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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用讲座(验收表格)

发布时间:2024-02-22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4年2月22日发(作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用讲座(验收表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用讲座(验收表格)吴松勤 主编第三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编制过程和修订重点 一、编制过程 按照建设部建标[1999]244号文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由建研院和中建协质量监督分会等10个单位13名人员参加,于1999年4月组成编制组。经过初稿、讨沦稿、征求意见稿阶段,于2000年9月完成了送审稿,2000年10月通过审定,2001年4月完成报批稿,2001年7月20日批准发布执行。 与统一标准同一系列的其他14项质量验收规范,从2000年7月开始陆续修订,至200l年十二月底已有13项通过审定。现已陆续批准发行实施。 二、落实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提出的编制原则及指导思想1.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编制思想。 本次编制是将有关房屋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房屋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验评分离:是将现行的验评标准中的质量检验与质量评定的内容分开,将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施工工艺和质量验收的内容分开,将验评标准中的质量检验与施工规范中的质量验收衔接,形成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施工工艺部分作为企业标准,或行业推荐性标准:验评标准中的评定部分,主要是为企业操作工艺水平进行评价,可作为行业推荐性标准,为社会及企业的创优评价提供依据。 强化验收:是将施工规范中的验收部分与验评标准中的质量检验内容合并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是建设工程必须完成的最低质量标准,是施工单位必须达到的施工质量标准,也是建设单位验收工程质量所必须遵守的规定。其规定的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强化验收体现在(1)强制性标准:(2)只设合格一个质量等级:(3)强化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规定的指标:(4)增加检测项目。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示意图(图1—1) 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范验评标准施工工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评优部分图1-1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示意图

完善手段:以往不论是施工规范还是验评标准,对质量指标的科学检测重视不够,以至评定及验收中,科学的数据较少。为改善质量指标的量化,在这次修订中,努力补救这方面的不足,主要是从三个方面着手改进。一是完善材料、设备的检测;二是改进施工阶段的施工试验;三是开发竣工工程的抽测项目,减少或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主观评价的影响。工程质量检测,可分为基本试验、施工试验和竣工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抽样检测三个部分。基本试验具有法定性,其质量指标、检测方法都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其方法、程序、设备仪器,以及人员素质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试验一定要符合相应标准方法的程序及要求,要有复演性,其数据要有可比性。施工试验是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判定质量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和第三方见证,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竣工抽样试验是确认施工检测的程序、方法、数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保证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功能的完善提。供数据。统一施工检测及竣工抽样检测的程序、,方法、仪器设备等L;过程控制:是根据工程质量的特点进行的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验收是在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一是体现在建立过程控制的各项制度;二是在基本规定中,设置控制的要求,强化中向控制和合格控制;‘强调施工必须有操作依据,并提出了综合施工质量水平的考核。作为质量验收的要求;三是验收规范的本身,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就是过程控制。

2.管理内容的体现是贯彻有关管理规定的精神,具体是第三章基

本规定中的施工现场管理体系主要是施工的基本程序、控制重点、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基本规定的全部条文都是围绕管理提出的,第四章质量验收的划分,第六章验收程序和组织等,也都是管理的内容。这样有利于落实当前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质量责任制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行落实。并考虑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落实,分清质量责任等。3.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服务对象。 这些标准主要服务对象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即施工单位应制订必要措施,保证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按《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不能随便降低标准。《验收规范》是施工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标准。同时,也是参与建设工程各方应尽的责任,以及政府质量监督和解决施工质量纠纷仲裁的依据。4.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水平的确定。 标准编制中水平的确定是标准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以往都是以全国平均先进水平为准,但这次是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的合并,而在这个基础上确定新的验收标准的水平,却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新的验收标准只规定合格一个质量等级,又要求不能将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降低。验收规范的质量指标又取消

了70%合格,90%优良的允许偏差项目,新标准又规定各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达到。所以,必须讲明新验收标准的水平,虽只一个合格等级,但其标准是提高了,不是降低了,而且提高的幅度还比较大。新验收标准的水平确定在全国管理先进水平上,而不是像以往规范、标准的水平确定在全国平均先进水平上。 一、二级企业及管理水平较好的三级企业只要注意管理是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这些企业能完成当前任务的绝大部分,标准水平提高不会影响到建设任务的完成。5.同一个对象只能制订一个标准,以减少交叉,便于执行,这次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甚本能实现这个目标。现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满足了一个对象一个标准的目标.在这个系列中,14项规范不论是同时修订还是哪一个先修订,因为部是独立的,都不会发生交叉,都能保证正常使用。6.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以往的“施工规范”、“验评标准”都是独立的体系,又是交叉的,都是国家标准,是平行的,互相对立,又不相互支持。新的质量验收规范,将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产生大的影响,其将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中用黑体字注明),其相当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是将直接涉及建没工程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用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严恪贯彻庄工程建设工作中,不执行技术法规就是违法,就要受到处罚:这是«条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工程建设

标准管理体制推进改革的关踺措施,这种管理体制,由于技术法规的数量相对较少,重点内容比较突出,因而运作起来比较灵活,不仅能满足建设市场运行管理的需要,也不会给工程建设的发展、技术的进步造成障碍,这是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制的改革向国际惯例靠拢的重要步骤, 同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八条文»的推出,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一项重大举措,长期以来,教训告诉我们.—定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一定要把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条例»的发布,对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做出了重大决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武器,一是对业主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二是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规定为质量责任主体,并将其在参与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法实行责任追究。规定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许可制度,竣工备案制度。并规定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将以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为依据,以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性监督的主要方式,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度:三是对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就是违法,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处罚措施:这就打破了以往政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概念,走上了行政管理和技术规定并重的保证建

