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0日发(作者:)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一本书本怎样做读书笔记
划出好词好句摘抄下来嘛
也可以写写读后感啊
有读过《法律帝国》《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的么
1。
《法律帝国》,建议先不要读,否则你会很痛苦。
如果真感兴趣,可以先从刘星的《法律是什么》中相关部分和台湾林立的《德沃金与法学方 -》读起。
《法律帝国》比较晦涩—可能是翻译的原因。
至于德沃金本人,大概可以划到新自然法学派里去。
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完整的体系,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法官不能造法,而要从法律中去发现“法律原则”,用这些原则去解决案件。
当然其中还涉及了一系列发现原则的方法与来自各方的质疑,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我的博客[qq:13],上面有一篇《德沃金与法学方 -》读书笔记,就是粗浅的说了说了说德沃金的法学思想。
至于西方法学流派,多了去了,重要的我认为有三个:自然法的、实证分析的、现实主义的,自然法认为道德在法律之上规制着法,恶法不是法,而分析实证派力图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法律,《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算是一部分析实证派的著作,这派代表有奥斯丁、边沁、哈特等。
现实主义将法律看成达到某种目的工具,霍姆斯、卡多佐包括波斯纳都是这一派的代表。
建议读一下苏力翻译的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性质》。
不过备考阶段,这些书大可以不看,记住法理学部分列举的那些人名和代表作足够了,一切考上再说。
[qq:13]查看原帖>>
法学研究生三年应该如何度过
过来人给个建议吧。
感激不尽。
一个学长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法十年
自1998年入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习法已整整十载。
从还充满好奇的“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
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
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
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
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
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
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
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
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
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
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
一、一年来的收获
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
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
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
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
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
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
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
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
间关注的中心点。
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
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
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
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
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
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
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
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
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
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
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
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
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
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
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
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
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
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
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
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
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
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
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
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
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
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
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
何谓好书呢
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
