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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辡”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发布时间:2023-12-22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3年12月22日发(作者:)

甲骨文“辡”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甲骨文“辩”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陈【摘健 要】甲骨文中部分今释“兢”之字,应释为“辩”,金文中有类似字形者,也要随之改释。卜辞中, “辩”可用作人名或“联合祭祀”的意思,其“联合”的语义又偏重于祭祀等级和规格的差别对待,形 成义素的对立统一,演化成后代的“辩”、“辨”等字。从语音和用法上看,“辩”与“比”、“并”、“麸”、 “蓝”等可构成一组同源字。 【关键词】辩;兢;丽;合祭 【作者简介】陈健,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古文字学。(上海 200241) 甲骨文有一组字,过去的考释意见颇纠结,分别举字形如下: A:似两人并行之貌,人头顶部呈倒三角形作为头饰。顶部或有一横画作为饰笔。 精(《合集》1487,宾三类) (《合集》31763,何二类) B:与A形相比,下部侧面人形依旧。上部简省为横画,或顶部另加一横画作为饰笔。 (《屯南》3629,历二类) (《合集》27938,无名类) C:上部与A形同,呈倒三角头饰,下部“人”形变作“大”形。 (《合集》106正,师宾间类) 撼(《合集》106反,师宾间类) 对A、B、c三种字形的认识历来有分歧,实无定论,这可以通过甲骨工具书的收录情况窥见 一斑。 将A释作“兢” ,是学术界较普遍认可的意见。较早如孙海波先生《甲骨文编》“兢”字头下 仅列A形。②后来,《殷墟甲骨刻辞类纂》③、《甲骨文字诂林》④、《甲骨文字典》⑤和《甲骨文校释总集》 等,均将A和C同释作“兢”。李宗妮先生《甲骨文字编》把A、B、C都归人“兢”字头下。 刘 钊先生等编著的《新甲骨文编》初版也将A、B、c都收在“兢”下⑦,而增订本把B改归人“丽” 字头④,这可能是采纳了白于蓝先生的意见⑨。 王蕴智先生曾对A、C两形有过深入研究,说解它们的源流关系与同源诸字,虽结论与我们有 所不同,但部分意见颇值得重视。(19)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出土古文献语料库建设研究”(项目号:10&ZD1l8)成果。 ① 辞又有释“竞(竟)”的字,为避免混淆,本文用繁体字指称,以示区别。 ②孙海波:《甲骨文编》,中华书局1965年版。 ③姚孝遂:《段墟甲骨刻辞类纂》,中华书局1989年版。 ④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版。 ⑤⑥⑦⑧⑨⑩1 0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 李宗馄:《甲骨文字编》,中华书局2012年版。 刘钊、洪扬、张新俊:《新甲骨文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笔者最初通过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网站的讲座新闻得知这一观点。后求教白老师,白老师告知该意见尚未形 王蕴智:《释兢、业及与其同源的几个字》,《字学论集》,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成专文。 

陈健:甲骨文“辩”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本文主要针对A形考释,同时对B、c的释读及相关问题略陈管见。 一A释“辩"的字形理据 《甲骨文字诂林》收录了学者们对A形的解说。 姚孝遂先生按语:“兢字从二人,其上为头 饰。”至于“头饰”具体是什么构件,一般认为是“辛”。孙海波《甲骨文编》说:“卜辞‘兢’从 辛辛,与金文‘兢’字同。”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说:“称人头上戴辛……两之为 ,故有强义。” 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引于省吾《双剑移古文杂释・释兢》说:“古文字于人物之顶上每加可、 等形,即‘辛’字。” 古从“辛”和从“辛”之字常混讹,或有学者以为本是一字。 王蕴智先生说:“实际上兢字 本从二辛。亦可释为‘辛’,辛、辛古本一字。”