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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经济

发布时间:2023-06-12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西班牙经济

西班牙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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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发(作者:中央空调施工方案)

西班牙农田水利发展现状跟其

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

西班牙农田水利发展现状及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1.1西班牙自然、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

1.1.1自然条件

西班牙国土面积50.6万平方公里,全境地形以高原为主,

内陆有山丘、盆地、河谷平原,边缘有高山和沿海平原,平原仅

占11%。西班牙气候主要有三种类型,中部高原属大陆性气候,

北部沿海属海洋性温带气候,南部和东南部属地中海型亚热带气

候。

西班牙全国平均降水量为685mm,时间和空间上分布很不均

匀,总体呈现西北多东南少的格局。北部山区及西北濒临大西洋

的沿海地区年降水量达2000-2500毫米,不过,大部分国土位于

南部山脉的南面,形成一个大面积的干旱高原,临地中海的东南

部地区降雨量不足300毫米。

西班牙人均水资源量为2700立方米(2001年)。与中国相

似,西班牙水资源也存在与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很不匹配的问题。

西班牙人口、工业和种植业主要集中在水资源较为缺乏的中部高

原和沿地中海地区。

西班牙全国可耕地面积1849万公顷(2005年,来自CIA网

站),人均耕地0.4公顷。

按照地理环境特征和农业的现有格局,西班牙农业可以分为

四大区:(1)西北部沿海农业区。区内多丘陵、山地,降雨量较

多,水资源较丰富,受季风的影响较大,气候比较潮湿。该地区

主要以谷物种植和畜牧业为主。(2)内陆农业区。该地区降雨量

少,气候干燥,自然条件较差,粮食单产较低,主要以小麦为主,

另外还种植少许大麦和燕麦。(3)地中海沿岸农业区。该地区夏

季炎热,水源缺乏,农业以灌溉为主。种植业以水稻和果蔬等经

济作物为主。(4)南部农业区。该地区地势低平,热量比较充沛,

气候干燥少雨,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向日葵和甜

菜等经济作物。

1.1.2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10年,西班牙总人口约4600万,农村(农业)人口占总

人口的23%(世界银行,2013),2000年的城镇化率为76%,2010

年城镇化率为77%,变化不大。据2011年国际统计年鉴数据显

示,2000年农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6.7%,2009年为4.2%,

呈缓慢下降趋势。

2010年人均GDP约31750美元,是中国的7倍多,是美国

的3/4。2000年,西班牙的农业产值占GDP的4.4%,2009年下

降到2.6%(同期中国为10.1%,美国为1.2%)。

在城乡发展方面,西班牙一是统筹城乡规划,城市和农村协

调发展;二是没有户籍制度的束缚,城乡人口流动性强;三是实

行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就业管理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障制