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
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
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
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 -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
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
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
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
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
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
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
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 -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
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
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
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
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
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
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
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
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
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
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
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
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
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
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
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
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
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
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
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
一是微观思维。
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
二是宏观思维。
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
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
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
求《论犯罪与刑罚》的读书笔记
刑罚价值是刑罚基础理论中的一个重大基本问题。
刑罚价值观念贯穿于制刑、量刑和行刑之整个刑罚制度运作的始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外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对刑罚价值问题进行了研究。
我国刑法学界也有一些学者从一定的角度对刑罚价值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对刑罚价值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协调各种刑罚价值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一种适合我国刑事法治建 设要求的刑罚价值理念,有利于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外国刑法中的刑罚价值理论考察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刑罚价值观
刑事古典学派的刑罚理论是在否定封建刑罚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要是为近代刑罚寻求合理性的根据。
在刑事古典学派中,存在功利主义与报应主义之争。
尽管二者在整体价值取向上一致,但在具体的理论观点上也存在一定的分歧,在刑罚价值观念也是如此。
总体来讲,刑事古典学派在刑罚价值问题的观点大致可以概括为功利主义与报应主义两种类型。
1.功利主义的刑罚价值观
功利主义的刑罚价值观认为,刑罚的价值在于其满足国家追求一定功利效果的积极意义,这种功利效果就是犯罪预防。
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贝卡里亚、边沁是功利主义刑罚价值理论的代表人物。
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Grotius)认为,运用刑罚时要注意对罪犯、受害者和普通人的效用问题。
他认为,惩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恢复原状而是为了作用于将来,明确提出,惩罚的第一目的是改造。
他指出:“惩罚的目的就是使一个罪犯变成一个好人。
(注:参见:《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58页。
此外,为了预防犯罪,消除重新犯罪的条件,格老秀斯主张执行刑罚应当采取公开的方式,通过对犯罪人以及一般人公开执行的威吓手段,来达到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目的。
(注:转引自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8页。
可见,格老秀斯认为刑罚的价值就在于其满足国家预防犯罪(包括特别预防和一般预防)需要的积极属性。
英国学者霍布斯(Hobbes)对刑罚进行了定义:“刑罚就是国家的统治者,根据人们对法律的禁与令的为与不为,因而违犯国法的人,所施加的痛苦,使他人知犯国法必受惩戒而守法。
(注:[英]霍布斯著:《利维坦》,黎思复等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99—200页。
可见,霍布斯强调刑罚预防犯罪的功利性价值,即认为刑罚的价值是“畏之以威”,使犯罪行为人和他人知道犯罪要受到惩罚,从而能守法。
英国学者洛克(Locke)强调刑罚的警戒作用和教育改造罪犯或不轨者的作用,主张为了达到预防犯罪之功利性目的,认为国家只有在必要限度内才能正当地行使刑罚权。
洛克指出:“处罚每一种犯罪的程度和轻重,以是否足以使罪犯觉得不值得犯罪,使他知道悔悟,并且警戒别人不犯同样的罪行而定。
(注:[英]洛克著:《 -论》(下篇),叶启芳等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5页。