⑨我们认为该字上部不是“辛”,而是“辛”的省形, 、 一 :一 由于要在字形上照顾下部的“人”形,故而省去“辛”字两边斜出的笔画。这种字形变化在甲骨 文字中是有迹可循的,如《合集》24228的“商”、《屯南》650的“童”和《合集》37178的“哉” 字等。 传抄古文有“辩”字,和甲骨文A形体绝类 : 亚 也有“辛”的古文作: i}' .\ 这种从“辛’’从“人’’的写法在《古玺汇编》1248号“乔辛茔”玺上有见⑤: 可见,古文“辩”是古文“辛”的合体字,“辛”字下方作“人”形。“辩”的古文可隶定为 “鼓”,“辛”的古文可隶定为“交”。此种“辛”和“辩”的古文形体,我们认为都来源于甲骨文 的A。 《说文解字》说“辩”字“从二辛”,又传抄古文“辛”与“辩”的古文字形与卜辞相合。所以 A形大概也是从二“辛”的。且A顶部有时加一横画,这也是“辛”字在甲骨文中的构形特点,如 (《合集》26265)、 (《合集》31878)等,而“辛”是没有这种写法的。 ①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版。 ②③④⑤詹鄞鑫:《释辛及与辛有关的几个字》,《中国语文》1983年第5期。 王蕴智:《释兢、业及与其同源的几个字》,《字学论集》,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徐在国:《传抄古文字编》,线装书局2006年版。 罗福颐主编:《古玺汇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中国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 董莲池先生将楚简中写作“翕”(下文以。代替)的字释为“辩”,其考释之论对我们的观点多 有可补充之处,兹引文如下: 考《古文四声韵》所录“辩”字古文作蜓、瑷,左从“言”,右从“ ”,“罩”为“辛”的 传抄古文写法,下从“人”,故 是以“人”上带“辛”会其意。而。左旁亦从“言”,其右旁 上从“ ”,下从“人”,其实JIII即为v,亦即“辛”,古文字在形体演变过程中,充当偏旁的 “辛”,有时即于上部加“II’l”变作 ,如凿字……所以。所从的“ ”实同古文“辩”所从的 “ ,则。即为古文辩应不可疑……《说文》说“辩”字所从的辩表阜人相与讼,则其形应作 箭,因其讼争,故又从言。考《古文四声韵》所录古文亦有作承者,正是二带“辛”之人以言 讼争之意,则篆之从二“辛”当为从二“鼍”之省,而古文“款”则是“徽”之省。 董先生将。的右半隶定为“交”,和我们对“辩”和“辛”的古文的认识是一致的。董文还提 到了《郭店・五行》第37和39简出现的楚字,认为是“辩”的省文。陈伟先生认为是“辩”的异 构。(2)我们认为此字可以看作古文“辩”的省形,或者说从殷商降至春秋战国,“辩”就已经可以 用古文“辛”形代用了。所以传抄古文中“辩”字既可以从“辩”,也可以从“辛”。 二 卜辞中“辩"的用法 “辩”在b辞中有用如人名者,如《合集》4337、《合集》4338等,此不赘述。 有学者认为“辩”也用作祭名,因为它后面常常接着先公先祖,或有“弱辩”之辞,如: (1)辩祖丁。(《合集》27300,何二类) (2)辩祖甲牢。(《合集》27337,何一类) (3)贞,辩父己牢。(《合集》27414,何二类) (4)其叉哲。 弱辩。(《合集》30479,无名类) (5)弱辩。兹用(《合集》31706,无名类) 也有学者指出这种用法有“比、并”之义。黄天树先生说:“‘ ’或以为是‘兢’的省体,揆 其文义,当与卜辞‘赵酒’、‘弓弓触酒’(合23326)中的‘丛’字义同。”⑨裘锡圭先生说:“Ⅳ的用 法跟‘兢’相近,似有比、并一类意思。” 王蕴智先生说:“甲骨文兢字除了同音假为人名和族、 地名之外,通常是作为祭祀用语,含有‘比并’的意思。”⑨ “鼗”字的造意,是两个戴有头饰的人相并走之貌,可以理解为从二“文”会意。然深究其构 形,似乎与“比”字关系密切。甲骨文“比”和“辩”字一样,都象两人相随行走,从字形上看 应该有相同的义素。甲骨文中又有“并”字,字形作 (《合集》10958)、 (《合集》32107)等, 由字形推测,这个字和“比”、“辩”应该也是有联系的。卜辞中“并”除用作地名外,还表“兼、 合”义 ,所以“辩”的用法也可能与此有关。甲骨文还有{f胥(《合集》15821、15822)字,象两 人正面相携而行,王襄最早释“麸”。 《说文》:“麸,蓝行也,从二夫,辇字从此。读若伴侣之 ①董莲池:《释楚简中的“辩”字》,《占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中华书局2000年版。 ②③④⑤⑥⑦12 陈伟:《郭店竹书别释》,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黄天树:《殷墟王b辞的分类和断代》(简体字版),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裘锡圭:《关于殷墟 辞的“瞽”》,《裘锡圭学术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o12年版。 王蕴智:《释兢、业及与其同源的几个字》,《字学论集》,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 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中华书局1996年版。 

