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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的家社社政公开讲座

发布时间:2023-12-08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2023年12月8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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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的家社社政公开讲座

家庭教育立法背景下的家社社政公开讲座

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

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目的之一,是让家庭教育回归本位,理顺家校社之间的关系,厘清各自的职责,使三者各司其职,形成教育合力。家校社三方育人主体的职责不同,在对儿童健康成长协力共管的同时,要明晰家校社教育的边界。尤其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在“双减”的背景下通过的,在落实“双减”的过程中承担十分重要的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切实推进协同育人工作,发挥协同育人功效,需要构建完善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家校合作要通过协商划定边界,科学区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功能。要明确家庭的责任、内容和任务,防范和杜绝家庭教育的不作为。家校要构建相互支持、相互参与的育人共同体,可以通过学校治理委员会、家委会、家长—教师协作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或者通过家访、社会开放日、社会实践等方式,定期组织家校交流活动,推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事务和学校指导家庭教育活动。

加强社会和学校协同机制。学校要借助青少年校外活动相关的社会组织,搭建学校和社会合作育人平台,如建立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馆、科技馆)校合作基地,建设科普实践基地等。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教育资源优势,开展研学、志愿服务等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利用社会教育人才资源,邀请行业优秀代表、道德楷模等定期走进校园,参与学校教育,提升社校合作实效。

完善社会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社会教育组织和机构,是实施家庭教育服务的有利载体。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社会教育组织,要利用其自身教育资源,以各种形式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要重视社区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利用好社区资源,办好社区家长学校,使社区家长学校成为准父母教育培训与心理援助等集多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中心。通过公益组织、早教机构或者群团组织,借助信息化手段,针对不同家庭需求提供特定的家庭教育网络课程。搭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家庭教育线上指导与咨询服务。

发挥政府主导、统筹功能。政府应通过家庭教育规划,对家庭教育事业改革进行统一部署,解决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难题。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形成家庭教育服务多元供给模式。统筹发挥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婚姻登记与医疗保健机构、儿童福利与未成年救助保护机构等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功能。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如在全国或地方范围内颁布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读本,保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家庭教育专业,加强家庭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积极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完善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素养。规范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管理,严格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加大运营过程的监管力度,提高家庭教育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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