可见,洛克不仅指出了刑罚预防犯罪的功利性价值,而且进一步
提出了以罪刑相称原则作为实现刑罚价值的具体指导标准。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Beccaria)也强调刑罚预防犯罪之功利性价值。
他指出:“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
(注:[意]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页。
“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注:[意]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2页。
可见,贝卡里亚在刑罚价值问题上持双重预防价值说。
在刑罚的双重预防目的中,贝卡里亚更强调一般预防的价值。
贝卡里亚还在《论犯罪与刑罚》的最后一段文字中,对如何更好地实现刑罚预防犯罪之功利性价值进行了论述:“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注:[意]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页。
具体来说,贝卡里亚认为刑罚的法定性、刑事立法的公开性、刑罚的及时性、刑罚的不可避免性及刑罚与犯罪相适应是实现刑罚功利性价值的条件。
英国法学家边沁(Bentham)是功利主义刑罚价值观的代表人物。
其认为刑罚的价值在于预防犯罪之功利作用。
他指出:刑罚方法(惩罚)同样是有用的,尽管犯罪已被制止,被害人也得到补偿,但仍然需要防止出于同一罪犯或者其他罪犯的类似犯罪。
有两种途径达到这一目的,一种是制止犯罪意图,另一种是消除行为能力。
消除其再犯意图称作改造;消除其行为能力称作剥夺能力。
无论是根据其犯罪意图进行改造还是根据其性质剥夺行为能力,施行的这种方法令人生畏地被称作惩罚。
惩罚的首要目的是防止发生类似的犯罪。
过去发生的毕竟只有一个行为,而未来则不可限量。
已经实施的犯罪仅涉及某一个人,类似的犯罪将可能影响整个社会。
在许多案件中,虽然不可能矫正已经实施的 罪恶,但有可能消除其再犯的意图。
(注:参见[英]吉米·边沁著:《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李贵方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27页。
2.报应主义的刑罚价值观
报应主义的刑罚价值观认为,刑罚的价值在于其能满足社会主体实现正义需要的积极意义,这种实现正义的需要就是“恶有恶报”。
康德、黑格尔是报应主义刑罚价值理论的代表人物。
德国思想家康德(Kant)主张报应刑论。
康德认为,人在任何时候都只应当作目的,而不能主要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
基于此,他认为刑罚只能是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进行报复的方法,此外不能有任何其他的目的要求。
具体而言,对犯罪者进行惩罚只能是因为他的自由意志行为给他人的自由或社会利益造成了侵害,这种侵害违背了正义要求,对他进行惩罚也就是恢复被损害的正义,此外别无其他重要的目的。
在刑罚尺度问题上,康德持等量报应论。
康德认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在犯罪的惩罚上理应受到同样的公平的对待,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刑罚的惩罚体现正义的要求。
这种公平就意味着罪与刑的同等,即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决定应处的刑罚。
康德非常强调根据刑罚与犯罪对等,即根据犯罪情况决定惩罚的方式和强度,他指出:“任何一个人对别人所作的恶行,可以看作他对自己作恶。
因此,也可以这样说:‘如果你诽谤别人,你就是诽谤了自己;如果你偷了别人的东西,你就是偷了你自己的东西;如果你打了别人,你就是打了你自己;如果你杀了别人,你就杀了你自己。
这就是报复的权利。
(注:参见《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25页。
康德认为等量报应应当成为支配法庭裁判的唯一原则,只有根据这一尺度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对犯罪作出符合纯粹的严格的公正的判决。
由于康德对刑罚(报复)与犯罪(侵害)的平等的理解着重于两者在侵害方式特别是危害结果上的对等,因而其报复刑理论的特点是强调刑罚报复与犯罪侵害的“等量”,故称之为“等量报复论”。
德国学者黑格尔(Hegel)认为,刑罚是一种正义的惩罚。
这种正义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惩罚体现的是犯罪者本人的法,即他知道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不法的性质,必然会遭到法律的否定,他仍然执意实施这样的行为,这就表明他的自由意志是在寻求这样的惩罚,惩罚体现了对犯罪者自由意志的尊重。
二是因为犯罪的本质是对法的侵害,因而是不法的、无价值的。
有关法律的名著有哪些
给你介绍几部法学名著:法学名著不计其数,这里给你介绍国内外著名的法学书籍:1、罗尔斯的《正义论》2、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3、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哲学于法律方法》4、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5、梁志平的《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6、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 -》7、台湾王泽鉴的《民法概要》8、王利民的《民法总则研究》9、陈知兴良的《规范刑法学第二版》10、迈克尔·D贝勒斯的《法律道的原则》11、卢梭的《社会契约论》12、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13、哈特的《法律的概念》14、哈纳克的《法律立法与自义》15、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16、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17、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英美法原理》18、罗杰·科特威尔的《法律社会学导论》19、亨利·莱维·布律尔的《法律社会学》20、康德的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推荐几本法律基础用书(法律入门教材也可)
1、《法的门前》—北京大学 -教授推荐
作 者:彼得•德恩里科 邓子滨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06-26
简介:《法的门前》是美国法律经典著作《法律之门》的精编本,是由《法律之门》的编著者之一彼得·德恩里科教授与《法律之门》的译者邓子滨教授针对中国读者重新编撰而成。
《法律之门》(Before the Law)是美国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理学教科书,也可以看作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英文原版多次修订再版,广受推崇。
2、《走不出的风景》—清华大学冯象教授推荐
作 者:苏力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4-20
简介:《走不出的风景—大学里的致辞,以及修辞》是作者苏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10年任期内各种致辞的汇集,主要是迎新和毕业致辞。