度。西班牙农民收入为全国劳动者平均收入的60%,城乡差距不

很明显(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2013)。

1.1.3社会管理体制

西班牙是实行地方自治的君主议会制国家,全国划分成17

个大区和2个特别市,各自治区有较大的自治权,西班牙近似一

个联邦国家。自治区内又分成50个省,有的区只有1个省,省

下设市(镇)。宪法承认并保证各民族地区的自治权。中央和地

方关系建立在明确的宪法和法律基础上,以法律形式规定中央与

地方的关系及权限,如果发生中央和地方的权利冲突,由宪法法

院裁决。

除外交、军事以外的政府事宜如社会福利、教育、文化、发

展等基本归属自治区负责。政府支出中,中央政府只占18%,自

治区占38%,省级占13%(维基百科2010)。

中央与自治区、市级政府部门事权划分坚持如下原则:一是

依法原则。中央政府部门职能由宪法赋予,自治区政府部门职能

由地方法规定,市级政府部门职能依附于中央和自治区的法规要

求。二是相互合作原则。中央政府与自治区之间合作良好,采取

的方式是召开协调会和双方交换信息。三是利益相关原则。对于

自然灾害、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疫情防治等职责,按照利益相

关程度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分配。

1.1.4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1)土地经营方式

西班牙实行土地私人所有制。在西班牙拥有土地未必亲自经

相应的“干预价格”和“目标价格”。以欧盟共同农业基金

为例,除了主要用于农产品价格干预的“保障部分”外,还有所

谓的“指导部分”,主要用于改进生产设施(如土地改良工程、

灌溉工程等)和农产品销售工程设施(如兴修粮仓、农贸市场等),

改革种植结构,以及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等。农业目前只占欧盟国

内生产总值的1.8%,农业劳动力也只占全部劳动力的3%,但

农业基金在欧盟共同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却稳定在接近一半的水

平,每年超过400亿欧元。

西班牙是欧盟的农业大国,获得欧盟的补助较多。西班牙的

农业补贴中有75%是欧盟提供的,西班牙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提

供12.5%的补贴(傅光明,2003)。2008年,西班牙获得欧盟农

业补贴174亿欧元,仅次于意大利的189亿欧元(驻英国使馆经

商处)。西班牙农民获得的农业补贴占农民收入的1/4,有些地区

高达30%以上(郭善竹,2007)。

(3)农村社会经济组织

西班牙社会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业协会和合作社等农村经济

组织发达。西班牙的农业协会和合作社主要有合作社

(Cooperatives)、农业加工社团(AgriculturalProcessing

Societies)、农业生产者组织(AgriculturalProducerGroups)、

农业病虫害防治组织(GroupsfortheTreatmentof

AgriculturalPests)、用水户协会及其他农业组织。这些组织

构成了农业和食品加工业的基石,在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

土地合理利用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西班牙农业合作社联盟(theSpanishConfederation

ofAgriculturalCooperatives,CCAE)统计,西班牙在2000

年有3902个农业合作社,共有98.3万名农场主和畜禽饲养者参

加了农业合作社组织,农业合作社组织的总产出占全国农业最终

产品的42%。农业合作社组织遍布于农业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

个领域。在3000多个基层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又建立了175

个合作联社,合作联社负责帮助基层合作社开发市场。另外,农

村合作社网络同时也发挥出了积极的社会功能,有力地促进和巩

固了农村地区的多元化发展,倡导和推进了农村发展的创新(聂

振邦,2003)。

1.2西班牙农田水利发展状况

1.2.1农田水利发展概况

(1)农田水利设施基本情况

2011年西班牙灌溉面积约为34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9%,

是欧盟第一大灌溉国。虽然灌溉面积所占比例并不大,但灌溉土

地上的农作物产量约占农业总产量的50%,可见灌溉在西班牙农

业经济及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等,2007a)。根据西班牙TRAGSA公司提供的资料,2002年西班