验证和审核大纲:随项目的进展而修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方法;为达到质量目标必须采取的其他措施。④质量记录。是证明各阶段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有效的证据。包刮设计、检验、试验、审核、复审的质量记录和图表等,这些质量记录都是质量管理体系活动执行情况的见证,是质量体系文件最基础部分。质量记录是证明产品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要求,并验证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有效性的证据。 在验收一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时,为了系统核查工程的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虽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已核查了规定提供的技术资料,但仍有必要再进行复核,只是不再象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那样进行微观检查,而是从总体上通过核查质量控制资料来评价分部、子分部工程的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控制情况和质量水平。但目前由于材料供应渠道中的技术资料不能完全保证,加上有些施工单位管理不健全等情况,因此往往使一些工程中的资料不能达到完整,当一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虽有欠缺,但能反映其结构全和使用功能,是满足设计要求的,则可以认定该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为完整。如钢材,按标准要求既要有出厂合格证,又要有试验报告,即为完整。实际中,如有一批用于非重要构件的钢材没有出厂合格证,但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验,该批钢材物理及化学性能均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则可以认为该批钢材的技术资料是完整。再如砌筑砂浆的试件应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取样,.在施工过程中,个别少量部位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按规定频率取样,但从现场的质量管理状况及已有的试件

强度检验数据,反映具有代表性时,并经过施工、设计、监理及有关人员现场实物工程质量检查,其砂浆质量表现与其他部位没发现明显差别,也可认为是完整。 由于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不一,因此什么是完整,要视工程特点和已有资料的情况而定。总之,有一点要掌握,即验收或核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时,核查的质量控制资料,看其是否可以反映工程的结枚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果能反映和达到上述要求,既使有些欠缺也可认为是完整。 工程质量的质量资料,是从众多的工程技术资料中,筛选出的直接关系和说明工程质量壮况的技术资料。多数是提供实施结果的见证记录、报告等文件材料。对于其他技术资料,由于工程不同或环境不同,要求也就不尽相同。各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所以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应该时刻注意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研究每一项资料的作用,有效的保留,作用小的改进,无效的去掉,劳而无功的事不干。有效的质量资料是工程质量的见证,少一张也不行,无用的多一张也不要。对非要不可的见证资料,一定要做到准、实、及时,对不准不实的资料宁愿不要,也不充数。 对一个单位工程全面进行技术资料核查,还可以防止局部错漏,从而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对结构工程及没备安装系统进行系统的核查,便于同设计要求对照检查,达到设计效果: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判定。 质量控制资料对一个单位工程来讲,主要是判定其是否能够反映保

证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果能够反映出来,即或按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少量欠缺时,也可以认可。因此在标准中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但在检验批时都应具备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资料。对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的判定,通常情况下可按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判定: ①该有的资料项目有了。在表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中,应该有的项目的资料有了,如建筑与结构项目中,共有11项资料,如果没有使用新材料、新工艺读第11项的浅科可以没有。如果该工程施工过程没有出现质量事故,读第10顶的资料也就没有了:其该有的项目为9顼就行了。 ②在每个项目中该有的资料有了。表中应有的项目中,应该有的资料有了,没有发生的资料应该没有,如第7顶该工程是全现浇的,可以没有预制构件的资料:对工程结构、功能及有关质量不会出现影响其性能的资料,有缺点的也可以认可的:如第3项中的钢材,按“规定既要有质量合格证,也应有试验报告为完整:但有个别非重要部位用的钢材,由于多方原因没有合格证,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该批钢材物理及化学性能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也可以认为该批钢材的资料是完整的, ③在每个资料中该有的数据有了。在各项资料中,每—项资料应该有的数据有了。资料中应该证明的材料、工程性能的数据必须具备,如果其重要数据没有或不完备,这项资料就是无效的,就是有这样的资料,也证明不了该材料、工程的性能,也不能算资料完整,如水泥

复试报告,通常其安定性、强度、初凝、终凝时间必须有确切的数据及结论。再如钢筋复试报告,通常应有抗拉强度及冷弯物理性能的数据及结论,符合设计及钢筋标准的规定。当要求进行化学成份试验时,应按要求做相应化学成分的试验,并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数据及结论。这样可判定其应有的数据有了。 由于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不一,因此什么是资料完整,要视工程特点和已有资料的情况而定,总之,有一点验收人员应掌握的,看其是否可以反映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果资料能保证该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能达到设计要求,则可认为是完整。否则,不能判为完整。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这项指标是这次验收规范修订中,新增加的一项内容。目的是确保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提出了一些检测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和验收时,应进行检测来保证和验证工程的综合质量和最终质量。这种检测(检验)应由施工单位来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监督检测工作,达到要求后,并形成检测记录签字认可。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应检测的项目进行核对,对检测资料的数量、数据及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检测程序进行核查,以及核查有关人员的签认情况等。核查后,将核查的情况填入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抽

查记录表。对G.0.1—3表的该项内容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5。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要功能抽查是这次验收规范修订的新增加的,是这次修订的特点之一,目的主要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这项抽查检测多数还是复查性的和验证性的。

