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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0)

发布时间:2024-02-23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2月23日发(作者:)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0)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2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浙教高教[2007]3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33号)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

第三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我校教师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有关领导、校办、教务处、人事处、校教学评估督导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学院成立学院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考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办法对学院承担本专科教学的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第四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教师评优、聘岗、晋升的重要依据。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办法与程序

第五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主要依据《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学校有关教学文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考核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基本合格)、E(不合格)五个等级。各等级基本要求如下:

1. A级。教师在评价年(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专科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学院人均教学工作量的80%;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排名列学院前50%;教学建设与研究须符合教授20分、副教授15分、讲师10分、助教5分的要求。

2. B级。教师在评价年(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专科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学院人均教学工作量的90%;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排名列学院前70%。

3. D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D级: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一

次;一学年内未主讲一门本专科课程且教学工作量低于学院人均工作量的30%;学年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学院后2%,且学年学评教排名位于学院后5%。

4. E级。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E级: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以上(含一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学年教学工作业绩分位于学院最后一名,且学年学评教排名位于全校后2%。

5. C级。位于B级与D级之间。

第七条 分系列考核。各学院按教授、副教授、讲师与助教三个系列进行考核。若特聘教授、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双肩挑人员等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应参加其学科所属学院相应系列的考核。各系列按以下比例确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等级:A级不超过20%;A级和B级总和不超过60%; D级和E级按相应条件核定,其余为C级。专任教师少于30人的学院可不分系列考核。

第八条 研究生教学和双肩挑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确定。在本校承担研究生教学的教师,其理论教学工作量可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计算。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双肩挑人员,其教学工作量要求为同组别专任教师的50%。

第九条 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学生评价、督导专家评价和学院评价三部分组成。学评教每学年进行两次,得分取平均值。学评教排名列全校前30%的教师无需校督导组和学院评教,有校督导专家和学院参与评教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1)校督导中心参与评教时,得分=学生评教分*0.5+校教学评估督导组评教分*0.2+学院评教分*0.3;

(2)校督导中心未参与评教时,得分=学生评教分*0.7+学院评教分*0.3。

由学院评教引起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排名的变化,原则上不得超过学评教全校排名前30%的教师。

第十条 学院考核

1.每学年结束,教师根据《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交学院考核工作组。

2.学院考核工作组对教师上报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进行审核后,按《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计算办法,计算教师的总得分,确定教师相应的等级,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并通知教师本人。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奖励教学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的教师名单。

2. 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杰出奖”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优秀奖”,用以表彰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

3.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具体办法以人事处发布文件为准。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要求。

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E者,暂时停止其主讲教师资格,不得承担本专科课程主讲任务,同时该教师必须参加一定形式的培训,提高后可重新申请并认定主讲教师资格,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即可重新承担主讲课程任务;两次考核为E者,调离教学岗位。

四、异议处理

第十二条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出申诉。学院考核工作组应受理教师的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教师对学生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在10个工作日内对教师的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2、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3、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4、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5、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6、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1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分计算公式为:S=

S1+

S2+

S3。其中S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总分,S1为教学工作量得分,S2为教学效果得分,S2= S21 +S22 +S23,S3为教学建设与研究得分,S3= S31 +S32 +S33。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主要观测点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1、 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计算各类教学环节总学时数。

2、 学术报告或讲座按实际学时数的2倍计算,指导学生社团按指导集中性实习计算学时数。

3、 将学院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作为学院标准教学工作量,计100分。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学院总教学工作量/学院专任教师与双肩挑教师总数。

4、 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超过学院标准工作量的1%,增每学期上课周数以16周计。

备注

理论课

1.1课堂实验课

教学

体育课

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设计1.2实践1.教学(论文)

环节

课外指导

工作量

社会实践

S1

学生竞赛

加1分,不足标准工作量的1%,减1分,以此类推直学术报告至减到0。计算公式为:

1.3其它或讲座

时数S1教师实际教学工作量学教学工作

指导学生学院标准教学工作量学时数*100

社团

5、 教学工作量S1150分封顶。

各学院按公式(注1)计算每位教师的S21得分并在全院按降序排列。将排序60%处定为基准100分,排名每上2.1课堂学评教

教学质量专家评教

升1%加1分,每下降1%减1分,学评教分数计算公式学院评教

如下:

S21

2、教学效果

S2

2.2指导学生获奖学科竞赛

情况S22

学评教分(1.6教师学评教排名学院排名总数

)*100

1、国际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50、45、1、多人参40、35分/项;

