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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私募与法律研究中心的报告(上报稿)

发布时间:2023-12-16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3年12月16日发(作者:)

关于成立中国私募与法律研究中心的报告(上报稿)

关于成立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私募与法律研究中心的报告

科研处:

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近70%,中小企业对GDP贡献超过60%,创造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新兴企业及大批非上市企业的融资需求不断扩大。作为一种新兴投融资工具,可以解决众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展迅猛,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但私募投资因其复杂性和专业性,高度依赖完善和成熟的法律制度,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很不完善,相关法学理论的研究比较薄弱,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内生性增长。因此,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上研究私募投资及相关法律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法学、金融学等不同学科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经学院研究,认为有必要设立中国私募与法律研究中心,并就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研究中心的成立背景及意义

(一)成立背景

如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从法律上保障中小企业、新兴企业及大批非上市企业的融资需求,维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是世界各国法律理论和实践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由于长期对金融市场管制过严,市场结构极不合理,金融资源主要供给国有金融部门和企业,而大量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的99%以上,能够得到银行融资的却不足10%,上市融资的更是不足万分之一。在供给层面,我国民间资本高达43万亿,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股本占比高达93%,但因法律制度安排不合理,投资渠道单一,大量民间资本被迫涌向房地产市场,推动房价不断上升,导致国家的宏观调控失效。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金融市场结构严重失衡,已经明显削弱了中国经济的内生性发展动力,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因为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私募投资与非法速效行为之间的界限不清晰,投资者的权利得不到安全的保障,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和捐资效率。

私募投资的发展始于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其产生的目的是针对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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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提供专家管理服务。私募投资因为能够有效整合市场要素,化解经济增长与经济转型之间的矛盾,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壮大。我国私募萌芽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但现代意义上的私募始于2005年,以《证券法》的修改为标志。目前,我国的私募基金门槛低,形式灵活,部分私募基金甚至将门槛降至10万元,发展相当迅速。自2005年以来,私募年均交易募资总额增长达到58.3%。2010年我国私募资产规模达1.4万亿,交易募资657.88亿,较2009年上涨72.4%。但这一领域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法律地位不明,与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非法行为的界线模糊,许多重大金融案件都涉及私募的法律性质,加剧了市场风险,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私募的勃兴及其法律规制缺失的后果已经引起法学界、经济学界的高度关注,相关论著数量在近六年中增长了近十倍,但多集中于对英美相关理论和实践的介绍,不仅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探讨,而且相关理论研究与教育教学及社会现实的脱节。

在我国,由私募所投资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对农村相关企业的融资有很大支持。重庆作为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和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如何依法引入私募资金助推企业发展,成为重庆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我校经济法学科作为国家重点学科,有一批教师长期从事金融法的教学和研究,承担了一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并形成了在大批高质量成果。为集中力量研究和推动私募投资法律问题的研究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意义

1、在理论研究层面,通过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金融学等不同学科的方法,引入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实现理论研究的创新,对私募投资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完整、深入与系统的理论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立法建议和对策,服务于国家的立法及政策制定;

2、在人才培养层面,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税收策划机构等实务部门合作,采用“双导师制”、“顶岗实习”、“博士后流动站”等方式,联合培养一批私募投资领域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拓展传统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

3、在学科建设层面,以法学与金融学的融合为基础,探索法学产学研相结合的一体化运作模式,促进学术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向实践的转化,探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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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建设的多元化机制,促进学科发展更加直接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在社会服务层面,为相关部门提供咨询、专业培训等服务。

二、研究中心的定位和目标

本中心依托国家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康沃资本、北京商安律师事务所、德辉(香港)税收策划事务所等单位发起成立,整合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等学科的优势资源,就私募投资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与实务咨询,推动理论创新,总结实务经验,加强学术与实务的互动,加快学术成果向实践环节的转化,为社会各方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农村经营者搭建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咨询和沟通服务,拓展市场沟通渠道,建立业界交流平台,整合行业资源,摸索行业规律,推动私募投资的规范和快速发展,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探索法学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

(一)定位

中国私募与法律研究中心作为中国西南地区首个正式成立的私募与法律领域的研究机构,其宗旨是整合法学、金融学、经济学及相关实践部门的资源,推动私募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为中国尤其是西部地区投融资法律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提供理论支撑,探索该领域的专门化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融资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专业化咨询。

(二)目标

1、从法律运行的各个层面深化对私募及法律问题的研究,实现理论创新,为私募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指导;

2、形成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实务人士之间交流合作的稳定平台;

3、推动私募发展,促进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健运行,服务重庆作为西部金融中心的战略发展;

4、探索高校与实践部门联合培养法律创新人才的新模式,建立校企合作的专门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精通金融投资理论和实务操作、创新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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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高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5、建立国内权威的私募与法律领域的学术网站,研究和发布私募投资规范和诚信评价体系,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的转化,探索法学领域产学研结合的路径;

6、出版以私募法律问题为主的投融资法律研究的系列丛书、研究报告等;

7、建立数据库和案例库,分类处理该行业的政策资料、数据及案例等信息资源。

三、研究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经费来源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研究中心各项活动与工作的有效开展,研究中心拟设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研究中心主任作为日常事项的具体决策和执行机构,学术委员会作为建议和指导机构,以保持学术的客观、独立性。中心下设教育开发部、外联部、学术部等具体部门。具体设置如下:

理事会负责本研究中心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和决策,以理事长会议机制进行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定,组成成员为单数。

