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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14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3年12月14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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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

医院检验科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

1.目的

加强检验科业务学习及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拓展视野。

2.依据

《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3.适用范围

检验科

4.职责

4.1 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各项学习培训计划的制订、组织和实施。

4.2 科主管教育副主任:具体安排科教育时间、内容安排。

4.3 科内本科生、主管技师以上人员:为科室业务学习讲座的主体,根据安排作综述报告、专题介绍进展,并进行讨论。

5.内容

5.1 业务学习

5.1.1全科每月开展 2~3次业务学习讲座,有计划、有专人组织安排落实。

5.1.2 一般工作人员每年应出席全部讲座的70%以上,参加急诊翻班工作人员应出席全部讲座的 50%。

5.1.3 科内本科生、主管技师以上人员为科室业务学习讲座的主体,根据安排作综述报告、专题介绍进展,并进行讨论,以提高上述人员的综述能力和学术会议的讨论发言能力。

5.1.4 为提高本科工作人员的学历层次,鼓励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报考夜大。

5.1.5 主管技师以上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及上海市的继续教育学习,并按院规定,完成相应的学分。

5.1.6 本科生在前三年以掌握本专业开展的项目测定为主,在深度和广度上自学领悟,每年要求有深度不同的综述;第三年则要求有自选题实验计划;第四、五年要求能在上级的指导下开始进行课题研究能力的培养。

5.1.7 本科毕业大学生参加医院每年一次的在岗人员“三基”技术考核。

5.1.8 主管技师则要求在业务上全面掌握本专业组的知识,在临床应用上有较全面的领会和积累,同时着手培养独立的科研能力,在五年内达到一定的水平。在管理上对主管本专业组的各方面工作,或者对本科医教研各条线上的行政工作有较全面的学习和体会,以协助正副主任或组长搞好科室管理。

5.1.9 副主任技师(一般指组长)除了在业务和科研上有所专长、创新外,还能协助正副主任管理好自己组室,力争使本科室在市级和区级各项检查中取得优异成绩。

5.2 新职工培训

5.2.1 检验科对参加本科室工作的新职工必须进行培训;培训计划在培训开始前,发至各组室和每位新职工;培训时间一年。

5.2.2 培训内容包括:检验科简介、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培训,由科主任负责。

5.2.3 培训时间:新职工进科室后的第一周。

5.2.4 新职工培训期间应做笔记,勤于提问,直到真正掌握;培训结束交上小结。

5.2.5 通过考核者,方能正式上岗;考核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

5.3 低年资初级职称人员轮转培训

5.3.1 结合科室现状及实际,对低年资初级职称人员分不同类别实行全科范围轮转。科室对轮转人员列出年度轮转计划。

5.3.2 轮转时间每个专业组累计不少于半年。在每个专业组轮岗结束时,科室及专业组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发展方向紧密挂钩。

5.3.3 轮转人员的管理由所在专业组负责,组长统筹安排其内部轮转计划及制订学习计划与考核内容。

5.4 主管技师培养

5.4.1 主管技师任职的5年间,通过有计划的培养,要求达到如下目的

5.4.1.1 有良好医德、真诚为病人服务的意识和具有爱岗敬业朴实的工作作风。

5.4.1.2 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实干精神、创新意识和实际能力;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熟悉专业现状,了解专业进展。 5.4.1.3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合作能。

5.4.1.4 有坚持自学、有效书写和表达的能力。

5.4.1.5 有独立完成上级指定的医、教、研各项任务的能力。

5.4.2 督查措施

5.4.2.1 落实组织:由科主任组织核心组成员实施培养目标的执行。由高级职称者具体负责。

5.4.2.2 建立“主管技师培养计划实施表”,制订督查时间,根据进度、内容、完成情况、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和检查结果等项目进行督查,有督查者记录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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