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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协议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持股协议

持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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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发(作者:隶书字体特点)

委托持股协议书

委托持股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

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

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

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

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持股协议书2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委托方:A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

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

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

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

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

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

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

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

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

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

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

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

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

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

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

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

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

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

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

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

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

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

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

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

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

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

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

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

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

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

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

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

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

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

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第十五条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

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

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

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

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

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

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

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

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

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

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

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

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

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

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

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

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

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第二十一条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

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

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

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

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

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

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

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

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

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乙方:B

签字:签字:

二0__年三月九日

委托持股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

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

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

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

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持股协议书4

委托方:

姓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托方:

姓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姓名)(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

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

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中,受托方本人的

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

托方分别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

_________元)、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

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姓名)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

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

(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

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

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

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

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

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

方案等。

第四条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

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

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

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

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

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

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

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

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

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

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

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

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

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

产。

第八条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

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

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

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

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

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

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第十一条承担投资风险义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

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

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

任。

第十二条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

(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

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

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

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

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

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

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

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

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

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

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

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

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

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

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

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

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

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

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各成员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

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

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

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

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

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

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

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

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

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

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

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

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各成员解除协

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

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各成员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

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

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

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

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

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

何争议,委托方各成

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

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

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受托方:(签字)

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委托持股协议书5

甲方:乙方: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有限公

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

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

的第三人共同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该项出资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

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包括但

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

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

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

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

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

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

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

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

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公司股东会召集;

(b)公司章程修改;

(c)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

式;

(d)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

权;

(h)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

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

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

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

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

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日内,

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

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

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

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

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

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

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

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

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

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

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

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

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

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

本协议。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委托持股协议书6

委托持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

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

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

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

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

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

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

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

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

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

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

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

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

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

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

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

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

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

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

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

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

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

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

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

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

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

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

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

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

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

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

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

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

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

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

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

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

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

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

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

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

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

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

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

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

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

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

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

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

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

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

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

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

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持股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

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

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

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

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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