主要功能抽测项目已在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列出,有的是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进行检测,有的还要待相关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检测,有的则需要待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检测。这些检测项目应在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之前,全部进行完毕,并将检测报告写好。至于在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抽测什么项目,可由验收委员会(验收组)来确定。但其项目应在G.0.1—3表中所含项目,不能随便提出其他项目。如需要做G。0。1-3未有的检测项目时,应进行专门研究来确定。通常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提醒将抽测的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抽测,多数情况是施工单位检测时,监理、建设单位都参加,不再重复检测,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对工程的损害。 通常主要功能抽测项目,应为有关项目最终的综合性的使用功能,如室内环境检测、屋面淋水检测、照明全负荷试验检测、智能建筑系统运行等。只有最终抽测项目效果不佳,或其他原因,必须进行中间过程有关项目的检测时,要与有关单位共同制订检测方案,并要制订成品保护措施,采取完善的保护措施后进行,总之,主要功能抽测项目的进行,不要损坏建筑成品。 ·

主要功能抽测项目进行,可对照该项目的检测记录逐项核查,可重新做抽测记录表,也可不形成抽测记录,在原检测记录上注明签认。 6.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评价:是工程的一项重要评价工作,是全面评价一个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促进施工过程的管理、成品保护,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观感质量检查绝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而是实地对工程的一个全面检查,核实质量控制资料,核杳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正确性,对在分项工程中不能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等。如工程完工,绝大部分的安全可靠性能和使用功能已达到要求,但出现不应出现的裂缝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应该首先弄清原因,然后再评价。地面严重空鼓、起砂、墙面空鼓粗糙、门窗开关不灵、关闭不严等项目的质量缺陷很多,就说明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掌握标准不严。分项、分部无法测定和不便测定的项目,在单位工程观感评价中,给予核查。如建筑物的全高垂直度、上下窗口位置偏移及一些线角顺直等项目,只有在单位工程质量最终检查时,才能了解的更确切。 系统地对单位工程检查,可全面地衡量单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突出对工程整体检验相对用户着想的观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对其本身来讲虽是产品检验,但对交付使用 一幢房子来讲,又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只有单位工程的验收,才是最终建筑产品的验收。所以,在标准中,既加强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又严洛进行了单位工程的最终评价,使建筑工程的质量得

到有效保证。 观感质量的验收方法和内容与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评价一样,只是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范围小一些而己,一些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可能在单位工程检查时已经看不到了,所以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更宏观一些。 其内容按各有关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有关内容综合掌握,给出好、一般、差的评价; 检查时应将建筑工程外檐全部看到,对建筑物的重要部位、项目及有代表性的房间、部位、设备、项目都应检查到,对其评价时,可逐点评价再综合评价:也可逐项给予评价:也可按大的分部、子分部或建筑与结构部分分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时,要在现场由参加检查验收的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确定时,可多听取被验收单位及参加验收的其他人员的意见:牛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总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应有主导性。 其评价方法同分部、—广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项目; 在GBJ300—88标准中,观感质量是评优良等级的主要质量指标,在这次验收规范修订中,将观感质量弱化了,只是一个验收的项目,并且评价好、一般、差都可通过验收,只要不出现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项目就行。如果评价为差时,能进行修理的可进行修理,不能修理的可协商解决。第五节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返工处理后的验收 第5.0.6条、5.0.7条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

按规定进行处理,共规定了五种情况,前三种是能通过正常验收的。第四种是特殊情况的处理.虽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但经过加固补强等措施能保证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可以协商,根据协商文件进行验收,是让步接受或有条件验收:第五种情况是不能验收。通常这样的事故是发生在检验批。当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通常应该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要进行分析,找出是那个或那几个项目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规定。其中包括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有那些条款不符合标准规定,影响到结构的安全。造成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很多,有操作技术方面的,也有管理不善方面的,还有材料等质量方面的。因此,一旦发现工程质量任一项不符合规定时,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找分析原因,并按有关技术管理规定,通过有关方面共同商量,制定补救方案,及时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工程,再确定其质量是否可通过验收。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返工重做包括全部或局部推倒重来及更换设备、器具等的处理,处理或更换后,应重新技程序进行验收。如某住宅楼一层砌砖,验收时发现砖的强度等级为MU5,达不到设计要求的MUl0,推倒后重新使用MUl0砖砌筑,其砖砌体工程的质量,应重新按程序进行验收。 重新验收质量时,要对该项目工程按规定,重新抽样、选点、检查和验收,重新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这种情况多是某项质量指标不够,多数是指留置的试块失去代表性,或因故缺少试块的情况,以及试块试验报告缺少某项有关主要内容,也包括对试块或试验结果报告有怀疑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检验测试。其测试结果证明,该检验批的工程质量能够达到原设计要求的。这种情况应按正常情况给予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这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一样,多是某项质量指标达不到规范的要求,多数也是指留置的试块失去代表性、或是因故缺少试块的情况,以及试块试验报告有缺陷,不能有效证明该项工程的质量情况,或是对该试验报告有怀疑时,要求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经有资质韵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这种数据距达到设计要求的差距有限,不是差距太大,经过原设计单位进行验算,认为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如原设计计算混凝土强度为27MPa,而选用了C30级混凝土,经检测的结果是29Mh,虽未达到C30级的要求,但仍能大于27MPa是安全的。又如某五层砖混结构,一、二、三层用M10砂浆砌筑,四、五层为M5砂浆砌筑。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其三层砂浆强度仅达到7.4MPa,没达到设计要求,按规定应不能验收,但经过原设计单位验算,砌体强度尚;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可不返工和加固。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认可证明,由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设计单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设计责任就是设计单位负青,出具认可证明,也在其质量