牙地面灌溉、喷灌、滴灌的面积分别为130万公顷、83万公顷、

110万公顷。近几年,通过灌溉设施升级改造,地面灌溉所占比

例进一步降低,滴灌面积发展迅速,喷灌面积略有减少。2011

年地面灌溉、喷灌、滴灌的面积分别为103万公顷、78万公顷、

165万公顷,滴灌面积占灌溉面积的45%,喷灌面积占灌溉面积

的22%,两者合计占灌溉面积的67%,可见西班牙现代灌溉技术

应用非常普遍(2010年,中国喷灌面积302万公顷,微灌面积

212万公顷,两者占灌溉面积8.6%)。

1900年以前,西班牙已发展灌溉面积108万公顷,20世纪

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农田灌溉快速发展,建成了大量灌溉工

程及调水工程,1960年灌溉面积增加至181万公顷,1995年灌

溉面积已达到约340万公顷,直至2011年的347万公顷灌溉面

积,近十几年来变化不大。

上世纪八十年代,灌溉工程建设重点放在已有工程更新改造

上。为了振兴农业,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西班牙政府启动了一

系列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现代灌溉的灌区改造计划,由政府

和民间共同投资对老灌区进行改造,管道输水代替传统的渠,将

地面灌溉技术改造为机械化灌溉技术,大田作物采用喷灌技术,

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采用微灌技术。通过几十年的改造,全国

相当一部分灌区已普及现代灌溉技术。

西班牙各大区均建立有相应的农业灌溉技术研究机构,机构

由政府或民间投资机构出资,主要开展灌溉技术研究与推广工

作。

(2)农业灌溉用水状况

西班牙是传统的农业国,农业是西班牙的主要用水户。2011

年《国际统计年鉴》显示,2007年西班牙用水总量228亿立方

米,农业用水总量约为155亿立方,占总用水量的68%,灌溉面

积上亩均用水量约为298立方(比我国低了很多,我国约为420

立方)。近十几年西班牙非农行业用水需求在缓慢增加,相反,

农业用水量总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1997年以来的10年中,农

业用水量下降了7%。

西班牙农田水利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水资源短缺和地下

水过度开采。目前西班牙大约3/4的地区都面临严重缺水问题。

据估计这种情况在未来几十年内都不会得到改观。另据欧洲环境

署(EEA)2010年预测,欧洲各地平均气温都将会升高,特别是

地中海盆地,同时可供水量将会下降。预计欧洲南部(西班牙位

于欧洲西南部)夏季干旱缺水情况将进一步加剧(F.G.戈麦斯

等,2012)。

西班牙地下水约占水资源总量的30%,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和

政府对地下水可持续管理重视不够,地下水遭遇过度开采和污

染,农村地区某些含水层出现了开采失控的现象。1985年以前,

地下水通常为开采地的土地所有人所有。2001年《水法》修订

版尽管对地下水开采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所有水资源,包括地表

水和已探明和未探明的地下水都归公共所有,并且在农业水费构

成中包括水资源费和水资源管理费,但直到现在含水层的开采仍

处于无序状态。这是因为主管部门并不了解正在使用的水井数量

及开采量(F.G.戈麦斯等,2012)。

下图是西班牙地下水1900-2000年的开采情况,可以看出地

下水的开采一直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开始至

80年代,由于经济快速增长,地下水开采快速增加。

Source:LlamasandMartinez-Santos(2005b).

图4-1西班牙地下水开采情况(1900-2000年)

转引自:WaterManagementinSpain:An

exampleofchangingparadigms,2007

1.2.2农田水利管理体制

西班牙农田水利管理体制采取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政府与

民间、政府各部门之间合理分工的形式。政府主要负责农田水利

政策制定、实施、监督和指导,大型水源工程、骨干输水工程的

建设和管理;民间组织——用水户协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灌区工

程的建设和管理。

(1)农田水利行政管理体系

西班牙环境、农业与食品部(简称环境部)是国家农田水利

管理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统管水利、环境、农业等事务。西班

牙采用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全国分为9个流域机构

(水文联合会),负责对跨自治区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1964年西班牙成立了国家水资源委员会,是有关水资源问

