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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专家费支出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2月27日发(作者:)

劳务费专家费支出标准的通知

劳务费专家费支出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费、专家评审费、培训讲课费支出标准,经对各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梳理,整理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培训讲课费支出标准,请参照执行。

一、劳务费

根据 科技项目预算评审原则2013年版(新版原则颁布后另行通知):劳务费分在校学生、临时工、技术工三类,研究生月劳务费不超过80元/天或1680元/月,临时工不超过2484元/月,技术工劳务费不高于上年度公布的企业人工成本标准。

院各类项目的劳务费标准可参照以上标准执行。目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统一按不超过1200、1500和2000元/月执行,不足月的按日均标准核算。签订合同的合同工,可参照技术工标准约定工资标准。

各部门聘用人员情况及支付标准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执行,并将人员名单、使用周期、月支付标准、聘用项目等情况报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部和主管院领导备案。

劳务人员备案表

部门: 备案日期:

序号

姓 名 起止时限(年月)

月劳务费(元)

聘用项目 备注

1

注:备案表内容发生调整时应及时更新备案文件。

二、专家咨询费

根据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和市财政局相关通知确定的专家咨询费标准:

咨询专家 咨询方式 标准(元)

500-800(人/天)(第300-400(人/天)(第3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通讯咨询 60-100(人/个项目或课题)

300-500(人/天)(第200-300(人/天)(第3会议咨询

其他人员

通讯咨询

1、2天) 天以后)

会议咨询

1、2天) 天以后)

40-80(人/个项目或课题)

院各类项目发生的专家咨询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根据实际难易程度等确定具体支付标准。

按月聘用咨询专家、一次评审多个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外地专家、高级别专家等)须超出标准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方案,报主管院领导同意。

三、培训讲课费

根据财政培训项目管理规定: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会议等其他活动中聘请专业人员或专家学者讲课可参照以上标准。

我院公共服务和技术咨询项目发生以上费用时可参照执行。

劳务费专家费支出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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