责任范围内,可进行验收。 以上三种情况都应视为是符合规范规定质量合格的工程。只是管理上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使资料证明不了工程实体质量,经过补办一定·的检测手续,证明质量是达到了设计要求,给于通过验收是符合规范规定的。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这种情况多数是某项质量指标达不到验收规范的要求,如同第二、三种情况,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由其设计单位经过验算,也认为达不到设计要求。经过验算和事故分析,找出了事故原因,分清了质量责任,同时,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协商,同意进行加固补强,并协商好,加固费用的来源,加固后的验收等事宜,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方案,通常由原施工单位进行加固,虽然改变了个别建筑构件的外形尺寸,或留下永久性缺陷,包刮改变工程的用途在内,应按协商文件验收,也是有条件的验收,由责任方承担经济损失或赔偿等。这种情况实际是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的合格规定,应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围。但在«条例»的第24条、第32条等都对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做出了规定,根据这些条款,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包括加固补强),最后能达到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也是可以通过验收的。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不能出了质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倒报废。只要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为特殊情况进行验收。是一个给出路的做法,不能列入违反《条例》

的范围内。但加固后必须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例如,有一些工程出现达不到设计要求,经过验算满足不了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需要进行加固补强,但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这是指经过补强加大了截面,增大了体积,设置了支撑,加设了牛腿等,使原设计的外形尺寸有了变化。如墙体强度严重不足,采用双面加钢筋网灌喷豆石混凝土补强,加厚了墙体,缩小了房间的使用面积等。 造成永久性缺陷是指通过加固补强后,只是解决了结构性能问题,而其本质并未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均属造成永久性缺陷。如某工程地下室发生渗漏水,采用从内部增加防水层堵漏,满足了使用要求,但却使那部分墙体长期处于潮湿甚至水饱和状态:又如某工程的空心楼扳的型号用错,以小代大,虽采取在扳缝中加筋和在上边加铺钢筋网等措施,使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但总是留下久性却陷。 以上两种情况,其工程质量不能正常验收,因上述情况,该工程的质量虽不能正常验收,但由于其尚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对这样的工程质量,可按协商验收。在工业生产中称为让步接受,就是某产品虽有个别质量指标达不到产品合同的要求,但在其使用中,其影响是有限的,可考虑这项质量指标降低要求,但产品的价格也应相应的调整。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但确实是有的,这种情况:通常是在制订

加固技术方案之前,就 知道加固补强措施效果不会太好,或是加固费用太高不值得加固处理,或是加固后仍达不到保证安全、功能的情况,这种情况就应该坚决拆掉.不要再花大的代价来加固补强:这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贯彻执行。 这样规定使整个规范的管理交圈了,同时严格了规范的贯彻执行,使得房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得更细了,更有可操作性了。 6。做好原始记录 经处理的工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资抖.处理方案等原始数据应齐全、准确,能确切说明问题的演变过程和结论,这些资料不仅应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还应纳入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中。对协商验收的有关资料,要经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并将资料归纳在竣工资料中,以便在工程使用、管理、维修及改建、扩建时作为参考依据等。第六节 验收程序及组织 一、生产者自我检查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班组、企业白仃检查讦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首先是班组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就是按照施工操作工艺的要求,边操作边检查,将有关质量要求及误差控制在规定的限值内。这就要求施工班组搞好白检。自检主要是在本班组(本工种)范围内进行,由承担检验批、分项工程的工种工人和班组等参加。在施工操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对产品进行自我检查和

互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验收成为“马后炮”。班组自我质量把关,在施工过程中控制质量,经过自检、互检使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组织有关人员(专业工长、班组长、班组质量员),对检验批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评定,作为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向下一道工序交接的依据。自检、互检突出了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从检验批、分项工程开始加强质量控制,要求本班组(或工种)工人在自检的基础上、互相之间进行检查督促,取长补短,由生产者本身把好质量关,把质量问题和缺陷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自检、互检是班组在分项(或分部)工程交接(检验批、分项完工或中间交工验收)前,由班组先进行的检查;也可是分包单位在交给总包之前,由分包单位先进行的检查;还可以是由单位工程项目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交工前的检查,对单位工程的观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易出现的质量疵病和遗留问题,尤其是各工种、分包之间的工序交叉可能发生建筑成品损坏的部位,均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力争工程一次验收通过。

交接检是各班组之间,或各工种、各分包之间,在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毕之后,下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始之前,共同对前一道工序、检验批、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检查,经后一道工序认可,并为他们创造了合格的工作条件。例如,基础公司把桩基交给承担主体结构施工的公司,瓦工班组把某层砖墙交给木工班组支模,木工班组把模板交给钢筋班组绑扎钢筋,钢

筋班组把钢筋交给混凝土班组浇筑混凝土,建筑与结构施工队伍把主体工程(标高、预留洞、预埋铁件)交给安装队安装水电等等。交接检通常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有关班组长或分包单位参加,其是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质量的验收,也是班组之间的查、督促和互相把关。交接检是保证下一道工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也有利于分清质量责任和成品保护,也可以防止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损坏。也促进了质量的控制。 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企业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由企业技术、质量门组织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定,以保证达到标准的规定,以便顺利进行下道工序。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正确掌握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是搞好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以往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达不到标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检、互检、交接检执行不认真,.检查马虎,流于形式,有的根本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干成啥样算啥样。有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以及分包之间,不检查、不验收、不交接就进行下道工序,单位工程不自检就交给用户,结果是质量粗糙,使用功能差,质量不好,责任不清。 质量检查首先是班组在生产过程中的自我检查,就是一种自我控制性的检查,是生产者应该做的工作。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依据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使生产出的产品达到标准规定的合格,然后

