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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电能节能指标

发布时间:2023-12-29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3年12月29日发(作者:)

东莞市电能节能指标

东莞市电能节能指标

(一)各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节能节电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节能节电工作。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二)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要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统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购入、能源加工转换与消费、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能耗、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预测能源消费等。

(三)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1.贯彻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国家节能标准,配备符合法律、标准、技术规范和生产管理需要的能源计量器具,对在用能源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对计量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根据需要进行升级换代。

2.依据《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2003)、《广东省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规范》和《广东省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规范》等技术规范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能源计量管理方法和测试技术,提高能

源计量检测能力和能源数据的分析利用水平。

3.建立重点耗能设备和工序档案,并编制能源计量管理网络图。

4.加强对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建立计量数据采集和分析的制度和方法,建立计量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

(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能单位要安排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节电技术改造,执行国家的各项节能节电标准和有关部门公布的单位产品或者单位产值能耗限额。超过单位产品或者单位产值能耗限额的用能单位,必须把降低能耗列为技术改造的重点。

(五)开展企业能源平衡测试,摸清企业节能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科学制定能耗指标和节能工作计划。

(六)各用能单位要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格计量,严格考核。办公设备停用1小时以上,应关闭设备电源。下班必须关闭办公室设备电源总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低于摄氏26度。

第十二条推动节能节电技术进步

(一)推动院企合作。根据企业开展节能节电工作的技术难题,结合国内外大专院校的科研技术优势,共同研究开发,促进节能节电技术进步。

(二)成立节能中心。充分发挥节能中心的作用,做好节能节电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节能节电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节能节电

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帮助相关企业进行节能节电技术改造,推动我市节能节电工作开展。

第十三条加强节能节电技术改造

(一)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积极采用计算机控制、遥感、遥测、电机调速、集中供热供冷、热电冷三联供、节能照明、能源梯级利用等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和专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三)各企业要加强对燃煤工业锅炉的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动力配煤技术、水煤浆技术、洁净煤技术、煤炭气化技术等,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的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四)在全市公交车辆和出租车推广使用省油装置,推广使用LNG,节约用油。

(五)电网经营企业要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线损和配电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功损耗,提高电能利用率。

(六)改善电能质量,引导企业采用无功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技术和产品,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七)推广无功就地补偿、无功自动补偿、无功动态补偿技术,就地补偿和集中补偿合理配置,加强线路改造,降低企业内部无功环流和内部线损。

(八)推广使用空调系统冰蓄冷技术,减少用电量,转移部分高峰负荷至电网低谷时段消耗。

(九)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或废弃物,变废为宝。

第十四条加强节能节电宣传

(一)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在《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东莞电台上开设专栏或组织专题报道,在东莞经贸局网站上公布有关节能节电工作信息,重点宣传《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东莞市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宣传推广节能节电新技术,宣传节能节电先进单位的典型事迹,提高全社会节能节电意识。

(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各主要街道,大型厂区、工业区等醒目的地方张贴节能节电宣传册、宣传画,举办节能节电讲座、技术交流推广会等,宣传节能节电知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学生和有关群众团体全面深入地开展节能节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开展节能节电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管理

(一)实施项目能效评价制度。对重点耗能的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严格审查,对达不到最低能效标准的项目,不得建设,不予验收和备案。

(二)对用能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重点行业的节能监测。对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勒令限期整改,逾期不通过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三)加强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优化城市、企业用电方案,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改进发电调度规则,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

(四)统计部门要做好我市的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定期公布我市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水平。

(五)加强节能标志产品认定。根据《广东省节能标志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节能标志产品申报,对获得广东省节能标志产品认定的企业予以奖励。

东莞市电能节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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