与指导的2、国家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0、35、30、项目得分25分/项;

的分配原3、省级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25、20、则(注2)。

15分/项;

2、S22 1004、校级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15、10、分封顶。

5分/项。

论文

1、发表论文: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20分/篇;在非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10分/篇。

2、毕业论文获奖:获省级奖励得20分/篇;获校级奖励得10分/篇。

3、毕业论文检查:省级检查不合格扣5分/篇。

2.3教学奖惩S23

3.教学建设与研究

S3

3.1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S31

大学生运1、获全国第一名得50分/项,每降低一个名次减5分/动会

项。

锦标赛或2、获省第一名得30分/项,每降低一个名次减5分/项,单项协会最低5分/项。

比赛

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40、30、20其它省级分/项,获优秀奖得分为10分/项。

以上比赛

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0、15、10分/项,获优秀奖得分为5分/项。

1、获国家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200、100分/项。

教学成果2、获省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80、50分/项。

3、获校级特、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5、20、15、10分/项。

1、 获国家教学名师当年50分/人。

教学名师2、 获省教学名师当年25分/人。

3、 获校教学名师当年10分/人。

1、 国家级30分/人。

1、多人参其它教学2、 省级15分/人。

与的项目奖励

3、 校级7分/人。

得分的分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50、40、30分配原则(注/本。

2)。

教材奖 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30、25、20分/2、S23 200本。

分封顶。

3、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5、10、5分/本。

1、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25、20分/人。

教学技能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12、10分/人。

奖 3、获校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8、6、5分/人。

1、一般教学事故1次直接评为D级。

教学事故 2、重大教学事故或一般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直接评为E级。

教改项目1、国家级100分/项。

(立项当2、省级50分/项。

1、多人参年) 3、校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为25分/项、15分/项。

与的项目教学实验得分的分1、国家(部级)60分/年。

室建设项2、省级30分/年。

配原则(注目(建设期3、校级10分/年。

2)。

内)

2、S3 100教学团队1、国家级100分/项。

分封顶。

(立项当2、省级50分/项。

年) 3、校级20分/年。

1、 国家级重点100分/年。

专业建设2、 省级重点50分/年。

(建设期3、 校级重点30分/年。

内)

4、 新专业40分/年。

5、 其它专业20分/年。

3.2教学课程建设1、 国家级精品课或双语课100分/年。

建设S32

(建设期2、 省级精品课或双语课50分/年。

内)

3、 校级精品课或双语课20分/年。

教材建设1、 国家规划教材、省重点教材30分/本。

(建设期2、 正规出版社教材20分/本。

内)(注3)

3、 译著15分/本。

3.3教学1、 一级期刊40分/篇。

研究论文公开发表2、 核心期刊20分/篇。

(注4)

3、 国内一般期刊10分/篇。

或论著论文4、 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10分/篇。

S33

注释:

1、校督导中心参与评教时,S21=学生评教分*0.5+督导专家评教分*0.2+学院评教分*0.3;

校督导中心未参与评教时,S21=学生评教分*0.7+学院评教分*0.3。

2、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决定各成员得分。

3、教材建设得分只计算正式出版物。

4、期刊级别认定以校科技处公布的名录为准。

附件2:

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课堂教学标准课时数(A1)的计算

A1=H〃K1〃K2

其中:H—课程的计划学时数

K1—课程类别系数

K2—教学班规模系数

(一)课程类别系数(K1):

序号 课程类别

理工类必修课

1

2

3

4

机类实验。

2、课外教育三个必修项目是: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军事理论。

3、双语教学课程A类:使用外文教材,板书、布置的作业、考试命题及答题全部使用外文,课堂教学语言中外语比例达到50%以上。

双语教学课程B类:使用外文教材,板书、布置的作业、考试命题及答题全部使用外文。

4、专职辅导: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同理论课,其中类别系数为0.4。要求跟班听课、上习题课(讨论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监考、阅卷等(此项工作量仅用于对教师个人教学业绩考核的工作量计算)。

5、开新课:在相应类别的课程系数上增加0.2(此项工作量仅用于对教师个人教学业绩考核的工作量计算)。

(二)教学班规模系数(K2):

课程类别

一般理论课

教学班规模系数(K2)

人数≤40,K2=1;

人数>40人:K2=1+(人数-40)×0.0075,至多增加到1.6

其它理论课

课外教育三个必修项目

体育课

实验课(A类/ B类)

双语教学课程(A类/ B类)