陈健:甲骨文“辩”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伴。”麸,古音并母元部;辩,帮母元部,关系也很密切。 根据这一组同源字的系联,我们可以推测卜辞“辩”的用法,大概就是“联合祭祀”之类的意 思。但它本身不是一种祭名,倒是有一种连词用法的意味,看下列两条卜辞: (6)……妣甲辩妣庚。(《合集》27531,历无名间类) (7)口午卜,翌日父甲梧,辩祖丁栅。王受又。大吉 兹用(《屯南》594,无名类) (6)是卜问“是否将妣甲和妣庚放在一起祭祀”。(7)是卜问“是否将父甲和祖丁一起进行祭祀”, 这里已经出现了具体的祭祀方法“福”和“栅”,所以“辩”不应是具体的“祭名”。王蕴智先生认 为它的用法类似“ ”,只是使用范围比“ ”小了很多。 我们认为这种“联合祭祀”的内涵并非仅仅同“比、并”或“ ”那么简单,它体现了商人在 祭祀过程中的等级、地位差异观念。 “辩”字虽字书有载,但是传世文献几不见,倒是由“辩”分化出的“辩”、“辨”等字颇为常 用。《说文》:“辨,判也。”《小尔雅》:“辨,别也。”故“辨”之意在分辨、分别。 《史记・礼书》载:“所谓辨者,贵贱有等,长少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这正是卜辞中 “辩”的含义。商代祭祀十分注重被祭祀人的长幼、地位差别。如商人合祭先公时,往往都是从上 甲开始的;而合祭先王时,往往由大乙开始,这体现出上甲和大乙地位的重要性。卜辞又有大乙与 上甲合祭之例,说明大乙在商族历史上所建立的功勋与先公上甲所建立的功勋是同等重要的。 因 此要同时对几位先公先王进行祭祀,理应“贵贱有等,长少有差”。 《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⑨第432片有辞如下: (8)庚寅卜:小乙岁,辩于祖乙? 弱辩?兹用。 这片卜辞讲的是要不要让小乙和祖乙一起进行“岁”祭,最后的占卜结果是不要这样合祭,恐 怕是因为当时小乙还不够“资格”和祖乙一起岁祭。王国维先生在《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续考》中 指出“盖商人祀其先自有差等。上甲之祀与报乙以下不同,大乙、大甲、祖乙之祀又与他先王不 同” ,实为卓识。 从义素上分析,“辩”义不仅在“合”,还重在“别”,两个相对的义素统一于一个义项。《说文》 说“睾人相与讼也”,正反双方在公堂上辩论,两者既是在同一语境中,又相互对立,这正是“辩” 在卜辞中用法的引申,后又分化出“辩”、“辨”字。《说文》:“辩,治也。”段《注》:“治者,理 也。俗多与辨不别。辨者,判也。”说来说去,也绕不开“辩”之本义。 三关于B、C形释读的意见 过去将B与A认同,目前看来还是有道理的。这主要是考虑到A、B在字形上的相似性,并 且两者有同版的现象: (9)甲戌卜,宾贞,其A父乙,日于大庚,告于……牢。 甲戌……B……(《合集》1487,宾三类) 《甲骨文校释总集》将前一字释作“兢”,将后一字隶定作“兀】c”⑤,是一种折中的做法。从辞例 ①王蕴智:《释兢、业及与其同源的几个字》,《字学论集》,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②常玉芝:《商代宗教祭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云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④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⑤曹锦炎、沈建华:《甲骨文校释总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版。 13 