交给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施工过程中,操作者按规范要求随时检查,体现了谁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工程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评定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项目经理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在有分包的工程中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应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对自己承建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负责,这些都体现了谁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施工操作人员自己要把关,承建企业自己认真检查评定后才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好的质量是施工出来的,操作人员没有质量意识,管理人员没有质量观念,不从自己的工作做起,想搞好质量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次标准修订过程中,贯彻了《条例》落实质量贞任制,对质量终身负责的要求。规定了各质量责任主体都要承担质量责任,各自搞好自身的工作,从检验批、分项工程就严格掌握标准,加强控制,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而且层层把关,各负其责,搞好工程质量。 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由企业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评定,这是企业内部质量部门的检查,也是质量部门代表企业验收产品质量,

保证企业生产合格的产品,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不能由班组来自我评定,应以专业质量检查员评定的为准。达不到标准的规定,生产者要负责任,企业的质量部门要起到督促检查的作用,企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掌握企业标准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经过培训持

证上岗。 施工企业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都应按照企业标准检查评定合格之后,将各验收记录表填写好,再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企业的自我检查评定是工程验收的基础。 有分包单位时的分包单位所承担工程质量的验收、由于工程规模的增大, 专业的增多,工程中的合理分包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这是提高工柞质量的重要措施,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质量负责。并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自我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的有关资科交总包单位。监理、建没单位进行验收时,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都应参加验收。以便对—些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返修.

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

施工企业的质量检查人员(包括各专业的项目质量检查员),将企业检查评定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填好表格后及时交监理单位,对一些政策允许的建设单位自行管理的工程,应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工地现场,对该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监理或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了解,验收可采取抽样方法,宏观检查的方法,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测,来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由于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的现场质量检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是进行旁站、平行或巡回检查,根据自己对工程质量了解

的程度,对检验批的质量,可以抽样检查或抽取重点部位或是你认为必要查的部位进行检查,如果你认为在施工过程已对该工程的质量情况掌握了,也可以不查。 在对工程进行检查后,确认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如果认为有的项目或地方不能满足验收规范的要求时,应及时提出,让施工单位进行返修。 三、验收程序及组织1.验收程序为了方便工程的质量管理,根据工程特点,把工程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的顺序首先验收检验批、或者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再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最后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 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都是先由施工企业检查评定后,再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2.验收组织

标准规定,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别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

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这是符合当前多数企业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的,这样组做也突出了分部工程的重要性。 至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以及一些使用新技术、新结构的项目,应按设计和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第四章 表格编制及填表说明第一节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该表是第3.0.1条的附表,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一般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在开工前检查,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下面分三个部分来说明填表要求和填写方法。一.表头部分

填写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概况。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填写。 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的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 建设单位栏填写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也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

设计单位栏填写设计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名称,其全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一致。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栏,应是设计合同书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与此一致。 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应与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也可以是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的该项目监理负责人,必须有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专业要对口。 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与签章上的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 表头部分可统一填写,不需具体人员签名,只是明确了负责人的地位。 二、检查项目部分 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附在表的后面供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好的奖励及达不到质量要求处罚办法,以及质量例会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栏,质量负责人的分工,各项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栏。测量工、起重、塔吊等垂直运输司机,钢筋、混凝土、机械、焊接、瓦工、防水工等建筑结构工种。 电工、管道等安装工种的上岗证,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栏。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超出范围的应办理特许证书,否则不能承包工程。在有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有管理分包单位的制度,主要是质量、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施工图审查情况栏,重点是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如果图纸是分批交出的话,施工图审查可分段进行。 6.地质勘察资料栏: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地下部分施工方案测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栏。检查编写内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编制程序、内容,有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批准单位,并有贯彻执行的措施。 8.施工技术标准栏。是操作的依据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编制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企业应建立技术标准档案。施工现场应有的施工技术标准都有。可作培训工人、技术交底和施工操作的的主要依据,也是质量检查评定的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个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建设单位等都做到心中有数。可以单独搞一个计划,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一项内容。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预拌混凝土或安装专业就没有这项内容。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持材料、设备质量必须有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 三、检查项目填写内容 1.直接将有关资料的名称写上,资料较多时,也可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将编号填写上,注明份数。 2.填表时间是在开工之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这是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目的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 3.填写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填写之后,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后边,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后,返还施工单位,并签字认可。 4.通常情况下一个工程的一个标段或一个单位工程只查一次,如分段施工、人员更换,或管理工作不到位时,可再次检查。

.5.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许开工。 填写式样见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第二节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一、表的名称及编号检验批验收表为附录D.0.1。

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表的名称应在制订专用表格时就印好,前边印上分项工程的名称,表的名称下边注上“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号”。 检验批表的编号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统一为9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6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三个□,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为: 前边两个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01—09。地基与基础为01,主体结构为02,建筑装饰装修为03,建筑屋面为0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为05,建筑电气为06,智能建筑为07,通风与空凋为08,电梯为09。第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其顺序号见附录B,表B.0.1,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 第7、8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由于在大体量

