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操作成功!

培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16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培训费管理办法

培训费管理办法

大蒜的英文-抽象派画家代表

2023年3月19日发(作者:大学生入伍)

出国(境)考察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出国(境)考察、培训费用管理,加

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出国(境)

考察、培训费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单位因公派出

的出国(境)考察、培训人员。其他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

参考出国(境)考察人员管理。

第三条员工在出国(境)前,需按有关规定填制出国(境)

审核登记表,经集团公司涉外、财务部门审批后,再由集团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定计划预付经费.

第四条出国(境)人员的国际旅费(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

岸旅费)

(一)出国(境)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线有中

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下属企业单位负

责人,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

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

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出国(境)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

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

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五条出国(境)人员在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2

出国(境)考察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地区)

城市间旅行,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并报集团公司涉外、

财务部门批准。出国(境)考察人员在批准的计划内旅行,

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实报实销。

短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补助国(境)外城市间航

空交通费,如确实需要,应按程序单独报集团公司涉外、财

务部门批准.

第六条出国(境)人员住宿费

出国(境)人员在国外的住宿费在附件一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

内予以报销。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境)人员,

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

安排,亦应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预算标准

的,经集团公司涉外、财务部门审核后可据实报销.

第七条出国(境)人员伙食费和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

邮电、办公用品、必要小费和旅行支票、汇票兑换手续费等)

(一)除特殊情况外,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的伙食费

按附件一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

我国国境之日计算。在国(境)外培训60天(不含60天)

以上的短期(指90天以内,下同)出国(境)培训人员伙

食费开支标准,自第61天起,按附件一标准的80%执行。

(二)除特殊情况外,出国(境)考察人员的公杂费按附件一

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短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的公

3

杂费不分国家和地区按每人每天10美元包干发给个人,公

杂费包干使用后,不再报销个人学习工具、资料、交际等费

用.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国考察、短

期培训人员,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代表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

用.

(四)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了出国

人员的,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第八条出国(境)人员国外零用费

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出国(境)考察人员每人每次出

国(境)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

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短期出国(境)培训人员一律不

发放国外零用费。

第八条短期出国(境)团组集体开支的培训费

(一)短期出国(境)培训团组集体开支的培训费(简称培训

费,下同),是指出国(境)培训团组在国(境)外集体开支的

授课、场租、医疗保险、交通、邮电等直接为国外培训所必

要的费用。

(二)在未获得国(境)外资助培训费情况下,根据国(境)

外培训天数和人数的不同,执行附件二所列的培训费上限标

准,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培训费的,须报省集团公司外事及财

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其标准。

4

(三)派遣和承办培训团组的机构双方必须在合同(或协议)

中写明培训费应包括的内容:如授课、场租、教材、医疗保

险、交通、邮电(限定数额)等项目和金额.出国(境)培训

团组回国后,在报帐时,要同时向省集团公司外事、财务部门

交一份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其中培训费要列出明细,经批准

后,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据实报销.

(四)培训费必须由培训团组统一掌握使用,禁止私分或变相

私分培训费。如由违反,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承办单位和团

组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长期(指90天及以上,下同)出国(境)培训人员

境外费用:主要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

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和零用费等。其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

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06]172号)执

行。

第十条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获得有关方面赠发

的零用费、生活补助费,机票和住宿费回扣以及公款利息等

应全部上交,不得挪用或私分.有关方面付给个人的劳务性收

入,可由派遣单位和个人进行四六分成。

第十一条享受对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人员,凡对方提供

资助费、津贴费或生活费者,提供的费用原则上留给个人用于

在国外的开支,同时,单位不再负担个人伙食、公杂、住宿、

5

城市间交通和医疗等费用;对方负担国际机票者,单位也不

再负担。个人在出国前已领上述费用的应及时退回。

凡对方提供费用不足弥补上述开支的,其不足部分由单位按

规定补足。

第十二条出国(境)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

填报有集团公司涉外部门审核签章的国(境)外费用报销单.

各种报销凭证用中文列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并由经办人签字.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费用预

算审核报销,超出预算的需向集团公司备案说明。

第十三条出国(境)人员赴欧元区国家,其住宿费、伙食

费、公杂费开支标准均以欧元作为货币单位.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

员,均执行本办法。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出国(境)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

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所购

物品一律交公或按国内市场价收取人民币,并依照国家有关

违反财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涉外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国家和地区币别

每人每天

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天

伙食费标准

每人每天

公杂费标准

6

一亚洲

01朝鲜美元703015

02韩国美元904015

03日本日元9

04泰国美元552213

05新加坡美元702513

06香港、澳门港元600200100

07台湾美元904018

08澳大利亚美元602513

09新西兰美元603013

三欧洲

10德国欧元1053520

11荷兰欧元803520

12意大利欧元854015

13希腊欧元703515

14法国欧元853520

15西班牙欧元703515

16英国英镑702512

四美洲

17美国美元803015

18加拿大美元502815

附件2短期出国(境)培训费上限标准

国别(地区)币种

60天以内20人以下60天以内20人以上61—90天

每人每天标准每人每天标准每人每天标准

7

亚洲

韩国美元464136

日本日元6

印度美元252220

以色列美元363228

马来西亚美元272421

菲律宾美元272421

泰国美元252219

新加坡美元333027

香港港币200180160

澳门港币200180160

欧洲

德国欧元413631

英国英镑262320

荷兰欧元322825

瑞典瑞郎340300260

丹麦丹麦克郎280240200

挪威挪威克郎300270240

意大利欧元262321

比利时欧元423732

奥地利欧元282522

希腊欧元332925

瑞士瑞士法郎605550

法国欧元373227

8

西班牙欧元262320

芬兰欧元343026

爱尔兰欧元373227

匈牙利美元262321

独联体美元282522

美洲

美国美元353025

加拿大加元363228

巴西美元272421

大洋洲

澳大利亚澳元454035

新西兰美元343026

注:未列入此表的国家(地区),可参照此表执行。

👁️ 阅读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