中国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 判断,A、B可能是同版用字的避复现象。 《合集》1487是宾三类卜辞,黄天树先生指出,宾三类 卜辞是宾类卜辞中相对时代最晚的,与属于祖庚之世的历二类卜辞有过一段时期的共存。 而B形 主要见于历类卜辞,所以《合集》1487同时采用宾类和历类的写法,是有可能的。宾类和历类卜 辞字体同见一版的例子还有不少,如《屯南》910、《屯南》911、《英藏》2415、《合集》28099等。 历二类和历草类卜辞有同卜_一事的情况: (10)高嬉[沈]采卯,弱[B]。(《合集》28127,历二类) (11)庚戌卜,高嬉沈果卯,B。(《屯南》2667,历草类) 历草类的卜辞通常字体草率、凌乱。用B这种简省的写法很好理解,而黄天树先生说:“草体 类和历二类关系密切,有同时并存之证据。”⑨所以,历二类卜辞有同样的刻写习惯也情有可原。综 上,A、B两组字形在契刻上是有内在联系的可能性的。 《屯南》3629有辞作: (12)丙寅卜,大庚岁,B于毓祖乙……(《屯南》3629,历二类) 辞例与(8)的“小乙岁,辩于祖乙”相同,所以B很可能就是“辩”字。 反过来看B释“丽”的情况。A于蓝先生将B释为“丽”(垒),主要是因为《说文》收“丽”的篆 文作“ ’,与B字形十分相近,这很有道理。而且“丽”古书多训“附、着”,其实与“辩”的用 法有极相似之处。 郭永秉先生在《补说“丽”、“瑟”的会通——从(君人者何必安哉)的“ ”字说起》一文中 有如下论述,或可备一说: 此字(引者按:古文“元”字)当是重复“元”字而成的繁形,它与本文所提到的,白于 蓝先生指出的甲骨文写作 、 的“丽”字,似当是同形字的关系。推测这种繁形“元”字应是 在“丽”字古文来源、音读、用法等已不为人熟悉之后造出来的。 不过无论如何,单从字形来解决B的释读,还是有困难的。正如赵诚先生说:“上古汉字的 演化发展是颇为复杂而又丰富曲折的,用简单的形体对照和非此即彼的观点,显然不足以解决 问题。’’⑥ 总的来说,B释“辩”、释“丽”均有可能,我们还是倾向于看作A的省形而释“辩”。 接着再来看C。C字见于《甲骨文合集》106片(正、反),释文如下: (13)戊子卜,王贞,来C刍。十一月。一 二告(《合集》106正,师宾间类) (14)戊子[卜,王贞,]来C刍。十一月。一(《合集》106反,师宾间类) 将C与A视作一字异形,是由于“人”与“大”在古文字中的通用例。至于它们在用法上的 差异,王子杨先生用“异体分工”来解释。(2)不过换个角度看,我们也可以说两者用法迥别,难以 认同。鉴于此,暂存疑。 旧释C为“兢”,是由于它可以和金文几个旧释“兢”之字在字形上相衔接: 、舔—— 萋 赣 ①关于“用字避复”,见刘志基:《楚简“用字避复”刍议》,《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辑,中华书局2012年版。 ②③⑤⑥黄天树:《殷墟王h辞的分类和断代》(简体字版),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郭永秉:《补说“丽”、“瑟”的会通——从(君人者何必安哉)的“厩”字说起》,《中国文字》(新三十八期),艺文印书 赵诚:《两周金文中的“弘”和“引”》,《古文字研究》第三十辑,中华书局2014年版。 ④ 白于蓝先生意见详见“上博六拾遗”讲座之课件。 馆2012年版。 ⑦14 王子杨:《甲骨文字形类组差异现象研究》,中西书局2013年版。 

陈健:甲骨文“辩”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但后来董莲池先生将金文这些字改释为“业”,这种衔接关系自然也就破除了。(1)对于甲骨文C 字,董先生没有考释,但也提出了看法: 甲骨文又有砥(《甲骨文合集》106),作二正立人形,凡两见,为地名,以往将它也释为 兢,但此形概无相逐之象,而是作二人并立列形,且与有相逐之象的兢字用法绝不相同,故此 字释兢并不可从。⑦ 王蕴智先生与董先生持类似看法,但是他认为“兢”、“业”存在着字源上的联系,是从甲骨文 A、C分化出来的两个字,并不是完全无关的。⑨ 这样看来,C的释读就比B更复杂了,出现了兢、业、辩三种可能(当然也可能三者都不是)。 我们认为释“业”的观点恐怕要首先放弃,因为c字形与《说文》所解“业”的本义“大版 也”并无任何瓜葛,这可能也是董先生为什么没有把它径释为“业”的主要原因。 释“兢”也有障碍。《合集》35224上有字作i,一般释作“竞(竟)”,已然从“口”,与西周 金文所见之“兢”字形一半完全相同。既然甲骨文中已经存在这样一个形体,为什么不直接相拼而 构成“ 字,还要使用c形,直到周金文时再大费周折,由“大”变“人”,附加“口”形,演 变成“ ”(献钟)形?这从字形发展序列的角度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至于释“辩”,前文提到过一组同源字——“比”、“辩”、“并”、“麸”等。现在需要把C也放 进来一起考虑。C,上从二“辛”,下从二“大”,和“麸”字形类似,此外甲骨文中还有一个从二 “大”形的“蓝”字,似乎也可以看作这一系列的字形。 《说文》收录“比”的古文作“^^”,正从二“大”,那么c下半部分则可能是古文“比”所从, 可隶定为“慧”。它与“鼓”(辩)上部相同,下部同为“比”的不同写法。基于此,“蕻”可以与 “鼓”认同,均释作“辩”,历代字书未收录这种古文形体。 如果确实如此,就可以肯定王子杨先生的看法:A、C在卜辞里有“异体分工”的作用。