因为苏力的致辞一洗官腔套话,贴近年轻学生的心灵与生活,这些致辞在当时就引起了校园轰动,并逐渐成为每年6月(毕业)和9月(迎新),学生以及毕业生们翘首期待的一道风景。
并且从苏力开始,引发了一系列大学院校长们的清新致辞风气。
在书中,苏力还专门写文章讨论了大学致辞与政治修辞,表示他表里如一的致辞理念,对于教育界的同仁也有很大参考价值。
3、《批评官员的尺度—《 -》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清华大学刘瑜教授推荐
作 者:安东尼•刘易斯 著;何帆 译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8-01
简介:1960年,因为一则批评性广告,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将《 -》告上法庭,并申请巨额赔偿。
两审失利后,几乎被各地 -官员相继提起的索赔逼至绝境的《 -》,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 -。
九位 -官在“《 -》诉沙利文案”中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公民批评官员的自由。
《 -》资深记者、两度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以翔实史料、生动笔触,系统回顾了这起新闻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案件,并循此为线,串接起美国人民争取言论自由的司法抗争历史,完美展现了霍姆斯、布兰代斯、汉德、沃伦、布伦南、布莱克、韦克斯勒等伟 -官和律师的形象。
4、《政法笔记(增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刘星教授推荐
作 者:冯象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01-30
简介:《政法笔记》是冯象先生在《读书》开的专栏文字,以英美中古文学博士的笔意,言说国内法治领域的大小故事,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方方面面,就文章而言,都称得上汉语法学随笔写作的巅峰之作。
这些随笔也彻底改变了我们传统的"普法观念",通过学者言说本身去影响一种现实的语境,以期普法之目地。
5、《法学思维小学堂—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推荐
作 者:英格博格•普珀(Ingeborg Puppe)著 蔡圣伟 译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8-25
简介:法律人的技艺就是论证。
法学方 -的学习之于法律人的重要性,可用一句话说明:与其一直
要鱼吃,不如自己学钓鱼。
学会思维说理的方法,才能独立得出自己的法学论证;在面对从未思考过的法律问题时,才不至于完全没有头绪。
本书作者在德国刑法学界享有盛名,这本小书,可说是她集自己数十年的教学写作经验,为法学初学者撰写的一本思维导引手册。
本书内容不同于传统方 -教科书的叙述方式,而是重在各种方法的实际操演。
相信您加入这个方 -密集班之后,可在短时间内了解各种不同方法的运用,并有心领神会的喜悦。
6、《寻找法律的印迹2:从独角神兽到六法全书》—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推荐
作 者:余定宇 著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01-01
简介:本书是一本“游记版”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纲》。
继本书的姊妹篇《寻找法律的印迹—从古埃及到美利坚》的“环球法旅”之后,作者三年前又再次孤身上路,去展开了另一场波澜壮阔的“中国法律之旅”—从黄河两岸的黄土高原,到长城内外的万里戈壁,从“铁马秋风”的塞北,到“杏花春雨”的江南,作者一步一个脚印地寻找着5000年来中国法律的遥远故事,聆听着中华文明一路走来的依稀足音。
翻开这一部文笔生动而思想深沉的法学游记,你可以看到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一幕幕悠长的《月光》和《悲怆》,读出了中国文明进化史上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命运》与《英雄》…而读完本书之后,对“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特色”,和“今日中国立法改革和司法改革的道路方向”等现实问题,读者或许可以产生出许多更明晰或更深刻的感悟。
7、《论犯罪与刑罚》—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推荐
作 者:〔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 黄风译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10-01
简介:该书原著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被誉为刑法领域里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
本书自1993年第一次由黄风教授翻译成中文出版以来,已经成为中国刑法学研究和学习者的必读书目,当时翻译依据的是原著的法文版(也称42章版,由法国学者对原著重新编排章节而成)。
本次再版依据的是贝卡里亚原著的47章版,力图完整再现贝卡里亚的著作原貌,同时增加了黄风教授撰写的导读:贝卡里亚及其刑法思想,方便读者更为清晰地了解贝卡里亚的刑法学思想。
8、《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上海政法学院田涛教授推荐
作 者:陈夏红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1-07
简介:近世以来,西风东渐,冲突碰撞,法治徘徊,中国是个茶几,上面摆满杯具,每个法律人的精神家园都在政治博弈的角斗中飘摇。
本书试图拂去遮蔽历史真相的尘埃,以史学之眼光、文学之笔法、法学之思维,研究、访谈、阅读等多般器械轮番上阵,在政法舞台上钩沉往事,呈现一部可思可叹的政法史。
9、《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陈有西律师推荐
作 者:龚祥瑞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06-07
简介:本书是一代宪法学名师龚祥瑞先生生前亲笔所写的自传,因各种原因尘封达15年之久。
龚祥瑞先生出生于辛亥革命之年,早年考入清华大学,又公派至英国学习宪法、行政法,师从著名政治学家拉斯基和宪法学 -詹宁斯等人,归国后受聘于西南联合大学。
解放后长期在北京大学任教,文革中被发往江西鲤鱼洲劳改农场
教育改造。
上世纪80年代重新担任教职,任教外国宪法和比较宪法,并招授研究生。
其后数十年,其 -如姜明安、王绍光等都成为政界、学界享誉国内外的杰出人物。
本书完整记载了龚祥瑞先生波澜壮阔的一生和20世纪法、政学界的风云变幻。
10、《黑暗之旅:西方法律前史》—清华大学江山教授推荐
作 者:王立杰著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01-01
简介:这既不是一本严格意义的法学著作,也非关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史学。
这是一场探索之旅,探索在人类光明、理性的法律丰碑树立之前,世界又循着怎样的秩序。
在那片人迹罕至的黑暗之中,有眼如同盲目,我们只有凭借神话、史诗和典籍的微弱光亮,再乘上诗人灵性的翅膀缓缓飞翔。
这旅程尽管有些迷茫,也不提供结果和答案,但绝不缺少阅读的愉悦、智识的灵光和游历的诸般感受。
阿波罗真的是“太阳”神吗
正义女神为何要蒙上双眼
没有身体的亡灵为何却要在地狱中遍受肉刑的惩罚
傅雷家书 读书笔记
主要内容:
《傅雷家书》是一部很特殊的书。