题的最高咨询机构,委员会主席由环境部长担任,成员包括任命

人员和选举人员,来自国务局(StateAdministration)、流域

机构、自治区、政府部门、学术机构、环保组织等。主要职能如

下:(1)制订全国水资源规划、全国灌溉规划等。(2)审查流

域规划、重要工程和跨流域重要事务。(3)为政府提供有关公共

水域问题的信息。(4)提出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恢复、

统一管理及经济等方面的研究方向(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2007b)。

在中央和地方农田水利事权划分上,西班牙《宪法》规定“自

治区具体负责不跨区河流流域内灌溉水利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即

使当工程被认为涉及共同利益会受到国家干预时”(149.1.24),

“自治区享有管理农业事务的专有权”(148.1.7)。《自治条例》

规定“对于不跨区的河流,自治区对用水、渠道建设和灌溉方面

的事务享有完全排他的管辖权”。同时,针对跨自治区的流域管

理,《水法》规定“对于跨自治区的流域,自治区项目将被包括

在流域管理规划中,且规划必须由中央政府审批”(38.5)。

(2)农田水利民间管理组织——用水户协会

在农田水利管理方面,除政府部门外,用水户协会发挥很大

的作用。西班牙用水户协会具有悠久历史,深入民心。根据西班

牙《水法》(73.1)规定,在公共灌溉用水区域必须组建用水户

协会,并由其管理灌溉用水。与中国不同,西班牙的灌区由用水

户协会直接管理。用水户协会是非盈利的民间团体,在法律规定

范围内,实行自治管理。协会规章制度由用水户制定,但需要通

过流域管理机构批准。2001年西班牙用水户协会有7169个,覆

盖的灌溉面积为260万公顷,占全国灌溉面积将近3/4,其余1/4

由个体农户管理(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2006年)。单个用水

户协会管理面积平均约360公顷。西班牙全国设有用水户协会联

合会,是用水户协会的行业组织,社会影响不容忽视。

用水户协会对灌溉工程拥有所有权、建设权和使用权,负责

实施灌溉设施改造、争取贷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管理公共水

源和输水设施、分配流量、解决协会成员间纠纷、履行仲裁等,

协会在用水者的授权下自主执行职权。

协会拥有仲裁委员会或灌溉法庭等传统组织,处理水事纠

纷。如著名的“瓦伦西亚水法庭”,已经有1000多年历史,水法

庭法官由特里亚河(瓦伦西亚)每条渠道的用水户选举产生,法

官们每周四中午在大教堂门口处会面,共同解决地区灌溉纠纷。

根据《水法》第74.2条,用水户协会必须成立用水户代表

大会,并设立委员会。代表大会是用水户协会最高决策机构,委

员会是执行机构。代表和委员会由用水户民主选举产生,但选票

计算方式根据各协会的章程而异,有的地方以人数为计票,有的

则以所拥有的土地面积计票。《水法》第75.4条规定,用水户协

会可以用强制手段要求受益农户缴纳相关费用,否则用水户协会

有权停止供水。同样,如果未缴纳协会委员会判定的罚款,也会

被勒令停水。协会具体事务,主要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各用

水户都有用水专账,用于缴纳水费。

1.2.3农田水利投入机制

西班牙农业灌溉有很长的历史,灌溉设施建设投入主体多元

化,投入主体主要有欧盟、西班牙政府、大区及省政府以及私人。

1911年,西班牙将公共基金用于“渠道和水库国家规划”,20

世纪上半叶,投资仅限于受益面积大于200公顷的灌溉工程,但

1949年以后,国家投资的工程范围扩大到被认为对国家有利的

那些受益面积小于200公顷的工程。总的来说,在灌溉水源、干

渠等骨干工程投资中,政府投资一般占40-60%,剩余部分由工

程直接受益者负担(主要靠贷款);私人或用水户协会拥有的田

间工程的投入由受益农民承担。

2002年,西班牙制定了国家灌溉规划(TheNational

IrrigationPlan),由中央和自治区政府共同执行,主要用于发

展灌溉面积和灌溉系统的现代化改造。该规划将用20年时间,

巩固和改善227万公顷灌溉面积,平均每公顷投资在2500-3000

欧元之间。一般,投资的20%由中央政府承担,20%来自欧盟(通

过欧盟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另外60%由各区和受益户承担,

一般用水户承担40%,具体承担比例各区有所不同(中国灌溉排

水发展中心,2006年)。

欧盟农田水利建设补贴来自农业共同基金,根据农田水利项

目性质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补贴。对公共产品性质较强的项目给予

的补贴力度较大,如受益户较多的灌区供水设施,最高补贴可达

80%。对于公共性不是很强的项目给予的补贴力度较小,如对于

私人使用的灌溉设备,补贴比例只有25~40%(JavierCalatrava

andAlbertoGarrido,2010)。这种依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公

益性大小来决定补贴力度的补贴政策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特

点,同时也体现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西班牙国家灌溉规划改变了传统粗放的扩张型发展政策,逐

渐减少新建大型灌溉工程,将优先开展老化骨干工程改造和田间

工程现代化技术升级。因此,公共投资主要投向水源保护、取水

工程和输配水管网系统改造、渠道防渗技术和田间灌溉系统技术

升级等。

以阿拉贡地区为例,西班牙国家灌溉规划提出,阿拉贡灌溉

总面积的80%要完成灌溉渠道混凝土衬砌,将阿拉贡地区67000

公顷耕地的地面灌溉改造为加压灌溉(喷灌和滴灌)。根据规划,

阿拉贡地区需要资金7.2亿欧元,其中,公共和私人投资分别

4.6亿欧元和2.6亿欧元(金文莉,2011)。

1.2.4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灌溉工程的建设以规划为依据,中央政府委托政府参股的公

