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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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5日发(作者:款项性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提高全员的商品质量意识,
使质量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一、组织机构
1、业务部长主管商品质量管理工作。
2、业务部为商品质量的主要负责部门.
3、由店总经理助理及综合部部长担任商场商品质量管理员,并
在商场值班台与工商部门人员组建成本店的12315消费维权站,负
责调解消费纠纷。
二、本制度从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和
权限,严把质量关,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商品购进和验收
1、采购人员应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及供求情况,确保购进的商品质
量和售后服务有保障,生产企业信誉良好。
2、商品上柜前,商品质量管理员应认真查验产品的检测报告及
权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书。
3、商品标识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显著的位置
清晰标明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电话、执行标准、成份含量、生产日期
及保质期、净重等必须标注的内容,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
4、进口商品经商品质量管理员查验手续合格后,报当地商检部
门检验后,加贴商检标志方可上柜销售.
5、对于质量鉴别较为复杂的商品,应主动送相关质检部门报检,经
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柜销售。
6、不符合产品标识的规定及相关手续不齐全的商品,一律不允
许上柜销售。
(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所有陈列商品必须在商品标价签上如实标明产地、等级、质
地、成份含量等内容。
2、理货员应如实向消费者说明商品的真实情况,不做虚假、夸
大宣传.
3、各分店的兼职质量管理员每天对本楼层的商品质量进行自查。
发现不合格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与供方协商退货.
4、业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商品
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报企管部对相关责任人进
行处罚.
(三)售后服务
1、所售商品一律开具售货信誉卡及发票,顾客持此卡或发票向
公司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2、公司根据国家及区、市消协制定的“三包”规定对所售出的
商品提供售后服务。
3、凡是售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一律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先行负
责修理、退换、赔偿损失,然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生产厂家或供
方追偿.
4、对于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不能鉴别或不能区分责任,应主动送
质检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得出正确结论后协商解决。
5、公司各分店设服务台、意见箱,便于消费者及时反馈商品质量
问题.
6、根据消费者的投诉意见,对于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商品,应立
即停止销售并与供方协商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