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0日发(作者:)

南阳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南阳师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院属各有关单位:
《南阳师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 学分制 细则 通知
ﻬ
南阳师范学院
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配合我院学分制的实施,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以保障我校新教学计划的落实。
一、素质教育学分的管理与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科研处、实验中心、图书馆等单位人员组成。
2、各系应成立相应的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主任、主抓学生工作的书记、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负责素质教育学分的具体认定与核算.
二、素质教育学分分配
素质教育学分包括文理交叉课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和专项学分。其中文理交叉课和艺术类课程规定为8—12学分,专项学分为8学分。凡修不够16学分者,毕业生资格审查中视为不合格。
三、素质教育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一)文理交叉课程与公共艺术类课程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1、学生所修文理交叉课和公共艺术类课程可由院系确定,亦可由学生自己选择。各系拟修的文理交叉课和公共艺术类课程必须向教务处报送开课计划。教务处确认后进行安排并组织实施。
2、文理交叉课与公共艺术类课程的成绩以考试方式予以评定。主考单位将学生成绩一式两份,分别送至教务处与学生所在系。学生所在系根据学生成绩登录学分。
(二)专项学分的认定与核算
1、需申请专项学分的学生应于每学期期终考试前一周内填写《专项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连同有关材料报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审定。学生的《专项学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系存档。
2、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逐项核定学生材料后,确定学生所获专项学分,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见附件2)。由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签字(一式两份),一份随期末考试成绩一并送教务处备案。
3、各系要以一定的工作方式保证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和学分认定工
作的公平与公正。教务处也将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和监督,发现弄虚做假骗取学分者,按一门主修课程舞弊论处。
(三)院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素质教育学分认定、核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有最终裁决权.
三、素质教育课与专项学分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文理交叉课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文理交叉课的内容与学时、学分分配如下:
性质 类别 课程编号
公
共
文
限
制
性
选
修
课
公
共
理
科
类
史
类
课程名称
大学语文
写作
现代汉语
古代汉语
中国文化概论
西方文化史
中国通史专题
高等数学
环境科学概论
生命科学概论
概率统计
信息科学概论
科技发展史
化学与社会
自然科学概论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此类课程为限制性选修课,各系根据专业需要于期末将下学期需选修的课程计划提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安排。
2、学生修学的文理交叉课,可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所下达的公共选修课计划的修订予以调整.各教学单位可结合专业自行安排相关课程,以保证学生修满学分。
3、所有学生最低选修6学分的文理交叉课,毕业前此类课程不足6
学分者,按不合格处理。
(二)公共艺术类课程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艺术类课程的内容与学时、学分分配如下:
性质 类别 课程编号
任
意
性
选
修
课
公
共
艺
术
类
课程名称
基础乐理与视唱
声乐
舞蹈与形体
中外名曲欣赏
书法与鉴赏
周学时
2
2
2
2
2
总学时
36
36
36
36
36
36
36
学分
2
2
2
2
2
2
2
实用美术设计基础 2
中外美术名作欣赏 2
1、此类课程为任意性选修课,各系可根据专业要求做具体规定,各系应于期末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选修课安排组织本系学生选修.
2、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一门以上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所获学分不少于2学分.
(三)专项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年内至少修够8学分,且部分学分为必修学分,不能由其它学分代替.
1、读书,读书以读书笔记的形式取得学分。
(1)学生读完推荐书目中的6本书,且每本均有1500字左右的笔记算l学分。
(2)学生所读书目必须是学校推荐书目。
2、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
(1)学生所做的学年论文(或课程设计)须经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委托的学年论文所属或相近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2)学年论文的字数由各系视具体情况自定,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
(3)凡属系正常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设计暂不记入专项学分.
(4)文科学生至少修一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听讲座
(1)学生参加6次讲座活动,每次记有较为详细的笔记,可获l学分。
(2)学生所听非专业性讲座不得少于3次。笔记要求有听讲座的时间、地点及讲座题目、内容等。
(3)笔记必须提交原件,复印、补写均不算学分.
4、社会实践活动
(1)每参加2次社会实践活动并有2篇主题报告可记为1学分。个人被校团委或团省委评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且有主题报告者,分别获得1学分、2学分。集体被团省委评为优秀社会实践队且有主题报告者可每人记1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5、发表文章
(1)在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2学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每篇l学分,文学类文章每5篇1学分。
(2)发表文章的所获得的学分必须要以原件为依据.
6、普通话
(1)从入学开始,学生即可申请参加普通话达标测试,普通话达到省级普通话测试合格标准,记l学分。
(2)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此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校语委所下通知或省语委下发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为依据。
7、计算机
(1)通过国家一、二级考试或河南省大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一、
二级,可记1-2学分.
(2)文科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至少1学分,理科学生毕业前必须修完2学分,且不能用其它专项学分代替,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3)此学分以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为依据.
8、英语
(1)非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六级考试可获1-2学分,英语专业通过国家四、八级考试可获1-2学分.
(2)此项内容也可依据学院制定的达标标准计算学分,学生毕业前至少获1学分,完不成者缓发毕业证书,直到达标。
9、竞赛
1) 获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获得2学分、1学分、0。5学分。
获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获3学分、2学分、1学分;
获国家级比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得6学分、4学分、3学分。
10、创新与发明创造ﻭ (1) 学生的发明创造获得有关技术部门认定或获得国家专利,其等级与学分认定参考学生竟赛所获学分标准认定.
(2) 学生的创新与发明创造必须要有相关部门的认定证书并加有公章。
(3) 学校鼓励学生创新。对因创新与发明创造而多获学分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鼓励.
11、综合实验技能
各系依据专业特点制定考核标准,并将各专业考核标准报教务处备案。考核工作由各系组织实施,达标学生可获1学分,此学分为理科学生
必修学分。
12、素质教育学籍卡于学生毕业时由教务处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毕业档案。
四、本细则自2002级学生开始实施。
附:1、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申请表
2、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
3、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籍卡
ﻬ附件1: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申请表
时间: 年 月
日
学 号
系 别
姓名
性别
专 业
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鉴定意见
入学年分
备注
序申请项目 证书或其它凭据
号
1
2
3
4
合计学分
系素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系(盖章)
ﻬ附件2: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
系(加章): 时间:
年 月 日
学 号
姓 名
内 容
学 分
系素质教育小组组长签字:
教务处印制
附件3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籍卡
学号
文理交叉课
课程名称
学分小计
姓名 性别
艺术类课程
专业
专项学分
入学年份
成绩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小计
成绩
学分
项目
学分小计
内容
学分
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教务处实践考试科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