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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云

发布时间:2023-06-16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江西省住建云

江西省住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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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发(作者:nbnb)

加强建筑⼯程施⼯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省住建厅出台⼋项措施

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

就加强建筑⼯程施⼯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提出三个⽅⾯⼋项措施

通知要求

要依法审查建筑⼯程施⼯许可要件

凡⽆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事项⼀律取消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规设置“搭车”事项

不得违规收费

要规范申报程序

各地发证机关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要加强实名管理

项⽬管理⼈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的

列为转包、挂靠等违法⾏为重点监管对象

……

关于加强建筑⼯程施⼯许可事前

事中事后管理有关⼯作的通知

赣建字〔2022〕2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深⼊推进⼯程

建设领域“放管服”改⾰,进⼀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强建筑⼯程施⼯许可证管理有关⼯作通知如下:

⼀、提升⾏政审批效能

(⼀)明确审批要件。依法审查建筑⼯程施⼯许可要件,凡⽆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事项,⼀律取消。任何部门、单位不

得违规设置“搭车”事项,不得违规收费。符合《江西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地使⽤权转让、出租、抵押⼆级

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2号)的⼯程项⽬,凭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及时办理施⼯许可审批或变更⼿

续。

(⼆)规范申报程序。建设单位应通过“⼯程建设项⽬审批管理系统”申请核发建筑⼯程施⼯许可证,在系统中录⼊申报

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各地发证机关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纸质材料,不得在“⼯程建设项⽬审批管理

系统”采⽤重新发放建筑⼯程施⼯许可证的⽅式变更施⼯许可有关信息。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

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进⾏勘误。

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服务平台进⾏勘误。

(三)履⾏告知义务。发证机关应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将施⼯许可证核发信息告知⼈社、⼈防等主管部门,推动⼯程款

⽀付担保、农民⼯⼯资保证⾦缴纳、⼈防审查⼯作落实到位。

(四)提⾼服务⽔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审批部门要增强⾏政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全⾯实⾏“容

缺审批+告知承诺制”,落实施⼯图设计⽂件审查改⾰要求,帮助指导建设单位做好施⼯许可证申报⼯作。

⼆、强化⼈员履职管理

(五)严格⼈员变更。从严把握关键岗位⼈员变更条件,切实加强企业履约管理。施⼯、监理合同签订后,项⽬经理、

项⽬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个⼯作⽇内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并及时在“江西住

建云”和“江西省建筑⼯⼈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办理⽹上变更⼿续,严禁变更⼈员的资格条件低于招标⽂件的相关规

定。

(六)加强实名管理。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项⽬开⼯前,应落实建筑⼯⼈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项⽬管理⼈员实名制考勤不到位的,列为转包、挂靠等违法⾏为重点监管对象,由项⽬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

法依规查处。

三、加强批后监督管理

(七)开展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施⼯许可证信息纳⼊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开发

区、景区、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对未办理施⼯许可擅⾃开⼯的项⽬,应当责令停⽌施⼯,依法处罚,并补办建

筑⼯程施⼯许可证。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应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商

品房开发项⽬,各地不得核发建筑⼯程施⼯许可证。

(⼋)加强履约管理。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许可证以及伪造或者涂改施⼯许可证、关键岗位管理

⼈员擅⾃变更、不到岗履职等⾏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记⼊不良⾏为记录。对于实⾏告

知承诺制的⼯程建设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履⾏承诺的情况进⾏检查,承诺⼈未履⾏承诺的,审批

部门要依法撤销⾏政审批决定并依法进⾏处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9⽇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江西住建

制作|徐亚楠

编校|李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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