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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书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11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

陈述申辩书范文

陈述申辩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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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4日发(作者:月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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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书

致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

贵局于2022年7月23日作出的“深建罚告知【2022】X号〞《住宅和城乡建设

行政处分告知书》我已收到,因本人对贵局告知书认定的事实与作出处分的依据持有

异议,现就该行政处分告知书申辩如下:

1.本人没有违反《深圳市保证性住宅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NS小区2-171房〞的产权是属于HT公司的,本人没有与HT公司签订过任何房

屋买卖合约,一直以来也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所以未曾拥有过住宅,因此

也就没有违反《深圳市保证性住宅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2.贵局依据《深圳市保证性住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处分决定是没有依据的:

《深圳市保证性住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原文规定是:“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

正当手段猎取保证性住宅或者货币补贴的,主管部门应当解除保证性住宅租赁、买卖

合约或者货币补贴协议,收回保证性住宅或者补贴资金,并按照以下情形分别予以处

分:

〔一〕租赁保证性住宅的,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同期同地域同类型一般商

品住宅的市场租赁指导价补收租赁期间的租金,并按照补收租金的两倍处以罚款;

〔二〕购置保证性住宅的,退回原购房款,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同期同地

域同类型一般商品住宅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自合约签订之日起至搬迁之日期间的

租金,并按照收取租金的三倍处以罚款;

〔三〕领取货币补贴的,按照货币补贴额度的两倍处以罚款。

因前款规定被取消货币补贴的,主管部门自解除合约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

住宅保证申请;被收回保证性住宅的,自保证对象搬迁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保证

性住宅申请。〞

本人申购安居型商品房手续处在“网上申请〞〔仅是提交了资料〕的阶段,而《深

圳市保证性住宅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指的是已经“猎取〞:且并没有给予行政机

关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置保证性住宅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十

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宅保证申请的权力;该条第—款讲租赁跟本人的情况没有任何

关系:且该款并没有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置保证性住宅或者购

房补贴申请及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宅保证申请的规定;该条第二款的理解是已经

获得房屋的,其处分仅为退回原购房款,而罚款也是参照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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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计算,本人还没见过房子谈不上占用,所以跟本人的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且该款并

没有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置保证性住宅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

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宅保证申请的规定;该条第三款是领取货币补贴的,跟本人

的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且该款并没有可以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身不予受理购置保

证性住宅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宅保证申请的规定。因此,本人

认为:贵局以《深圳市保证性住宅条例》第五十二条作出“处十万元的巨额罚款与终

身不予受理购置保证性住宅或者购房补贴申请及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他住宅保证申

请〞的行政处分告知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综上所述:就贵局核查认定的事实与适用的法规都是不成立的,目前居住的“南

山华泰小区〞情况比拟特别、尚存争议,而本人及配偶申购安居房的初衷仅是想在深

圳有个自己的房子、安定的小家庭,从未有弄虚作假骗购政府安居房的想法。所以恳

请贵局明查事实,尤其要考虑本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与特别情况,撤销“深建罚告知

【2022】77号〞《住宅和城乡建设行政处分告知书》及全部处分决定。

致谢

深圳市住宅和建设局

申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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