学术委员会为半独立性质的组织机构,为保证学术活动的独立性、公开性和科学性,对学术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指导学术部、教育开发部的运作,并对各机构运作进行监督。

教育开发部负责各类教育性质的项目及活动的开展,如为实务界人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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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指导,为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提供实习基地,建立博士或博士后联合指导的双导师制。

外联部负责研究中心与政府各部门、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机构、法律实务机构等社会各方的沟通、协调。

学术部负责、所涉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实务合作等,亦负责网站、刊物编委会的运作,受学术委员会直接指导。

(二)人员构成

研究中心由熊智律师任理事长,岳彩申教授任副理事长和主任。借鉴国际与国内学术研究机构的经验,除秘书外,中心其他研究人员主要由本校教师兼任,亦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或实务部门聘请部分学者、专家作为中心研究员。具体名单由中心拟定。

(三)经费来源

研究中心经费主要由理事会负责向社会及各理事单位进行筹集。

四、研究中心的主要活动

(一)学术活动

1、学术刊物:《中国融资法律研究(私募卷)》

2、平台建设:中国民间融资法律实践基地

3、网站建设:中国私募与法律研究网

4、行业报告:定期发布中国私募投资规范及诚信评价报告

5、论坛及讲座:定期举办私募与法律前沿问题论坛和讲座

(二)人才培养

1、经济法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2、推广研究生双导师制

3、康沃资本、商安律师事务所等处设专项实习基地

4、拟与康沃资本、深圳创投等企业联合培养培养高层次私募法律人才

5、私募股权投资与法律实务讲研班、农村投融资法律问题讲研班等培训

(三)社会服务

1、牵头在重庆市律协下设相关领域的法律委员会

2、推动成立行业自律组织“重庆私募投资与法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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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私募投资行业的法规政策、案例及项目信息等数据库

4、承担政府、实务部门的委托课题和咨询

请学校尽快审批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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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组

2011年4月22日

附件一:发起方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建立较早的法学院系之一,现有教职工65人,本科学生二千多人,硕士、博士研究生三百多人,学院下设有6个教研室,设有经济法、环境资源法2个博士点。经济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优秀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等10余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30余项省部级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自2000年起,在由中国管理科学院组织的全国研究生培养水平评估中,经济法学科点均被评为A++级,多次蝉联全国第一。

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集法学专家、学者、教授、资深律师于一体。承担多家中央大型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工作。承办了大量全国知名的刑事、行政、民事、商事等重大、疑难案件。倍受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关注。

康沃资本:集资本运作和实业经营于一体,为“康沃系”企业中的核心成员。历经数年的业务及资产结构调整,康沃资本已确立了以资本投资为主业和未来发展方向。“康沃系”企业包括康沃资本创业投资公司、康沃电气技术公司、康沃置业控股公司等。康沃资本目前旗下拥有香港上市公司两家、康沃软件技术公司、海阔实业发展公司。康沃资本具有巨大的投资能力与品牌影响力。公司于2007年4月在深圳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可投资能力达10亿元人民币。通过牵头发起、出资参与、主导管理、共享收益的方式,致力于在传媒、教育产业、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再生能源技术、环保高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投资,逐步扩大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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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业界的影响力。2008年,康沃资本与最大的本土创投机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为战略合作伙伴,通过自主资源优势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的资源优势,共同联合投资了二十多个项目,涉及矿产资源、连锁商业、农业、信息技术、煤炭化工、电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照明、生物医药、消费品等领域。投资项目中有2个项目已成功退出,有8个在境内外上市。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的大型投资企业集团,于2002年10月正式成立。集团核心企业——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深圳市政府于1999年8月26日发起设立的深圳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创新投是国内资本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最具竞争力的内资创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可投资能力超过60亿元人民币。投资领域涵盖互联网、通信/无线、传媒/新媒体、消费品/餐饮/酒店、医疗健康、环保新能源等。2003年底,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国家人事部发〔2003〕74号文件),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是国内创业投资行业拥有的第一家博士后工作站。

德辉(香港)税收策划事务所:专业从事企业咨询和税收筹划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的专业人才队伍,主要由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才组成。德辉公司员工多毕业于国内著名高等学府,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且极具敬业和创新精神。德辉公司在投资管理、资本运营及税收筹划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在业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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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研究中心拟聘请的部分人员简介

顾问:

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际金融论坛(IFF)主席、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院长等职务。

杨庆育:重庆市政府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罗 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理事会部分成员:

熊 智: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权利保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全国律师辩论大赛北京赛区最佳辩手获得者”、“服务民营企业全国十大杰出律师”、“亚洲最具影响力十佳律师”、中国投资家联盟常务理事、北大PE投资家联盟副理事长、联合国南南局全球技术交易中心项目合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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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获菲律宾(国立)比立勤大学管理哲学博士学位,长期致力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

岳彩申: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1998-1999年在美国梅西(Mercer University)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首届高校创新团队带头人、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理论和金融法。

解思忠:1946年生,山西万荣人,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毕业,曾任国务院研究室教科文卫司司长,1998年至今历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等副部长级职务,兼任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会长、北京大学国民素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学社顾问,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

孟庆轩:孟庆轩教授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博士、高级研究员,中国投资咨询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曾任教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宾州大学和北京大学等多所院校,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MBA中心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学者。过去几年来为我国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培训了大量的高层管理人员,并为部分机构担任顾问和制定财务战略。孟庆轩博士的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包括公司理财及战略金融。

靳海涛:195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是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科技部科技经济专家委员会专家。曾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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