高层或超高层建筑中,同一个分项工程会有很多检验批的数量,故留了2位数的空位置。

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土方开挖分项工程,其检验批表的编号为01010l口口,第一个检验批编号为:01010□□。 还需说明的是,有些子分部工程中有些项目可能在两个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要在同一个表上编2个分部工程及相应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砖砌体分项工程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砖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表编号为:010701口口、020301口口。 有些分项工程可能在几个子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应在同一个检验批表上编几个子分部工程及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安装,在室外电气、变配电室、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及防雷接地安装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 其编号为:060109口口 060206口口 060608口口 060701口口 4行编号中的第5、6位数字的分别是第一行09,是室外电气子分部工程的第9个分项工程,第二行的06是变配电室子分部工程的第6个分项工程,其余类推。 另外,有些规范的分项工程,在验收时也将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

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3个检验批来验收。又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中的基层分项工程,其中有几种不同的检验批。故在其表名下加标罗马数字(I)、(II)、(III)……。 二、表头部分的填写 1.检验批表编号的填写,在3个方框内填写检验批序号。如为第11个检验批则填为□□。 2.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验收规范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的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如二层①~⑩轴线砖砌体。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也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这些人员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3.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这是这次验收规范编制的一个基本思路,由于验收规范只列出验收的质量指标,其工艺等只提出一个原则要求,具体的操作工艺就靠企业标准了。只有按照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企业标准来操作,才能保证国家验收规范的实施,如果没有具体的操作工艺,保证工程质量就是一句空话。企业必须制订企业标准(操作工艺、工艺标准、工法等),来进行培训工人,技术交底,来规范工人班组的操作。为了能

成为企业的标准本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标准应有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时间、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表时只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上,就能在企业的标准系列中查到其详细情况,并要在施工现场有这项标准,工人在执行这项标准, 三、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填写具体的质量要求,在制表时就已填写好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一股项目的全部内容。但由于表格的地方小,多数指标不能将全部内容填写下,所以,只将质量指标归纳、简化描述或题目及条文号填写上,作为检查内容提示。以便查对验收规范的原文:对计硕检验的项目,将数据直接写出来。这些项目的主要要求用注的形式放在表的背面。如果是将验收规范的主控、一般项目的内容全摘录在表的背面,这样方便查对验收条文的内容。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做就会引起只看表格,不看验收规范的后果,规范上还有基本规定、,一般规定等内容,它们虽然不是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条文,但这些内容也是验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依据。所以验收规范的质量指标不宜全抄过来,故只将其主要要求及如何判定注明。这些在制表时就印上去了。四、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填写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判定验收不验收均按施工质量验收规定进行判定。1.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2.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

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 3.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4.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个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来标注:否则采用打“×”来标注。无此项内容的打“/”来标注。 5.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 五、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通常监理人员应进行平行、旁站或巡回的方法进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察看和测量,并参加施工单位的重要项目的检测。对新开工程或首件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以了解质量水平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在整个过程中,随时可以测量等,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逐项进行验收,对符合验收规

范规定的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 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栏目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项检查评定合格,将表填写并写清楚明结果,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 七、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判定,其余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注明“同意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没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填写式样见附友B,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第三节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项工程验收表为附录E.0.1。 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用附录E表。分项工程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只要注意三点就可以了,一是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复盖了有没有漏掉的部位:二是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令期后能否达到规范规定;三是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方便管理。

表的填写:表名填上所验收分项工程的名称,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注明验收和不验收的意见,如同意验收并签字确认,不同意验收请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填写式样见附表C,砖砌体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第四节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为附录F0.1。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比88标准增加了内容,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由于单位工程体量的增大,复杂程度的增加,专业施工单位的增多,为了分清责任,及时整修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就显得较重要,以往一些到单位工程验收的内容,移到分部(子分部j工程来了,除了分项工程的核查外,还有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功能项目的检测:观感质量的验收等。 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将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表填写好后,由项目经理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有关勘察(地基与基础部分)、设计(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的要求进行记录。 表的填写:

一、表名及表头部分 1.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边并分别划掉分部或子分部。 2.表头部分的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的工程名称一致。 结构类型填写按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构类型。层数应分别注明地下和地上的层数。 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填写的名称一致。 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质量部门负责人多数情况下填写项目的技术及质量负责人,只有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填写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的填写,有分包单位时才填,没有时就不填写,主体结构不应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名称要写全称, 与合同或图章上的名称一致,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验收内容,共有四项内容: 1.分项工程 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的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上,在第二格栏内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并将各分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表后。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填写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结果。核查

一下各分项工程是否都通过验收,有关有令期试件的合格评定是否达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或总的标高的检验项目的应进行检查验收。自检符合要求的可打“√”标注。否则打“×”标注。有“×”的项目不能交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应进行返修达到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2.质量控制资料 应按表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中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所验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项目,按资料核查的要求,逐项进行核查。能基本反映工程质量情况,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通过验收。全部项目都通过,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并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有些工程可按子分部工程进行资料验收,有些工程可按分部工程进行资料验收,由于工程不同,不强求统一。 3.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这个项目是指竣工抽样检测的项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的,尽量放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检测内容按表G.0.1—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相关内容确定摸查和抽查项目。在核查时要注意,在开工之