司对全国的灌溉工程进行总体规划。灌溉工程的建设由用水户协

会提出申请,再由各区向中央申报,对于跨区工程还要报流域委

员会,符合规划范围的项目中央政府一般予以立项。灌区工程由

用水户协会作为业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

后全部移交用水户协会,并由其负责运行管理。

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由政府采购招标。西班牙政府为了保

证灌溉工程施工质量,专门成立有一个国家灌溉技术中心,隶属

于TRAGSA(西班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专门负责对灌溉管

道、水泵、量水设施以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关的国家

标准。

1.2.5农业水价制度

(1)农业水费构成

西班牙水法规定,水费包括水资源费和水资源管理费(相当

于工程水费)。水资源费是对从地表或地下取水的原水征收费用,

由流域机构负责征收。水资源费在颁发取水许可证后即开始征

收,水费标准与水资源用途有关。水资源管理费包括水量调节费

(相当于基本水费)和用水费(相当于计量水费)两部分。收取

水量调节费的目的是让不同用水户分担现有供水设施的投资和

运行维护费,收取用水费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和流域机构

的管理开支。

实际上,西班牙的灌溉用水有三种收费方式:1)按面积收

费;2)按用水量收费;3)两部制水价(按面积征收的固定费用

加上按水量征收的可变费用)。多数情况下,农民根据灌溉面积

缴纳水费,82%的灌溉面积按面积缴费,13%的灌溉面积按用水量

缴费,仅有5%的灌溉面积按两部制水价缴费。

西班牙由地表水灌溉的传统灌区和由政府开发的灌区,通常

水价较低。缺水地区、地下水灌区、调水工程以及经济效益好的

作物水价较高。

农业水费主要用于灌溉设施(包括水源和渠系)建设和运行

维护、流域机构和用水户协会的运行管理等。在大型灌区的一些

大型水源工程可能由市政部门或公司管理,用水户协会向其购买

原水,再分配给农户。一些中小型灌区,从水源到渠系都由用水

户协会管理。那些未从公共设施中受益或已偿还传统灌溉工程建

设投资的农民,交费很少或不交水费。

以赫尼尔-卡尔瓦(Genil-Carba)流域用水户协会为例,农

民交纳的水费由两部分组成。用水户协会从赫尼尔河抽水,向

15000公顷土地提供灌溉用水,农民除了向流域机构每公顷交纳

58.33美元的固定水资源费外,还要缴纳水资源管理费,即每公

顷54.1美元的水量调节费(用于建设和维护,相当于中国的基

本水费)和每吨0.03美元的用水费(用于机构运行管理,相当

于中国的计量水费)(李晶等,2003)。平均总收费为每公顷258

美元,其中112.43美元是固定费,145.57美元是按用水量收取

的计量费,亩均用水量约为324立方。水资源费占总水费22.6%。

(2)西班牙农业水价与成本的关系

西班牙农业水价大概只有成本的60%,其余由政府补助。西

班牙农业用水并未遵守欧盟《水框架指令》(WFD)推行的成本回

收原则。其价格未能反应建设和服务成本,更不包括环境成本。

农业用水获得了大量补贴,因此农业用水的价格杠杆没有很好发

挥作用(F.G.戈麦斯等,2012)。

下面的数据表列出了西班牙几个主要流域的灌溉水价和补

贴数据。数据显示实际水价都要低于成本水价,最低的仅达到成

本的15.6%(Jucar流域),补贴最高占到成本的84.4%。

表4-1西班牙几个主要流域灌溉水价、成本和补贴

流域

实际

水价

成本

水价

实际

水价/

成本

补贴

补贴

/成

欧元/

立方

欧元/

立方

%

欧元/

立方

%

Ebro0.020.0540.00.0360.0

Duero0.040.1233.30.0866.7

Tajo0.040.0580.00.0120.0

Jucar0.050.3215.60.2784.4

Guadiana0.040.0580.00.0120.0

Guadalquivir0.080.180.00.0220.0

Segura0.10.1190.90.019.1

平均0.0530.114600.06140

数据来源:MeasuringIrrigation
Subsidiesin

Spain,2010

1.3西班牙农田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分析

1.3.1农田水利的地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1)欧盟农业和果蔬大国的地位决定其发展农业和建设农