它是傅雷思想的折光,甚至可以说是傅雷毕生最重要的著作,因为《傅雷家书》是给他与儿子之间的书信,体现了作为爸爸的他对儿子苦心孤诣。
《傅雷家书》百分之百地体现了书中无处不体现了浓浓的父爱,或许每个父亲对他的孩子都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其进
行音乐、美术、哲学、历史、文学乃至健康等等全方位教育的,纵使以如此傅雷的思想。
是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
好词好句:
一〉真的,巴尔扎克说得好: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
〈二〉在公共团体中,赶任务而妨碍学习是免不了的。
这一点我早预料到。
一切只有你自己用坚定的意志和立场向领导婉转而有力的去争取。
〈三〉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
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
〈四〉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
〈五〉得失成败尽量置之度外,只求竭尽所能,无愧于心。
〈六〉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
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一潭死水;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解脱。
〈七〉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
〈八〉一个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正视错误。
用理智分析彻底感悟;终不至于被回忆侵蚀。
〈九〉最折磨人的不是脑力劳动,也不是体力劳动。
而是操心(worry)。
〈十〉…多思考人生问题,宇宙问题。
把个人看的渺小一些。
那么自然会减少患得患失之心。
结果身心反而会舒泰,工作反而会顺利。
〈十一〉人寿有限。
精力也有限,要从长远着眼,马拉松才会跑得好。
〈十二〉中国哲学的思想,佛教的思想,都是要人能控制感情,而不是让感情控制。
〈十三〉假如你能掀动听众的感情,使他们如醉如痴,哭笑无常。
而你自己屹如泰山,像调度千军万马一样的大将军一样不动声色。
那才是你最大的成功,才是到了艺术与人生最高的境界。
〈十四〉一个人没有灵性,光谈理论,其不成为现代学究、当世腐儒、八股专家也鲜矣
为学最重要的是“通”,“通”才能不拘泥、不迂腐、不酸、不八股;“通”才能培养气节、胸襟、目光。
“通”才能成为“大”,不大不博,便有坐井观天的危险。
〈十五〉艺术家与行政工作,总是不两立的
〈十六〉世界上最纯洁的欢乐,莫过于欣赏艺术…
〈十七〉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你也不会落伍。
永远能够与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接相契相抱
〈十八〉有矛盾正是生机蓬勃的象征。
〈十九〉惟有肉体禁止,精神的活动才最圆满: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
〈二十〉只要是先进经验,苏联的要学,别的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也要学。
(50年代怀有如此“反动”的思想,想当不易)
〈二十一〉我们一辈子的追求,有史以来有多少世代的人追求的无非是完美。
但完美永远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理想、幻想永无止境。
所谓完美像水中花、镜中月,始终可望不可及。
〈二十二〉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上讲演或是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地点点滴滴的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人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施肥、垦殖。
〈二十三〉一个人要做一件事,事前必须考虑周详。
尤其是改弦易辙,丢开老路的时候。
一定要把自己的理智做一个天平。
把老路和新路放在两盘里精密的称过。
〈二十四〉孩子,可怕的敌人不一定是面目狰狞的,和颜悦色、一腔热血的友情,有时也会耽误你许许多多宝贵的光阴。
〈二十五〉现在我深信这是一个魔障。
凡是一天到晚闹技巧的,就是艺术工匠而不是艺术家。
艺术是目的,技巧是手段。
老是注意手段的人,必然会忘了目的。
〈二十六〉生性并不“薄情”的人,在行动上做得跟“薄情”一样,是最冤枉的、犯不着的。
正如一个并不调皮的人耍调皮而结果反而吃亏,一个道理。
〈二十七〉汉魏人的胸怀更近原始,味道浓,苍茫一片,千载之下,犹令人缅怀不已。
〈二十八〉艺术特别需要苦思冥想,老在人堆里。
会缺少反省的机会;思想、感觉、感情、也不能好好的整理、归纳。
〈二十九〉而且究竟像太白那样的天纵之才不多,共鸣的人也少。
所谓曲高和寡也
同时,积雪的高峰也会令人有“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之感,平常人也不敢随便瞻仰。
〈三十〉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一下不是可耻的事。
读后感: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 -、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
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
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
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
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
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
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
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
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谁能提供一个 学法律的本科生的必读书目
法学本科生必读书目推荐
A:引介性书目(导入法律之门,调动学习兴趣,培养法学素养的法学书目推介)
外国部分:
1、[美]约翰·麦·赞恩:《法律的故事》,刘昕、胡凝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3、[美]博西格诺等著,邓子滨译:《法律之门》,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部分:
4、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
B:基础性书目(掌握法学范畴,通晓法史演进,探究法的价值的法学书目推介)
外国部分:
6、[英]哈特著:《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7、[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8、[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9、[法]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
10、[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中国部分:
