕊 市接待办副主任
唐殿明 市北山宾馆总经理
何 冰 锦州光彩批发市场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王秀锦(兼),地点在市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2910977、3872158。
附件2:
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实施方案
为确保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以下简称第十一届农展会)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农展会主题
科技与绿色 创新与新农村建设
三、会议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
四、时间地点
展会时间: 2007年3月14日至16日(周三至周五),会期3天。
展会地点:锦州光彩批发市场(地址:锦州市高新区南广路4号)。
五、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中国农业科学院。
2.承办单位:锦州市人民政府、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阜新市人民政府、朝阳市人民政府、盘锦市人民政府、葫芦岛市人民政府、赤峰市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锦州市科学技术局、锦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办公室、锦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锦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代表驻地
锦州北山宾馆、锦州方圆宾馆。
七、主要内容
(一)展览展示
第十一届农展会室内展览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以实物、模型、图片、音像、文字及电脑演示等形式进行展示;室外展览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用于实物交易。
展销范围:
1.新品种类:粮、棉、油、蔬菜、瓜果、花卉、药材、林木、畜牧、水产等,严禁活禽及禽产品参展。
2.新技术类:种植业、养殖业的适用先进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乡镇企业适用技术和专利技术等。
3.新农(兽)药类:各种新型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种衣剂、杀鼠剂、植
物生长调节剂、兽药及疫苗等。
4.新肥料类:各种复合肥、专用肥、生物肥、有机肥、微肥、气肥、叶面肥等。
5.农机类:种子包装机械、农药分装喷施机械、园林工具、园艺设施、食品机械、饲料机械、保鲜机械及其他小型农机具。
6.农膜类:各种棚膜、地膜、育苗器具、果实袋、果蔬贮藏保鲜袋(箱)等。
7.饲料、食品类:各种饲料及添加剂,新型果蔬产品及加工食品。
8.科技资料类:各种农业科技图书、资料、录像带、光盘等。
(二)科技合作与经贸洽谈
2007年3月14日至16日在会展中心洽谈室组织锦州市及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和其他市的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农事企业与参展的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机械化研究院、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及全国各省市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国内外农事企业进行科技合作与经贸洽谈。
(三)科技讲座
2007年3月14日13∶30举办以科技与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讲座(具体地点待定)。锦州市各县(市)区、市政府农口各局、农业科研院所、农事企业有关人员和参会代表参加。
(四)大型仪式
1.2007年2月中旬分别在沈阳和锦州举办第十一届农展会新闻发布会(具体时间待定)。
2.2007年3月13日17∶30在北山宾馆举办第十一届农展会锦州市政府欢迎宴会。省领导、中国农科院领导,省科技厅、省农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锦州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各市领导,各科研院所领导及来宾代表出席。
3.2007年3月14日9∶00在锦州光彩批发市场举行第十一届农展会开幕式。
4.2007年3月16日10∶00在锦州光彩批发市场会议室举行科技合作签约仪式。组织锦州市及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和其它各市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农事企业与中国科院、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及全国各省市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国内外农事企业代表进行科技合作项目签约,进一步推动农展会项目的实质性合作。
(五)文化活动
为把第十一届农展会办成200万锦州农民盛大的节日,烘托农展会的文化氛围,展会期间将由市文化局组织安排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展会顺利进行,成立第十一届农展会组委会、第十一届农展会锦州协调领导小组。
(一)第十一届农展会组委会
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锦州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农委及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各市政府领导组成的第十届农展会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为办公室主任单位,省农委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
(二)第十一届农展会锦州协调领导小组
成立第十一届农展会组委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8个工作组,由锦州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有关协调事宜。
九、买卖双方市场的组织
(一)卖方市场的组织
充分发挥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优势,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卖方市场:
1.请中国农业科学院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组织所属研究院所到会,以提高参展单
位档次,确保参展项目的质量。
2.请省科技厅组织省内各市、各涉农科研院所和有关高等院校到会,并请省农委组织省内农业推广、生产和经营单位到会。
3.请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7市政府分别组团,并组织涉农单位到会。
4.锦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参展单位参加展销。
5.锦州市科技和农口各局分别邀请国家和省农业类科研院所及有关高等院校到会参展。
6.锦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外事办联系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商社到会参展。
7.通过采取发邀请函、网上招商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招商。
通过上述组织形式,确保350家以上参展单位到会并参展。
(二)买方市场的组织
以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7市所辖地区暨辽宁省各市为主要买方市场,同时兼顾中国北方重点省区。买方市场的组织形式如下:
1.由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7市政府发邀请函和入场券,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到会。
2.省科技厅和省农委发邀请函和入场券,组织省内各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到会。
3.由辽西蒙东经济区联合体7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向中国北方各省区有关部门(单位)发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