田水利的重要性

西班牙农业产值虽然仅占GDP的2.6%(2009年),但在欧盟

内部是较高的,它是欧盟主要的农业大国。西班牙2011年灌溉

面积约为347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9%,是欧盟第一灌溉大国。

而与此同时,欧盟另一农业大国法国的灌溉面积不到为270万公

顷,仅占耕地面积12%。地中海沿岸是西班牙甚至欧盟国家蔬菜

水果的生产基地,在欧盟内部的果蔬贸易中,西班牙的出口占到

30%以上。

(2)农业生产区干旱半干旱的自然条件决定农田水利建设

的重要性

与我国相似,西班牙水资源也存在与经济布局、人口分布很

不匹配的问题。西班牙粮食(主要是小麦等谷物)主产区和经济

作物主产区分别位于雨水较少的中部高原地区和东南部地中海

沿岸,水资源比较缺乏,属于干旱半干旱气候。尤其是作为蔬菜

瓜果主要种植区的干旱的地中海沿岸地区,灌溉更是农业生产的

重要措施,农田水利建设对西班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出口具有重

要意义。

1.3.2农田水利发展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1)西班牙农业灌溉发展模式与其自然条件、农业经营规

模、种植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有很大关系

西班牙喷微灌技术应用广泛,这是它农业灌溉的一大特点。

2010年,喷微灌面积已占灌溉面积69%。这是因为,首先,西班

牙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700立方米,农

业是第一用水大户,占总用水量的68%。西班牙农业区干旱缺水

的现状,在客观上促使其提高灌溉效率,采用喷灌滴灌等节水技

术措施。其次,西班牙主要作物如谷物、蔬菜水果、橄榄等适宜

采用喷微灌等灌溉技术。第三,西班牙的农业生产规模较大,达

到11.4公顷/劳动力,相当于一户有20至30公顷的土地,有利

于推广机械化灌溉设施。第四,通过20世纪60至70年代的高

速发展,西班牙逐渐成为比较发达的工业国,从经济上具备了大

力改造灌溉设施,发展现代灌溉技术的条件。

(2)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趋势是工业化进程中发展农业和

建设农田水利的重要途径

60年代以前,西班牙的农业以小土地自耕农和佃农制经营

方式为主,经营规模小且分散,生产效率低。上世纪60年代工

业飞跃发展,农村人口急剧流出,农业发展濒于危机,为改变

这种小而散的经营状况,发挥规模效益,西班牙实施了农业改造

计划,加强土地集中,推进合作化经营,并对耕地和灌溉设施进

行整治,实现了机械化耕作和机械化灌溉。因此可以说,土地

集中经营是工业化的必然趋势,大力发展农田水利也是工业化过

程中的重要任务。

(3)西班牙农田水利大发展与工业化进程基本同步,目前

已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处于基本完成阶段

目前农田水利投入方面更多用于设施更新改造和提高用水

效率方面。重点措施是改地面灌溉为喷微灌,改渠道输水为管道

输水。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基本完成可以从农业用水量及灌溉

面积的变化趋势得到反映。

一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业用水占比及总量呈双下降趋

势。近十几年非农行业用水需求在缓慢增加,相反,从1997年

以来的10年中,农业用水量总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农业用水

量下降了7%。

二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灌溉面积基本保持稳定。自1950

年到1995年,灌溉面积翻了一倍,同时地下水的用量大幅度增

加,这一阶段属于农田水利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经济快速发展、

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时期。上世纪90年代中期,灌溉面积已达到

约340万公顷,近十几年来变化不大。

1.3.3农田水利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1)西班牙在农田水利事权划分上体现了联邦制国家中央