系数

1.1

1

0.85

0.85

0.75

1.6 / 1.2

注:1、实验课包括理论课的内含实验。实验课A类:非上机类实验;B类:上

B类实验课

A类实验课

人数≤40人:K2=1; 人数>40人:K2=实际人数÷40

人数≤20人:K2=1; 人数>20人:K2=实际人数÷20

注:1、A类实验课以20人为计算基数;其它各类课程教学班均以40人为计算基数。

2、外语、体育课教学班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

3、实验课要求每个教学班(A类20人、B类4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教学班规模超标、教师配备达不到要求的按不达要求的比例减少相应的工作量。

二、实践教学标准课时数(A2)的计算

序实践教学类别

标准课时

计算公式

说 明

其中:W为实践环节的计划周数;K1为类别系数,K2为教学班规模系数。

①K1取值:理工教类K1= 0.8;经管文法类K1= 0.5。

②K2取值:理工教类:

上机类:人数≤40人,K2=1;

人数>40人,K2=实际人数÷40。

非上机类:人数≤20人,K2=1;

1 指导课程设计 A2=16W·K1·K2 人数>20人,K2=实际人数÷20。

经管文法类:人数≤40人,K2=1;

人数>40人,K2=实际人数÷40。

要求:每个教学班(上机类40人、非上机类20人)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教学班规模超标、教师配备达不到要求的按不达要求的比例减少相应的工作量。

其中:W为实践环节的计划周数;K1为类别系数,

K2为教学班规模系数。

①K1取值:理工教类K1=0.7,经管文法类K1=指导集中性实0.4,人文学院由教师带队下乡进行的两课社会2 A2=16W·K1·K2

实践、社会调查与研究K1=1.2。

②K2取值:金工实习:K2=实际人数÷20

其它实习:人数≤40人,K2=1;

人数>40人,K2=实际人数÷40。

要求:每个教学班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教学班规模超标、教师配备达不到要求的按不达要求的比例减少相应的工作量。

4 指导社会调查

指导分散性实习

5

指导工程设计训练

6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A2=0.15M

其中:M为学生人数。对安排在短学期集中进行的社会调查指导工作量按集中性实习计算。

A2=0.3 W·M

其中:W为计划周数;M为学生人数。

A2=1.1 W·M

其中:W为计划周数;M为学生人数。Q为强度指导学生学科7 A2= 1.1W·M·Q 系数,由教务处会同承办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竞赛

确定。

三、其他教学工作量A3的计算

1

2

3

4

5

指导校运动队训练 A3=0.75H 其中:H为指导训练的实际时数。

其中:M为学生人数。A3为测试教师每人每批次工作量。

其中:M为测试学生数。

其中:P为笔记篇数。

其中:T为实际天数。A3为每位参与工作教师的工作量。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A3=0.85(M÷80)

大学语文水平测试

批阅课外读书笔记

校运动会工作量

A3=0.1 M

A3=0.025P

A3=0.85*6T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供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之用,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

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学年: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工作内容

课程名称

课堂教学

实践教学名称

实践教学

项目名称

指导校运动队训练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其它教学

大学语文水平测试

批阅课外读书笔记

校运动会工作量

计划学时数

计划周数

学生人数

学生人数/批次

课程类别系数

教学班规模系数

标准课时数

标准课时数

标准课时数

所在学院

类别系数或强教学班规模系度系数 数

学生人数

笔记篇数

训练时数或运动会天数

总计课时数

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意见

学院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学年:

姓名 出生年月 职称 所在学院

得分

得分

次数

内容(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排名/人数)

教学建设与研究、论文论著

合计

内容(项目名称、批准部门、排名/人数)

指导学生获奖、教学奖励

合计

内容

教学事故 重大教学事故

一般教学事故

教学奖惩得分总计

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意见

学院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学年:

姓名 出生年月

课堂教学学时数

实践环节学时数

教学工作量S1

其它教学工作学时数

合计学时数

学院人均教学工作量学时数

S1得分

职称

第1学期学院排名

第2学期学院排名

学评教

学年平均排名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S21

教学效果S2

专家评教得分

学院评教得分

S21得分

指导学生获奖S22得分

教学奖惩S23得分

S2合计得分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S31得分

教学建设与研究S3

教学建设S32得分

教学研究论文论著S33得分

S3合计得分

教学业绩考核总得分S=S1+ S2+S3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

学院考核工作组审核意见

学院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评教得分

所在学院

附件6: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学院: 学年:

序号

姓名

职称

考核分数

考核等级

学院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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