设工程质量的道路,这就为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建设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奠定了基础。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推出,为改革工程建设标准体制迈出了第一步,工程建设标准化是工程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强化政府宏观调整的基础和手段,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工程建设的技术法规虽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标准体系中的强制性标准占现行标准总数的85%以上,有2700多项,总条目达15万条之多,给实施和监督这些强制性标准带来很大困难。一是这么多条数执行难,并且限制了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新技术的发展:二是处罚尺度难掌握,一般规定与强制性标准难以区分,处罚起来不便操作:三是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内容杂、数量多,企业无从做起。这样久而久之,就使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打了拆扣。《条例》提出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初步形成了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技术法规(强制性条文)是强制性的,不执行就要受到处罚。目前房屋建筑部分的强制性条文,是从84项标准中摘录出来的,原条文有近1.6万条之多,现在强制性条文是1544条,其中施工部分为304条,这样数量相对较少,重点突出执行起来就比较容易。而且,这次建筑工程的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修订,其中强制性标准条文,也同时进行了修订,施工部分只有274条。比304条少了30条。这样不断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内容进行完善和改进,将逐步形成我国的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推出,是保证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强制性条文批准颁布实施,并明确了《条文》是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和政府监督的依据;《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如不执行,政府主管部门应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还要追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发布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规定》,用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下来。 (4)建立以验收规范为主体的整体施工技术体系(支撑体系),以保证本标准体系的落实和执行。 这样就使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有了基础,发挥了全行业的力量,都来为建设工程的质量而努力,从而达到用全行业的力量共同来搞好工程质量。这也使行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框架体系各规范名称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N——2002;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四、验收规范本身修改的主要内容 1.验收规范的技术标准中增加了一定比例的质量管理的内容,除了前边讲的基本规定、一般规定的内容外,301条的验收内容,是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基础工作。附录A表由施工单位现场主管人员填写,实际是提醒施工人员核查施工管理的软件情况,不能像以往那样盲目上马施工。附录A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目的是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开工的首要工作就是检查附录A表中规定的内容,为监理工作开好头。也为今后的继续监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上,增加了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和检验批。原GBJ300—88验评标准,质量验收的划分只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这次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结合建设工程的单位工程的规模大和施工单位专业化的实际情况,为了大型单体工能分期分批验收,及早形成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提高社会投资效益,一个单位工程可将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验收,只要能满足使用要求,一个单位工程可分为几个子单位工程分期验收。

前确定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检测:逐一检查每个检测报告,核查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检测结果是否达到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审批程序签字是否完整。在每个报告上标注审查同意。每个检测项目都通过审查,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由项目经理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 4.观感质量验收 实际不单单是外观质量,还有能启动或运转的要启动或试运转,能打开看的打开看,有代表性的房间、部位都应走到,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将施工单位填写的内容填写好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验收,在听取参加检查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为主导共同确定质量评价,好、一般、差。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共同签认。如评价观感质量差的项目,能修理的尽量修理,如果确难修理时,只要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采用协商解决的方法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表上注明,然后将验收评价结论填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意见栏格内, 三、验收单位签字认可。按表列参与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的有关人员应亲自签名,以示负责,以便追查质量责任

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柞,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设计单位可只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认,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也必须签认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项目经理亲自签认。 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认验收。如果按规定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 填写式样见附表D,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第五节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表为附录G(1、2、3、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五部分内容组成,每一项内容都有自己的专门验收记录表,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表G.0.1—1)是一个综合性的表。是各项目验收合格后填写的。 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表中的表G.0.1—1由参加验收单位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表G.0.1—2、3、4则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一、表名及表头的填写 1.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的名称(项目批准的工程名称)填写在

表名的前边,并将子单位或单位工程的名称划掉。 2.表头部分,按分部(子分部)表的表头要求填写。 二、验收内容之一是“分部工程”,对所含分部工程逐项检查。 首先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逐个分部(子分部)进行检查评定。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查合格后,由项目经理提交验收。经验收组成员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记录”栏。注明共验收几个分部,经验收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几个分部。审查验收的分部工程全部符合要求,由监理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写上“同意验收”的结论。 三、验收内容之二是“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这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格(表G.0,1—2),也是先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再提交监理单位验收。其全部内容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已经审查。通常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也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逐项检查和审查,一个分部工程只有一个子分部工程时,子分部工程就是分部工程,多个子分部工程时,可一个一个地检查和审查,也可按分部工程检查和审查。每个子分部、分部工程检查审查后,也不必再整理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只将其依次装订起来,前边的封面写上分部工程的名称,并将所含子分部工程的名称依次填写在下边就行了。然后将各子分部工程审查的资料逐项进行统计,填入验收记录栏内:通常共有多少项资料,经审查也都应符合要求。如果出现有核定的项目时,应查明情况,只要是协商验收的内容,填在验收结论栏内,通常严禁验收的事件,不会留在单位工程来处理,这项也

是先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符合要求后,在验收记录栏格内填写项数。在验收结论栏内,写上“同意验收”的意见。同时要在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的序号2栏内的验收结论栏内填“同意验收”: 四、验收内容之三是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这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洛(表G.0.1—3j这个项目包括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分部(子分部,进行了安全和功能检测的项目,要核查其检测报告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在单位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抽测项目,要核查其项目是否与设计内容—致,抽测的程序、方法是否符合有关定,抽测报告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这个项目也是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再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程序内容基本是一致的。按项目逐个进行核查验收。然后统计核查的项数和抽查的项数,填入验收记录栏,并分别统计符合要求的项数,也分别填入验收记录栏相应的空档内。通常两个项数是一致的,如果个别项目的抽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则可以进行返工处理达到符合要求。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 如果返工处理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五、验收内容之四是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检查的方法同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