但对 这一释读意见,笔者不敢下定断言,毕竟辞例用法的证据还是空白,只能等将来的进一步探讨。 四金文中的相关字形 金文中旧释“兢”者有两个字形系统④: 猎 御史兢 簋,西周早期) 兢器,西周早期 葶 c获钟, 西周晚期) 秦王钟,春秋晚期 很明显,D与E形的最大区别在于中间是否有“口”形。诚然,古文字中有附加“口”旁之 例,但通常这种偏旁“口”很少有添加在字形中间的。E释为“兢”,当无疑问。因为献钟铭文可 与《诗经》相关篇目对读。后代简牍帛书中,此类“兢”字形亦多见,例不烦举。 D形,根据我们对甲骨文“辩”字的考察,应是金文中出现的“辩”,在金文中全部用作人名。 金文有从“辩’’的“辨”字⑤: ①②董莲池:《释两周铜器铭文中的“业”字》,《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 ③王蕴智:《释兢、业及与其同源的几个字》,《字学论集》,河南美术出版社2004年版。 ④⑤字形均采自董莲池:《新金文编》,作家出版社2011年版。经过黑白反色处理。 15 

中国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 器 名 辨作文父己簋 作册魑卣 小子生尊 字 形 季 7一 I。.一 可见,西周以后作为偏旁使用的“辩”已经去掉了下部的人形。“辨”字所从之“辛”,下部 与竖笔相交的均为两横画,这可能是古文“鼓”写法的遗留。侧面人形,经过字形规整以后衍变成 “十”形。前文引“乔辛茔”玺上的字形,或可以成为中间过渡形体的一个线索。 小 结 最后将本文观点简单总结:甲骨文A形可根据传抄古文“辩”的形体,隶定作“鼓”,释为 “辩”。“辩”在卜辞中用为“联合祭祀”之义,根据被祭祀者的等级和地位差别,强调不同的规格或礼 制。在传世文献中,这个意义多用“辨”字表示。金文中旧释“兢”的字,和A形相类者,也应释为 “辩”,用作人名。B、c两形的释读还不能下结论,笔者倾向于将B看作A的省形,也释为“辩”。 【参考文献】 [1](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黄锡全.汗简注释[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 [3]杨郁彦.甲骨文合集分组分类总表[M].台北:艺文印书馆,2005. [4]刘志基等主编.古文字考释提要总览(第1—3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010,2011 [5]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6]董莲池.新金文编[M].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 [7]容庚.金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 Research on“Bian(辫)”and Related Issues in the Oracle Bone Inscription Chen Jian (Center for the Study and Applica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s,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41,China) Abstract:Part of the characters that interpreted as“j ing(兢)”in oracle bone inscription should be rein-terpreted as“bian(辩)”,as well as the homologous characters in inscription on bronze.“Bian”was used as names of person,locations and a meaning ofjoint sacriifce.The meaning ofjoint also contains the connotation of diference.“Bian”maybe a diferentiated graph of“bi(比)”,and it formed a group of cognate graphs with“bi”,“bing(并)”,“ban(麸)”,“bing(蓝)”and SO on. Key words:bian(辩);jing(兢);li(丽);joint sacriifce 16 

甲骨文“辡”字及相关问题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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