11、谢晖:《法学范畴的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C:拓展性书目(明晰分权学说,把握法治理论,关注当下问题的法学书目推介)
外国部分:
1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13、[美]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版。
14、[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中国部分:
15、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6、谢晖:《法治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2005年版。
D:部门法经典书目推介:
17、[意]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
18、周枬:《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E:法典推介
19、《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20、《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版。
读书笔记100字 10篇
1今天。
我读了一篇小短文,名字叫做《滴水穿石》,读了这篇小短文我感触很多。
短文主要讲了一个大石头对在一滴一滴滴下的水珠说大话,说自己坚硬无比,什么都不如它,更不能在它身上找出一丝被击的痕迹。
水滴说:“别太得意了,石头大哥。
你也有缺点啊…”然后石头当然不服气,就跟水滴打了赌,看看水滴能不能把它砸出一个窟窿。
后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水地滴果然在石头身上打了一个洞。
这篇短文告诉我们,只有不断的努力,才能真正的见世面。
骄傲自大是不可取的…
2鹿和狼的故事
这篇课文主要以凯巴伯森林来告诫人们—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
如果我们破坏了,就会和文中的那个故事一样,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表面上写的是一则小故事,实际上是在号召人们要共同保护地球,保护地球上的动物。
这篇课文让我们知道: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断事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3波丽安娜
一个快乐的小女孩波丽安娜,她母亲早逝不久,父亲也去世了,
她只好投奔有庞大遗产的姨妈—波丽小姐。
波丽安娜每次不高兴的时候就想到快乐的事情,所以就快乐了,这是因为她爸爸教她的快乐游戏。
她用这帮助了自卑的斯诺太太,帮助了善良的吉米,帮助了神秘的约翰.彭德莱顿,帮助了一只流浪猫和一只流浪狗…而可怜的波丽安娜却在11月的时候失去了双脚…人们都想让她快乐。
她被送往一个医术高超的人那里…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应该快乐,不能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苦恼,就像书中的波丽安娜说的那样,对任何事情都要开心和乐观。
4今天我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这个故事讲了:“童年的叶文铃喜欢读书,他如饥似渴的读,终于在初中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说。
他读书痴迷到高尔基的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读了这篇课文,我要学习她的勤学苦练。
争取以后也象她这么棒,这么勤学苦练。
5读完《再塑生命》,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是它使我第一次认识 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是它让我真正理解了生命的真谛与它潜在力 量,更是它叫我懂得了只有爱存在了,世界才能存在。
海伦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她以自己的坚强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6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济南的冬天》。
我觉得在作家的笔下,那么美,那么生动,仿佛是一张小水墨画。
最妙的是下点儿小雪呀。
越发青黑的矮松,全白的山尖,穿着花衣的山坡,微黄的阳光,使济南的冬天越发秀气。
济南的水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儿热气。
澄清的河水往上看,自上而下全是清亮亮、蓝汪汪的,像块空灵的蓝水晶。
济南的冬天真美啊!7有句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将才》这本书,其实就是写给那些想当将军的士兵的。
整篇书来说,基本是基于心态的养成,思维逻辑的培养,学习的方法,基本的职场进取智慧来展开来说的。
在职场“阴谋”书充斥的今天,这本书无疑是个“阳谋”。
是太阳底下的真经,那到哪里都可以用。
只是可惜,很多了.
8长恨歌有感
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皇妃,注定他们这种爱情是悲剧,如果他们是一对平常人,也许会让人感动于他们的爱情,但错就错在你小李哥是当今圣上,不爱江山爱美人,这不是你的错,错你爸妈选了你当皇帝,皇帝肩上的重任太重了,你可以有爱情,但爱情在皇帝的身上应该体现的是一种附属,江山社稷才是你的重点,放错重点。
所以,后果成这样啦!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哥也就一艺术家,杨家妹妹也就一傍大款的。
9
《红旗谱》是本既精彩又优秀的革命故事书。
这本书说的是朱老巩保护古钟,不让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的故事。
因为古钟对整个村非常重要,它关系整个村的村存亡,冯兰池就想罢占整个村。
通过朱老巩的英勇坚持古钟没被冯兰池损坏。
这个故事说明做任何事只要坚持不屑,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完成。
10延安精神
延安的魅力在于有马列主义真理。
在延安的土窑里,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运筹帷幄,指挥了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打败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
在这里,毛主席挥毫写下了《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指引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辉煌篇章;在这里,很多同志以膝盖当桌子,在昏暗的油灯下孜孜不倦地学习革命理论,自觉接受真
理的熏陶。
革命前辈就是遵循马列主义,同心同德地艰苦奋斗,才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迎来了民族解放的曙光。
老一辈革命先驱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这部伟大的精神史诗,今天的美好生活,当倍加珍惜!请采纳~
请问有些什么比较好的民法适合研究生读
建议参考王利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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