查验收不同的是项目比较多,是一个综合性验收。实际是复查一下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后,到单位工程竣工的质量变化,成品保护以及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还没有形成部分的观感质量等。这个项目也是先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程序和内容基本是一致的。按核查的项目数及符合要求的项目数填写在验收记录栏内,如果没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主导意见,评价好、一般、差,则不论评价为好、一般、差的项目,都可作为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就要按不合格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六、验收内容之五是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验收内容逐项进行查对,并将表格中应填写的内容进行填写,自检评定符合要求后,在验收记录栏内填写各有关项数,交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综合验收是指在前五项内容均验收符合要求后进行的验收,即按表G.0.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进行验收。验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下,由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别核查验收有关项目,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现场观感质量检查。经各项目审查符合要求时,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意见。各栏均同意验收且经各参加检验方共同同意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

验收结论”,可填写为“通过验收”。 七、参加验收单位签名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同意验收时,其各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签字,以示对工程质量的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签字验收的年月日。

同时,由于工程体量的增大,工程复杂程度的增加,参与建设的专业公司不断增多,增加了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就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能形成验收质量指标,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既及时得到质量控制,又给承担施工单位做出评价.在子分部工程评价指标中,增加了资料核查和观感质量的验收,并将竣工质量的抽查检测工作,凡能在分部(子分部)中检测的尽量放在分部(子分部)检测。这是对该施工单位的总体评价。对其来讲,相当于竣工验收,实际是将竣工验收的一些内容提前了。 检验批的提出。原“验评标准”中只有分项工程,但一个分项工程分为几次的分批验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致使在叙述时,经常发生混淆,如一个6层砖混结构的主体分部工程有砌体分项、钢筋分项、混凝土分项、模扳分项等,但砌体分项,每层验收一次,计验收6次.每次都为砌体分项工程:在“验评标准”只好将前边的砌体分项工程称为分项工程名称,后边的6个验收批叫分项工程,在参照产品检验分批做法的基础上,这次修订时,将分项工程确定为分项工程,对分层验的明确为检验批,就是将一个分项工程分为几个检验批来验收,这样层次就分清了。 3.检验批只设2个质量指标,主控项目和—般项目,原“验评标准”的分项工程设有保证项日、基本顶日和允许偏差项目三个指标。其重要程度依次降低,由于允许偏差项目排在最后,就认为是最不重要的检验项目,执行中有的将其不重视,有的又将其作为合格、优良的重要依据。实际情况是允许偏差项目中,有重要的,也有次要的,

如柱、墙的垂直度,轴线位移,标高等,对丁程的结构质量有重大影响,应严格控制。再就是允许偏差实行70% 合格、90%优良,给工程质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漏洞,这样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检验批改为2个质量指标后,可将重要的允许偏差列入主控项目,必须达到规定指标:多数放在一般项目,给予控制,并列出极限指标,一般为1.5倍,且只能有20%的检查点超出,不能无限制超标。对一些次要的项目,可放入企业标准去控制,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4.增加了竣工项目的见证取样和检测资料核查及结构安全和功能质量的抽测项目。见证取样国家已有规定,其方法都为基础试验方法,只是规定了见证取样和送检。但对竣工抽测项日是新的开展,由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中进行核查和抽测,项目由各分部(子部分)工程提出,有的在分部(子分部)验收时就进行了检查和抽测,到单位(子单位)工程时就是核查了,个别项日也可到单位(子单位)工程时抽测。这些措施是增加工程质量验收的科技含量,提高验收的科学性,也是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必要验收手段,落实“完善手段”的要求。这些项目已在附表G.0.1—3验收表中列出。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也给予明确。 这些项目有了,但试验方法有的还不统一,有待今后进一步改进。 5.增加了施工过程工序的验收。以往对一些过程工序质量只进行一般查看,由于其不是工程的本身质量,不列入验收内容。这些项目在以往的验收中,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弱化。实际这些项目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但其影响都很重要,这次“质

量验收规范”都将其列为验收的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工程,应该按规定进行验收。其主要是:土方工程的有支护土方子分部所含各分项工程,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钢筋混凝土支撑等。作为基础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来验收。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模板工程,也作为分项工程来验收。电梯工程的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等项目也作为分项工程来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有重要作用,施工单位必须把这些项目的工程质量搞好。对这些项目的验收,也有利于分清质量责任。 6.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 落实了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有了很好的可追溯性。单位工程验收签字的单位和人员,与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规定一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其代表人是建设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设计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勘察单位的单位(项目)负责人。通常这些单位的公章和签字的负责人应该与承包合同的公章和签字人相一致。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签字人,有监理单位的应由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字验收,设计单位、地基基础还有勘察单位主体结构有设计的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应由项目经理来签字。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分别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质量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检查评定,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这样各个层次的施工质量负责人和质量验收负责人都比较明确,谁签字谁负责,便于层层追查,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到具体人员。

在验收过程中规定,必须是施工单位先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再交付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组织班组长等有关人员,按照施工依据的操作规程(企业标佳)进行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后签字,交监理工程师验收,分项工程由专项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然后交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对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达到要求各方签字,然后交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专业质量检查人员、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验收,地基基础还应请勘察单位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后,签字认可。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包括:所含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都必须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核查及抽测项目的抽测结果情况,以及观感质量验收。 7.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更加明确了。这是与GBJ300—88验评标准比较来讲的。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处理,多数是发生在检验批,也有可能发生在分项或分部(子分部)工程。对不符合要求的处理分为五种情况。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当不符合验收要求,须经检测鉴定时,经有资格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格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用讲座(验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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