和地方分权制度

西班牙宪法和法律对中央和地方在农田水利事权划分有明

确规定。中央的职责主要是农田水利全国规划、政策指导、跨区

协调和资金投入等,具体建设和管理由自治区政府负责。这是由

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上位法决定的。西班牙虽是君主立宪国

家,但在行政管理上近似于一个联邦制国家,自治区一级政府拥

有较大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关系

通过法律确定。

(2)在中央层级横向事权划分上,西班牙农业、水利、环

境为一家的大部制结构体现了水利为农业和环境服务的可持续

发展思路

西班牙环境、农业与食品部(简称环境部)是国家农田水利

管理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该部门前几年由环境部(含水利)和

农业部合并而成。

(3)用水户协会历史悠久,制度完善,管理民主,体现了

高水平的农民用水自治

西班牙民间灌溉管理组织——用水户协会发展体制完善,用

水户协会管理的面积占全国灌溉面积将近3/4。西班牙全国设有

用水户协会联合会,组织体系完善,社会影响不容忽视。甚至美

国的灌溉管理体制也是从西班牙移植的。西班牙发达的农民用水

自治,一是因为农民用水自治管理有很长的历史传统;二是因为

民众有很强的自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社会组织化程度非常

高;三是因为有法律的保障,西班牙《水法》明确规定,在公共

灌溉用水区域必须组建用水户协会,并对用水户协会的权责和管

理制度有具体规定。

(4)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确

大型骨干供水工程产权按投资主体归各级政府或私人所有。

用水户协会拥有灌区公共工程的所有权、管理权及用水权;受益

仅一户的灌溉设施产权归农民私人所有;欧盟和各级政府补助资

金形成的小型灌溉设施产权,根据受益范围归用水户协会或农民

私人所有。

1.3.4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及成本回收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

关系

(1)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较为

成熟

一是政府扩大对农田水利投入责任范围,明确投入责任,体

现了政府对相对弱质产业的扶持。20世纪上半叶,政府投资限

于大型水利工程,即受益面积大于200公顷的工程,但1949年

以后,国家投资的工程扩大到被认为对国家有利的那些受益面积

小于200公顷的工程。这说明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越来越重视。

近些年的投资一是用于老化破损工程的改造,二是用于田间配套

工程的技术升级,如喷滴灌等机械化灌溉工程建设。政府对灌区

工程建设的补助(包括欧盟资金)一般占40-60%,剩余部分由

农民负担(主要靠贷款)。国家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归农民或农

民组织所有。

二是在农田水利投入上,市场机制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西班

牙农田水利投资中,除了20世纪以前就有的灌溉设施外,政府

控制的国有企业和私人几乎各占半壁江山。一是因为西班牙的灌

溉主要用于经济效益较好的作物,如蔬菜、水果、橄榄等,而大

田作物的灌溉面积不到总面积的30%。二是因为种植规模较大,

户均经营土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规模效益较好。总之,西班

牙的种植结构和种植规模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引进。

(2)农田水利成本回收(水费)政策既体现了对稀缺资源

的节约利用,又体现了对弱质产业的扶持

一方面,西班牙水法规定,农业水费包括资源水费和工程水

费,工程水费包括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两部分,资源水费约占总

水费20%,体现了对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意识。而且,欧盟《水框

架指令》(WFD)推行水资源成本回收原则,水价要反应服务成本

和环境成本。另一方面,实际上西班牙的灌溉用水多数是按灌溉

面积交纳水费,而且西班牙农业水费实际只达到成本的60%,有

的地区不到20%,其余由政府补助。水费补助有利的方面是减轻

了农民负担,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加强本国农业竞争力;不利的

方面是削弱了水价的经济杠杆作用,如果没有合理的水价补助机

制和相应的配套措施将不利于节约用水。

西班牙的水价政策说明,给予弱质产业资源价格的特殊优惠

和补助,是发达国家经常采取的政策措施。在制定水资源价格政

策时,应考虑弱质产业农业的具体特点,发展中国家在相关政策

上更应向农业等弱质产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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