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实施精英教育 培养精英人才的若干意见》,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教学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大学生“第二课堂”的教学内容、学分管理、教师聘任等整体规划工作,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部(学院)负责“第二课堂”的具体实施、过程管理和审核认定等工作。
第三条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 第二课堂的内容包括以劳动、健康教育、讲座、社会实践活动、竞赛等形式开展的教学活动。讲座主要包括现代科学知识讲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讲座、专业技术知识讲座等;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社区工作或社会服务活动、参加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两组学习”、社团活动等;竞赛包括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
第五条 第二课堂的学分管理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第六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及成绩登录办法:劳动、讲座的成绩由各学部(学院)统一认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健康教育成绩由校医院评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的成绩由校团委负责认定并向教务处报送成绩;竞赛的成绩和学分每学期由竞赛组织单位进行认定,并报送学部(学院)、教学处审核、公示后登录成绩;其它第二课堂的成绩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会同各学部(学院)进行认定,并于每年春季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集中认定和成绩登录工作。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08级本科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二〇一一年八月修订
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计算方法
序号 | 内容 | 学分 | 成绩认定部门 | 备注 |
1 | 劳动 | 1 | 百度文库 -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学部(学院) | 必修,不计入课内学分。第四学年第一学期登录成绩。 |
2 | 健康教育 | 0.5 | 校医院 | 必修,学校统一安排。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登录成绩。 |
3 | 讲座 | 1 | 学部(学院) | 学校每个学期安排各种形式和类型的教授讲座,学生根据兴趣选听, 8次讲座计为1学分。凭讲座记录卡,由各学部(学院)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报送成绩。 |
4 | 竞赛 | 0.5-3 | 学部(学院) | 国际、国家级竞赛获奖,计2学分; 省部级竞赛获奖,计1学分; 市级竞赛获奖,计0.5学分; 竞赛获奖计入学分,则不享受成绩乘系数、申请课程免修和计行为积分的政策。 各级、各类竞赛学分可累加至最多3学分。 |
5 | 社团活动 | 1-2 | 团委 | 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各类社团活动,对参加时间满一年的学生,成效显著,经团委认定后,可获得1分。此项最多可得2学分。 |
6 | “两组”学习 | 1 | 团委 | 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两组”学习活动累计12次以上,圆满完成学习任务,计1学分。 |
7 | 社会活动 | 1-2 | 团委 | 社会活动主要包括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等社会服务活动。 社会实践2周以上,计1学分; 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累计40小时以上,计1学分; 其他社会服务活动累计40小时以上,计1学分; 此项的各类活动学分可以累加,但最多计为2分。 |
8 | 其他 | 1 | 学部(学院) | 学部、学院或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置第二课堂内容,相应学分认定方案需报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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