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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5篇

发布时间:2023-06-06 作者:admin 来源:讲座
诉讼法讲座心得体会5篇
    _诉讼法讲座心得1_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人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这就是说,不论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种族的人,只要其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对事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事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案件的审理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这实际上就是讲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
    3.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空间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地方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精神,凡是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以及虽然民事纠纷发生在我国域外,但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均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4.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对时间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于_91年4月9日生效,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令废止不得失效.
    _诉讼法讲座心得2_
    这个学期开始,我们开设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而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我们已经学习了与民事诉讼法联系密切的两门课程: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两门课程的学习对我们学习民事诉讼法有很大的帮助.
在对民事诉讼法近半个学期的学习后.我觉得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需要我们对程序性的内容加以记忆,同时还要去几节.而很多时候这些内容很容易被我们搞混.
我国民事诉讼法属于大陆法系,我们在学习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的时候不仅要学习我国的民
事诉讼法,同时也要了解其它法系.其它国家的民事诉讼法.我觉得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应该紧密的联系民法,但是我很多时候都做不到这点,没有把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与民法相对应.由于我们已经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很多时候又把民事诉讼法内容与刑事诉讼法内容相混淆.
    上课心得 这个学期,我们的民事诉讼法课是由韩老师上的.韩老师上课有两大特点,一个是叫同学起来读法条,还有一个就是喜欢说英语单词(我猜他大概是打算出国吧).上韩老师的课感觉很轻松,课堂气氛也很活跃.韩老师讲课是把讲课内容与法条结合起来,这大概也说明法条在民事诉讼法学习中的重要性.他讲课时候都是把我们所学习的内容与实际生活中所发生的案例相结合,让我们可以更好的去消化.理解法条以及课本内容. 我觉得民事诉讼法课唯一的一点点小的不足就是韩老师上课内容的系统性不是特别强.一样韩老师以后上一个阶段课可以给我们做一个系统性的小节,让我们对只是有一个更系统性的理解.我觉得这样的话民事诉讼法课就更加完美了
    _诉讼法讲座心得3_
    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多功能教室听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这次讲座我不但知道了很多的法律知识,还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用法律.给我们讲座的是田村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讲座的
主题是: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这次讲座,让我受益匪浅.他给我们讲了许多案例.为了让我们都能够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周三下午学校请来了田村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为我们做了一场法律专题讲座.
    讲座让我体会到:作为新世纪的好少年,我们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______爷爷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知道作为一名未成年人应该遵守的规则是:不打架.斗殴;不参与偷窃,抢劫;不参与赌博;不看黄色书籍或电影;旷课.夜不归宿.辱骂他人.强行抢夺他人的财产.吸毒等这都不是一个小学生甚至成年人应该做的,这些都严重的触犯了法律,一旦触犯,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听了这次的法律知识讲座,我知道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犯罪,主要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我们一定要从小学开始就增强法律意识,认识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希望的明天在我们手中.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令我久久不能忘怀._中学的两位学生因晚上没有钱吃夜宵,就想方设法去抢别人的钱.他们两个偷偷潜入一个学生宿舍,用手捂住学生的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几块钱.他们用这仅有的几元钱买了些水和几根烟,觉得不过瘾.又去了另一个宿舍,同样只搜到几元钱.就这样,忙碌了一晚上,他们共抢了31.5元.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们就被民警和保安逮捕,共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罚款500元.这个案例给了我们一个
惨痛的教训:做人一定要守法,要靠自己的勤劳挣取每一分钱.接下来的事件更是令我瞠目结舌,一位中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由于没有资金来源竟然向素不相识,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学生索要财物.最终,他因敲诈勒索被判了刑,一个年轻的生命要在黑暗的监狱中虚度青春,一颗年轻的心在空中虚空飘邈,沉浮不定,最终这个无知的少年将面对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_诉讼法讲座心得4_
    一.指导思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为了孩子们的健康发展,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使广大儿童知法.学法.懂法,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活动总结
    9月_日,下夹河学校全体师生隆重集会,认真听取了中学法制副校长战利平的精彩法制讲座.
    讲座分别由中学校长李顺和及中心小学校长赵晓主持,他们首先对此次讲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作了深刻的剖析,动员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要知法,懂法,并用法律知识时刻保护自己.
    马芝新副校长主要就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未成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怎样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学生等方面作了详实.深刻的讲解.他还就身边的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让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讲座稿附后)
    法制副校长张皓的讲座深入浅出.以案说法,以详实生动的案例给同学们讲述了一个个鲜活的真实事例,为我们指引出了明辨是非的方向.同时特别强调了青少年的自省.自律意识,要求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形为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法律意识,努力做到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以促进学校.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讲座,使我校广大学生深受教育,老师和学生深切地体会到〝法盲〞比〝文盲〞更可怕.明确认识了犯罪的危害性,增强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学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是社会的保障,是人生的参考书.法律对于我们全体师生来说更是必须遵守的,时时刻刻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生现在都是未成年人,将来都是社会上的
一份子,法律更是无处不在,而全体学生更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够将来更好地遵守法律.
    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
    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_周岁,不满_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
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如今我们在宣传媒体中经常听到未成年人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呢?
    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政治权利,二.人身权利,三.受教育权利,四.个人财产所有权,五.继承权,六.社会经济权,七.诉讼权利,八.其他权利.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着重讲一讲人身权和诉讼权利.
    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1.亲属权.抚养权和监护权,主要表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
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
    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_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后有机会,指导同学们组织模拟法庭,这样你们对这项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
    接下来再给同学们讲一讲未成年人应承担的义务,它总共有六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受教育的义务.
    以上所讲的就是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下面我想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现在正在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
    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_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四中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
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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